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机制提升审议监督实效

2020-07-04 03:21陈敏
公民导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北碚区区政府人大常委会

陈敏

“3张清单、2次督办、1次测评……”近年来,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方面,探索实行了“321”监督工作跟踪问效机制。今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对一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一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一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区委汇报、政府通报、社会公开,走实监督“最后一公里”,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专题审议会议,助推民营经济

2019年11月,北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在此次工作评议之前,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三年开展相关专题监督工作,持续推动北碚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

2017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报告,并就区政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17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应询。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应询部门工作实绩、应询表现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2018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在年中人代会上举行专题审议会议,审议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并作出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决议。该审议意见的办理和决议的执行,对民营经济发展切实起到了促进作用。

2019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又开展了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对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清单,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与政府相关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整改督办会议。同时,区人大常委会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二次调研,督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销号。

2019年11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区政府落实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报告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再次提出意见建议:

“报告中应加入经过整改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内容。”

“建立禁止相关部门单独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杜绝监督乱象。”

“各部门对本部门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进行清理,应去掉本应该依法服务的政策,创新增加真正让民营企业得实惠的政策。”

……

在随后开展的满意度测评中,测评结果为“满意”18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1票。

“满意度测评后,并不表示这项工作就结束了,区人大常委会还将跟踪监督,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北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开展任后监督,促进意见落实

在监督方式上,北碚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探索,努力让审议意见得到落实,增强监督实效。

比如,在全力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听取审议了区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办理。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缙云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

2019年是北碚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森林城市”的冲刺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把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年度专项监督议题,并召开了专题审议会议。

为了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助推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今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统一的方式,将区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委、林业局、水利局5个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为2020年任后监督对象。重点监督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对2019年区人大专题审议会议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以对人的监督推动对事的监督,以对事的监督促进审议意见得到办理落实。

此外,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区、镇两级人大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对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审议会议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列成清单,确定为2020年重点监督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手段,聚焦水污染治理问题精准发力,形成监督闭环,拓展监督深度,促成一些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一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的完善,促动一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

“321”监督机制,让监督硬起来

不管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还是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的探索创新,都是在区人大常委会实施“321”监督工作跟踪问效机制后所发生的变化。

“321”监督工作跟踪问效机制,“3”即每轮监督工作均转交“问题分析清单、任务交办清单、整改责任清单”给相关单位,让监督及整改任务明明白白,促进相关问题解决;“2”即每轮监督均开展“调研中督办、审议后督办”,让监督过程实实在在,防止审议意见办理“文来文往”;“1”即每輪监督均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按照分项测评的方式,对相关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测评,确保责任到位、测评到点,不见整改实效,代表不打满意票。每轮监督工作和测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均报告区委,供决策参考。

以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为例,“321”跟踪问效机制使人大的监督工作硬起来,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全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决议,促成全区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破解民营经济发展“融资难”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0余个文件的出台,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机制,极大优化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氛围不断浓厚、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发展成效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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