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舱

2020-06-09 12:28黄佟佟
上海文学 2020年6期

黄佟佟

我第一次听说头等舱,还是在大学时代。

1990年代初,大学图书馆的录像厅经常会放一些原版的英文电影,那时我和我们寝室的周蜜、李小貞和梅兰花是这里的常客,就是在这里,我才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还有头等舱这种莫名遥远又莫名神气的事物。

我们四个人中间第一个坐头等舱的,是李小贞,六岁时她爷爷就带她坐过;第二个是梅兰花,大学一毕业她就去了英国,结婚条件之一就是得坐头等舱过去。她在上面拍了很多照片,混在结婚照里一起寄给过我,宣告了她的幸福;第三个是周蜜,毕业后她成了一位暴富的房产商人的太太;而我呢,则是最后一个。

其实我的头等舱也不是我付钱,它属于我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一个跑时尚口的记者,我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参加各大品牌各季的发布会,发布会大部分都在北京上海,有些甚至在国外,奢侈品牌通常会给所有记者买头等舱来回。

年轻的时候我也曾想,为什么他们不把头等舱豪华酒店的费用折算给我们这些穷记者呢,那也是不小的一笔收入呢。后来还是公关Grace告诉了我这其中的奥妙,“这就是奢侈品的精神,无论是谁,当你接触到品牌的第一秒起,我们就要让你感受到那份与众不同,哪怕你只是一个小小的记者——这种体验甚至能改变你写稿的气质。”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她说这句话的意义,那就是只有生活方式趋同的人才能互相理解,如果你不是头等舱的乘客,你怎么能理解并欣然接受一件衣服要卖十万块这件事呢。

在Grace的教导下,我学会了很多事情,都是些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帮助但是在这个行业你必须懂得的一些小伎俩,如何经常乘坐头等舱的方法也是她教我的。她让我务必让公关公司盯着一家航空公司的飞机票买,成为常旅客,积攒里程,再加一点钱,用来升舱。所以这些年来,我慢慢也成为了头等舱的常客。

至于头等舱有什么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我和大学同学周蜜,我们俩在人生其他问题上都南辕北辙,但我们都爱坐头等舱,周蜜说头等舱的好是“可以早点登机,座位宽敞点,可以躺倒睡觉,空姐殷勤点,半脆式服务的时候还是有点爽的……”

“这些好都是很浅很浅的好,其实头等舱最好的一点就是:静!”我说。

“你不鬼扯不行么,安静什么啊,听得到钱响是真的!”周蜜挺直腰怒目圆睁盯住我,这是她打算长篇论战时惯用的身体姿势,我看了一眼这个脑门发亮穿着一整套复刻版纪梵希大摆裙的富贵女同学,就长叹一口气。不能和她争,反正也争她不赢,从我十九岁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用这种强大的气势打败了所有人,因为她长得美,因为她精力旺盛,不吵赢绝不罢休,算了,留番一口气,我还有半篇稿没写呢。

“有钱会让你变得更耐撕(nice)。”周蜜说。Nice这个词在英文里含义广阔,令人愉快的、好心的、和蔼的、友好的、善良的,但我觉得都不是,而是你不再需要争什么了的松弛,这种松弛李小贞身上有,周蜜后来也有,但是我就一直没有,因为我还得争,在报社跟同事争版面、争跑线、争奖金、争首席记者……唯有在头等舱的那几个小时我会忘记这些,因为我备受善待,无人争夺,于是乎良心发现,突变好人。

喜欢坐头等舱算是一种虚荣么?

“应该算吧。It used to be better meal,now its a better life.这是《甜心先生》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因为头等舱不仅仅是有更好的食物,还代表着更好的生活。”这是我跟另外一个大学同学李小贞电话讨论时得出的结论,“交通工具上的阶层之分才是最耀眼的。”作为一位不远万里去英国学习电影的业余哲学家,李小贞总是可以在任何时候拽出一段电影台词,并总结出各种发人深省的哲学见解。

在我们寝室的四个人里,我和李小贞的关系最好,尽管毕业以后我们俩混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百个小时。也许因为我们都姓李,连名字读音都只差一个字,她叫李小贞,我叫李晓枫,刚进大学的时候,好多人以为我们俩是姐妹,但其实八杆子打不着,长得也不像,我胖她瘦,我圆她方,我是钢厂子弟,她是省城下凡的精英子女。当年很不幸,我们俩和外语系两大美女梅兰花和周蜜分到了同一个寝室,她们的光华遮蔽了一切,导致李小贞只能剑走偏锋以才华取胜,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那时候学校都风传北山二栋402寝室有两大美女和两大才女,但她们三个才真正是我们那一届最耀眼的明星,我只是作为搭头存在的。后来到了大三因为某些无法说清的原因,她们三人渐行渐远,我又是作为中立国存在的,李小贞说,“现在德法英大战,你必须成为瑞士,不然这个寝室就要散架了。”

其实现在想想,同学之间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不过都是一些天真的女孩,因为读了最热门的专业而莫名骄傲,大家的共同理想是成为优雅美好的职业女性,穿着窄身裙子披着黑色羊绒大衣拎着名牌包出现在头等舱里,邂逅一个绅士,拥有美好的人生……要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要拥有那样的人生是很难的,遇到绅士也是很难的,只有头等舱和羊绒大衣可以偶尔尝试拥有。而我甚至连羊绒大衣也只有一件,只有头等舱可以常常坐,因为全是公关公司买单。

但坐得多也有坐得多的不好。

如果碰到一些你不怎么想见的人,听到一些不那么想听的话,头等舱的静会让这些人这些话变得无处躲藏。

这个世界最让人尴尬的两件事,第一就是当你穿得乱七八糟的时候居然碰到了熟人,而比这还可怕的事情就是你无意中撞破了熟人的奸情。

六年前的冬天,我就一次性撞上这两件事。原来公关公司帮我订的是十一点的飞机,谁知道十二月北京三十天里倒有十来天的雾霾,晚上在活动现场试一款新出的面膜时我感觉连气都呼不出来了,鼻炎又犯了,打喷嚏打得全场侧目,最后只得躲到洗手间了事。

就在洗手间拚命用凉水冲鼻子的当儿,我叫公关公司的小姑娘火速把票改成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借口是想早点回去写稿。其实回去写个鬼,资料一早发回去了,新来的实习生钟露露是个勤奋聪明的孩子,估计明天晚上上版的时候改改标题就行。“北京果然是一个不旺我的地方啊……”洗手间冷风冷水,瞬间脑海里出现了前男友刘裕德薄情寡义的那张脸,他代表了北京这个城市最恶劣的那一面,现实、势利,要把每一个靠近他的人榨得一干二净,这让我的心情更加恶劣起来。

“李老师,早上八点多的飞机,就意味着您最迟早上五点四十就得出发哎,真的太早了。”订票的小姑娘善意地提醒我。

我微笑,“不怕,我平时就起得很早。”业内谣传我天天五点起来写稿,其实也就偶尔有过一两次,结果以讹传讹。在这个圈子里,想要被人记得,就要有一个标签。《京华快报》美女记者刘挺挺就以额头上今天闪电蓝、明天Pink粉的一撮毛出名;《新鲜时尚周刊》的女记者安吉拉以低V烟熏妆绝杀全场;电视台大BOBO则走的是云南野模风;我呢,就以勤奋出名吧,虽然有点闷,但胜在得来全不费工夫,别人好意相赠,自然顺势笑纳,总比说你土老肥好。有时候,我用同行的眼光看自己,着实捏了把汗,“土老肥”三个字是卡得死死的。首先我肯定是肥的,小学的时候我得了一场肾炎,吃激素吃得肥成了球;老呢也真的是老,我入行的时候甚至连时尚这个行业都没成形,《ELLE》刚刚从季刊变成双月刊,林青霞老公的那个服装牌子刚刚进上海开店,路易·威登的广告词还是“旅游的真谛”,报社根本没有时尚这个版块;土呢,就更没办法了,刚入行的时候我曾把GUCCI拼成GOCCI有三年之久,真是不敢和人说啊。

连入这一行都是一个意外。

毕业三个月后,我失魂落魄买了一张火车票离开北京,南下广州时只带了一只背囊,袋子里有两件换洗衣服、两本书和八百块钱。

记得那是整整一天两夜的绿皮火车,眼泪一刻也没有停过,到广州的时候,刚好是黎明,薄雾里缓缓浮出大朵大朵火红的吊钟花。啊,南方到了,我轻轻对自己说,这就是南方,南方会对我好的,《易经》上说了,南方属火,利女人。

倒霉的我完美地错过了招聘季,万般无奈只得在周蜜的宿舍里借宿了半年。

周蜜有个好爸爸,一毕业就分配到了广州商业局下属的一家外贸公司,那时外贸公司是最有油水也最有前途的单位,工资也高,一半领人民币,一半领港币。公司分给周蜜一个市中心小宿舍,她平时还不怎么住,因为住到男朋友大胡那里更舒服。“大胡连洗脚水都给我倒好,”她跟我嘚瑟,“你呀,想住多久住多久,大胡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房子,谁让他在地产公司呢!”

当然我住了五天后,她又开玩笑地敲打我,“晓枫,懂事一点,买点东西打点一下我们单位那些行政吧,不然他们要说我私自借房。”我出去一打听,周围这样的小单间租金是一百二,于是干脆给了周蜜一百五,说:“周蜜,我不认识你们单位的人,以后我每个月给你这么多,你帮我打点吧,辛苦你了。”周蜜推搡了一番,也就平静笑纳了。

周蜜这个人,就是这样,她也不会对你特别好,但是也不会对谁特别坏,她管这叫“公平”。这种公平让她和谁都亲近不起来,但她也不觉得和谁远。

“就是一个缺心眼,谁跟她交朋友谁傻。”李小贞背后说她。

但我还是把周蜜当朋友,其实缺心眼也有缺心眼的好处,交往起来比较简单,李小贞看到天上的云淡一点都要写首诗,而周蜜看到稀薄的云只会翻一个白眼,不允许自己有什么多余的感情。所以她的生活健康又明朗,就事论事,几乎很少感伤。

刚来广州时只想拚命往前冲,只觉得没钱的生活很恐怖,那时两荤一素的盒饭是两块五,一天吃饭至少得五六块,我所带的钱勉强只够两三个月,前路茫茫,一点着落没有。

我在南方人才市场里晃了四五天,外企国企都不招人,剩下的全是四打六的小公司,就算以我当年的眼光,都能看到每一张招聘后面的陷阱:会打字会翻译性情温顺长相漂亮体重在五十公斤以下的总经理助理;包食宿一万元保底加提成的酒店公关经理;月入八千包食宿,地址在中山坑镇,听都没听过的地方……晃到第五天的时候,真的有点绝望了。

那个中午,我坐在人才市场外的花坛边,发了半天呆,随手捡起身边一张烂报纸,鬼使神差一眼就看到《粤城新报》的招聘启事。一看地址倒是离人才市场不远,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背着背包就径直走了过去。

十一月的广州,还是热得只能穿单衣,虽然到处乱哄哄的,但显见得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到处都是人,从内地跑出来想要争取更幸福生活的人——我突然想到,如果他们可以找到工作,那我也可以的,我又不笨,又不傻,又不懒。

這样一想,心情就好多了。哼着歌穿过了一个城中村,左右密密麻麻层层叠叠都是小盒子一样的房子,还有密如蛛网的电线,发廊里坐着许多穿吊带装的姑娘,倒也没有浓妆艳抹,只是不停地对着外面的行人微笑,有一个圆脸姑娘看上去还完全是个孩子,却姿态老练纯熟地往巷子的脏水里吐痰。隔壁士多店在昏天黑地地播刘德华的《忘情水》,“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店主在用广东话吆喝,“最平最平,今日最平……”

当年的我就这样单枪匹马冲进了报社,“谁是主编?我是来应聘的。”

“欧阳,有靓女找!”有个留着极长头发歪嘴抽烟的戴眼镜男人眯眼看了我一眼,用手指了指,“你去里面吧,欧阳在里面和人聊选题。”

我径直走了进去,拿着毕业证书,“听说你们这里招人。”

