黄河故道、草原风情与市井烟火

2020-06-08 15:42王春林
长城 2020年3期
关键词:万春莫莉闺女

王春林

拿到《雾行者》(上海三联书店2020年1月版),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腰封上“路内超越所有期待全新长篇,一部‘不可能的小说”这句醒目的推荐话语。在当下这样一个特别注重于“抢眼球”的市场经济时代,书籍腰封上那些夸大其词的推荐语,在很多时候都是不作数的,但我深知路内在长篇小说方面有着非同寻常的写作实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先后两次阅读的结果,充分印证了腰封上相关推荐话语的确所言不虚。无论从思想内涵的纵深度,还是从艺术形式的探索性上来说,这部《雾行者》不仅可以被看作是路内迄今为止成就最高的长篇小说,也完全可以被看作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之一。

出版社在腰封上的推荐话语中,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不可能”三个字呢?在我个人的理解中,这三个字内涵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形式层面上小说创作与社会现实生活在《雾行者》中的彼此缠绕。从文体属性的角度来说,小说这一现代文体,特别强调艺术想象虚构的重要。但看似天马行空般的想象虚构,实际上却并非毫无羁绊,与作家所置身于其中的社会现实生活,与作家个人的生存经验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内在关联。对此,特里·伊格尔顿曾经有过相应的探讨:“在16世纪末与17世纪初的英国文学中,‘小说一词似乎被同时用于指称真实的和虚构的事件,而且甚至新闻报道也很少被认为是事实性的。小说和新闻报道既非全然事实,也非全然虚构:我们对这些范畴的明确区分在此根本就不适用。吉本无疑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历史真相,《创世纪》的作者对他的作品可能也会这样认为,但是现在它们被一些人读做‘事实,而被另一些人读做‘虚构;纽曼肯定认为他的神学沉思是真实的,但是现在对于很多读者来说,它们却是‘文学。而且,如果‘文学包括很多‘事实性作品的话,它也排斥了相当一批虚构作品。”①尽管特里·伊格尔顿最终也没有给出一种结论性的意见,但他的罗列本身已经从一个侧面证明,“事实”与“虚构”的并存与缠绕,是我们理解小说这一文学文体的形式特征的核心问题之一。通常我们只会在一些文学理论著作中看到相关问题的探讨,基本上不可能在一部长篇小说中遭遇这一问题。路内《雾行者》的一个引人注目处,就在于他很巧妙地把“事实”与“虚构”的并存与缠绕,也即一位作家是如何把自己的生存经验转化为小说作品的这一问题,饶有趣味地整合到了故事情节的演进过程之中,并使之成为了小说文本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之所以会如此,关键在于《雾行者》中的若干主要人物都有着文学青年的社会身份。端木云、周劭、辛未来、单小川、沉铃、玄雨、姚隽、木马、if(王静)等,都可以被纳入到这一群体之中。这其中,除了玄雨曾经一度从事过远离现实的所谓末世玄幻小说的写作之外,其他人的小说创作,虽然未必都奉行所谓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但其创作实践都与社会现实生活、与自我生存经验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因为小说里的很多人物都在以文学青年的身份从事着小说创作,所以也就出现了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这些文学青年在日常工作之余,不仅热衷于小说创作,而且热衷于关于小说创作的各种探讨。如果用带有一点绕口令色彩的话来表达,那就是,路内在小说中写了一群写小说的文学青年,这些文学青年在小说中从他们的生存经验出发,写着各种不同的小说。其中尤为至要处在于,这些作为人生打拼者的文学青年的小说创作,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他们各种不同现实人生的真切写照,这样也才最终成为一扇观察了解小说中“事实”与“虚构”并存与缠绕状况的绝佳窗口。

比如,if(王静)的那部小说《巨猿》。“《巨猿》是一本灾异之书。一个叫兰娅的女孩回忆她的青少年时期,以及经历过的灾难事件,有一些是个人的,有一些是群体的。在这本书的短序里,作家用一种疑惑的语气问道:众所周知,小说中的议论是轻佻的,那么,那些声称书写命运的作家是否更为轻佻,尤其当它被判断为庄严和伟大时,是否暴露了他们在文学上的无能。”兰娅是一位生活在山区农村的女孩,由于父母均在深圳做小生意,她只能和智障姐姐一起,随同祖父母生活在生存条件贫瘠的老家。姐姐并非先天智障,小时候一直好好的,后来就像灾变一样,“既没生病也没摔跤忽然就傻了”。一贯很厉害的祖母告诉兰娅,在将来,照顾智障姐姐,是她不可推卸的一个家庭责任。小说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事件是,“某天中午,她(智障姐姐)独自出去,傍晚时浑身血污回到家门口,祖父吓到晕厥过去,家里那个意志坚韧的祖母为姐姐洗净了身体,问她发生了什么,没有得到任何答案。”几年后,当兰娅追问父亲,智障姐姐是否遭遇强暴的时候,父亲坚决否认,说“她只是从山上跌落下去而已”。但到后来,还没等到兰娅长大后履行照顾智障姐姐的责任,就在县城里一座大桥坍塌的同时,姐姐毫无征兆地死了。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巨猿”,因为其中穿插了非洲刚果丛林中神秘巨猿的故事。有一天,兰娅在一份无聊的文摘小报上无意间看到了巨猿的故事。这种相貌丑陋但却具有神力的巨猿,智慧而温和。就在兰娅获知姐姐死讯的时候,巨猿不期然地出现在了她的梦里。面对着凝视着自己的巨猿,“女孩对巨猿说,忘记这些吧,走吧。她又说:你是最强壮的,无畏的,温和的”。或许正是受到梦中巨猿影响的缘故,小说对智障姐姐的死,没有花费更多笔墨:“女孩只是问自己:命运解锁了吗?”很多年后,兰娅回家乡给祖父奔丧。到这个时候,叙述人和人物的视角忽然合并,“她讲到了祖母的过去,讲到祖母在战争和土改年代的际遇,还有她本人对平静生活的恐怖感,那不是幻觉,而是现实,是命运构造的缺陷在静力中走向下一次坍塌的过程。”

