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受众权利与媒介素养

2020-07-10 12:22刘丹丹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20年1期
关键词:媒介素养

刘丹丹

摘  要:如今,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种种挑战,如何保障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往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探究多局限于法制建设层面。笔者认为,网络传播有其自身的规律,网络发展势头更是迅猛,不能完全依靠法制建设。因此,本文以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其进行了重新界定,在此基础上,从网络法制建设的推动、网络传播的自我监督、媒介素养的培养三个层面来探究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途径。

关键词:受众权利;个人信息安全;媒介素养

信息网络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其与商业贸易、银行资金流动、股票证券等安全性直接相关,甚至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决策信息等。信息的泄漏、窃取、篡改、病毒植入等,都会或直接或间接地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故网络信息安全通常被定义为信息网络系统的硬件和软件乃至系统中各类数据不受偶然或恶意的破坏、更改、泄漏,并能连续可靠地正常运行。相应地,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在本文应被定义为,信息网络系统的硬件和软件乃至系统中的个人隐私数据不受偶然或恶意的破坏、更改、泄漏,并能连续可靠地正常运行。

以往,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探究多局限于法制建设层面。笔者认为,网络传播有其自身的规律,网络发展势头更是迅猛,不能完全依靠法制建设。接下来,本文将从法制、传播和文化三个层面来探究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途径。

一、法制层面:网络法制建设的推动

欧盟数据保护法的主要渊源包括1995年的《普通指令》,2002年的《隐私与电子通讯指令》及2006年的《数据保存指令》。此外还有2002年的《隐私与电子通讯指令》,2001年《欧共体公共机构组织在个人数据处理中保护个人权利的法规》等等。欧盟的网络法制建设经验显得非常规范而全面,但缺点也是太过死板,亦略显滞后。

因此,网络法制建设不仅切忌一刀切,更重要的是提前立法,预测性立法。这就要求对诸如互联网技术最为发达的美国进行批判性学习,让法制建设中的自律机制作为立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传播层面:网络传播的自我监督

网络传播的高效性集中体现在其个性化搜索上。但个性化也有不良后果,“我们只听我们选择的东西和愉悦我们的东西”。这样的通讯领域被美国学者桑斯坦称为“信息茧房”,这无疑会引起相互理解和沟通上的不便,导致公共性丧失甚至无序化。

这与上个世纪末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预言的“The Daily Me”有异曲同工之妙,阐明了将“私领域”隔绝于“公领域”的利弊。相应的,桑斯坦则预言了“The Daily Us”的到来,并举出维基百科的例子,论述了“他们的贡献正在制造渐增的、聚合的信息,既影响私人行为也影响公共行为。”值得思考的是,如果说个性化的信息茧房只是对公共性的妨碍,那么类似维基百科这样的整合个性化信息的平台岂不是磨合了个性化,从而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有学者认为相对于工业社会而言,人类在20世纪迎来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不可否认,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媒介为我们开拓了新的生存空间,形成了新的生活经验。在网络社会,一个最为常见的行为便是“看”,有时候学者会将其概念化为“注视”,在有些领域我们也将它称之为“眼球经济”或“注意力经济”。每个个体聚集成整个网络社会,运用这种带有审视意味的注视,令所有人都觉得每时每刻处于监视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捍卫我们的隐私,划清属于“私领域”的地盘便成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反过来看,尽管每个人都觉得被监视,却又非常渴望被关注。有时还会主动透露一些私人生活的蛛丝马迹供人关注。论坛、博客、维基、照片视频分享、社交网络等可供用户自创内容的信息技术的普及让暴露本身成为一种娱乐活动。因此,在这样一个“欲拒还迎”的网络传播过程当中,自我监督应该是网民群体中的一种显性文化才对。

三、文化层面:媒介素养的培养

随着网络社会的兴起,其衍生物大众网络文化必定会对传统文化提出挑战。大众文化对精英文化的消解我们有目共睹,而以网络为介质的大众文化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有两大特征:其一,文化主体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大众网络文化彻底抹除了文化的门槛,其呈现出来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文艺创作随处可见;其二,文化氛围的不确定性,网络环境极其复杂多变,难以进行舆论监督,也缺乏有力的、正确的价值倡导。

这两点无不令“私领域”的防守难上加难,而在公共生活中能有多大建树也因其不确定性而令人担忧。不仅可能使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混淆一气,也对网民在使用新媒介技术的时候提出更高的媒介素养层面的要求。

素质的培养有赖于一个完善的制度,网络立法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它又是一项专业而细致的工作。在此需要争辩的是立法者应不应该选取道德位置,立法工作是否与道德无关。因为道德是要求选取位置的,网络言行因为其虛拟性和不确定性,其中的不道德不规范言行的危害程度如何量化,如果动辄牵扯到一大批匿名的受害者又当如何?网络上不道德不规范言行的实施者又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网络言行被定罪的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又当如何衡量,还有网络是否能真实地反映社会?这些都是道德主义式的问题。

猜你喜欢
媒介素养
“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媒体素养现状观察与培养对策
城乡初中生媒介素养状况调查
学习型社会视野中的媒介素养教育之思考
新形势下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机制研究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媒介素养
基于受众媒介素养的广播新闻节目创新策略探讨
新媒体时代新闻编辑应具备的媒介素养之研究
新媒体背景下中学生媒介素养现状与应对
网络负面热点事件对大学生社会心态的影响
“互联网+”时代高职学生媒介素养的培育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