屋里的四五个人愣住了,一个穿着大了两码明显没怎么洗过的白衬衣的男人翻看了一下我的毕业证书,说:“现在只有副刊缺人,你懂外语,帮我们翻译一点外文资料呗。”这是我第一次见欧阳,一个戴着巨大方形眼镜、眼睛奇大的湖南男人,那时他还算是一个地道的书生,没有变成“一个离过两次婚的无耻的老板”(这是他对自己的评价)。

这一干就是二十年,进去的时候也不是不委屈的,南湖大学的英语本科生,同学里有人进了公安厅,有人进了广交会,有人去了外企,只有脑壳进了水的我,居然为了爱情跑到北京,结果三个月就大逃亡,跑到广州进了这种十三不靠没编制没名头的小报。

当时的《粤城新报》只不过是主报旗下一个闲置了多年的小刊号,大老板就想随便招点人做一份小报挣点广告费,谁知道因缘际会欧阳居然带我们这帮乱七八糟五湖四海外乡人做成了一个名震全国的报纸,十几年之后每年的营收都上亿,养起了整个报社。欧阳说这一切都是运气,不是他有多英明,就是撞正时代而已,或者说,1990年代就是个遍地奇迹的年代,能让一个最初只有七八个人上班的破报纸营收上亿,也能让我这种把GUCCI拼成GOCCI的穷鬼变成时尚媒体界的老行尊。

那时真是时尚业的史前时代啊,什么都没有,没有互联网,没有资料,大家都是乱打乱撞。我托在英国留学的李小贞给我买英国的时尚书,还有她能拾到的过期杂志和过期报纸。那些年全靠李小贞的海外支援,我才在报社立住脚跟,把那些英文杂志或书翻译过来再加点自己的理解,写写弄弄就是一个整版,标题是《巴黎制衣作坊里的天才们》《为什么卡地亚是世界名牌?》……翻译是老本行,不费什么劲儿,那时也没有版权概念,把图扫下来,就可以赚一个版面的钱,上哪儿找这种舒服工作去。

后来报纸上的文章写得多了,有出版社来找我出书,曾译过两本国内最早的时尚书,一本是时尚女魔头的发家史,一本是伦敦女人的品牌指南,不知道为什么这两本书后来成了时尚圈后辈的入行必读,所以我就莫名其妙有了一点小名气,居然成了这个虚荣圈子里最有学问的人——于是,我不留一撮毛没关系,我不涂烟熏妆没关系,我不露背也没有关系,每一个提起我的人会说,喔,那个写书的温蒂·李,那个专业的温蒂·李,那个早上五点钟起来写稿的老记者温蒂·李。

话说那天一心想摆脱北京霧霾的温蒂·李,也就是我本人,早早起床,披着我那第一百零一件巴宝莉风衣威风凛凛第一个登机了,一上飞机把行李风衣都交给空姐,里面我早已穿好自己最舒服的一套厚底真丝家居服,然后再戴上我的入睡利器——一只墨绿色的宽边真丝眼罩,准备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蒙头大睡。

迷迷糊糊刚要入睡的时候,隔壁突然有了响动,而且响动很大,平时很少有人在头等舱里这么重重地放行李大声叫空姐倒茶的。空姐急急地跑过来,问:“胡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到您么?”这个男人居然说:“拖鞋呢?”其实拖鞋就在前面,他就是想享受空姐给他穿鞋的那一分钟快感吧,这男人可真够猥琐的。

原本期待飞机快点起飞,这个人会消停一点,可怕的是飞机碰到限流,一直没有起飞,这个男人居然打开微信听语音,于是乎,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就在我耳边不断地响起,广东话,带着长长的气音:

“哼,我唔去,人底唔去,除非你来接我啦。”

“哎呀,咯个地方不好食,咯次你不记得了,我们点咯蒂牛排根本就咬唔烂……”

“我好中意咯只LV啊,在BB出来之前,你至少一个月要比我一只中意唧包,达唔达……”

“不好嘛,不好嘛,好咸湿啊你,人底不中意……”

人类这种生物一旦进入交配期就会十分愚蠢,这种愚蠢如果只发生在两个人之间,十分甜蜜,一旦被不相干的人听到了,就是一出恐怖剧。我听得汗毛都竖了起来,但手机的主人似乎已沉浸在这把年轻女声制造的粉红色荷尔蒙大阵里,受用到了极点,意犹未尽地把这些话听了一遍又一遍。这都什么素质啊,蠢爆了!我拉起眼罩想看一下是何方神圣,这一看不打紧,差点没震得坐起来,天,隔壁这个猥琐男,居然是大胡。

是的,就是我的上铺,南湖大学外语系大美女周蜜的有钱老公大胡,他的左耳前面有一个花生形的胎记,全世界独一无二。

大胡原来是数学系的学霸,长得个子奇矮,李小贞曾经刻薄地说大胡死后可以将他的身体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用以证明为何矮子会比正常身高的人聪明,“他们的神经应该是更粗一点,因为传输信号线路短,传输管道又粗的话,反应当然要比正常人快得多。”

虽然到四十岁还长了一张娃娃脸,干什么事都笑嘻嘻,只有特别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有多么要强,从小就要考第一就不用说了,连名字都从胡小军硬是改成了胡大军——他以绝食逼他妈去派出所改的。他这一辈子没有别的要求,就是什么都要求是最大的。车子,要买最大的;房子,要买最大的;财,也要发最大的;找女朋友,当然要找大美女。

周蜜就是大美女。

前面讲过外语系的两朵系花,一朵是梅兰花一朵是周蜜。

梅兰花是新疆人,周蜜是四川人。梅兰花可能有一点维族血统,她有一双雾沉沉的大眼晴,睫毛密到连睁开都很费力,嘴唇很厚,每次都涂得极红。有一次学校开联欢会,她扮香港明星梅艳芳,头上戴着黑色面纱,眼影画得翘到天上,一对银色的大圆耳环在耳边飞来飞去,穿一件黑色紧身胸衣,露出她那喷薄欲出的大胸,脚下套一双银色长靴,黑色的霹雳手套,带着一帮男生在台上大跳梅艳芳的名曲《红唇烈焰》:

红唇烈焰

亟待抚慰

柔情欲望

迷失得彻底

……

那时学校就流行唱广东歌,再经她这么黛眉星眼远山连绵一番演绎,真是佛都有火,宣传处固然是挨了批评,但她也一下子名声鹊起,把南湖大学连带周边三个大学的男生都迷得要死,天天有人在我们寝室下面唱“梅兰梅兰我爱你,你像兰花叫人迷”。

每次看到这些追求者,梅兰花就特别开心。她总是咯咯地笑,笑到喘不过气来,越发显得天真可爱,让每一个追求者都心潮澎湃。

和梅兰花的热情似火相比,周蜜就如冰雪美人。

冰雪美人最大的特点,一是不理人,二是白。湖南人也白,却不是她这个白法,她的白是四川人的白,晒不到太阳的白,云里雾里滋养出来的白,白里还略透着青,离她五米之外都能闻到“勒老子滚远点”的警告。

她有一个巨大的脑门,眼睛是敦煌美人那种双层的丹凤眼,眼尾微微上翘,笑的时候有一种说不清的媚态,不笑的时候又妙目端然不可侵犯,瞳孔又黑又亮,瞳距比一般人要略宽那么几毫米,嘴角永远有一条略带嘲讽的弧线,让她的整张脸呈现出某种冷峻和茫然。她那时老爱穿一身白,独自走在去山顶校广播站那条长长的石阶之上,石阶两旁漫山遍野的法国洋甘菊,和她的背影一起,构成了1990年代南湖大学男生关于梦幻女孩的所有想像。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怪她目下无尘,谁让她是那登顶的佳人。我记得进校的第一天,生活老师就说我这一级来了一个八项全能的女同学,小学中学得过的奖项档案一页纸根本填不完,田径、跳高、朗诵、钢琴八级、英语演讲比赛、作文比赛,她统统得过大奖。本来应该去北大的,可惜差了几分,不幸调剂到我们学校了,这是屈就啊,所以大学四年周蜜老有一种谪仙才有的幽怨,觉得命运薄待了她,所以她只有用轻蔑来表达她的伤感——除了和我们寝室的三个女生有一点来往,别人一概不理,没想到歪打正着,这种孤绝反而让她更添了几分神秘的魅力。

在正经做个好女孩这件事情上,周蜜是我们的表率。1990年代的大学,大家都散漫,梅兰花出去跳舞常要凌晨才回,我和李小贞就拿着手电筒在被子里看书,只有周蜜严格十点半睡,六点半起,常常是天刚蒙蒙亮,她就会窸窸窣窣起床,喝一杯临睡前晾好的凉白开,然后去洗衣房刷牙洗脸,回来就开始练功压腿,随后用一卷软尺量自己的腰围,若是粗了一点,立刻就几天不吃饭。她的床和她的桌子永远是最干净最整洁的,她的内衣裤穿半年就要全部扔掉,“我妈说会变形,也不卫生。”

周蜜的妈妈虽然没有陪在周蜜的身边,但她却像隐形的上帝一样依然在管束着她优秀的女儿。周蜜生活里最大的神是她妈,然而最大的魔也是她妈。作为川剧团的著名花旦,周蜜妈有一双同款双层丹凤眼,但目光犀利如刀如剑,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据说周蜜她爸当年就被她妈的宛转眼风拿下——花旦们练的是童子功,眼神长期要练,对着鱼、对着鸟把眼光刀子一样地飞过去,所以对付个把灵长类的雄性动物,自然不在话下,对付三个自己生下来的灵长类小崽子,那还不是随随便便。

所以周蜜三兄妹是在她妈的棍棒下长大的。她花了十二分心力来让女儿变得优秀卓绝,她替女儿拟定了严格的作息表,报了无数个学习班,她要她学钢琴,学写作,学田径,站如松坐如钟,很难想像周蜜十二岁还因为练琴练得不认真而被妈妈打到阳台上,穿着背心三角短裤哇哇哭。

那时候的父母都这样,他们管这种教育方法叫严格要求。周蜜的妈用她的扫把和凌厉眼神把周蜜督促培养成了一个成绩优良作风过硬的好青年,没有辜负“冰雪美人”这个称号。那是一个省城上流阶层少女所能呈现的最正经的面貌,周蜜的妈妈想得很周到,以冰雪来成就女儿,阻挡各种莫名袭来的狂蜂浪蝶。“小心外面那些人,女的都是小市民,男的都是小流氓”,她妈妈常常这样教育她。所以大学四年,周蜜没有什么朋友,十几岁的女孩们要好起来恨不得上厕所都黏一起,周蜜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人,好在她从小就是一个人,她的妈妈很早就告诫过她不要跟别的男孩子玩得太近,“他们就想占你的便宜”;也不要跟女孩们一起玩,“女孩们的嫉妒心都太重了”。

南方女孩普遍矮,但是周蜜身高达到了一米六八,腰细腿长,站在一群女孩中间,简直是鹤立鸡群。只用这么轻轻一站,眼风一扫,第一天来上学的她就硬生生地把数学系大二学生大胡同学杀于她的珠光裙子之下。

从某个层面来看,周蜜完全符合大胡对于未来老婆的想像。大胡的设想就是找一个比一米七还差那么一点点的女孩,他才一米六六,如果比老婆矮太多也不好看,而一米六八呢,他只要穿有点跟的鞋子就可以和她平起平坐,重要的是,将来要能和她生个娃,根据爹矮矮一个,娘高高一窝的原则,他们的儿子有超过八成的概率超过一米八,气死那帮笑过他矮的王八蛋。

怀着这样壮怀激烈的理想,大胡玩命地追着周蜜。别人是生怕人知道,大胡是生怕人不知道,路上堵,楼下等,送早饭打开水,广播里点歌送祝福,什么都做尽了,周蜜也就顶多在他提早两个小时帮她占好图书馆座位时对他笑一下。冰雪美人嘛,她越是对大胡不好,大胡就越是喜欢,没办法,他就好这一口,数学题越难他越兴奋,女人也一样,这是考验哪,男人就是要迎难而上,进而征服全世界。

其实,那时候的周蜜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一茬,她心有所属,所以大胡苦追了两年也没有任何结果。直到第三年,周蜜突然就同意了,世人都以为是大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我知道大胡是拾了一个漏。

周蜜其实就是被石一山给伤着了。

周蜜是外语系两大系花之一,石一山却是外语系唯一系草兼校草,以二对一,所以还是有点优势的。石一山的帅是公认的,白衬衣,大长腿,风度翩翩,眼睛里永远闪烁着笑意,关键他还有一张女孩一样红嘟嘟湿答答的嘴。“石一山的嘴巴怎么这么好看啊,让人好想咬他。”梅兰花在我们寝室的卧谈会上曾经这么色色地评价,我们三个都蒙在被子里哈哈大笑,她把我们想说的都说出来了。

看得出来,周蜜明显对石一山有意思,有事没事就在寝室里提他,当然主要以骂为主。她是班上第一名,别人要问她借笔记本,她断然是不肯的,但只要石一山出马,那就绝对没问题。两个人又都是学生会的干部,常常搭挡主持节目,所有人都在起哄闹他们俩,弄得石一山的追求架在了弦上,不得不发了。

大二的时候他终于约周蜜去市里看电影,周蜜一定要带上我,这也是她妈嘱咐她的,和男生约会一定要带个自己的朋友。好在我平日里跟石一山也熟,因为我和李小贞常跟他一起编系刊。这一趟我惊奇地发现一贯胸有成竹的周蜜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她的小脸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声音都是抖的。她一路嗔怪石一山没给我们买水,又指责他在校运会上表现不好,害得她拚命叫加油都输了……怎么说呢,大失常态,语无伦次。我觉得这时的周蜜蛮可爱,只可惜,男生太年轻。石一山被她莫名的四处攻击弄得有点招架不住,趁她去洗手间的时候偷偷跟我嘀咕,“你们平时寝室里她也这样啊?”