根据小说中披露的一些情况,《巨猿》这篇根植于作者生存经验的小说中带有虚构色彩的大约有以下几点。其一,非洲神秘巨猿的故事,带有明显的拼贴性质。其二,现实生活中的大桥垮塌事件,发生在一九九九年,而不是小说中智障姐姐死去的一九九七年。其三,虽然从艺术构思合理性的角度来说,应该设定为给祖母奔丧,但因为考虑到“祖母仍然在世”,不想制造“不祥的谶语”的缘故,最终设定为给祖父奔丧。“事实”就这样因为投鼠忌器的缘故,而影响到了艺术的想象虚构。相比较而言,第四点更重要。在讨论《巨猿》的过程中,单小川告诉端木云,他认识该小说的作者if。if的真名叫王静,是北京一家建筑事务所的设计师,《巨猿》是她唯一的小说作品。令人感到震惊的一点是,此时的王静正在努力收回自己的这本书。“小川沉默了片刻,说:这是一件令她崩溃的事,智障姐姐确有其人,并且正如小说中所猜测的那样,确实遭到了强暴,并且怀孕、堕胎。然而她的家族把此事压了下来,当时并没有报案,对外声称智障姐姐是掉到了山崖下了。”何以如此?原来,嫌犯是本家一个堂哥。现实生活中,两家人谈判达成的协议是,男方赔钱后把嫌犯本人送到外地,再也不能回村。尽管“在王静看来这是一种象征性的惩罚”,但真实的情况是,智障姐姐因肺炎去世后,这个本家堂哥不仅回到了家乡,而且还找王静借过钱。依照单小川的说法,现实生活与小说文本之间的如此一种错位,顿时使王静的小说处于崩盘的状态。但对这一点,端木云的理解与判断却有所不同:“文本上而言,这部小说仍然是成立的。”对此,单小川给出的回应是:“本应是安魂之作,却变成了诅咒,难道不是吗,在文本上站得住脚那又有什么用,作者的自我崩溃了。”毫无疑问,王静之所以要千方百计地收回这本书,根本原因在于作者自我的崩溃。当现实生活的存在,彻底验证了作者的艺术虚构的时候,王静的精神世界就再也无法保持足够的镇静了。也因此,路内才会借单小川之口,做出如此一种带有结论性的评价:“实际上王静早就猜到了,猜中了,就在小说中父亲否认姐姐遭到过强暴这一段上,但这也许是一种不幸的天赋,她并不能猜出犯案的是一个本家堂哥,一个她认识的人,一个找她借钱的人——抽象或是虚构的命运,就这么具体地浮出了海面,所有的隐喻都灰飞烟灭了。”这里涉及到的,事实上也就是小说的叙事伦理或者说道德感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同为文学青年的端木云才会有这样的一种感慨生成:“小说中有一段我印象深刻,女孩問自己,命运解锁了吗,现在看来,像谶语,命运并未解锁。”很多时候,所谓小说的书写之难,也正突出地体现在这一点上。

再比如,姚隽那个并未被端木云透露标题的短篇小说。就读于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的姚隽,其小说创作动机的萌生,很显然与她所经历的唐姓女友的不幸被杀有关。对女友的不幸被杀,姚隽一直耿耿于怀,不断深入思考:“用哲学的话说,随机杀人,绑架撕票,都呈现了主体对客体的绝对控制力,还有贩卖人口;这种控制力的强度超越了法律审判(甚至超过了酷刑逼供),法律的庄严在它们面前也会被抵消一部分吧。”原来,姚隽的耿耿于怀,与她内心深处的某种心结紧密相关。事发那天,姚隽曾经主动请缨,要求与唐姓女友结伴而行,结果遭到婉拒。只有在了解到此种内情后,端木云方才恍然大悟姚隽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去看摇滚乐:“实在是想找凶手,而不是寻找素材。她真的认为凶手还会回到作案的地方,凶手还会再回来看演出。”若干年之后,姚隽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以笔名的方式发表了一个短篇小说:“写的是两个姑娘一同去听摇滚乐的事情,一个喜欢,一个反感,但也不是特别排斥,只是为了让前者高兴就陪着去了。小说就在很不协调的励志女歌手的洋相中结束了,写得克制,没有杀人案,没有牵涉到唐姓女大学生,但也可以说全部都在其中了。小说末尾有一句比较惊人的话,其中一个姑娘向虚空表白道:我和她之间有着近乎爱情的友谊。可是她随即又说:友谊也只是一句真言咒语,在走向学校的夜路上我们谈论着友谊,像是可以喝退一切鬼。”与带有明显复制现实特色的《巨猿》相比较,姚隽这个短篇小说所显示出的,更多是一种想象虚构的本质。如果不是端木云这样的了解内情者,一般读者很难把这个貌似表现同性情谊的短篇小说,与当年的凶杀案联系在一起。姚隽之所以一定要写这么一个短篇小说,正与她当年耿耿于怀的心结紧密相关。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小说发表后,姚隽和端木云两人的网上交流:“她说后悔写了这句关于友谊的话,歇斯底里。我感觉没那么严重,毕竟人物是对着虚空在说话。姚隽又说:抓住凶手了。我问:你是不是感觉释然了?她说丝毫没有。又说,她还是要继续搞文学批评,小说不能再写了。”一方面,如同姚隽这样的小说写作行为可以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角度得到有效解释,但在另一方面,对于姚隽这样根深蒂固的精神心结来说,仅是小说创作一途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在这个意义层面上说,姚隽的没有释然,与《巨猿》结尾处的关于解锁与否的提问,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说路内的书写对象是现代城市生活,那么,王怀宇所关注的,就是一片广袤的红草原。王怀宇在《红草原》(载《中国作家》2019年第12期)中关于查干淖尔大草原自然风貌的生动描写是小说中最温馨动人的篇章之一。“初秋的草原,处处草香浓郁。各种各样的蒿草都成熟了,有开花的,也有不开花的;有带豆荚的,还有带芒刺的。最常见的蒿草有柳叶蒿、小叶章、星星草、节骨草、止血草、山马兰和百里香等,其间还零星夹杂着蒲公英、狼毒花、苦马豆、歪头菜、白头葱、车轱辘菜等,扑鼻的花香草香,从早到晚香遍了整个查干淖尔大草原。”《红草原》是一部长篇叙事作品,更多的时候,作家是把草原自然风貌的描写有机地渗透进了叙事的过程之中,并使得二者达到了一种水乳交融的艺术效果。这一方面,最典型的段落之一:“经常单独到草原上冥想的我还真发现了一个好玩地方——鸡爪壕外大西边有一大片格外碧绿的青草地。翠绿翠绿的青草每年都长得那么生动、那么迷人,绝对是我梦中最好的青草地。我还梦想着能有那么一天,我领着心爱的胡小慧单独来到这里,这里一定会成为我和胡小慧的幸福乐园。只有胡小慧才会真正领略到这片青草地的美好。那时,我们会在这块美丽的青草地上尽情奔跑,跑累了我们就四脚朝天地躺在这片芳香的青草地上,我们放声歌唱,我们大口呼吸……这片神奇的青草地就像是为了见证我和胡小慧的相亲相爱而刻意存在着、一直等候着!这里的空旷和荒凉也不同,这里的空旷是为两个人准备的空旷,荒凉也是为了谢绝第三者干扰而特制的荒凉。”这一段叙事文字的值得肯定处在于,以憧憬的方式表达着“我”对胡小慧一片痴情的同时,也非常巧妙地把草原自然风貌的书写融入了其中。唯其情景交融,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读来才特别打动人心。

