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协调性探索

2020-07-12 08:00刘智宁曹晓雪任佳张文通
消费导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波特红利规制

刘智宁 曹晓雪 任佳 张文通

北京理工大学

一、相关理论及界定

(一)波特假说

著名的波特假说,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波特在1991年提出的:“政府为保护环境实施的政策不会增加企业成本负担,反而能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使企业获利”。在波特理论提出之前,新古典经济学家曾认为保护环境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将挤占原本用于生产的投资,从而降低企业的竞争力,是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导致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因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无法兼容的。

但波特假说就否定了这一观点,它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从短期看,企业为了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势必会增加成本,可能会使得其竞争力减弱;但从长远看,企业为了保护环境所付出的成本会被创新多带来的效益抵消,可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实际上政府规制能够引致创新早在1932年就提出过相似的论述,但是只有波特从理论角度以及案例的分析首次系统阐述了环境保护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双赢”结果的可能性。但是由于波特主要是以大量案例分析来证实其假说,因而缺乏明确的理论建构,遭到新古典经济学家的质疑。尽管波特假说一直以来都受到争议,但这一观点强调出了政府在促进经济与环境关系过程中所起到的调节组织作用,为企业提供环保方面的技术信息,解决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企业在实现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和自身发展。

(二)生态红利和群众幸福感

生态红利是通过生态环境改善所推动的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更新,带动的生态环境产业的发展,以及为人们提供的良好的生活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等等一系列的内容。生态红利的创造,需要依靠绿色经济的发展。绿色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让人们摆脱工业时代的发展模式,而走向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发展理念。同时让人们重新建构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价值观。这一理念的树立,不仅可以让人们共享大自然的生态红利,也会激发社会治理中的生态红利,更可以将环境治理的压力转化为企业绿色创新的动力,享受经济发展的生态红利。

通过生态红利的获取,企业可以获得创新的动力,依靠节能减排使得环境质量得以稳步提升,与此同时,技术的革新会带动企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进而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优化,使社会发展趋于协调方向发展,由此国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得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会大大增强,这将会推动生态红利最大程度的释放。

二、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

(一)强化行政命令在环境规制中的重要作用,丰富和完善环境规制的政策措施

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性特点决定了环境保护无法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率配置,因此需要当地政府因时、因地制宜制定环境规制的政策措施。通过相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我们发现环境规制提升了经济发展与环境的二元系统的整体协调水平,并没有制约二者的兼容性,也没有对经济发展产生强烈的制约作用,因而政府可以大力完善和丰富环境规制的政策举措。

因此,各省在进行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时,要坚持环境规制的强度,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惩罚力度,通过硬性的环境保护标准,限制相关企业的污染排放量,严格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进行定期考核检查,从根本上转变对粗放式的生产模式和重工业发展路径的依赖,帮助促成具有清洁性、可持续性的产业结构,打造绿色产业的生态链。

与此同时,也应加强相应的辅助性政策,例如提供扶持政策,设立专项基金引进绿色先进技术,从而帮助企业降低治污费用,提高治污的积极性,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二)发挥市场机制,出台合理的激励手段发挥企业在环境规制的主体作用

过高的控制-命令型环境规制会严重影响企业在利益方面的诉求,因此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深化排污费制度改革,将第三方有偿使用制度纳入第三方治理体系中去。相应企业就会向第三方机构缴纳费用来获取相应的排污量。而超出限额的部分则会受到环保部的责令整改。这样不仅会使排污的总量的得到相应的控制,也为第三方的治理机构拓展了市场空间。

(三)引导企业进行自愿规制,提高企业自愿治污的积极性

积极发挥媒体等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新闻宣传、治理成果曝光等途径督促企业进行污染的自我监控、自我规范,从主体自身角度提高企业自主治污的积极性。

(四)结合自身自然优势,促进经济纵深发展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规制的兼容性和协调性逐年提升,但二者的协同性发展也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如我国西南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且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比重相对较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此类地区不应当满足于当前的良好生态环境,更应当科学地评价各项产业的发展情况和实际生态环境情况,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充足的优势,在保证既有生态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大力开展经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的纵深发展,走出一条充分结合自然条件优势的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道路。

具体可通过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增加无害化处理厂个数、保护自然保护区等途径对环境治理水平产生影响,规制企业的生产行为,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产生影响,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从而拉动经济发展,提升经济效益和经济活力,释放生态红利,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正向的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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