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工作中受助学生隐私保护的思考

2020-07-04 02:23何伊凡
科技风 2020年17期
关键词:隐私保护

摘 要:高校资助工作在保障透明公正的基础上还应重视受助学生的隐私权保护。目前高校的资助工作从困难认定方式,到学校宣传教育,再到资助成效检验,这些步骤对于学生隐私权的僭越仍比较明显。高校应加强隐私保护制度建设,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创新信息管理方式,切实保护受助学生隐私权。

关键词:高校资助工作;受助学生;隐私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我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制度,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资助工作内容,推进学校资助工作进程。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对规范有序开展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校在促进助学资源公平公开分配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对贫困学生个人和家庭信息的隐私保护,减少助学工作造成的信息泄露的负面影响,保护学生隐私。

1 受助学生隐私权解析

美国学者沃伦(Wallen)和布兰代斯(Brandeis)于1890年在其《论隐私权》一文中最早提出隐私权的概念,即一种“免受外界干扰的、独处的”权利。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然而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上还未完善,依然还是个争议的话题。

不同于传统权利主体,受助学生作为高校助学工作中的权利主体具有其特殊性。高校资助工作中助学金发放是其中重要一环,而助学金评定的第一步就是对学生进行困难认定。目前,很多高校的困难认定仍采取学生提交申请和辅助材料的方式,其中很多材料涉及学生家庭成员信息和家庭情况。因此,完善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提高隐私保护意识,提升人文关怀,成为资助育人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我国对于高校资助工作领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方面也出台了很多规定,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第二章第十条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2017年11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第9号预警,要求学校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一方面,信息公示中严禁泄露包括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在内的个人信息,资助工作者需时刻“拧紧这根弦”;另一方面,加强保护学生个人尊严和隐私,不让贫困生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诉苦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鼓励学校和资助单位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采用隐性资助方式。

2 受助学生隐私保护的现实困境

学生资助本质上是一种公益事业,高校所能做的就是让尽可能多的贫困生得到帮助。然而在资助过程中,虽然隐私保护的口号声很响亮,但在真正工作中,从困难认定方式,到学校宣传教育,再到资助成效检验,这些步骤对于学生隐私权的僭越仍比较明显。

2.1 困难认定方式与隐私保护的冲突

为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学生获得资助,高校会采取严格的筛选机制对贫困学生进行认定。在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要提供一系列申请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包括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中需学生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如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职业、年收入、身体状况等;有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账单流水等。学生在递交此类材料时,若负责老师没有做好材料保存,极有可能在不经意间为其他人传阅这些材料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泄露了学生隐私。

评定结果正式确定之前需要进行院级和校级的公示,在公示信息中往往会无意地将涉及学生隐私的进行公示,例如身份证号以及家庭情况等,这种看似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在无形中却扩大了知情权主体的范围。

2.2 学校宣传教育与隐私保护的冲突

为了让更多贫困大学生受到鼓励和教育,高校会经常树立模范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来鼓舞和激励更多的贫困大学生自立自强。高校举办这类活动的初衷是好的,但对受表彰的学生来说,则是一个“自揭伤疤”的过程,很可能伤及自尊心。此外,虽然社会上越来越多组织和个人在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人,传播善意,然而在此过程中,受助学生的隐私权却往往没有被公众所顾及。一方面,有些资助单位为了扩大其知名度,塑造热心公益的形象,彰显社会责任感,通常会举办隆重且公开的捐赠仪式。受助学生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参加了这些捐赠仪式或爱心见面会。事实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往往比普通学生更加敏感和脆弱,他们也不愿意在大众面前展示自己贫困学生的身份。也就是说,这些捐资助学的仪式主观上是为了传播助人为乐的善念,但客观上却侵犯受助学生隐私权的内容。

2.3 资助成效检验与隐私保护的冲突

资助成效的检验可以通过受助学生的主动反馈和学校的后期监督体现。高校为了解学生真实的家庭情况,还会安排教师利用寒暑假走访困难学生家庭,这也不可避免地再次接触到困难生家庭状况真实的一面。另外,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获得资助的学生就应该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上符合贫困学生的身份,例如不应该花钱大手大脚、不应该买名牌商品。然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如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普通学生在消费水平上的差距越来越小,但在现实生活中,家庭困难学生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往往更容易收到关注和非议。面对这些问题,高校应做好困难学生的跟踪管理,培养其正确的消费观,同时也应避免过分限制受助学生的生活自由,减少对受助学生带来的精神困扰。

3 受助学生隐私保护的优化策略

3.1 完善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加强隐私保护制度建设

我国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研究起步较晚,对隐私权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界定,对公民的隐私权保护缺乏力度。因此,国家需要完善有关高校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台针对高等学校资助工作中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方面更为具体的指导意见,尤其是针对资助工作过程中的档案管理、信息公示、困难生认定材料的公开范围与公开方式等设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另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充分调研,不断完善和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健全资助工作中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相关制度规则。

3.2 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

一方面,一些从事学生工作的高校教师对于保护贫困学生隐私方面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因此必须强化对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加强对贫困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生长环境和观念意识的限制,大多数贫困家庭学生对自己隐私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因此,高校要加强对贫困学生隐私信息的保护,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保护隐私权,提高资助工作效能,树立资助过程中的平等意识和权力意识,从而正确认识自身隐私权和资助人知情权的相互关系。

3.3 创新信息管理方式,提高资助工作成效

目前,很多高校對于家庭困难学生的信息收集、文件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纸质材料阶段,缺乏统一的管理、评测系统。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人文社科领域开始引入数学模型,这为认定工作提供了更为科学、可靠的衡量标准。认定标准和认定结果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家庭情况而发生改变。当前,从技术角度来说,运用大数据整合各项信息,为家庭困难学生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数据库已不是难题,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隐私权保护方面的难度。在大数据环境下的学生个人信息会被永久记录在案,可能会对未来的各类资质考评和机会竞争产生影响。随着认定工作与信息技术越来越紧密的结合,其中涉及到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内容也更加真实和全面,这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隐私保护工作带来全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许灿荣,徐喜春.高校学生资助中隐私权保护的实践困境及优化[J].思想理论教育,2014(9):104-107.

[2]徐欣娅,刘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隐私权保护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7(12):46-48.

[3]马腾飞.高校资助工作中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9(6):56-59.

[4]中国法院网-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07/id/537313.shtml.

作者简介:何伊凡(1992-),女,汉族,江苏常州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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