虽然我们并不清楚王怀宇主观艺术设计的实际动机,但从客观的艺术效果来看,《红草原》中刻画塑造最成功的人物形象,是“我”的祖母(某种程度上,《红草原》中的祖母形象可以对位于《呼兰河传》里的祖父形象)。祖母最早是以既往历史的讲述者与“我”的训教者身份出场的。“除了自己的亲身体会和间接感悟,我对塔头滩的认识更主要是来源于祖母的讲述。尤其是在我记事之前,我对大草原及塔头滩冬猎队的认识基本上都是从祖母那里获得的。哪怕是讲到王氏家族的耻辱,祖母也从不避实就虚,更是拒绝文过饰非。祖母总是给我讲述那些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发生在王家人身上的故事总是尴尬多于体面、耻辱多于光荣。祖母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至今仍然完好无损地保留在我的记忆深处。”为了表达祖母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性,叙述者甚至不惜夸大其词。祖母之所以能够成为“我”的训教者,与她的文化修养紧密相关:“祖母出身于中医世家,是塔头滩上少见的有修养、有文化的女性。”在她成长的那个时代,若非拥有中医世家的背景,她根本不可能接触到高层次的文化知识:“据说祖母小时候还读过《论语》和《史记》呢,她对草原上流传的历史故事和草原上生活的动物和植物也很有兴趣,有关王氏家族的故事就是祖母一边做家务活儿一边讲给我听的。”“除了教我做人,祖母还教给我许多历史常识和生态知识。”如果说小说的前一个部分可以理解为“我”的成长过程的话,那么,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启蒙与训教作用的,肯定就是“我”这位见多识广、有着足够丰厚文化修养的祖母。

除了拥有足够丰厚的文化知识之外,祖母身上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她那种淡定从容、宠辱不惊的人生态度:“我还从祖母身上学到了另外一些东西,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打山雀儿流程,还有对突发事件的判断能力以及对复杂局面的把控能力。好像还有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人生哲学……我近距离地感受到了祖母身上暗藏着的那种隐忍执着、沉着淡定的人生态度,那天我们满载而归。”要想真正地理解祖母的人生態度,一个不可能被回避的问题就是,作为塔头滩名震一时的大美女,她到底为什么要下嫁到早已声名狼藉的王家?这个可以被看作是前一个部分主体故事情节推动力的艺术悬念,早在小说开头处,就已经被叙述者“我”明确提了出来。令人多少感到有一点遗憾的是,王怀宇在小说中除了稍有触及之外,并没有给出过令人信服的答案。所谓稍有触及处,一段是:“就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中医世家的祖母伴着她老父亲杨大算计恶毒的咒骂声,毅然决然地嫁到了王家,她就那么淡定地来了,是背着一个大中医箱子来的。她心中肯定有一个无比美丽的梦想在支撑着她,她要让王氏家族的男人从此健壮起来,走向辉煌……”另一段则是:“也许就是因为我祖父那代王氏男人的强烈抗争意识于某个暗蓝色的不眠之夜打动了我祖母,她才大逆不道、赴汤蹈火般地委身于一个弱者,才没去计较那个时代一个漂亮女人最应该计较而且唯一应该计较的事情吧?”到了祖母临终前,王怀宇写到:“祖母表面上的下嫁与她高深的内在素养有着直接关系。”综合这三段叙事话语,祖母之所以要下嫁给“我”的瘸腿祖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祖父身上的强烈抗争意识,二是她自己心中的美丽梦想,或者说高深的内在素养。问题在于,同样的强烈抗争意识,也存在于作为祖父竞争对手的胡老五身上。与祖父相比较,胡老五不仅有着强烈的抗争意识,而且在实际的竞争过程中,他是被称之为“草原红鹰”的最后胜利者。一种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是,祖母的下嫁理由,作家给出得并不充足。倘若作家在这一点上能够做出更多的努力,不仅祖母这一人物形象的人性深度会有所拓展,而且整部长篇小说的思想艺术品质也将有所提升。

在塔头滩不无残酷的“草原红鹰”的竞争过程中屡屡败北而声名狼藉的王氏家族,之所以能够勉力在塔头滩站住脚,很大程度上端赖于充满柔韧生命力的祖母的强力支撑。身为柔弱女子的祖母,之所以能够凭着自己的柔韧之力支撑起整个王氏家族,关键原因在于她有着祖传的悬壶济世本领。尤其难能可贵的一点是,在草原行医治病的过程中,祖母从来都不会收取病人的一分钱。单只是这一点,就给她自己以及王氏家族积攒下了相当丰厚的人脉资源。在“我”的感觉中,祖母简直就是草原上难得的一个传奇。正因为祖母不仅乐善好施、慈悲为怀,而且从根本上支撑了王氏家族的生存,所以,她后来的不幸去世才会在草原上引起那么大的动静:“唯一得到野葬的老爷也没产生什么响动,而祖母的死却有了这么大的动静。按照过去的习俗,祖母配得上最高规格的野葬,但这时政府已经不允许野葬了,王家人也只好给祖母选择了普遍采用的土葬方式。”尽管被迫采用了土葬的方式,草原上的人们依然络绎不绝地自发前来拜祭“我”的祖母。