我說:“平时不这样啊,今天她太紧张了……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么紧张。”石一山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我笑着拍拍他的肩:“老石,周蜜还没交过男朋友呢,你责任很大啊!”

大概是这句话把石一山给吓着了,所以他火速倒向了梅兰花的怀抱,这其中争风吃醋明枪暗剑的故事大概可以写三百集琼瑶电视连续剧,很无聊也很狗血,但最终的结果简单地说就是花旦和高官制造的基因最优秀的冰雪美人居然到最后都没有抢赢那个“婊子”梅兰花(“婊子”是周蜜私下对梅兰花的代称),而让大胡拾了一个天大的漏。

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周蜜生命里那个转弯时刻,她把自己闷在蚊帐里抽了两天烟之后,第三天中午披头散发从烟雾缭绕的帐子里走了出来,像一个从容就义的女英雄一样开始对着镜子梳头发。

命运像一头巨鲸,在那一刻沉沉地转了一个弯,水面并无响动,只是你能看到巨鲸身边深深的纹路,从此周蜜的生命就驶向了另一块海域。

我也惊着了,不敢问,过了小半天才小心翼翼地问,“周蜜,要喝口水么?”

周蜜淡淡地说,“不喝,谢谢你,晓枫。”

她一脸的平静,平静到有点不屑,也不知是对我说还是对镜子说,“有什么了不起,就是一个蠢货,老子要让你知道这是你一辈子错过的最好机会。”

我呆了,“哪个蠢货?”

周蜜没理我,面无表情地打水洗脸梳头换衣服。她穿着她最好看的白色连衣裙去北山的男生宿舍,拉着大胡的手转了一圈,消息就传遍了南湖大学,大家都知道数学系的学霸和外语系系花周蜜谈恋爱了。

那时的大学生干事就是这么天真。

大胡毕业了,我们第二年毕业,毕业晚会那晚,周蜜喝醉了,唱了一首陈淑桦的《情关》,“我本有心,我本有情,奈何没有了天,爱恨在泪中间,聚散转眼成烟……”大家都知道她喜欢石一山,但她偏偏以为大家都不知道,唱到声嘶力竭,台上台下的场面一度尴尬到令人石化,主持人李小贞只好拚命插科打诨独撑大局,因为此时另一个主持人石一山实在不宜出面。

好不容易她下了场,等石一山弹吉他唱歌的时候,她又哭起来了。李小贞有点看不下去了,用手肘推推我,“哎,你去劝劝她吧。”

也只有我能去了。周蜜到了大三之后性情大变,几乎和全班的人都断交了,在她眼里,任何跟梅兰花好的人都是她的敌人,而她能和我聊几句,纯粹也是因为我们是上下铺,上床不见下床见。

我把她拖到僻静处,递给她一块纸巾说,“周蜜,你没事吧……”

香港电视剧里安慰人都是用这句话开头,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一个失态的女人,只好东拉西扯“其实石一山没那么好……”具体有什么不好,我也说不上来,老实说,我觉得石一山蛮好的,违心的话我不想说。

我只好费力地转到另一个话题,“梅兰花也不是真心想跟他一起,前两天,她还和那个詹姆斯(我们学校请的外教)去市里看电影跳舞呢……”

一看周蜜还不接话,我又只好转话题:“谈恋爱很难说的,说不定,过几年他又回过头来找你了……”周蜜停止了抽泣,表情复杂地说,“就算石一山回头来找我,我也不会跟他的,我算想清楚了,他和谁都没有好结果……”

“是,是,是没好结果,还是大胡好,你反正也很快要去广州找他了。”我顺着她的话说。周蜜有一个特点,就是她对别人的事一万个精明,但对自己的事总有某种谜一样的天真,好像智商只有三岁,你只要顺着她的思路夸她,她就像被捋顺毛的狗一样,一下子就乖了,这让她的天真有点货真价实。怎么说呢,周蜜纵然有一万个缺点,但是她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她是人类之中少数活得表里如一的人。

“大胡也不好,不过,跟了大胡,我将来应该不会愁钱吧,你知道大胡有多会赚钱么,他连进校的时候那部三十块买的破单车毕业时居然卖了六十块钱,你说他多精。”周蜜又高兴起来。确实,周蜜看自己不行,但看大胡还是看到骨子里去了,毕业一到广州,大胡就凭着灵敏的嗅觉果断地抛弃了数研所,转而进了一家港资房地产公司,不到两年就发了。他是同学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发财的人,第一个买房子的人,第一个生小孩的人,第一个公司上市的人。可以说,我们在广州的所有大学同学对富人的想像,都是由大胡和周蜜开启的。

那些年富人的表现就是不停地换房子。大胡的第一套房子是在他自己上班的房地产公司内部抢的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港式公寓,一口气贷款五十多万。1996年,五十万真是天文数字啊,我得辛苦工作一百个月才能赚到五十万,一百个月就是十多年啊,他奶奶的,大胡真牛啊!“周蜜有眼光啊,大胡果然是会赚钱的男人。”所有的同学都这么感叹。

大胡不是会赚钱,而是超级会赚钱,他在房地产公司干得风生水起,具体干什么无人知晓,只看到周蜜基本隔三年就要搬次家,从市中心搬到番禺三百平米的复式高层,屋子中间挂着她从香港买回来的三十多万的巴卡拉水晶灯。后来又搬到了白云山下的一套别墅,俯览半城灯火,全套从欧洲订回来的法式鎏金家具闪瞎我的双眼。总之,这些年,哪个楼盘最贵,哪个楼盘最火,周蜜就搬到哪里,人也越来越有阔太的样子,吃的用的玩的,无一不是最好的,而最为她人生增光添彩的是,她还给大胡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果然也像大胡想的那样,后来长到了一米八。

如果说真的有人生赢家这一回事,三十五岁之前的周蜜是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女人想要的一切。

可惜再华美的袍子也会有蚤子,再漂亮的人生赢家也可能遇上二奶和私生子。

“大胡要是出轨,老子拿刀子剁了他!”我心惊胆战地想起周蜜说这句话时咬牙切齿的样子以及可能发生的画面,又往椅子里缩了一点。天哪,我可不要掺和到这种别人家的鬼事里去……

从来没有哪一次头等舱的旅程比这一次更漫长。

在北京飞广州的三个小时里,我试图把自己变成一条没有厚度没有体积的直线,紧紧地抵住椅背,这样大胡就一定看不到我了吧。

这样心惊胆战地躲了一个多小时,我突然想到,我真蠢,大胡不可能认出我来啊。

为什么呢?

第一是我換了睡衣,戴了眼罩,剪了头发。

第二是因为跟了一个特别牛的健身教练,比起前些年,我差不多瘦了三十斤。

第三是因为采访的关系,我隆了一个鼻,这让我的长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至于出国时经常被海关拦住盘查,到底照片是不是你?害得我只好当众说出隐私,“哎,不好意思,隆了个鼻。”嗯,他们肯定是故意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其实我和大胡也快五年没见过了。

按理说我们宿舍,只有我和周蜜一直在广州,不可能五年不见,但是后来我就是真的不想见她了。

有人传过这么一耳朵给我,周蜜跟人发牢骚说李晓枫特别势利,当年她在公关公司的时候,有业务给我,于是我每周都要到她家报到一次,后来她辞职了,没有用了,李晓枫又升官又出名了,所以就不理她了。

我一听这话就笑了,这确实是周蜜才说得出的话,甚至不用闭眼都可以想像得出周蜜在说这番话时大额头亮亮的,双层丹凤眼眯起来、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美人薄嗔也是美人,就算是真的骂你,样子也是好看的,最多补一句:哎,这么开不起玩笑啊……

我和周蜜关系的冷淡,从时间表上来看她说得没错,事情是这么一个事情,但逻辑却不是这样一个逻辑。

周蜜在毕业后分配的那个外贸公司只待了半年,她嫌没前途,转行进了广州最大的一家4A广告公司,正好又管公关这条线,和我的时尚版多有来往,如果说真的有谁求谁的话,周蜜求我的时候好像要多一点。

时尚业刚刚进入中国,媒体总共也没几个,我进的确实是个十三不靠的报社,但架不住它蒸蒸日上,又因为报社刚刚起步,管得也松,有时周蜜在电话里嗲两句,别人发巴掌大的内容我能帮她发半个版,弄得周蜜在她的香港总监面前倍有面子。当然周蜜也很聪明,手面又特别阔绰,每个周末都在她的豪宅里开派对搞饭局,把广州这一帮搞时尚的媒体人都笼络住了,于公于私,我当然要去。

至于后来为什么不来往了,周蜜辞职回家当阔太当然是一个主因,另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和周蜜的经济差距太大了。

刚进报社的时候,我和她工资差不多。上班十来年后,我在报社也不过苦哈哈地挣着一个月一万多的工资,而周蜜已然升级为阔太,到香港随意买一个包就是两三万。

“哎呀,这一趟去香港花了二十万,都不知道买了些什么。”周蜜倒也不是炫耀,这是她日常说话的方式,可是听的人真不舒服。二十万啊,我那时一年还挣不到二十万啊,得努着好大一股劲写好多稿译好久的书才能挣到这二十万呢,人家随便去一趟香港就花了,还不知道买了什么,用旧了的香奈儿爱马仕色琳,还要硬送给你,因为知道你根本买不起新的。

另一个没法聊的原因是因为我一直是单身。

早期我不懂孩子吸奶拍嗝,中期我不懂小升初,后来我不懂青春期,总之,只要涉及到孩子的问题,我都一窍不通。而周蜜又酷爱说她儿子,一餐饭倒有半餐饭在讲儿子的青春痘怎么办,听得人毫无食欲——其实我挺喜欢周蜜儿子胡一天的,那孩子真真假假还叫过我几天干妈,后来有点淡淡的,不是孩子不好,是我自惭形秽,因为我觉得自己实在不配当他的干妈。

胡一天一件T恤都上千块,一年国际学校的费用都十几万,每一次生日会对我都是一种煎熬,该送什么给他呢?这成了横亘在我世界里的最大难题。

十岁生日那次我试着私下问,“天天,你现在到底最喜欢啥啊?”

