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对策建议

2020-07-04 02:49姚堃
现代交际 2020年10期

姚堃

摘要:吉林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良好的人居环境已经成为农民的迫切需求。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与先进省份,以及农民的期望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分析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状,针对其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对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污染整治 垃圾污水处理 厕所改造 农村人居环境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10-0251-02

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始终把农业农村问题放在决策部署的重要位置,农民的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得以解决。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体质量水平仍然较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环境卫生等方面仍与人民的期望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存在差距,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与提升,已成为吉林省农民的迫切需求,也是吉林省政府急需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

一、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吉林省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共建设完成8万公里以上的通村公路,公路通村率基本达到100%;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农村学校70多万师生和1000多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24.8万户,改造泥草房76.4万户。

2.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在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吉林省还通过开展“百村引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主题的村庄建设美化活动,合计综合整治村庄8870个,占比95%;7969个村建立村规民约,占85%。规划专项建设资金1.8亿元,支持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432个,累计创建干净人家50万户、打造美丽庭院20万个,创建文化品牌村800个,建设美丽乡村389个。

3.农村社会事业持续进步

全省资助农村困难民众参加医疗保险152.5万人;供养农村贫困人员11万人,人均资助3300元;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5037个,建设农村社区3090个。建有小学的乡镇608个,占98.2%;建有幼儿园、托儿所的乡镇602个,占97.3%;建有图书馆、文化站的乡镇595个,占96.1%;建有公园及休闲广场的乡镇488个,占78.8%;建有体育场馆的乡镇65个,占10.5%;建有影剧院的乡镇46个,占7.4%;建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617个,占99.7%;建有社会福利收养机构的乡镇549个,占88.7%,农村社会公共事业不断进步。

二、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

对于纯公共产品,近年来国家和吉林省财政的投入力度较大,交通、卫生、教育等方面均有所发展,农民群众在整体上较为满意,但是仍存在一些地方在落实政策时重建设轻管理,认为只要把硬件设施建设好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就提升改善了,缺乏相应的维护、运行制度,只在形式上完成了上級任务,没有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而对于准公共产品(例如村内巷道、路灯、垃圾污水收集等设施及事务),目前主要通过财政奖补和村民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实际上,这样的方式远远满足不了准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需要。吉林省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吉林省农村基层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只有10%左右,九成以上的村集体只能依靠财政每年的转移支付来维持组织运转(其中绝大部分需要作为工资支付),根本无力再满足准公共产品的需求。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及奖惩制度,想通过一事一议让村民自己出资出力,更是难上加难,背离了准公共产品应有的“受益者付费”原则。农民对公共产品,更多的是等、靠、要的依赖心理。

2.基础设施建设仍显不足

虽然目前吉林省农村地区已经基本实现村村通;但也只限于一条主干道,而且道路建设和养护的成本往往比较高。现行道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财政支持和本级财政自筹。很多乡镇财政无力自筹,只能降低建设标准,影响道路的使用寿命;也无法提供应有的养护,几年时间路况就会变得极差。这样的问题在村级道路更加严重。同时,绝大多数村里只有一条主干道能够得到硬化(且不说建设标准如何),更多的村组道路和生产道路仍以土路为主,遇到雨雪天气就泥泞不堪,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

在给排水基础设施方面,吉林省尚未100%实现农村饮水安全。饮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人数73.7万户,占22.6%;饮用受保护的井水、泉水的人数249.9万户,占76.5%;饮用不受保护的井水、泉水人数3.1万户,占0.9%。大多数农民自家水井的深度不够,打上来的水基本都是容易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又缺少有效的净水处理手段,往往是直接使用,饮用水的质量很难得到保障。农村的排水系统也基本没有完善,无排水管线,以明排为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3.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提高

农村垃圾多以食品残余、各类果蔬、畜禽粪便等可降解和循环利用的有机物组成,可以通过传统的处理方式堆肥还田或作为畜禽饲料。简单机械的垃圾收集和转运,把很多农村可以自我消化的垃圾运往城镇,加剧了城镇垃圾处理压力。同时,吉林省的垃圾处理系统也尚未完善,全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仅完成48%,全省还有一半以上的行政村没有实现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

污水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的又一重点问题。全省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564个,占91.1%;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乡镇469个,占75.8%;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污水的村470个,占4.9%;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村3968个,占40.9%;完成或部分完成厕所改造的村2311个,占23.8%。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比例为30.4%,进入城市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仅有300 个左右,占全省行政村的3.2%,即使加上厕所治理污水,农村污水处理率也仅为13.8%。

全省目前仍有亟待改造的老旧厕所150 万户以上,吉林省推广水冲厕所,要求条件高、费用大,农民用不起、用不好、用不上的现象仍有发生。同时农村小规模饲养户畜禽粪污随处排放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农村水污、厕污处理也不到位,“三污”治理问题比较突出。

三、提升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对策建议

1.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在进行环境改造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实需求,着眼解决农民最切身、最基础的民生需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今后垃圾污水处理付费制度夯实基础。同时,要通过村民议事等方式与农民共同商定建立奖惩机制,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形成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培育农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消除农民对政府及村集体的“等靠要”依赖心理,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整治过程,自发地保持并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的良性循环。

2.拓宽投资渠道,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的根本问题。要建立以国家政策为引导,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这是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必须积极探索、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依靠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助力,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自有资本。

3.创新垃圾治理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与污水一体化处理

把握农村可降解有机物垃圾比例大的特点,实行“源头减量”原则,是未来农村垃圾治理的新模式。农村垃圾中真正需要焚烧或填埋的部分只有不到15%,把它们分类分拣出来,通过堆肥降解还田等方式就地消化。

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也要推广分户处理模式。以县(市)为单位统一规划,针对山地、偏远地区、近郊区、水源区、旅游区等不同地区分类施策,推广污水分户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形成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分户处理的科学污水处理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应积极树立农村污水和农村厕所革命一体化处理理念,将农村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协调统一推进。这样做既降低了建设资金的投入,又解决了农村污水和改厕时单利处理设施重复建设的问题。

厕所革命不仅是关系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的民生问题,更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吉林省的一项政治任务。要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农户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进吉林省农村地区改厕工程。厕所改造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同污水处理一样统一规划,分区分类。

4.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无论是从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还是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方面,关键的问题是要形成长期有效的管护机制。积极推广市场化、专业化的建设运营机制,努力形成建设有规划、管理有制度、质量有标准、管护有经费、运营有队伍的长效管护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村民付费制度,科学合理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财政补贴和农户分担机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稳定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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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