接下来进入我们分析视野的,是王松一部书写市井生活的长篇小说《烟火》(载《人民文学》2020年第1期)。在展卷阅读《烟火》之前,我们注意到的是,“编者”在《卷首》中从文学史谱系的角度出发,对《烟火》做出的一种高度评价:“长篇小说《烟火》,承上启下,相信读完作品的人们,认定这是津味小说的里程碑,并不为过。”“从整个市井题材的创作史看,《烟火》对世道和各种生命迹象的充分容纳之上,对人的内心之‘正的追索,是有大成气象的。”在一篇带有明显即时性色彩的《卷首》中,对一部初始问世的文学作品给予如此之高的文学史评价,虽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但也是极其罕见的。或许与我抱有过高的期待心理有关,前后两次认真阅读所得出的结论,却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我并非是要完全否定这部长篇小说。无论如何,《烟火》都在水平线之上。如果说这部小说的作者不是王松,而是另外一位相对不那么优秀的作家,如果作品不是发表在《人民文学》这样的文学刊物上,如果《卷首》中没有做出过诸如“里程碑”与“大成气象”这样一种高度评价,那么,我的失望感恐怕也就不会如此强烈。

诚如《人民文学》的“编者”所言,在中国现当代小说史上,的确存在着以市井社会为关注表现对象的所谓京味小说与津味小说。老舍、冯骥才、林希等,均为这方面的顶级高手,均有着不俗的表现。只要稍加注意,就不难发现,以上这些市井小说大家具体聚焦的历史时段,均为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最晚也不过延续到一九四九年。之所以会是如此,关键在于只有这一历史时段方才可能形成这些作家所津津乐道的那样一个市井社会。从根本上说,市井社会的形成,有赖于两个方面的条件。第一,是相对成熟的商业运营。如果缺少了那些用来彼此交换的五行八作,那些手艺与商铺,就不可能会有市井社会的出现。第二,是相对自由独立的市民生活空间。如果处在极左政治强压之下,伴随着市民们独立自由的生活空间的极度萎缩,市井社会同样会不复存在。也因此,通观中国历史,唯有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最晚至一九四九年那个阶段,才容得下一个以市民和商业为主体的市井社会存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一历史时段,为老舍、冯骥才、林希以及王松他们,提供了书写创作市井小说的英雄用武之地。王松长篇小说《烟火》的故事时间,之所以要从晚清开始写起,一直延续到一九四九年,根本原因正在于此。从本质上说,京津地区曾经兴盛一时的市井社会,有着突出不过的民间性质,是一个以拥有各种手艺或者从事商业活动的市民为主体的民间社会。即以《烟火》为例,活跃于其中的市民形象,都是蜡头胡同凭借着各种手艺谋生的平头百姓。在充分描写表现一个活色生香的市井社会的同时,也诚如“编者”在《卷首》中所着重指出的,作家王松在主人公来子身上寄托着一种“正”。其实,扩大来看,也并不仅仅只是在来子身上,那些活跃在他周围的,诸如尚先生、高掌柜、王麻杆儿、保三儿等一众人物身上,也都有着类似于来子身上的这种“正”。以我所见,这种“正”,实际上是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优秀一面基础之上的一种民间正义。而这种民间正义,也正是市井社会在其长期运行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完全可以把王松《烟火》的写作过程,看作是一种关于民间正义的文学想象行为。而且,如果不是从更严格的文学标准来衡量,我们也可以说王松的这种文学想象行为是相对成功的。

关键的问题是,一旦我们站在更高的平台上,用所谓文学史的标准不无严苛地来衡量要求王松的这部《烟火》,就会不无遗憾地发现,小说文本中的确存在着若干不尽如人意处。其中不容忽视的一点,就是情节设计的不尽合理。这一点,集中表现在主人公来子与小闺女儿情感关系的处理上。来子和小闺女儿之间的最早撮合者,是狗不理包子铺的高掌柜。由于来子和小闺女儿都在包子铺干活,高掌柜觉得他们俩相当般配,所以就自作主张地提了出来。没想到,来子这里没问题,反倒是在小闺女儿这里碰了个软钉子。“小闺女儿不愿意,倒不是说来子不好,也说来子好,不光好,还特别好。可这个好不是那个好。小闺女儿说,来子好就不用说了,人好,心好,最要紧的是脑子也好。”既然如此,小闺女儿为什么还不乐意呢?“小闺女儿说,他好虽好,可真要一辈子跟他,就是另一回事了。”“小闺女儿说,我要嫁,得嫁个靠得住的男人。”那怎样才算靠得住呢?“先得有个好身板儿,再有本事的男人也得让人一看就踏实。”“来子人虽好,也有男人的主见,更有男人的胆识,可他这么瘦小枯干,还是让人看着不踏实。”正因为小闺女儿不乐意,所以,高掌柜的这次努力也就只能以失败告终。而来子,也在此后不久离开包子铺,进了老朱的鞋帽店。高掌柜第二次提及他们俩这桩情事的时候,已经是在来子回到了包子铺之后。没想到,这一次不太情愿的,反倒是来子了。当高掌柜询问原因的时候,“来子说,不是因为她,也不是因为我,是这事儿,就不是这么个事儿。”那到底是因为什么事儿呢?“来子说,我当初是给傻四儿挑水,现在就说不挑水了,可眼下,已经老大不小了还一事无成不说,连个正经的手艺也沒有,真娶了人家,我拿嘛养活?总不能让她跟着我受罪。”问题的要害在于,等到他们俩后来真正相好的时候,来子也一样既是那个“瘦小枯干”“让人看着不踏实”的样子,而且同样还处于“连个正经的手艺也没有”的状态。这样一来,男女双方此前的推三阻四,就都属于矫情。