胡一天给我看了电脑里的一款耐克跑鞋,我定晴一看,天,一万二,扒了我的皮也送不起啊!生日会那天,我送了胡一天一个耐克的帆布钱夹子,是品牌送的样品,也小一千吧,胡一天看了一眼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干妈,就丢在沙发上玩去了,显然是不稀罕。

那天天气真热,十几个小朋友和十几个大人都在周蜜家四层大别墅第二层那个三百平米的客厅里吃蛋糕聊天,因为不大认识人,我就待在二楼的阳台上看傍晚的天空和火烧云,暮色交合,太阳像一颗活的金蛋,突然在某一秒就直坠下去,四周暗下去,夏虫唧唧,我突然觉得世界无比寂寥。

是啊,我算什么人呢?胡一天的邻居和同学们都住在最高档的小区,妈妈们全身名牌,出手阔绰,而我只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穷阿姨,真是尴尬。我看一下镜子里的自己,一张五彩又狰狞的脸,刚被热空气蒸了半天,脸上的妆全融了。于是赶紧进屋,但一进屋又觉得冻,因为空调开得太低,人像热包子放进了急冻,衣服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壳。我提早告辞,说报社有事,周蜜正忙得不可开交,叫了一声“那你好走哇”就上楼拿水果去了。

周蜜家在白云山的一个山窝窝里,来去都得坐电瓶车,但那天死活看不到一辆,只好走下山去,好死不死穿了一双新高跟鞋,打脚打到飞起,二十分钟的路程足足走了四十分钟,上的士一看,两只脚跟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更惨的是一回家就发起了高烧,可能是被山上的夜风吹了。

高烧的时候我想起张爱玲说的那句话真对,跟有钱人做朋友简直像下雨天去蹭别人的伞,没享受到一点福利,反而淋得一身透湿。

后来周蜜再打电话来邀,我就开始推托,要做版啊要出差啊要开会啊……半真半假,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是这样,如果有一方老是拒绝,天长日久肯定就会淡了。

最后一根压垮我们关系的稻草则来自大胡公司的上市。

大胡在房地产界纵横了十来年后,终于自己做了公司,搞旧楼改装商铺,拚命做了三年终于搞上市了,这意味着他从地产高管变成了地产老板,身家不是以千万计,而是以亿计了。

这天大的喜事怎么能不热闹一下呢?

他们夫妇在丽思卡尔顿最大的厅张罗了一个几百人的上市大派对,当然也请了在广州的一些老同学——锦衣必须不能夜行,成功必须照耀老同学。

周蜜那天是第一女主角,她穿了一套极性感露出大半个胸的华伦天奴紧身褶皱短裙,桃红配白点,脚下再配一双扎到大腿根的桃红罗马鞋,完全是照着当季的时装杂志里配的。唯一不对的是,脸上的玻尿酸没算准时间,肿一直没消下来,再加上罗马鞋的绳子勒到了肉里,弄得好几个男同学都在窃窃私语:周蜜怎么胖成这样了……

周蜜听到这话一定会气哭,毕竟她一周要狠狠地做三次GYM(健身),手臂上的线条你看得到的,但问题在于那套桃红洋装确实有点用力过猛,上市公司老总的太太穿这种小短裙配罗马鞋在这样的大场合真是有点不搭。其实奔四的有钱女人,最忌装嫩,因为既没有显出有钱的气势,也完全露出自己对生活的怯意,透着底子里那一种心急火燎漫山遍野的无端焦虑,只是这话,我没法跟周蜜说,也不能说,她从来不听别人的劝,特别是,不听我这种人的话。你还教她穿衣,你买过一件华伦天奴么?穷鬼!

后来大胡挨桌子敬酒,敬到我们这一桌的时候,有点喝多了。这一桌全是男同学,只有我一个女的。大胡估计是想起了当年追周蜜时的辛苦,当年就连胖胖的我在数学系男生眼中也是外语系骄傲天鹅中的一员啊,现在还不是巴巴地赶过来贺他功成名就,前情旧恨,心绪复杂,再借着酒劲,就开始装疯卖傻。

“哎,晓枫你现在可真是比大学的时候漂亮多了,我看你上电视了,时尚作家,厉害厉害……”然后一个踉蹌地奔了过来,搂着我的肩说,“你看你,你倒得太少了,至少一满杯,我小时候的偶像就是女作家……”

紧跟在大胡身后的周蜜当下就黑了脸,厉声说,“大胡,你在胡说什么……”我看大胡一时下不来台,说,“没事没事,大胡是太高兴了……”

一番嚣扰起哄,大胡走了,周蜜突然走近我身边,带着三分醉意阴恻恻地笑道,“晓枫,你该不是看上我家老胡了吧……”

轰隆一声,我闭上眼,有什么东西塌了——我和周蜜那座脆弱的轻薄的从大学时光里探出来的友谊的小桥,到毕业十五年之后终于轰然倒塌了。

是单方面的,却是无可挽回的。

下飞机的时候,我故意磨磨蹭蹭,一直拖到大胡下了飞机,没影了,才裹上风衣,摸出墨镜,拎着行李坐上了地铁。

交通工具也能让不同阶层的人不用见面,大胡肯定有司机来接,而我只要选择坐地铁,就肯定撞不到了。

在地铁上坐定,歇了三分钟,我才长出了一口气,这是又渡了一劫啊,必须和人分享一下。这么大的八卦,我一个人承受不了啊。

我把脑子里五百多个人名都搜索了一遍,思前想后,唯一合适说的就是知根知底的大学同学,业内人称简妮特的北京非著名独立制作人李小贞了。

李小贞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不着调的女孩,毕业这么多年,所有的同级大学同学,不说每个都是亿万富翁吧,千万都是有的了。当年都是分到北上广,又打拚了这么些年,奔五的年纪,一两套房产是肯定有的,银行里股市里几百上千万的家底也是有的,但李小贞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

当然,我也穷,但我的穷是相较于周蜜而言,我是住不起大别墅用不起爱马仕,但我也有自己八十八点二五平米的两室一厅,买得起珑骧的袋子,而李小贞……谁能想得到呢?南湖大学外语系90级最出名的才女在毕业二十年后,依然住在租来的两室一厅里,银行存款不足五十万。“你这二十年到底是怎么混的啊?”我戳着她的脑门问她,李小贞挠挠头说,“我也常常想这个问题。”

其实早些年咬咬牙,在影视公司做策划的她也能在四环外买一套小公寓,甚至连房子都看过了,定金都付了,最后关头她反悔了,因为她“不想把后面十年的自由捆在一座房子上”。她想要自由地看歌剧想要听各种大佬的演唱会想要看画展想要买画想要买雕塑想要拍实验电影想要自由的生活……

有一次,路过魏公村鑫德家园的时候,李小贞指着顶楼对我说,“哎,本来那套房应该是我的,可惜那年光顾着带《深渊》去欧洲参展,生生地把这套房给耽搁了……”我虽然跟影视圈不熟,多少也知道李小贞说的去欧洲参展有多么不靠谱,大部分时候是一些多年歇在家里的演员们自己出钱,找一个莫名其妙的导演拍一部莫名其妙的片子在欧洲一个莫名其妙的影展上得了影帝影后,然后发通稿,给自己造势。我曾经在广州一个人看了这部片子,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抑郁,因为实在是太难看了,一个中年女人被情人抛弃,云里雾里的梦呓,从这间房子走到那间房子……

“晓枫,这叫艺术电影,艺术电影是有台阶的。”李小贞在电话里这么教育我。票房自然是一塌糊涂,好在小贞有自信有理想,她用她来自英国电影学院的自信和理想挡住了各种风刀霜剑,失踪的投资人的、尖刻的过气演员的、穷酸导演的,还有说看不懂的无知观众的,这当中包括了庸俗的我。

但我仍然欣赏李小贞,她从来没有被这个社会改变过。大学同寝室四个人,梅兰花天天忙着约会,周蜜永远公务繁忙,学生会啊广播站啊,我和李小贞一起上图书馆,她的兴趣仿佛永远跟生活无关。我们互相推荐书和碟,讨论《红楼梦》里贾母到底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结论是她喜欢下雨,吃螃蟹、桃子,讨厌豆腐、面筋、一切甜腻腻油浸浸之物……有时我想八卦一点班里的事都被李小贞立刻制止了,“聊点有意义的东西吧”。

大学就是这点好,可以容忍所有不切实际之物。毕业那一年,大家都在四处找工作,只有李小贞说要考研。毕业后她好像失踪了,后来才知道她悄悄去了英国,在英國待了五年,说是学电影,后来回了北京,在一个又一个影视公司漂着。

她肯定又会说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不要找她,但除了她,我上哪儿找这种知根知底嘴又严的人呢?于是决定给她发个微信。

“小贞,你有空么?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和你八。”

秒回,“没,在开会,但是你可以发微信给我。”

“喔,这个事不好微信说。”

“那行,等我五分钟,我去洗手间打给你。”

我关上手机,等李小贞来电话的五分钟里,去翻了一下李小贞的微博,事实上,我们平时也甚少联络,保持着一年见一次一个月谈一次心的节奏。一如既往,李小贞的微博里永远是一些没头没脑的丧丧的话——

人生很残酷,但是残酷一点也不新鲜,宅心仁厚才是罕见的,其他都很平常。

浪漫主义就是会去干一些注定会失败的事,还真是。当然要持续、昂扬、至死不渝地保持绝望。

……

我记得在刚进校的第一天,就看见李小贞拿出一个绿色缎子面的厚本子在写着什么,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本子是小贞妈从布达佩斯买回来送给她的,里面有她写的诗、小说和日记,秘不示人,就算是我,也只瞥见过一两眼。她用不同颜色的笔来区分内容,蓝色是诗,黄色是歌词,绿色是小说,黑色是抄的英语小说段落……她是真爱文学啊,介绍了许多人的书给我,萨特、波伏娃、龙应台、李敖,她在寝室里第一个买WALKMAN,听罗大佑和BEYOND、U2,她最喜欢李宗盛那首《你生命中的精灵》,毕业晚会的时候,她命令石一山唱这首歌。

你是我生命中的精灵

你知道我所有的心情

是你将我从梦中叫醒

再一次再一次给我开放的心灵

关于爱情的路啊我们都曾经走过

关于爱情的歌啊我们已听得太多

关于我们的事啊他们统统都猜错

关于心中的话心中的话

只对你一个人说……

到现在我还记得石一山弹着吉他唱歌的样子,那代表我记忆中永恒不变的大学时光,轻灵、飞扬、深情和忧伤。石一山红唇微张,皮肤透亮,眼神全场飞,一会儿望着梅兰花,一会儿望着周蜜,一会儿望着李小贞,连我都被他的目光扫到,心跳不已。

我偷愉在李小贞耳边说,你瞧瞧,石一山又在到处放电了……

李小贞说:这就是大眼睛的好处,你永远觉得他在望着你,其实有可能他谁也没望,他是一个大近视……

那他为什么不配眼镜?

因为自恋……帅哥都特别自恋,他觉得戴眼镜不好看。

你怎么知道?

谁让我俩是哥们,他追梅兰花还是我出的主意。

那你可不能告诉周蜜,她准得杀了你。

周蜜根本不适合当石一山的老婆,她就适合大胡,只有大胡能让她吼来吼去。

……

李小贞就是李小贞,永远有一种俯瞰众生的气质,顶着她那个卷毛头,像盘踞在山顶的母狮子。她天生卷毛,乌黑锃亮朝天空怒长,她就干脆剪得短短的,露出额前一个美人尖,越发衬得一张清水小脸似是一颗桃心,眉清目爽,从不化妆,常年只穿白黑两色T恤,下面配一条宽大的格子裤,裤脚扎进一双高帮鞋。换任何一个女生穿这一套都会显得粗鄙,唯有她穿出了一种飒爽英姿。那时我们不知道这种打扮叫什么,只觉得每次她一出场,梅兰花的大胸和周蜜的白裙子就有点俗气了,后来才知道这就叫高级中性风。她更有神秘的家世,妈妈是长沙报社的主任记者,父亲是潇湘电影制片厂的导演,爷爷是高官,她从小就看话剧听交响乐,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我从没有发现她为谁动过凡心,连石一山这样的帅哥,也只是她的哥们。

有时我胡想,万一石一山喜欢我怎么办?我一定会为他粉身碎骨吧,但是李小贞从来没把石一山放在眼里,永远是石一山觍着一张笑嘻嘻的俊脸来找她,因为有事要求她,比如要出系刊,比如要准备演讲比赛,比如晚会要总撰稿,比如要布置这期的英语角……

如果是别的一对男女老待一起,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绯闻肯定满天飞了,但是从来没有人觉得李小贞会和石一山有化学反应。石一山这种级别的帅哥是属于周蜜和梅兰花的,而李小贞呢,全世界也没几个人配得起她,做为一位神秘的高干子弟,她实在是离我们这些人太远了。

这就是才女的好处,也是才女的坏处,身怀绝技,四顾茫然。

“其实小贞,太聪明的人生活很难吧,过早地看透了这个世界,不好玩吧?”毕业后的某一年,我开玩笑问她。

李小贞淡淡一笑,“确实很难像你这么兴兴头头的,所以我有忧郁症你却没有,哈哈哈。”

李小贞得过忧郁症么?什么时候得过?这件事,我从来也没问过,也不想问。我什么事都告诉李小贞——当然我也没什么事,但李小贞基本不怎么说自己的事,后来我发现她对于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事,都用一种不当一回事的方法消解掉了,说到底,她不愿意别人了解她。

正胡思乱想间,李小贞的电话来了。我把刚才的惊险经历跟李小贞又汇报了一次,最后问出我想问的一个终极问题,“你说,我应不应该告诉周蜜呢?”

