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老苏区 奋进新时代

2020-06-20 10:25林联勇
福建党史月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芦柑永春县永春

林联勇

(作者单位系中共永春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70年来,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泉州永春老苏区的发展变化,同样波澜壮阔,犹如一幅多姿多彩的画卷。

使 命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1949年8月23日,永春全境解放,永春人民从此翻身做主人。同年9月20日,中共永春县委和永春县人民政府成立。“一旦云开复见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永春开始了新的篇章。

旧政权留下的是一个满目疮痍、民不聊生的烂摊子。1949年11月底,永春县扩大干部会议召开,作出剿匪、反霸、减租等决议。从1949年至1952年,党领导永春人民进行了支前、剿匪、镇反、土改、“三反”、“五反”运动,建立和巩固了县、区、乡政权,恢复了国民经济。1953年起,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农村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全县农业、手工业基本实现合作化,私营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虽然历经数次政治运动,造成一些工作上的失误和挫折,但全县各项建设事业仍然取得较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永春县经过历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奋斗,从自身实际出发,发挥既是山区、老区,又是侨区、开放区的优势,走出一条“改革与建设并重、开发与开放并举”的新路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升。

永春县城新貌

1979年1月,永春县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全县农林牧渔等各行业逐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1981年春,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普遍得到推行并迅速发展。1984年,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分别改为乡、村、村民小组建制。同时下放集体企业经营管理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放宽个体经营权,以搞活农村经济。

1985年,永春被列入闽南金三角开放县。永春抓住中央赋予开放县优惠政策的有利时机,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引办“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大办乡镇企业,大搞内联外引,大抓商品市场,有力地推进了永春经济的起步发展。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企业基金、利润分成、利改税和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分配制度;在企业内部实行厂长负责为主的各种承包责任制,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商业按照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的原则,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并存,发展了城乡商品市场。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和城镇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以后,永春在深化改革、吸引外资等方面下功夫,制定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新格局,提出附城乡镇率先,公路沿线搞活,全县内外结合、梯度发展,以适度超前的速度,建成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科技为先行、第三产业发达的贸工农一体化开放县的奋斗目标,采取多种举措,实行优惠政策,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全面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后,永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注重建设煤炭、化工、食品、建材、陶瓷五大支柱产业,开发五个工业小区,形成“大中小项目一齐上,港澳侨台外商都欢迎”的经济发展格局,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永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谱写绿色崛起新篇,拿下了全国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绿化县城、全国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城市)、中国生态文明奖等国字号荣誉,并率先在福建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全国山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模范样板。永春还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总结出乡村旅游发展的永春经验。

奋 斗

永春山川秀丽,但多山的地理环境也阻碍了永春的发展。如果说“闽”字是“门”内有条“虫”,当我们展开福建地图,就会惊奇地发现,永春的地形真的很像一条“虫”——东西狭长(84.7公里),南北窄(37.2公里),群山绵延,谷深流急。面对地理环境的束缚,勤劳勇敢的永春人民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奋斗精神,创造了一个个奇迹,其中就有感天动地的柑桔人精神、水电人精神、新村精神和美岭精神。

永春柑桔的发展过程,正是艰苦创业的过程。1932年,漳州有一批柑桔苗木进入永春栽种,但成活率很低。1953年,24个从马来亚、菲律宾等地受迫害回国的华侨来到北硿落户开发山区,组织成立农业社,进行生产自救,挥舞银锄,开出荒山,种上茶果。1954年他们开始引种柑桔,最初从漳州引种新会橙苗,种后成活了48株,经过精心管理,3年后开花结果。北硿柑桔的发展就是从这48株起家。这就是北硿“二十四人创业”“四十八株起家”的传奇故事。被誉称为“永春柑桔之父”的尤扬祖,为建设和经营猛虎华侨垦植场,先后投资4万多元,并亲自勘察地形,选择场址,制订开垦荒山的计划。在建设垦植场的日子里,他带领着职工在猛虎山上搭草棚、睡草棚、吃番薯,披荆斩棘,搬石砌岸,垒田整地。为发展柑桔生产,他亲自去外地请一个有种植柑桔经验的技术员到永春。短短几十年间,永春芦柑发展成为遍植于千家万户的大宗产品,几至于无山不柑。永春芦柑荣获1989年农业部“优质农产品”“芦柑第一名”称号,囊括1994年福建省首届优质柑桔果品评选芦柑金奖前三名,1995年又获得全省第二届优质柑桔果品评选芦柑金奖第一名。1997年永春县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芦柑之乡”。在1991—1993年、1995年芦柑成熟时节,永春县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永春芦柑节。不仅全国各大中城市均有永春芦柑销售,还远销海内外。永春芦柑既为永春人民谋了福利,又为永春人民争得了荣誉,这一用汗水浇灌而成的“东方佳果”,理所当然为永春人民所钟爱。2003年以后,永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动员,有效地遏制了柑桔黄龙病的发生与蔓延,确保柑桔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永春首批下放干部及群众在墘头溪(现下洋镇新村村)开荒造田