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边。不管合理也罢,不合理也罢,在经历了一番周折之后,来子和小闺女儿这一对有情人,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在尚先生和高掌柜他们的一再努力下,尤其是在经过了那个特别的八月十五中秋夜,他们俩的关系,在突破了最后的障碍之后,眼看着就是前途一片光明。但就在这个时候,小闺女儿却莫名其妙不声不响地突然失踪了。小闺女儿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突然失踪呢?问题的答案一直等到小闺女儿的女儿小回不期然间出现在来子面前的时候,方才彻底浮出水面。却原来,小闺女儿是跟着她那位突然现身的大哥,回老家武清县北藕村去见即将不久于人世的父亲李显贵了。当年的小闺女儿,就是因为逃婚,才从北藕村逃到天津来的。也因此,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既然这个时候她大哥能够跑到天津来找小闺女儿,那当初为什么就不能来找她呢?更何况,那个时候的小闺女儿年龄更小一点儿,难道她家人当年就那么放心吗?还有一个问题是,等到大哥前来找小闺女儿的时候,小闺女儿和来子已经突破了最后的男女之大防,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既然两个人已经情投意合到了“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地步,那小闺女儿为什么不能够在讲明真相的情况下,带上来子一起返回北藕村去呢?依照来子的精明能干与聪明才智,假如果真随同小闺女儿一同回到了北藕村,那小闺女儿的个人命运,连同他们俩之间的情感关系,就肯定不是小说里所呈现的这个模样了。还有一点就是,就在这一次回到北藕村之后,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李显贵,再次要求小闺女儿“为了爹,为了救你大哥”,答应嫁给张同旺去做小。“小闺女儿一见爹已说到这个份儿上,只好咬牙答应了。”同样的情况,既然上一次可以不管不顾地逃婚到天津,那这一次小闺女儿为什么会悄然屈服呢?更何况,这个时候的她已经在和来子两情相悦之后有孕在身了。退一步说,即使她这一次被迫答应了父亲的请求,也完全可以想方设法知会一下来子的,不应该一直让来子蒙在鼓里。

还有一点,小回在天津见到来子的时候,转述了小闺女儿的一段话:“她妈反复叮嘱,真找着她爸了,告诉他,千万别去看她,她妈说,自己跟他的缘分,这辈子已经尽了。当年的事,留在心里就行了,当个念想儿,别再见面了。”听了小回的话之后,来子做出的反应是:“摇摇头,又叹了口气。”紧接着,就是强调来子心里怎么样地只是装着小闺女儿,再也容不下其他女人。即使尚先生曾经巧妙设喻劝说,来子就是不予理睬。问题在于,既然来子对小闺女儿如此地一往情深,而且天津离北藕村也说不上有多远,小回这样的小女子都可以一个人跑到天津来寻父,那来子为什么不能马上从天津跑到北藕村去见朝思暮想的小闺女儿,并把她接到天津来一起生活呢?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按照小回的说法,这个时候,张同旺已经一命呜呼,“他一死,几个儿子为分家产闹起来。后来越闹越乱,小闺女儿是个姨太太,自然没有跟他们争的份儿。这时小回已经大了,她妈不想让她夹在这几个儿子中间,这才让她离开张家,来天津找她爸”。更何况,根据后来小回她大舅的描述,小回走后,因为张同旺那几个儿子的挤兑,小闺女儿在张家的处境非常糟糕。即使如此这般委屈,小闺女儿硬是生生地受了下来。这样一种窝囊到了只知一味隐忍的情形,与小闺女儿那种不仅个性张扬,而且也颇有主张的性格特征,其实是相违背的,并不相符。

或许与赵本夫出生于江苏徐州那个黄河曾经屡屡改道的地方有关,他很多小说所讲述的故事都发生在那块早已浸入到其生命深处的特定地域。这一次,他最新推出的长篇小说《荒漠里有一条鱼》(载《小说月报·原创版》2020年第4、5期),其故事背景不仅同样发生在那一特定地域,而且更与黄河的改道直接相关。这部带有明显寓言化倾向的长篇小说的故事缘起,就是史载发生于咸丰五年也就是公元1855年6月18日的那次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事件。黄河的那一次决口改道的直接结果,除了人口的大量死亡之外,就是区域广大的所谓黄泛区也即赵本夫小说里所具体描述的千里荒漠的形成。问题在于,既然是所谓的千里荒漠,却又何来的一条鱼呢?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忽略赵本夫在小说“题记”中所讲述的那条鱼的故事。那条鱼的传奇故事,赵本夫是从自己的母亲那里聆听到的:“母亲曾告诉我,那是一条真实的鲤鱼,大得吓死人。黄河决口后,它搁浅在城北一片沼泽里。发现它时,已是遍体鳞伤,只在腮边含一团泥浆,它不仅顽强地活着,身上剩下的鱼鳞依然金光閃闪……”“那片沼泽就在母亲的村子附近。母亲说,很多年后,还有人在那里捡到过一片碗口大的鱼鳞……”也因此,“那条鱼曾是我少年时代最难受也最感动的记忆。”从小说创作发生学的角度来说,赵本夫《荒漠里有一条鱼》这部作品的所有艺术想象,都是以深埋在自己记忆中的这条“大得吓死人”的黄河鲤鱼为原点而渐次生发出来的。