“为什么要告诉周蜜,这不是很奇怪么?是她老公出轨,又不是你老公出轨,你为什么要告诉她,万一她早就知道了呢?”李小贞噼里啪啦说。

“可我还是觉得她被伤害了。”

“那你觉得是不能当阔太伤害大,还是被小三插足伤害大?你没告诉她,她可以体体面面继续当她的阔太,你告诉她,她还怎么当?”

“啊……这样啊……”

“None of your business(与你无关),别人的事,你这么激动干吗?晓枫,你自己的事呢,你上次不是说你们报社就快完了么?”

“也不是完,就是觉得有一种船要沉的感觉,报社好几个人都辞职了,说今年的广告少了一半不止,报纸很快就要不行了。”

“那你还不赶紧做一个公号出来,我告诉你,我今天开会听到的消息就是各大广告公司和影视公司明年的预算有七成是给公号的,你啊,赶紧做一个出来吧,要不然我想照顾你都没办法。”

“喔……”

“那我去开会了,什么时候我们约出去玩一次吧,实在太久没见了……”

電话突然就挂了。

我拿着电话就愣在了当场,没想到这么重头的八卦在李小贞这里还不如她的一个会重要。北京,真是一个让人利欲熏心的城市啊,连同学老公出轨这样的重磅炸弹都不足以炸穿她们的铁石心肠……

我双眼盯着车顶,发了一阵呆,这时体育西站到了,我旁边有个男人突然一跃而起,把我手中的手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抢走了,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惊讶,那个人就消失在汹涌的人流里。

天哪,这都是他妈的什么操蛋的生活!!!

自从上次在头等舱撞见大胡,跟李小贞八卦撞得一鼻子灰又丢了手机之后,我的人生突然就进入另一个阶段,一个四十岁准下岗女工的再度求生阶段。

因为报社要垮了。

报社要垮这件事,传了好几年,自从前些年欧阳被抓进去之后,一直风传主报要收回刊号,但迟迟也不见行动,毕竟这几百号人怎么处理也是个问题。盈利看得到是一年一年在减,报纸页数也在一点一点减,上面空降了一个完全不懂业务的总编下来,这几年没干别的,就是裁人。新来的领导还在会上说,就是要以新换旧,把那些占着位子不干活的人赶出去……

我知道快报这艘大船是快要沉了,但是沉之前,领导们还是想多踹几个人下去,好让船沉得慢一点。人这种动物,对付起同类来还真是狠啊。

但是去哪儿呢?四十岁的媒体老人,去哪里似乎都不合适,而且去了做什么职位呢?去别的地方当新人,这落差你未必受得了;别人请你去当领导么?别天真了,哪个单位都缺干活的人,就是不缺领导。北京倒是有家杂志想要我去,可是北京的房价实在太高了,卖了现在这套小公寓,末必能凑齐一个首期,而且一切要从头来过,早知如此,二十年前我何必南下……

就在这惶惶不可终日中迎来了人事部的召集会,人事部提出报社要实行新的坐班制度,以后大家除了采访之外都得到单位坐着,还要打卡,不然视作旷工处理,五次旷工就要开除……我听了没出声,心里拔凉,这就是变相赶人啊。我到报社二十年,从来没有说要记者坐班的,记者漫天出差漫天写稿,正是这份灵动才有了记者的手眼通天,自由生活才有自由的文字自由的思想。以前欧阳在大会上就讲过,“记者不要老回报社,只有庸才才会死死地待在报社。记者就要跑,要去建立自己的关系网,要有自己的人格魅力,要有自己的信息源。你们只要交来好稿,我不管你们人在哪里……”

“这个报社是真的待不长了。”一出人事部我就暗暗对自己说。

晚上火速邀了一局,叫了实习生钟露露和前同事珊宝三个人吃了一个饭,决定随大流,我们也合伙开一个公众号,我负责写稿,钟露露负责后台营运,珊宝负责拉广告。

其实是没有抱任何一点希望的,当时据说有三千万人在进入公众号这个蓝海,但是我们这样的人还能干什么呢?钟露露转不了正,我快要失业,珊宝也和她大领导不对付,做公号至少是一条出路,而且也没有成本——成本就是我们三颗脑袋。

我们决定做一个国外明星时尚公众号,名叫“FASHION:枫SHOW”,专推国外的流行资讯和明星八卦,因为我之前在副刊一直做着一个图片版叫“明星潮”,虽然只是登一些外国明星的街拍照片说一下女明星最近的八卦,倒一直是报眼。读者们都爱看八卦,又加了一点时尚,品牌们也喜欢。

不得不说我们是有点运气的人,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做了不到半年,这个公众号居然慢慢有了起色。珊宝时不时帮我们拉点广告,渐渐也有了一点收入,业内算是有了一点名气,粉丝很快过了十万。我知道只要我们熬过这个不尴不尬期,快速涨粉到二十万,那就是一片海阔天空。珊宝豪情万丈,“摒牢!这个时候一定要摒住一口气一直往上冲,一点乱子也出不得。”

她越是这么说,越是出乱子,这个时候,网上突然出现一个人天天追着骂我,而且看来气势汹汹。

@小枫烧,忘恩负义狐狸精!

@小枫烧,死三八,抢人老公不要脸!

@小枫烧@粵港新报,你报李晓枫出去采访收人礼物,按国际规例理应开除!

……

很多年前,网络媒体还要求着传统媒体的时候,微博曾经求着我们报社的编辑记者去他们那里玩,于是我就勉为其难地在微博上开了一个账号叫“小枫烧”,平时也就发些个人生活动态,都是顺手的事,反正天天做的也就是这个,吃的喝的各种品牌新品试用报告还有欧洲名人的时尚消息,几年做下来也积攒了小二十万粉丝,偶尔发点小广告,算是我的一块小小自留地,关注我的品牌公关也很多。

但是这个时候突然跑出一个人来,一天到晚在微博上骂我“狐狸精”、“抢人老公”,而且还尾随到公众号来骂我,你说烦不烦。虽然说爱特我的微博别人不会注意,但是这个人不停地爱特我,又在每一条微博后面跟贴,确实有点可怕。中国人普遍相信无风不起浪,传到公关公司耳朵里,总归不好。

我和珊宝决定快刀斩乱麻,把这个人找出来。

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个“肖申克的反击”ID,注册于六七年前,发贴的时间不固定,一段时间非常密集,一段时间又消失了,而且每一条都是在骂人。虽然注册的是男性,但从说话的方式和骂我的那些话,我断定这是位女性。

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而是诸多受害者之一。这个人骂的对象很丰富,包括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上帝,当然也有凡人,凡人里面有几个我认识的,都是尘封已久的名字,比如大学同学梅兰花,比如我十来年之前认识但久已不去的一个发型师Keven……

此人骂得毫无章法,男的骂人渣,女的骂狐狸精,句子很诡异,像呓语:

Keven,软饭吃得香吧,不要脸……

婊子就是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婊子!

抢人老公,不要脸,go to hell!

人尽可夫,梅兰花,英国政府通缉犯……

我翻完此人的二百多条微博以后,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这是一个典型被迫害妄想狂;第二,她应该是我一个从前认识但已经久不联系的熟人……

这个范围还是很大,好在江湖混老,还是认得一点人的。珊宝打电话给北京的一个熟人,帮我找出“肖申克的反击”这个ID的上网地,五分钟不到,答案来了:成都。

我的脑子电光石火一般,想起了一个人:周蜜。

就是她了。

人可能在成都,认识我和梅兰花的人,就应该只有周蜜了,而且十来年之前认识的一个发型师Keven还是周蜜介绍给我的……可是她为什么要骂我呢?骂我别的我也认了,偏偏骂我是狐狸精。我笑了,她老公确实有个狐狸精,但她找错人了,她应该去找那个广东女孩。

必须得先找大胡聊聊了。在微信群里问了一轮大胡的电话,谁也没有,毕竟人家是上市公司老板,电话是保密的。还是远在加拿大的梅兰花私下给了我大胡的电话,我抄起电话就打给大胡,这个一年之前我避之不及的男人。

“大胡,你还记得我么?我是李晓枫,报社的那个。”

“喔,喔,记得记得。”

“周蜜在哪儿?”

“她在成都。”

“请你转告她不要在网上骂我。”我把微博上骂我的事简略地说了一遍。

大概沉默了一分钟,大胡突然长长地叹了口气,“晓枫,你跟我们长久没有联系了……其实两年前我就跟周蜜离婚了。”

“啊,为什么离?”

“……因为一些私事。”

“我不管是什么私事,请你告诉她不要在微博上乱骂我,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她,她爱特我不要紧,爱特我单位就不行,我要丢饭碗的。我已经四五年跟你们没任何联系了,勾引她老公,这是从何说起呢……”

“晓枫,事情很复杂,要不这样,我们见面聊一下。”

大胡安排在CBD一栋新楼的日本餐厅见面,这家餐厅没有别的好,就是贵。

所以人特别少。

和大部分地产富豪一样,老板见人之前照例要有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细腰长发的秘书接待一下。女秘书把我迎进去时,大胡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说实在的,就算在那些与周蜜来往频繁的年份里,我也没认真打量过大胡,一是他忙,很少着家;二是周蜜这张没遮拦的嘴,“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扑”是她开派对时的口头禅,导致每个到场的女人听了都心头一紧,以为周蜜在说自己。

可是谁会扑大胡呢?我觉得很搞笑,当年的大学舞厅里,大胡这种男生是一晚上只配站在角落里的Loser,现在居然要防着被扑了,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认真看,大胡还是见老了不少,倒不完全是因为胖,是脸上各个部位的肉都争先恐后地往下跌,让整个脸呈现出一种苦相。这种苦相让他这张娃娃脸陡然变得沉稳起来,和他的年龄相称了不少,像个成功商人的样子,只可惜,眼袋有点大,这么有钱了也不去抽个眼袋,多影响形象啊……

我不知如何开口之际,大胡开口了。

“啊,真是对不起,晓枫,周蜜这几年都在精神病院和疗养院进进出出,去年才送回成都她父母家,她肯定是又发病了。她一发病就会去翻以前认识的人的微博,然后骂人家,骂了很多人了,但是我也没办法,我管不了她。这些年我太累了,现在交接给她父母了,如果你的问题要解决,可能真的要去找一下她父母。我昨天已经和她父母以及她成都医院负责的医生都打了电话,他们说一定看紧她说服她,也会把她手机里的APP删掉……她这病,也是一时好,一时坏,没个准。好的时候,像一个好人;坏的时候,就发病,谁都骂,谁都怀疑……”

我一听都呆住了,啊,周蜜,疯了,怎么可能!谁疯她也不会疯,她这自信满满的女人。

大胡还在继续说,“之所以不想别人知道,是不想让天天难受,我怕别人笑他有一个疯子妈……”

一阵沉默之后,我问他:“所以,她是怎么发现得病的?”

“你是她同学,你没发现她一直不是很正常么?”

这句话把我吓得一愣,是啊,周蜜可是在我床底下睡了四年的人。

“我没觉得她有什么不正常啊……”一边说,我一边开始想。

唯一让我觉得不太正常的,是大胡公司上市那晚穿的那套有点粉得歇斯底里的华伦天奴,还有她在我耳边阴恻恻的那句话……可也不至于疯吧。

“大胡,其实我问的是,是什么事让她疯了。人是不可能无缘无故疯的,一定有一件事触发了她,是哪一件事?”我直勾勾地盯着大胡,一直盯到他发毛,这是采访心理学的第一节课,对试图说假话的采访对象我们要目光直视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大胡沉吟半晌,开始字斟句酌:“其实周蜜的外婆是有精神病史的,你知道么?”

