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性分析

2020-06-30 07:40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门窗 2020年11期
关键词:互通城乡规划公众

李 彪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 前言

虽然十九大中提出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工作落实上,仍存在表面化、敷衍性的工作,公众实际参与积极性不高,阻碍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落实。鉴于此,就有必要加大研究力度,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方法,调动公众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参与积极性,以实现最终建设的目标。

2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有效性体现

城乡规划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同时也是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城乡规划工作的落实对于人们生活品质的改善及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满足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应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了解城乡规划优势,为城乡规划的顺利落实提供科学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有效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2.1 弥补城乡规划不足,细化规划内容

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是从全局到细节、从整体到详细的一个过程,规划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城乡规划内容加以科学布局和分析,制定总的发展框架,之后再不断填充框架内容,完善规划体制。在这一过程中,公众参与能够为城乡规划内容提供更多的建议,加强规划的可行性。规划人员与公众的立场不同,对待同一事情的观点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让公众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可以发现不同的问题,给出部分意见,进而完善规划内容,增强设计工作的可行性,缓解矛盾和纠纷。

2.2 强化信息互通,保证规划作业的顺利进行

为发挥城乡规划的服务性,应维持信息互通的有效性和快速性,这样公众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城乡规划内容,掌握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如图1)。如果不能做到信息互通,在工作落实中,公众会因为自身利益受损而出现负面情绪,进而增加上访几率,加剧公众与政府间的矛盾。另外,城乡规划管理中,信息互通还可以降低城乡建设中两者间存在的矛盾,如土地占用纠纷等,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

图1 强化信息互通

3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3.1 意识薄弱

民主化时代下,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逐渐受到法律保护。但因传统理念及处理方式的影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识薄弱,很多工作均是受到上层领导的压力被迫参与的,积极主动性不高。再者,由于公众责任意识淡薄,只能在部分规划工作中给出建议和意见,又由于自身能力水平的限制,多数是走形式,意见不具任何实质意义。一些公众在提出意见或建议过程中,并未深入思考和分析,随意性较强,这不仅没有为城乡规划管理带来帮助,相反还会产生不良影响,阻碍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落实。

城乡规划工作是一项较为综合、复杂的工作,城乡规划的专业性较强,不仅包含社会学、经济学等知识,还涉及到政治方面的元素。目前普通市民在参与城乡规划工作时,还停留在以往被动接受的阶段。

3.2 参与制度滞后

在《行政许可法》的影响下,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主要采用听证方式,利用该方式听取公众建议,解答公众存在的各种问题,为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环境。不过在实际落实中,却因为形式主义的影响,难以发挥听证的作用,公众在听证会上虽然拥有参与权,但活动中主要是听取相关部门给出的建议和措施,缺少吸收公众建议或意见这一环节,听证会上参与的公众也多是听取和提问,发言机会较少。且公众在参与过程中,大多是被动的了解规划内容,这一过程中即便有的公众会对城乡规划提出一些建议,但多情况下不会被规划部门采纳。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则与参与制度不规范有直接关系,应加以重视和解决。

3.3 参与途径较少

多数公众是从媒体上了解城乡规划的,征集公众意见,多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的,参与途径单一,中间消耗时间较长,很多建议和意见并不能及时送到规划工作人员手中,信息互通度较低,这使得城乡规划不够完善,在工作落实上存在一些阻碍。又由于信息互通性较低,一些规划项目可能会损坏公众利益,在落实上会受到诸多阻碍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不仅影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效果,也降低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阻碍了发展目标的实现。

4 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有效性措施

4.1 强化公众参与意识,调动参与积极性

一方面加大公众教育力度,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政府和规划部门应做好前期教育工作,将城乡规划的优势特征展现在公众眼前,使其对城乡规划有进一步了解和认知,激发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热情,培养良好的参与意识。以宣传册、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教育,明确城乡规划与自身利益间的关系,明确其对自身及后代带来的好处,以深化公众认知,使其主动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中来。对于城乡规划工作来说,公众是直接的承担人与受益者,广大公众通过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另一方面要做好地区普及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内容的宣传和讲解,解答公众存在的各种问题,降低公众对城乡规划的抵触心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科学意见和建议,逐步扩展公众参与范围。

4.2 完善规划管理内容,扩展参与途径

在城乡规划管理中,政府和规划部门应考虑到民众参与的重要性,对原有较为单一的参与途径予以扩展,加快信息互通,强化管理效果,以促进工作的顺利落实。

首先,加大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的应用,构建信息平台,让公众利用互联网快速将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建议传输给规划部门,而规划部门人员可利用信息技术快速完成信息收集和汇总,完善城乡规划内容(如图2)。另外,还可利用移动APP等软件,收集公众评论,了解公众真情实感,以便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内容,提高工作的质量。

图2 有效利用互联网技术

其次,实现城乡规划管理流程和要点的透明化管理,建立专项互动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政府部门还需及时发布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信息,让公众全面了解到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进程。一些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设立相关的城乡管理规划民众接待窗口,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予以及时的受理和反馈。

4.3 完善参与制度,优化参与模式

管理体制的完善及管理模式的创新可从两方面展开综合考量:一是从公众角度思考,找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规划作业的有效性。公众数量是较为庞大的,且因水平能力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会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难度。另外,由于针对公众参与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在参与管理过程中势必会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工作的落实效果。为此,就需要从公众角度建立完善的参与管理机制,科学规划和管理参与模式,保证参与过程规范性,同时以多渠道、多途径的方式,增强公众参与积极性,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从工作人员角度思考。参与制度与参与模式的建立和优化是规划人员日常工作中较为重要的环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本就属于全民参与性质的工作,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其应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合理规划作业内容,并对自身行为予以约束和控制,以此降低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出现几率,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落实,改善城乡建设水平。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加以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姑息。这样一来,才能有效做到日常管理工作的廉洁性、清明性。同时,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也能为广大公众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这对于公众积极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4.4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信息化宣传平台

为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性,政府部门还应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公众了解到城乡规划管理的信息内容,明确工作落实情况。并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宣传平台,实行城乡规划内容的实时更新和讲解,加大公众关注度,积极参与到城乡规划工作中来。此外,还可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开展宣传工作,拉近城乡规划与公众间的距离,从而加强工作落实的顺畅性。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新时期城乡规划当中,可以从信息化宣传平台构建、参与制度优化、参与途径扩展等多方面入手,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为城乡规划献策献力,并最终为我国经济架构的多元化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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