到了小说文本中,“题记”里母亲所讲述的那条“大得吓死人”的大鲤鱼,被演绎成一条具有神力的黄河鱼王。“老辈人说,大河里有一条巨鲤,是鲤鱼之王,大河里所有的鲤鱼都是它的子孙。有说一条鲤鱼之王能活百年,有说能活千年。”那位曾经接受过私塾教育的读书人王先生,更是赋予了黄河鲤鱼一种重要的象征意义:“自古有‘鱼化龙‘鲤鱼跳龙门之说,说的都是黄河鲤鱼。”“反正唯有鲤鱼进入礼仪、被赋予精神。”更进一步说,恐怕正是少年时代记忆里母亲所讲述的鲤鱼故事,连同王先生所强调的鲤鱼身上被寄托的礼仪与精神内涵,叠加在一起,构成了赵本夫《荒漠里有一条鱼》的根本写作动机。与赵本夫的这种艺术想象紧密相关的,是他在小说中虚构出来的一个名叫老八的人物形象。因为不仅打小就在黄河岸边长大,而且还依靠打鱼为生,所以,老八便练得一身好水性。身体健壮无比的老八另外一个特别的能力,就是繁殖生育能力超乎寻常地强大。截止到咸丰五年黄河决口改道事件发生的时候,他居然已经是二十一个孩子的父亲。或许与他过于强健的体魄以及非同寻常的水性有关,只有老八一个人幸存了下来(后来才发现,幸存者还有他的儿子大船)。幸存下来的老八,在早已变成了一片茫茫荒原的故土上邂逅了一头同样属于幸存者的健壮的黑色公牛。两个幸存者,即人与牛之间,遂发生了一场带有明显超现实色彩的对话。对自己的耕作使命仍然残留着记忆的黑色公牛,一力撺掇只会打鱼的老八,和自己一起努力在荒原上进行耕作。没想到,由于荒原上沙化特别严重,他们的耕作努力只能无奈地以失败告终。但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没想到,就在看似无望的耕作过程中,与儿子大船重逢不久的老八,却意外地发现了鱼王的鱼鳞。这样,也就出现了带有突出寓言化色彩的一幕。经过老八他们一伙人的努力挖掘,“泥块扒开,露出一条黄河巨鲤的脊背!接着整条鱼都露了出来”。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一点是,在过去了这么多年之后,这条黄河巨鲤竟然还活着。这条无论如何都无法摆脱困境的黄河巨鲤,竟然仅仅依靠着腮边的一汪泥水而奇迹般地存活了这么多年。必须肯定的一点是,赵本夫在这里所描述的老八多年后在耕作时无意间发现黄河巨鲤的细节,肯定是对小说“题记”中母亲所讲述故事的一种艺术化呈现。如果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前面提及过的人牛对话,还是黄河巨鲤坚韧生存很多年,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此不可能的事情,到了小说中成为可能,就只能被看作是一种带有突出超现实色彩的寓言化书写了。更进一步说,赵本夫这部《荒漠里有一条鱼》思想艺术上最根本的特色,就是建立于现实生活基础上的超现实寓言化特征的具备。

马万春首先是一个工作能力非同一般的基层干部,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他所创造的水稻种植奇迹上。那一年,新当选的市长到大洼乡调研。因为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大洼里的“高粱奄奄一息,点一根火柴,都能星火燎原”。对于此种境况,市长极其不满,他希望在大洼乡看到的,是一片“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景象。当场,马万春就立下军令状,保证等到明年市长再来的时候,他肯定会用改造后的土地上新产的大米来招待市长。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马万春不仅亲自背着礼物登门给农机局与水务处的领导送礼,而且为了争取驻地部队帮助挖渠,他竟然一连喝了九大杯白酒,差点儿醉死过去。经过一番积极的努力,到了第二年的收获季节,大洼乡的水稻果然呈现出了一片丰收景象:“那年的水稻长疯了。也许是因为肥好水好阳光好,穗子大,颗粒重,稻秧密密实实,看着亩产像是能打千八百斤的,这可真是天随人愿啊。”遗憾处在于,天随了人愿,人却没有随了人愿。正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马万春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市长却没有来。马万春最终等来的,是一场出乎意料的冰雹。马万春的仕途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或许是他在大洼乡农田改造过程中过于功高盖主的缘故,等到县级领导换届的时候,大名单上并没有他,虽然他的政绩较之于同僚非常显赫。

其次,马万春可以说不仅极有城府,而且报复心也很强。这一点,集中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其一,是他和若干女性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刘海梅与谢佳佳母女。刘海梅是马万春的初恋女友,因为马万春当年只是个挖泥工,她另攀高枝嫁给了别人。没想到,一些年头过去后,刘海梅竟然落魄到了依靠卖螺蛳为生的地步。面对刘海梅的落魄,马万春不仅带动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大买她加工过的螺蛳,而且还派陈四宾给她送去过两袋二胺。马万春之所以要给刘海梅送二胺,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她当初的公公在采购股工作,可以买到进口化肥。对于马万春的这种举动,一般人会认为他是旧情不忘,想要帮她,只有陈四宾知道其中隐含有讥刺挖苦当年抛弃了自己的刘海梅的意图。更有甚者,到后来,等到马万春成为县事业局局长的时候,竟然意外结识了刘海梅的女儿谢佳佳。在结识谢佳佳后,马万春一方面借助于手中的权力对她百般照顾,另一方面不顾年龄的悬殊和辈分的差异,竟然把谢佳佳发展成为自己的小情人。后一个方面,很明显地包含有报复初恋女友刘海梅的意味。唯其如此,谢佳佳才会一口咬定马万春是一个坏人。但同样特别耐人寻味的,是谢佳佳的前后有别。当年尚且处于少年时期的谢佳佳,曾经因为强烈的自尊而把马万春送给母亲的八百元钱用信封裹砖头扔还给陈四宾,具有突出反讽意味的一点是,仅仅过去了一些个年头,谢佳佳却彻底拜倒在了马万春的权力和金钱之下。

其二,是他与司机陈四宾之间一言难尽的微妙关系。由于很早就以司机的身份服侍马万春的缘故,陈四宾一直被人们认定为马万春的心腹。正因为是心腹,所以陈四宾很早就知道,马万春最怕别人在背后说小话:“他怕别人说小话。本质上,他是听不得别人说小话的人,他对人不放心。”对人不放心,就会时时处处对人充满戒心。到最后,这“别人”,竟然也包括了他一向信任有加的陈四宾。事实上,作为马万春的心腹,陈四宾和顶头上司的离心离德,是从谢佳佳事件开始的。自从谢佳佳最早提出马万春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的那个问题之后,陈四宾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马万春之间开始渐行渐远了。虽然马万春已经对陈四宾充满戒心,但表面上却一点都不露声色。这一方面,最典型不过的一个例证,就是马万春突然向陈四宾提出的到底是大象厉害还是瓢虫厉害那个问题。陈四宾回答说,大象厉害。“可马万春却说,瓢虫厉害。瓢虫能爬到大象的背上,大象却连瓢虫在哪里、干些啥都不知道。他声音很轻地问,你说到底谁厉害?”面对着马万春暗含着的咄咄逼人,“我打了个寒噤。一只瓢虫趴在大象的脊背上,可我看不到。我又分明知道马局长是在打比方,我太了解他的说话方式了”。就这样,连惊带吓地,“我”竟然在亚热带气候里出了冷汗:“我永远也忘不了出冷汗的那种感觉,脊梁沟似乎能传出哗泠泠的水响,大脑一片空白,眼前白花花的,汗水从眉梢滴到了眼角。我什么也看不到。”既然两个关系曾经极度密切的人,已经到了如此一种水火不容的地步,那马万春对陈四宾彻底挤兑时刻的到来,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陈四宾尽管满心地不情愿,但最终还是被迫以三十五万元的价格买下了马万春硬生生塞给他的一辆越野车。而这三十五万元,正好是陈四宾积攒了十几年的私房钱。当然,这私房钱也是拜托马万春得来的。对于他这一举动的具体动机,即使是理解能力相对有限的陈四宾,也有所洞察:“我知道他就是想羞辱我,让我有苦说不出。可这都是表面上的。他心里肯定还有更复杂的想法,他弯弯肠子多着呢,我真猜不透。”因为马万春如此咄咄逼人地不给陈四宾留情面,所以也才有了陈四宾万般无奈之下的猛踩油门。虽然作家并没有做具体交代,但陈四宾这一脚油门的后果肯定是马万春的九死一生。关键在于,即使到了这个时候,陈四宾仍然困惑于如何为马万春其人恰切定性的问题:“只是有一点我还是弄不清楚,马万春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你们谁能告诉我一声,我横死都能闭上眼睛了。”