“啊,我不知道。”

“这件事千真万确,是周蜜跟梅兰花说的,梅兰花后来告诉我的。因为有一段时间周蜜不是跟梅兰花关系好么?但她却连我都没有告诉。要是她早告诉我,我可能不会选择跟她结婚……”大胡脸色一变,嘴角一擰,一种无赖相突然从脸上升腾起来。天哪,当年刘裕德和我最后谈判时也是这样一副嘴脸,“是啊,我找你的原因就是因为你在这些人里面最有可能当个贤妻良母,要不然我为什么要找你啊……”这些实用主义的男人们说起大实话来确实挺可怕,像精打细算的小商贩。我为什么要和她结婚?因为她美还能给我生一米八的儿子,因为她勤快给我洗衣服做饭做家务一尘不染,而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我爱她。

“大胡,这个时候说这种话就有点过分了,毕竟和你生儿育女过了这些年……你不是当着我们的面说过她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太太么?深更半夜还跪在地上擦地板……”我厉声断喝。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拖了这么多年。我们是结发夫妻,她有病我当然不能抛弃她,我已经找遍广东省的精神病权威了,真的治不好了。时好时坏,满屋子砸东西,包里别着西瓜刀,我们那个别墅的玻璃窗让她砸过五次,每一次都是惊天动地。你没有和精神病人生活过,你不知道那种生活有多可怕……最后连天天都求我把她送走……不是我们不肯给她治,实在是生活不下去了。”大胡说着说着把自己也感动了,泪也快要说出来了,“而且医生也建议给她换环境。”

“当年要是不同意她从公关公司辞职回家就好了。人有工作,跟外界接触,可能就不会发病。可当时我们公司要上市,也特别忙,她一天到晚发脾气说她们公关公司的破事我就烦,后来我跟她说实在干得不开心就回家当太太吧……其实她根本不适合在家当太太,买名牌整容减肥买珠宝那些事花海了钱我就不想说了,人也变得越来越神经兮兮,晚上只要我晚一点回家就会发现她已经喝得醉醺醺。一开始的时候只是翻翻我的手机,后来就发展到晚上把我摇醒,用一种很可怕的语气跟我说:从前有一个男人出轨了,于是他老婆把他砍成了几块放到冰箱里……她后来还雇了侦探跟踪我,你知道我是怎么发现的么?是这个侦探打电话威胁勒索我,要我给他一百万封口费……”

“那勒索的是什么事呢?”

“就是那些七里八里的事。”大胡尴尬地笑,虚晃一枪企图蒙混过关。

我想起那娇娇的一把声,这些七里八里的事,在男人眼里从来不是事,只要家里的女人不管,连灰尘都算不上,哪里能值一百万。

“我真的气疯了,要跟她离婚,她又不肯离,说她去搞定那个侦探。我不知道她花了多少钱把那侦探打发走的,总之,这件事以后,我就搬出去住了。”大胡说。

“然后呢?”我问。

“然后我妈妈知道我们分居,从老家过来调解。你知道,我是我妈一手带大的,我不能不听她的。我妈在这边住了半年,结果被她用刀砍伤了脑袋,我这才把她送进芳村精神病院……然后就是好几年不停地送医院回家送医院回家,那两年里我自己都进了两次医院急救,心梗,累的,太累了……之所以要把她送回去,是因为我现在又有太太了,而且还生了孩子,真的不想周蜜突然跑回来砍人。晓枫,真的……现在我就想平平安安过日子。周蜜这件事把我吓傻了,开始我以为我真的是人生赢家,事业也很顺利,家庭也很美满,真的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娶了一个精神病回家……”

那些打人砸东西的事应该是真的,但一个能让侦探勒索一百万的男人应该也不怎么干净吧。可是谁能证明呢,周蜜已经疯了。

在这场不幸的婚姻战争里,大胡幸存了下来。我想起了周蜜数十年保持在一尺八的腰,挽着老公出场时那容光焕发的样子,想起她跪在地上擦地板时那专注的神情,作为一个太太,她称职得没话说,可是就算是这样的女人,也被三振出局。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老公,我知道,但我算是尽了力了。”这是大胡对自己最后的总结陈词,他用这句话把自己解脱出来,把自己从沼泽一样的婚姻里扯将出来。他要重返人间,那片沼泽地里,只剩下了周蜜,外语系九零级的大美女,慢慢地沉没在烂泥里……

我不记得是怎么跟大胡道的别,总之,我被这件事吓到脑子里一片空白。

回到家里有两三个小时我都缓不过神来,原来是真的,我的大学同学周蜜疯了,睡了我四年下铺的曾经一起洗澡一起散步一起打雪仗的大学同学居然说疯就疯了,这感觉太荒谬了。

这才二十年的时间啊,不过七千多天,就让一个水灵灵的女大学生变成了疯妇,这是个什么世界。

我翻出一本纪念册,里面全是大学时代的照片,那时候还兴互相送照片,周蜜送给我的是一张她在布鲁赛尔圣母教堂东侧的波尼法爵桥上的照片,那一年,她被学校送到外交部参加培训选拔,全国只选了三十个人。

全国的重点大学外语系里只挑三十个人,周蜜选上了,最后没有留在北京也是她自己选的。“哎,我爸说在北京机关里不知道熬多少年才能出头,算了,一个女孩家家,太累了。”这是她跟我私下里的说法,当然当着大胡可不会这么说,她会借酒装疯地对着大胡喊,“大胡,我可是为了你,放弃了外交部来的广州啊……”

周蜜就是这么一个人,处处要强掐尖,处处要占人上风。

但她确实有要强的资本,人长得美不说,门门功课是A加,而且挺有才。有一次她在系刊上写过一个小小说,才一千八百字,写一个剧团的落魄琴师,写得深刻又动人。她就是懒得写。很多年以后,我出第一本书给她时,她端详着书封怅然说,“唉,其实我当年也挺喜欢写作的,就是我妈下了死命令不让我写,因为我们文联大院里最穷最可怜的就是那些穷作家。”

当时一起吃饭的几个人听得目瞪口呆,谁也没看过这样恭喜别人出新书的,只有我明白她并无恶意,她只是真心为自己惆怅。她是真有才干,可惜每次都没能挺到最后。当年她曾是全国十大广告创意人,但在外资公司就是升不上去,因为她是内地人,这才一气之下回了家;她是出色的主妇,合格的派对策划师,会用布满白百合花的薄缎子做窗帘,也是我生活里第一个在自家餐桌上用镀金果盘和纯银西餐碟刀叉的人。为了举办各种美好的宴会,她还专门请过白天鹅的西餐师傅上门教她和她家的厨师,每次派对之前,她都郑重其事地花上半天选桌上的鲜花,选酒,选主题,然后写到一张风雅的菜单上,在QQ上把菜单发给与会的每一个人看:“秋日黑松露尝鲜会”……但是最终却被大胡送回了娘家。

她很少表达感情没有错,但是当年我失惊无神从北京跑到广州,找到她大哭时,她也会搂着我的肩说“没事没事,天下男人多得是,我们再找一个”。她从不肯在别人面前服软露怯,只偶尔给我在晚上幽幽地打个电话,我只要略说在忙,她就赶紧说,没事,没事,想请你吃饭而已。她长期失眠,大学时她轻轻踢我床板央求我说:“哎呀,明天考试我好紧张,又睡不着了,晓枫,给我本书看……”

周蜜的确不算讨人喜欢,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各种缺点。她对人的好全部都要回报,她借了你十五万块,你就要感恩戴德二十年;她给你介绍了男朋友,你就要承她的情每次吃饭都恭维她慷慨大方;她喜欢把自己不要的东西送给别人,还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施舍的姿态。这些都是她的缺点,但这些缺点不至于让一个人疯啊。

我认真端详照片上的周蜜,一身白,小腰束得紧紧的,还穿了一双那时顶时髦的白色短靴,脖子上又戴了一条火红的围巾。初秋布鲁赛尔波尼法爵桥后有几棵硕大的金黄的大树,微风吹起天之娇女的长发,露出她引以为傲的聪明鼓鼓的大脑门,嘴角是非常周蜜式的笑容,一切尽在掌握,一切舍我其谁……

人过四十之后,能为老同学感伤落泪的时间大概不会超过一天吧。

不是心硬,而是实在没时间。

公号越来越忙,每天早上醒来,微信群里已经是满满的任务,基本上从早上八点忙到晚上八点。一年半以后粉丝终于涨过了二十万,这个时候,报社大概也听到了消息,新领导打来电话,疾声厉色地追问为什么最近几个月交稿交得那么少。

我一秒钟也没有想,说,“您别说了,我辞职。”

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干得最干脆的一件事了。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大胡的地产公司居然找我们投了一个广告,一点价没还,稿子也没怎么改,就发了。有钱人就是厉害,总是能够用钱打倒你,让你无话可说,你说是歉意也好,是封口费也好,反正人家什么都没做,但你就是觉得欠他很多。只得在微信上感谢了一下他。

他很客气,语音回了我:“我得谢谢你啊,你帮我们宣传,跟我无关哈,纯粹是我们管宣传的副总说你们的内容特别好。”

隔了一会儿,他又发了一张图给我,留了一个言:“如果你有空,我希望你能来,可以陪陪天天,也可跟他聊一下,这孩子最近怪怪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担心他。”

我打开图一看,原来是张喜帖:胡大军先生白凯婷小姐含喜情结乾坤结缔。兹定于六月一日儿童节于香格里拉宴会厅举行婚礼,暨胡一俊小朋友周岁宴,请各位亲友赏光相聚。

人生就是活久見啊,我真没有想到此生还能参加大胡的第二次婚礼,兼第二个儿子的周岁宴。

香格里拉离广州市中心很远,胜在环境幽静,那天的场面并不大,总共才十桌客,大部分是女方的客人,看得出是一次交差型的婚礼。那天我特地晚到场,莫名其妙挑了一件黑裙子,这是一种示威还是悼念,有点搞不清,大概是悼念吧。大胡的婚姻,旧的结束了,新的又来了,而观礼的是永远没有结婚的我,是不是有点好笑。

和第一次婚礼的兴奋相比,迎宾的大胡明显有些疲塌和心不在焉,白衬衣的领子被汗浸得有点黄塌塌,新娘子倒是喜气洋洋,隐约听说是一位“80后”,一个细细小小的广东人。虽然腰身还没怎么复原,她还是像风车一样换了五套衣服一一出场,白色婚纱、红色广东裙褂、淡蓝色爱马仕洋装、黄色旗袍、粉色香奈儿蕾丝短裙,拎孩子出场的摇篮是英国一个著名的牌子Britax,好多明星都用他家的婴儿提篮。我默默地想,这女孩可比周蜜会花钱多了,而且还花在看不到的地方。

酒席开始的时候,我发现胡一天没来,旁边的座位还是空的。我悄悄去洗手间打个电话给女秘书,秘书说,“胡总在香格里拉包了十几间房,天天肯定是在房间打游戏,我催一催。”

不一会儿胡一天就出现了,五六年不见,他完全从一个小孩变成了一个大小伙,一米八几的个头,穿得简简单单,白T黑裤,戴着眼镜,完全遗传了周蜜的双层丹凤眼,俊朗得很。看到下一代,你才知道时光跑哪里了,都长进眼前这个精壮小伙子的身体里了,躲在那饱满结实发着缎子一样的光的细胞里了,完全不是小时候那沸反盈天满场乱跑的样子,见到我也不认生,轻轻地叫了一声,“李阿姨,你也来了,好久不见。”

反而是老阿姨很激动,这真是一个在我眼皮子底下、胳膊上长大的小人啊!我还记得胡一天出生的那天正好香港回归日,我要做四个版,可是周蜜居然就选了那一天生孩子,害得我飞车来回去看她,那么大的雨,差点误了签版时间。

隔着医院玻璃我赡仰了一下周蜜人生最大的作品,看到一个又皱又黑的小东西,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初生的婴儿,“啊,这么丑”,我对着玻璃自言自语。后来我发现婴儿不是永远这么丑,他们很快就会变成一个粉白玉雕的胖娃娃。胡一天小时候长得真可爱,完全是一个奶粉宝宝的样子。那时周蜜家离报社近,我常去她家带宝宝玩,还把胡一天的大照片放在桌子上,后来被一个奶粉公司的人看中了,死活请胡一天去拍了一个广告,赚了一万块钱。周蜜高兴极了,说我旺他们家天天,找三元宫的黄道长算了八字以后,强行要我认了天天做干儿子,说我八字和天天合,可以护着天天。这就是神一出鬼一出的周蜜,可她竟然没能在道长那里为自己算出命来,是道长失职啊。

见胡一天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头一晚我甚至失眠了,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妈妈疯了,爸爸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儿子参加婚礼,这场面是不是很尴尬?

