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犯罪的侦查难点与对策研究

2020-06-24 12:56石思洺
锦绣·中旬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套路贷对策研究

石思洺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这也导致人们的生活观念开始有所转变,由最初保守的存款观念变成了及时享乐的借贷观念,正因为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致使金融行业在近几年快速发展起来,借贷成为了时下年轻人主流的生活方式,但由于大多数人没有安全借贷意识,这导致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借着法律漏洞打着合法借贷的幌子进行一系列的犯罪活动,而由于对于此类犯罪,政府部门工作存在查证难、缉捕难以及定性难的特点,导致侦查和抓捕工作很难进行,本文就从套路贷犯罪的侦查难点与对策研究的角度出发,旨在提高侦查取证的水平,增强与其它部门的紧密协作。

关键词:套路贷;侦查难点;对策研究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借贷行业正在快速的扩张和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着借贷行业的兴起,开始进行大量的犯罪活动。不合法的借贷模式越来越多,而人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有待提高,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中多以大学生和中年人为主,大学生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再加上学生之间存在攀比心理,大学生会选择校园贷和手机贷两种借贷模式,同时中年人也经常需要养家糊口,支付房贷和车贷,为了实现资金周转往往会从不正规的贷款渠道借贷,像是市面上常见的网络贷、手机贷、车贷、房贷、美容贷和校园贷都成为了不法分子谋取利润的手段,巧妙的利用了人们的心理,然后在施加高额的利息,最后逼迫当事人还钱这就是不法分子谋取利润的主要流程。

一、“套路贷”犯罪的概述

套路贷的形成源自于不法分子通过制造虚假债务平局、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方式对借贷者进行欺骗式、勒索式、威胁式、非法拘禁式等方法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当下从事“套路贷”的罪犯巧妙的利用了人们的微妙心理,在市场范围内打着民間借贷的幌子设立了多种贷款形式,像是无抵押贷款、手机贷、美容贷、校园贷等借款形式,现实用优异的条件哄骗当事人上当,之后便在受害者的借贷过程当中,以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以及保证金等名义对当事人进行层层设套,这就使得当事人的债务越欠越多,滞纳金、违约金这些无形之中多出的费用,早已被诈骗犯以合同和收据的幌子贴上了法律标签,这就使得政府部门无法对这类犯罪进行定性分析,当债务者无法偿还高额的利息时,犯罪者便以还款的名义对当事者进行骚扰、打骂、威胁、逼迫、上门恐吓、电话轰炸,同时还会牵连到当事人的亲属,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当事人承受不住压力,而实现侵占被害人合法财产的目的。

二、“套路贷”犯罪的侦查难点

(一)受害人防范意识薄弱

“套路贷”犯罪之所以猖狂,是利用了人类微妙的心理活动,对当下的社会来说,年轻人往往经受不住奢侈品的诱惑,这里以大学生最为突出,为了享受美好的物质生活,大学生往往会在不明来历的合同上签署姓名,为的就是及时到账的款项,另一些是需要资金周转的公司职员,为了解决眼前的困境,受害人选择这些不正规的借贷,这里面存有一丝侥幸心理,同样二者也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当对受害者进行取证分析时,由于受害者当时的防范意识薄弱,从而无法的描述其合同的条款内容。

(二)案件定性困难

“套路贷”犯罪已经成了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当中有人负责寻找客户、有人负责上门收账、有人负责做假账等,这样严密的分工,使得套路贷作案人员涉及的罪名各不相同,从而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1]。

(三)罪犯的反侦察意识强

当下从事“套路贷”的犯罪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注册公司,注册网站和APP,这看似正常的背后,是作案人员利用法律的漏洞,以公司的名义与被害者签订虚假借款合同,然后在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的样子,利用法院为自己的挡箭牌,对侦查人员来说,很难找到其中的漏洞,制造有力的证据。

(四)“套路贷”犯罪的取证工作困难

为了避开侦查人员,“套路贷”往往会制备一些完整的借款手续,而这些手续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被害人在签署这些虚假合同时,常常是头脑发热和被哄骗的状态,有了完整的证据链,侦查人员很难找到工作的突破口[2]。

(五)“套路贷”人员的口风严密

从事“套路贷”的作案人员多为年轻人,这些人当中很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明确懂得金融知识和网络知识,同时在这些人当中还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员,这使作案人员明确知道法律的制裁手法和判罪方式,按照专业人员的指示,侦查人员很难从作案人员口中获取信息。

三、“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对策研究

(一)加强犯罪者的情报信息收集

由于套路贷犯罪手法高明,内部组织体系严密。从外部攻克很难,这就需要靠着侦查部门的谍报工作,收集犯罪者的犯罪证据,如通过现场录像、打入内部的方式获取情报[3]。

(二)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口风

内部人员的口供很重要,以此为突破口,诱导犯罪人澄清犯罪事实,通过法律手段让犯罪者认清犯罪的严重性,以减刑为手段,获取犯罪组织的信息。

(三)提高取证工作的规范性

取证工作是将套路贷组织一举击灭的有力武器,通常情况下,针对套路贷的取证工作往往只是凭借受害者的回忆和指控,这无法构成犯罪事实,更多时候,侦查人员需实地调查,搞清组织的架构,寻找突破口,采集有效的证据。

(四)加强多部门的侦查协作

为了能将“套路贷”犯罪组织尽快歼灭,需要众多相关部门的配合,像是从被动的侦测可以变为快速打击,由各警种相互配合,行政与司法部门协助尽快解决犯罪源头。

结语

总的来说。套路贷犯罪对社会危害巨大,若不及时遏制,将会影响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为此认清套路贷的犯罪特点,从中找到突破口,配合侦查人员解决犯罪组织。

参考文献

[1]申纯,张注.涉黑涉恶型套路贷犯罪刑法治理的负面溢出效应研究[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20,32(1):32-38.

[2]丁雪萍,吴四江.套路贷犯罪及其规制措施[J].法制博览,2019(30):216-217.

[3]张郁.套路贷犯罪手法及侦查策略研究[J].楚天法治,2018(27):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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