在一部中篇小说中,能够相当成功塑造出马万春这样一位人心难测深似海式的基层干部形象,所充分说明的,正是尹学芸那非同一般的对人性的理解程度,以及高超的思想艺术构型能力。

此前,我对韩东小说的阅读记忆,更多地停留在长篇小说的层面。虽然说一直到现在为止,韩东在诗歌界的影响都远远大于他在小说界的名声,但我却坚持认为,他是一位杰出诗人的同时,也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家。但这一次,认真地读过他的短篇小说《我们见过面吗?》(载《钟山》2020年第1期)之后,我认为,韩东同时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位特别谙熟于短篇小说写作之道的优秀短篇小说作家。

小说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不过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诗人“我”也即皮坚与L市两位姓孙的人分别“不期而遇”或者“萍水相逢”的故事。第一次,是在很多年之前的2001年,“我”应朋友之邀前往L市,與宗斌、朱晓阳、安龙他们几位朋友一起共谋诗歌事业。孰料,到了某一天晚上,“我一小瓶啤酒还没有喝完,宗斌就领进来一个人,或者说那人是跟着宗斌进来的。显然是一位客人,也应该是宗斌他们的朋友”。“他的位置逆光,因此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清那家伙的脸。”“朱晓阳介绍了那人,我记住了《L市诗刊》这个刊名。当然朱晓阳也说了他的名字,但我没有刻意去记,似乎是姓孙。”这位突然在酒吧里现身的姓孙的,一身酒气,很显然已经喝了很多酒。他一坐下就开始和原本素不相识的“我”叫板,非得强迫“我”陪他一起喝酒。在遭到“我”的婉言谢绝后,姓孙的骂骂咧咧地开始闹场。“我”虽然“的确毫无愤怒可言”,但也不想就这么一直“没完没了”下去,便站起来抄起了座椅,“做出投掷状”。眼看着一场冲突就要爆发,宗斌和朱晓阳他们赶紧站起来加以阻止,直到把那位姓孙的拉走后才算了事。等到“我”起身离场的时候,“朱晓阳把我送到门口,嘱咐我别往心里去,我说不会的,小事一桩,开酒吧难免会碰见。朱晓阳说,‘就是体制里一个小杂毛。这话我记住了,并且一记就是很多年”。

第二次,已经是“去年”也即2018年的时候了:“去年我收到一个邀请,去给获奖的青年诗人颁奖,邀请方是L市的《L市诗刊》。这让我想起了一些什么。”毫无疑问,“我”这个时候想起的,就是自己很多年前在L市的那次不堪遭遇。在“百度”查阅发现《L市诗刊》的现任主编名叫孙雪华,在先入为主地认定这位孙雪华就是当年那位“姓孙的”的前提下,“我”决定前往L市参加这次青年诗人的颁奖活动了。到了L市,在主办方的欢迎酒宴上,“我”果然见到了孙主编:“孙主编没有介绍他自己,就像我们早就认识了,也的确是早就认识了,否则的话他也不会是这样反应。”然而,饶是此前已经有过各种设想,但“我”却根本没有料想到,孙主编问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皮坚,我们见过面吗?”那么,这位孙主编到底是不是当年那位“姓孙的”呢?“也许,我真的没见过这家伙,眼前的孙主编并不是当年那个姓孙的?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他又何必问‘我们见过面吗?”没想到,就在“我”试探着提及宗斌他们的时候,这位孙主编马上就火冒三丈,气不打一处来,宗斌,连同所谓的“口水诗”一起,都成了他的攻击对象。到这个时候,“我”便毫无犹豫地认定,这位孙主编肯定就是当年那个“姓孙的”。就这样,仅是一会儿工夫,孙主编就把“我”在L市的几位朋友骂了个遍,最后终于把两个人的小范围谩骂演变成了一场演讲。

那么,这位孙主编到底是不是当年那个“姓孙的”呢?晚宴结束后,“我”打电话给在乡下陪伴父母的朱晓阳,从头到尾把这次来L市的原委以及晚宴上的遭遇,包括自己复杂微妙的心理,全都一窝蜂地倾倒给了朱晓阳。面对“我”的这番遭遇,朱晓阳丝毫都没有感到惊讶:“孙雪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单位里的,你也不要太往心里去。”关键还在于,到最后,朱晓阳不无幽默地告诉“我”,说这位孙雪华与当年的那个“姓孙的”,还真的并不是同一个人:“当年那家伙叫孙鹏,也不是《L市诗刊》的,而是《L市文艺》的编辑,两人既不同名,也不在一个单位上班,当然了,一个德性。”在我看来,韩东这一短篇小说的精彩处,就突出地体现在这一出人意料的结尾上。倘若说短篇小说也有所谓关键性的“诗眼”所在,那么,韩东小说的“诗眼”就体现在朱晓阳前后两次对两个“姓孙的”做出的犀利评价上。前边一句是“就是体制里一个小杂毛”,后边一句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单位里的”。明明是绝不相同的两个人,但他们的思维方式乃至于基本做派却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归根到底,恐怕还是所谓“一体化”的体制在作祟的缘故。韩东也正是依托于这一点,曲径通幽地传达出了他的批判性题旨。也只有在这个意义层面上,我们才能够理解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为什么会是“我”的一句由衷感叹:“真他妈的荒唐,而且……虚无。”