其实证明,我多虑了。

胡一天脸色淡定,微笑地看着当新郎官的爸爸,也一点不含糊地叫着白阿姨,大口大口地吃饭,还笑着评论了香格里拉的鱼蒸得不够水平……我趁机加上了胡一天的微信,快吃完饭的时候,写了个微信给他:“天天,阿姨想和你聊聊天,你有空么?”

胡一天回:“可以啊,但我和同学约了两点半打游戏,待会儿我送您出去的时候我们可以聊一会儿。”

香格里拉的东门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不大不小,里面有几张蒂芬妮蓝的长椅子,颇有一点纽约中央公园的气势,后面还有一个大喷泉隔断视线,挺适合聊天谈事。我和胡一天一前一后走了出来,在小树林里找了一张椅子,拍拍旁边,让胡一天坐下来。

“天天,你想你妈么?“

“不怎么想。”

……把我噎得死死的。

胡一天一脸淡漠地说,“一想起她就想起她用铁棍把家里所有东西打碎的样子,非常可怕。我希望那样的生活不要再来……”

“那你,會去看妈妈么?”

“春节有可能吧,我答应外婆外公了,不过现在真的很忙,忙着学习,因为我想考一个内地的大学。”

“你们那个学校不是直升国外的大学么?”

“阿姨,怎么说呢,我现在不想出国了。你不是我,你很难了解我的现状,我现在想得最多的不是我妈,而是……我爸又给我生了一个弟弟,这事儿对我来说,可能挺严重的。”

“为什么,你是他亲儿子,你怕什么?”

“阿姨,以前我爸只有我一个儿子,我当然什么都不怕。但现在白阿姨来了,你看到了,生了一个弟弟,然后还可能再给我生几个弟弟和妹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以前我觉得全世界理所应当是我的,但现在我知道不可能了,我要跟人争了。”

我突然一下子就笑起来,天哪,自己真的是太天真了。

我一心牵挂的是胡一天想不想妈妈,恨不恨爸爸,这可真是以穷人之心度富人之腹。人家不是小市民三口之家的小孩子,人家是上市公司老板的大公子,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想妈呢?人家想的是上市公司那成百亿的资产,想的是未来二十年的前途。

阶层啊,你才是人性的分离器啊。

“李阿姨,这个世界蛮现实的,在这个家我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外人……以前我小,不知道这么严重,可是我妈病了以后,我就发现世界变了。原来成绩不好不坏,没有人在意,知道反正我要出国。但是现在变了,所以我不能离开中国了,我要好好学习,要开始巴结我爸,要他记得我是他的大儿子,能帮他的大儿子,哈哈哈哈……”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孩子虽然样子像周蜜,核心还是大胡的,太精了。不过这样也好,如果他真像大胡,那就永远不会没饭吃,这一点,倒是周蜜的安慰了。

离开香格里拉的时候,天色半阴半阳,广东的天气就这样,阴晴不定。

我坐在的士里,心情像远处云层里的太阳,浑浊又昏暗。原来,不经意间,人间已经换了一遍,而我竟茫然不知。

大胡的微信过来,“聊得怎么样?”

我回了一句,“孩子很好,就是想你多关心他。”

不知道是不是大胡这个人带财,自从接下他们公司这个大广告后,我们公众号的广告就像突然进入了一架爆米花机,爆发式增长起来。

以前钟露露和珊宝和我还能一个选题一个选题地磨,讨论一下王菲最近这套衣服怎么样,现在她忙到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客户蜂拥而至,用珊宝的话来说,就是忙到老娘性生活的时间都没有。

“晓枫,今天这个稿子你必须三点之前出来,不然客户就要追杀我了……”珊宝在线上威胁我。“露露,十分钟之内排出来,不然我就要跳楼。”我威胁钟露露。“半个小时内回复,不然我们今天就不发了,预付款不退。”钟露露威胁客户,是啊,广告多得都接不完,当然硬气。

于是,大家都像绑在一列火烧屁股的战车上,遇怪杀怪遇佛杀佛轰轰烈烈一往无前地朝前开去,每一天都像打一场大仗,第二天又是一样,战斗!战斗!战斗!

那是最疯狂的一年。

我们拚命地接单,拚命地干活,拚命地跑,北京上海香港,三个人累得像死猪一样。什么都缺,缺写稿的,缺写广告的,缺拍照的,缺做时尚策划的,缺办公室跑腿的。不停地招人,不停地写稿,不停地发稿……

没人抱怨,因为有钱。

以前上淘宝买衣服,总是得算了又算,买了这件就不能买那件,现在几乎不用思考,大手一挥,全部拿下!以前去餐厅吃饭,三个人三个菜,不能多点,而且不能点青菜,只准点肉菜,这样才划算;现在是,想点什么点什么,一大桌子,吃不完就剩下,“我们这么累,不吃好一点怎么行!”珊宝怒吼。

在我之后,珊宝也把她那份工作给辞了。她辞职那天,我就知道我们公号可能会赚大钱,因为珊宝现在是一家网络公司市場部的老大,她能辞去年薪百万的工作全情投入,那肯定是因为我们公号能给她带来更好的收入。

在赚钱这件事上,我一窍不通,只服珊宝。珊宝比我小五岁,晚两年进的报社,但又很早就离开了报社,清华计算机系的,脑子比我好使太多。她在地产最旺的时候进入报社,趁着那几年和她的律师老公在房地产限购前买了十一套房,本来可以安安稳稳叠埋心水回家做收租婆,没想到她自己不慎出轨了,而且出轨的还是报社一个貌不惊人的男同事。

律师老公神不知鬼不觉派人拍到了珊宝和男同事拥吻的照片,事实上,律师老公还拍到了男同事和很多女同事拥吻的照片。这些照片被律师发给了珊宝以及珊宝的上级,导致了三个连锁反应:一是珊宝与律师老公的离婚,几乎是净身出户;二是矮胖男同事的被炒;三是珊宝与矮胖男同事的分手。据说,这个男人交代他此生的目的是要集齐十二个星座,他跟珊宝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珊宝是罕有的纯天蝎女,连上升星座也是天蝎,简直是鬼扯到不能再鬼扯。

直至现在,我也没搞清珊宝为什么要出这个莫名其妙的轨,那个男同事我又不是没见过,就是一个面目模糊的矮胖男人,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有一次大家吃饭我又对她发出灵魂拷问,珊宝用一种豁出去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晓枫,你谈的恋爱太少,不懂有时男人的好根本讲不出来……”珊宝叹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无限享受地说:“有些男人就是会让你觉得跟他在一起好舒服,无论哪个方面,都很舒服……”

太无耻了,无耻得我们只能掐她。珊宝就是这点可爱,她为什么叫珊宝?因为她真的有一种不知死活的宝气,但偏偏又真的有一种遇难成祥的宝运,哪个女人碰上这被“集邮”被离婚被抓包不哭天抢地消沉个好几年?她倒好,反手就找到了现在这份新工作。从报纸跳到网站,再从网站跳到自媒体,她总能第一时间感受到钱在哪儿,然后就奔向那儿,就有本事把那些钱拿到。

也许正因为她那种不顾一切必定成功的强烈的预感,给了我们最大的勇气。

公司成立两年之后,我们就有了十来个手下,三年之后,有了三十个人。办公室从我家附近的旧民居,搬到了市中心的公寓,最重要的是,我们居然变成了一个百万粉丝的大号,业内排名前二十,而营业额也首次突破了五千万。三年前谁能想到呢,无头苍蝇一样凑在一起的这三个人,居然做出了一个头部大号。

拿到年终分红的时候,我们三个创始人一起去了一趟香港,买买买,买到箱子都爆掉,包、衣服、表、鞋子、给家人的礼物……我回来在直通车上算了一下,竟然也花到差不多二十万,不由得跟钟露露和珊宝感叹,当年听到我一个大学同学说她去香港买一趟花了二十万,觉得心里梗得慌,现在竟然自己也成为那种会说自己去一趟香港花了二十万的人。“原来富人的话就是这样朴实无华。”我感叹。

珊宝一脸看不上的样子说:“二十万算什么,穷人乍富就是你们这种。等我的消息,如果我们公号下半年可以融到A轮,我们三个人就是妥妥的亿万富婆呢……”我和钟露露张大嘴,半天惊得不敢出声,然后嚎叫着扑到珊宝身上,差点把她压死。

“有钱让你变得nice”,周蜜的名言,“但是也要nice的人才能赚得到钱。”前一句我赞成,后一句我就真的不相信了。我的前男友刘裕德是好人么?可他怎么也发财了呢?这是我在那几年唯一觉得不爽的事。

知道刘裕德发财纯粹是个意外。广告商临时加了一个广告,我正在手机里狂找资料,准备吐槽一下互联网大佬乱穿衣坏品味,突然在科技频道看到一条“又一个改变城市生活的APP出现了,CEO是一位大帅哥”的贴子,赶紧打开一看,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我前男友刘裕德。

以前我曾有一千次想过可能与刘裕德相遇的样子,但没有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视频里的刘裕德现在已叫刘宇德,抬头是北京某电商的CEO,他还是从前的样子,皱紧的浓眉毛,只是瘦长脸变成了方脸。从前刘裕德脸上总挂着一副不想理人的样子,现在换成了亲切的笑容,黑框眼镜换成了一副金丝边眼镜,穿着一件深蓝色夹克,配条纹衫,俨然一副互联网精英一心为顾客打拚的忠厚样子。

他走在自家的小区门口,在解说他这个电商的卖点是小区细节,“别的电商是把生鲜货品送到小区门口就结了,但是你可能不在家,可能会出有效期,可能你的阳澄湖大闸蟹就臭在家门口了,所以可以说最后一环是空白的。而我们跟每一个小区物管建立起密切的合作,我们有专门的冰箱有专门的物管送上门,总之可以保证每一个人都能拿到最新鲜的……”

镜头一转,他太太也出场了,带着一儿一女,细眉细眼,看得出很年轻,站在老公身后附和道,“是啊,一定要给家人最新鲜的!”