永春小水电的发展,也是艰苦创业的过程。1954年蓬壶、湖洋群众采用土法,自制木质水轮机和木质水管,建了两座小电站,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办电的先行者。1956年,永春县农具厂在一座破旧的祠堂里建厂,该厂以木模工人黄自端为主,制造了一批木质水轮机,供应全县各地。许多压力水管当时是用松木制造的,试制第一部水轮机时,连续失败9次,经过全厂员工齐心协力,才在第10次成功。同年3月,福建省农业厅水利局在永春县举办木质水轮机制造训练班。训练班以永春县农具厂制造的木水轮机和木压力管为实物教材,培养了首批小水电木制动力设备和配备器材的技术人员。1960年全国第一次小水电现场会在永春召开,促使永春小水电蓬勃发展,形成“以小型为主,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的办电特色。1969年周恩来总理参观永春小水电建设模型在北京的展出,赞扬“永春是全国小水电一面红旗”。同年,全国第二次小水电现场会又在永春召开,推动永春小水电更上一层楼。经过两次现场会的鼓舞和推动,永春小水电由小到大,白手起家,技术设备从简陋到精良,布局规模从遍地开花到并电联网,成为全国农村小水电的样板。1982年11月,胡耀邦到永春视察农村小水电,在此向全国发出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县的号召。当时实现农村电气化的难度很大,永春是全国第一个试点县,既无先例可循,又无样板可借鉴。但永春水电人没有被困难吓住,发挥敢想敢干的精神,在水电部工作组帮助下,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县级电气化规划,在国内引起极大反响。有名的横口电站,整个工程从勘测、设计、施工到安装调试都由本县技术人员独立完成,16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也由县水轮发电设备厂自行制造。1986年永春成为全国第一批电气化县。在小水电退出历史舞台过程中,永春也一如既往地在传承、发展、改革、创新中积极探索新的水电发展之路。2019年4月,水利部办公厅在永春县召开全国农村水电绿色改造现场会。

从无到有,从边远的山区小村落到省村镇优秀住宅小区示范点,新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绝对算得上是个传奇。1957年6月,经县委批准,县手工业科科长潘儒赞、副科长李芳远带领手工业科、蓬壶区4名干部和20名城镇居民,到远离县城60多公里的曲斗墘头溪(现下洋镇新村村)定居,创办“新村合作农场”。26名垦荒者发出“定叫荒山变良田,峡谷变成米粮川”的豪言壮语,吃苦耐劳,进行忘我的劳动。他们垒石为墙,建筑新的住房,自造工具、桌椅,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到同年底,他们开垦种下了100多亩油菜和番薯。此后陆续有城镇居民和知青来到这里。1969年5月7日和1973年8月17日的《福建日报》分别以《新村新人创新业》《新村育新人——记新村大队下放干部关怀教育知识青年扎根农村的事迹》为题报道了新村的先进事迹。2010年,新村的建设过程被国家农业部定为全国新农村建设典型经验60例之一。

位于永春最西部的莲花山西麓的美岭,旧称“尾岭”,远离县城100多公里,出门见大山,地无三分平,几乎与世隔绝。旧俗谚“宁吃咸竹笋,不嫁尾岭人”,真实反映了旧时美岭的贫穷面貌。但,山沟沟也能飞出金凤凰来!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为改变家乡贫穷落实的面貌,苏新添带领美岭乡亲们战天斗地,流血流汗,走活了“要脱贫灯先明”“要致富先修路”“要发展先办厂”的“三步棋”,在大山里创业,又走出了大山开创新天地,创造了当代中国农村脱贫致富的一个奇迹,谱写了一曲拼搏奋斗的感人乐章。苏新添使美岭精神名扬全国,他以非凡的胆识,成功地扮演了在中国改革开放大舞台上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新农民英雄角色。

辉 煌

虫化为龙,腾飞万里,海陆无阻,举世瞩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70年砥砺奋进,永春以一偏僻之山区县,创造了许多福建之最、全国之最,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涌现出美岭等一批先进典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1949年,永春县工农业总产值仅为1512.44万元,财政收入22.35万元。1978年,永春县工农业总产值2.23亿元,其中工业0.7亿元,农业1.53亿元,财政收入578万元。2018年,永春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亿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59元。农业总产值40.24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18元。先后荣膺全国柑桔基地县、国家级柑橘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县、全国乌龙茶出口生产基地县、全国水果生产百强县、全国食用菌生产先进县、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芦柑、茶叶)标准化基地县,被评为“中国芦柑之乡”“中国名茶之乡”。工业增加值完成213.6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05.22亿元,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694.9亿元。有省级工业园区1个、县级工业园区6个,工业企业71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5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51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主要产业有纺织鞋服、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饮料、老醋、机械装备制造、陶瓷等。第三产业以物流、商贸、旅游业为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永春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10月,永春被环保部列为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2014年5月,永春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县)”荣誉称号。2015年4月,永春被环保部、发改委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定为第一批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成为全省唯一同时承担主体功能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等3项国家级试点的县。2016年5月,永春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列入(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县。2016年6月,在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活动中,永春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首届全国19个先进集体之一。

2016年9月,永春被国务院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7年9月,永春作为全省唯一县级代表,参加中联部与省委举办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介会,县委书记蔡萌芽讲述了把生态打造成永春最闪亮的金字招牌的故事。2018年2月,永春县以全省最高、全国第六的优异成绩通过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中期评估,被确定为32个全国典型示范区之一。2018年12月,永春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2019年3月,永春获评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被国务院通报表彰。2019年4月,全国农村水电绿色改造现场会在永春召开。在美丽中国的宏大画卷上,永春正展现出愈加璀璨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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