江西作家樊健军的小说创作,近几年来处于明显的上升阶段,其品质优异的小说作品,接二连三地在国内文学大刊问世,已经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他的短篇小说《追风筝的女人》(载《江南》2020年第1期),同样以其深刻的象征意蕴而令人回味无穷。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籍籍无名的水门镇上。主人公,是供销社主任的爱女莫莉。故事的缘起,是小镇上突然来了一个马戏团。相对于一贯寂静而平庸的小镇生活而言,马戏团毫无疑问是一个新生事物。它的不期而至,最起码给主人公莫莉,打开了另一个全新的世界。当镇上的其他人都被马戏团的各种杂耍技艺吸引的时候,少女莫莉却被马戏团一个白脸红鼻头、腿有一点瘸的小丑男人给深深地吸引住了。她之所以会被这个无名男人吸引,是因为在他那里第一次见识了真正的风筝。“风筝多好啊,想飞多高就能飞多高。”这种可以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感觉,大约就是莫莉喜欢上风筝的根本理由。

按照莫莉那位后来离了婚的丈夫赵凤年的说法,莫莉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祸害人的。在他看来,连同自己在内,先后有三个人被祸害。一个是马戏团那个打花棍的瘸腿小伙子,再一个是裁缝夏勤元。他们俩,一个是最早把风筝介绍给莫莉的人,另一个不仅长期负责给莫莉修理风筝,甚至到最后干脆还学会了做风筝。一个共同处在于,正是因为莫莉与风筝,他们俩险些招来了牢狱之灾。至于赵凤年自己,尽管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把莫莉追到手,但在结婚数年后,却因为莫莉大哥的一次酒后失言而最终和莫莉分了手。就是那次酒后失言,莫莉的大哥不小心把莫莉多年前曾经被裁缝夏勤元强奸或者诱奸过的秘密往事给说了出来。正因为如此,赵凤年方才觉得自己受到了最大的伤害。由此可见,赵凤年所谓对莫莉的爱,其实也是虚伪的。他更在乎的,只是莫莉作为一个女性的所谓“贞节”。

事实上,构成了莫莉酷爱风筝行为对立面的,并不仅仅是她这个糟糕的丈夫。很大程度上,包括莫莉父母在内的整个水门镇,也都在一种不自觉的意义上变成了她的对立面。“1987年的春天,如果马戏团没有来到水门镇,那莫莉经历的会是另一种人生,她有可能走上身为供销社主任的父亲为她设计的轨道,考上省城的商学院,有朝一日成为她父亲嘴边那种做大买卖的人。”然而,她的父亲根本没想到,背离了自己原初的人生设计还不算,等到后来从省城的卫校毕業后,她的人生选择,竟然会再一次背离父亲的期望:“莫莉从省城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被安排在镇医院当护士。”重新回到镇里倒也还罢了,关键的问题是,她竟然依然故我地喜欢着风筝:“莫莉除了穿着打扮变得洋气外,看不到别的变化,也不见任何沮丧的情绪,对风筝的爱好有增无减,甚至几近疯狂。”到这个时候,不仅是父亲,就连她的母亲也开始受不了:“莫莉的癫狂吓坏了莫莉的母亲,也激起了母亲的愤怒。莫莉的母亲警告莫莉说,你拿镜子照照,哪里还有个姑娘的样子!连个正常的人都不是,将来还要不要嫁人?!”眼看着迷上了风筝后的莫莉越走越远,她的父母只感到后悔不迭:“有段时间,莫莉的父母情愿莫莉被马戏团拐走,也不愿意看到她像个现世宝似的丢人现眼。他们迫切地希望女儿嫁出去,早一天嫁出去就早一天清净,就多享一天清福。”为了能够让莫莉悬崖勒马、回心转意,她的父母真正可谓软硬兼施,无所不用其极,打也打过,关也关过,但莫莉却偏偏油盐不进、水火不侵,就是固执地把风筝酷爱到底。更关键的是这样一句话:“偌大的水门镇已经关不住莫莉这只风筝了。”这句话的意思很显然是,因为莫莉酷爱风筝,整个寂静而平庸的水门镇都与她为敌了。但即使如此,莫莉也仍然不知悔改,一如既往地坚持着自己的酷爱。正如同小说结尾处莫莉大哥朋友圈里的照片所显示的:“背景好像是在某地的风筝节上。照片上的莫莉阳光灿烂,她的头顶风筝密集如蝗群。”

《江南》刊出的结尾部分在我引用的这段文字之后,紧接着还有这么一段叙事话语:“莫莉的哥哥大概心怀忏悔,在照片上方配了四个字:祝福他们!有人拿着手机问已经退休的张所长,这不是马戏团那个打花棍的小丑吗?张所长戴上老花镜,仔细端详了一番照片说,没错,就是他!”但到了选载这个小说的《思南文学选刊》(2020年第1期)上,我们却发现,这一段叙事话语被编辑给删除了。那么,到底哪一种结尾方式艺术性更强些呢?《江南》的处理方式,很显然有着照应开头的意思,自有其道理,但在我的理解中,恐怕还是《思南文学选刊》的处理方式更合理也更具艺术性一些。质言之,并不具体坐实照片上和莫莉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给小说带来的,就是一种具有无限可能的开放性。

樊健军小说中莫莉排除一切阻力酷爱风筝的行为,有着明显不过的象征意味。风筝所象征隐喻的,其实就是一种个人的自由意志,或者说是一种无限向往自由与民主的现代精神。樊健军在《追风筝的女人》中所表达的,是个人自由意志的弥足珍贵,以及在一个早已固化了的集体平庸氛围中的坚持个人自由意志之难。

注释:

①特里·伊格尔顿《二十世纪文学理论》,第1—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

责任编辑 张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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