前几年还听说他在一个著名的电商公司做高层,没想到现在居然创业了,转眼就A轮上线了(文章里说他融了一千万美金)。一千万美金啊,八千万人民币啊,发了发了发了,刘裕德比我可肥多了。

妈的!看到前男友发财了,其实心里真的很不爽。

不是因为没有搭上这趟富贵快车——我现在也很有钱好么,而是觉得凭什么这种人也能发大财。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要跟谈了四年恋爱的刘裕德分手,我什么也没说过,因为真实情况实在是太不堪了。

刘裕德是我人生头一个爱上的男生,我们是高中同学,他复读了一年,比我晚一年进大学,当年复读还是我爸爸帮的忙。他也争气,一下子就考到了北京外经贸,三年书信往来的异地恋,不咸不淡的一周一封信,是我大学全部的感情生活。大学毕业我原本可以回炼钢厂进厂部的,但为了爱情,我冒着全家的炮火,硬是放弃了湖南的铁饭碗去了北京一家外企。

以为一去不回头了,谁知还没待够三个月我就去了广东,为什么?因为我在刘裕德的抽屉里发现了他写给已毕业的师兄的信,贴了邮票并没有寄。那个时节,还没有微信,也没有QQ,大家沟通都用信件,估计是关系好的师兄问他毕业后的打算,结果他写了一页纸,直到现在,我还能记得他信上写了什么:

与X已断,两年拉拉扯扯吵架又复合实在太伤神,她那样脾气的女孩不适合我,况且她也不能留京,我更不可能去苏州。估计最后还是会跟晓枫结婚,她家庭条件较好,性格又比较温顺,很听话,将来我会过得比较舒服。是你跟我说过的,结婚还是要找贤妻良母。

现她已来北京,因她比我早毕业一年,现已在北京一外企安顿下来。她非常勤快,在外企就有一千五百元的收入,我帮她在惠新东街一个小区找了一室一厅的房子,租了三年,估计我毕业后也不用另找房子。

现在每周去学校后面的发廊一次,聊以解决问题,上海这方面应该更方便,下次和你交流。

……

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叫鸡不是什么天塌了的事,背着家乡的女友找一个女朋友也不是什么天塌了的事,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男生会做的普通的事,但在当年的自己看来,又确实是天塌了的事。

我待在寝室里一个多小时没动,一直等到刘裕德回来,像电影里教的那样,把信甩到他脸上,就冲出了寝室。好笑的是电影里把信扔到男主角脸上通常都扔得准准的,但现实生活中是扔不到的,因为纸太轻。

电影里面女主角发脾气,男孩子就要死死地去追,抓住她的胳膊说,你听我说!!!但刘裕德跑到楼梯口就放弃了,以往也是这样,吵架都是不了了之,他从来不道歉,最多主动来找一下我,默默看我一眼,我也就顺坡下驴。是的,一开始我就处在劣势,他拿定了我喜欢他,不用哄。

瘋头疯脑地跑了不知道多远,跑到了一条不知名的野路上,看到一家小店,就躲了进去,想买瓶水。

这是一家简易棚搭成的小店,店主是一个年轻的女人,长得粗粗大大,背上背了一个孩子,地上还跑着两个。两个孩子打打闹闹,女人一边做生意一边喂奶一边维持两个孩子的秩序,“看你爸回来不打死你们!”两个孩子照样不听,于是女人就冲过去一人屁股上打了两巴掌,地下的孩子哭起来,怀里的孩子也哭起来,里屋的煤炉上水开了,偏偏这时有客人来喊老板娘买包烟……女人咬牙切齿黑着脸冲出来做买卖,还要顺眼捎带着两个小孩子不要去里屋碰到那壶开水……

我突然在一瞬间明白了一件事,这个女人就是我将来的生活。刘裕德是不会来找我的,他一直像一个少爷公子一样凌驾于我的生活之上,而我呢,听话、温顺、勤快,一个月一千五百元可以撑起一个家,甚至还自己租房子,让他过得很舒服。这就是我全部的生存价值,我必须奉上我的生育我的家务劳作我的工作收入才能换回一个妻子的封号,他还会继续有拉扯不清的女友,还会继续去发廊,他根本就当我是个自己送上门干活的大傻子。

仅此一念,就令我暴怒不已。

绝对不行,我绝对不要这样的生活。

“小贞,刘裕德这个鸟人居然成功了,居然融到A轮了。”我恨恨地在电话里说。

“那不是很好,他发达了,你就不用担心你出名之后刘裕德写《我和李晓枫不得不说的故事》。”

“我呸!我和他没故事。”我又恨恨地说。

“话说,你也该给自己制造点故事了吧,趁着现在有名有钱。”李小贞又取笑我。

我最不爱听这话,听着好像谁是天生不想给自己制造点故事似的。我气的是那一年我们为了A轮提升KPI这件事前前后后忙了一年多了也没弄上,刘裕德居然就轻轻松松上财经版了,谁说老天有眼?

不行,我也要拚!必须冲到A轮,成为亿万富婆,也上财经版,亮瞎刘裕德这双狗眼。

那年酷暑,我去了上海,一待就是半个月。一是连着几个品牌的发布会,二是想和上海的公关圈再度把关系暖热一点,少不得又央请老友Grace出面,请她帮我多介绍一些品牌认识,因为珊宝说,奢侈品品牌的投放对于估值大有好处。

离开上海的最后一天晚上,Grace带我去见一个高级珠宝的总监,如果可以拿下她们品牌的珠宝广告,那可是一个大利好。人人都说时尚圈势利,但我和Grace的情谊还是长存,这是我们“70后”的特点,比较念旧。

这么多年,我看着时尚圈里的人换了又换,从记者换成了博主,从博主换成自媒体KOL,我和这些同行的关系若即若离,都是场面上的热络,只有和Grace我们交过心。公关时代她嫁了一个法国男人,后来那人跑了,伤心了大半年,天天跟我煲电话粥。现在好了,有个常来常往的男友,小她十来岁,两个人前些年还生了一个女儿,却也不结婚,“上海女人精嘛……”Grace嗲嗲地说,“谁要和他结婚,把我的钱都分走了……”话是这么说,但家也依然是她撑着。她嫌公关这一行没落,自己开了一家高级餐厅,倒也赚得很和味。

Grace那晚穿了一套墨绿色的旗袍,上面绣着一只金色孔雀,光华灿烂,拎着一只墨绿色的色琳古董包,十吋高的高跟鞋,站在她身边一身黑色三宅一生的我,素得像个跟班。“哪里,你是作家嘛,不能穿得花咕噜嘟的,这样正好,再说了,Fiona识货得很,这一身三宅一生贵得来……”在安抚人方面,Grace是专家。

我们去的派对是那家高级珠宝品牌的晚宴,席设在外滩三号,Fiona就是那家亚洲区的总监。这是一栋英国人造的石头房子,现在内部装修成黑檐黑瓦,画着无数旗袍女人,有种长三堂子的感觉。楼上已然人山人海,各种香水古龙水英语中文广东话乱飞,Grace见惯场面,分花拂柳般一路打招呼过去,带着我径直走到Fiona跟前,介绍我们认识,“Fiona,这就是你想要见的偶像晓枫哎。”

偶像,真扯,Grace果然是社会人。

Fiona是个台湾人,个子小小,皮肤黑黑,单眼皮细长眼,只有一抹红唇最显眼,像漫画里的木兰,一言一行一看就是能干到不行的样子。她仰着脸真诚地对我说,“嗨,温蒂,你真的是我偶像,我家有好几本你译的书。”场面话我听得很多,但Fiona绝对有将场面话说成真的本事,她能在一秒钟之内就让你觉得跟她是知己,难怪Grace说自己做公关这么多年,最佩服的就是她,我也在一秒钟里喜欢上了她。我喜欢能干的女人,因为合作起来省时省力。

果然端着酒说了五分钟的话,就说定了一个合作,过了一会儿,Fiona又悄悄走过来,在我耳朵边上说待会儿派对结束之后,她想叫Grace和我几个关系近的朋友去她家玩,再过一个月,她就要陪先生回台湾住一段时间了,趁大家都在聚一聚。

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因为听Grace说过,Fiona家可是全上海装修得最有格调的家,不去看看,可惜了。

七八个人挤在Fiona的七座商务车到了浦东,这是一套隐蔽的滨江国际公寓,一进门就能感受到与众不同的豪气,树木浓密,金色的小灯在四处闪烁,管家们穿着黑色燕尾服隐在角落里,永远会在你四处张望需要帮助的时候才出现。据说这样三百平米的大平层,光租金就得十来万。

Fiona的家是个顶楼复式,可以俯览江景,设计也是典型的东南亚审美,到处是蜡烛、竹编的灯影还有水中的鸡蛋花。阿姨奉上冰镇仙草汁,在螺钿八仙桌铺上厚毯子,准备打麻将。“八圈还是一个通宵?我好久没摸牌了。”Grace兴奋地叫道。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一车过来的熟络得不得了的牌搭子,只有我算是生人。

看了一阵牌,Fiona见我闷,就提议我上楼去吹吹风,“上面也有人,可以喝酒,也可以去小书房坐着看书,翻翻杂志。桌子上有我们品牌的三本大书,你看完了就省得我介绍了!”

Grace大叫,”哪有你这样跟KOL沟通的,连说都不说,直接让人看书,我是你老板一定要扣你工资的呀。”

Fiona得意地一笑,“你还想扣我工资,看我今天晚上不让你输得底裤都当掉……”

我就在这一屋子人的哄闹声中上了楼。

十一

顶楼的阳台上,也有三三兩两的人,我径直就推开了书房的百叶门。

这间房子不大,房间里几个大纸灯笼,光线半明不暗,半边墙是酒,半边墙是书,对面凸出一块,有个大窗户,窗户外面种着一人高的夏威夷散尾葵,衬着深蓝的夜幕,倒也有几分浪漫的感觉。

我在书柜前看了一下,果然找到了我的两三本书,Fiona倒是真没说谎。然后我三下两下找了两本杂志抱到小茶几上面,茶几后是沿窗一溜沙发,我拿了杯鸡尾酒,高跟鞋一脱,一抬眼,发现右边柱子侧面还有一张大沙发,沙发里居然一个戴棒球帽的中年男子,盘着腿正在打坐。

我只好露出一个礼貌性的尴尬微笑,“不好意思,没打扰到您吧,那个,我可以坐这儿看会儿书么?”

只见那人淡淡地笑起来,“李晓枫,你不认得我了么?”

啊,谁啊?

细一打量,我大叫一声,“我去,你是石一山?”这真的太让人震惊了,我大概有十年没见过这位同学了,早些年他在广州和深圳窜得多,也在搞房地产,见过几面,到后来真是一点消息也无了。“真是遇到鬼了,我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你!”

“你来的我家啊,你反而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奇怪啊哈哈哈哈。”石一山习惯性地挑了挑眉,让我想起他大学时的样子。

在大学所有男同学里,我和石一山的关系是最好的,因为他老上我们寝室找那三位女神。管寝室的老阿姨看到一男一女进进出出眼睛里就冒火,所以务必要两个女孩一起出门,我就是那只公用的电灯泡。石一山倒是不厚此薄彼,统统招待周到。他就是这点好,永远笑嘻嘻的,对谁都放电,对谁都慷慨,哪个女孩会讨厌他呢。

“十年,你在干什么?”我连珠炮地问。

“我去做广告了,有一段在北京,有一段在上海,后来遇到Fiona,就留在上海了。”

“所以你现在还在做广告?”

“早就不做了,歇了两年了。”

“就羡慕你们这种财务自由的人哪,可以退休了。”我咬牙切齿地说。

“哪儿啊,Fiona养家,我现在就是一吃软饭的。”

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石一山,当年南湖大学最靓的那一条仔,标志性的红唇到底黯淡了,也要仔细辩认,才看得出当年的峥嵘,像一个英俊的三角形变成了多边形,是胖了,但不仅仅是胖的原因,而是整个的气质变得浑浊了,或者说温和了,仍然看得出是一个好看敦厚的中年人,而且也依然爱帅,在家里还戴着一顶棒球帽。

“你为啥黑麻麻还戴一顶帽子,你就是什么时候都要帅,哈哈哈,死性不改。梅兰花上次还问起你,说这些年不知道你去哪里了,也不跟同学联系。”

“她……”石一山面露犹疑之色,“她也好几年没回国了吧。”

我一看这脸色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因为毕业那年最后一件最震惊的八卦就是梅兰花把石一山给甩了,嫁给了大她二十多岁的外教詹姆斯。詹姆斯是典型的英国绅士,有一双碧蓝的眼睛和一头细软的金发,笑嘻嘻地在他外教楼的宿舍,给我们一大帮女生煮咖啡,教我们听爵士,据说他祖上还是什么男爵,在苏格兰有个大庄园,如此说来梅兰花一嫁过去就是男爵太太,这真是把周蜜最爱的那些时装电影的剧情给实现了,当时轰动得不得了。

但她这一个闪身,直接导致石一山闪了腰,他愤而放弃了长沙公路局的工作,跑到深圳去炒地皮,很是发了几年财。早年有钱的时候,还常常来广州请同学吃饭,哪儿卡拉OK最贵去哪儿,一副钱多得用不完的样子,后来才慢慢失去了消息。

“梅兰花确实是有点不靠谱,伤你伤得蛮厉害哩。”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哈哈,我们半斤八两吧……嗯,她倒真没怎么伤害到我……但她确实伤到周蜜了。”

“哎,周蜜早几年前出事了,你知道吧。”说到周蜜我心里就一黯。石一山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两秒钟,还是说了,“听说跟梅兰花有一点关系。”

“啊……为啥,关梅兰花什么事?”

“哎呀,还不是因为梅兰花跟大胡闹了个一夜情,其实也没什么,喝多了嘛……不过想想周蜜真的挺惨的,人是愣一点,但也不算坏人吧,大胡比她坏多了,大胡没疯,她倒疯了,你看这世界多不公平……”

这八卦太震惊了,梅兰花和大胡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搞到一起去了,而且这种八卦由石一山讲出来,也挺离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