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

2020-07-12 10:04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火灾现场火灾事故证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

0 引言

火灾事故中的火灾证据就是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包括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的时间、起火原因、蔓延过程中燃烧的痕迹、物品,火灾损失、人员伤亡、火灾责任等一切事实。火灾证据是确保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客观准确地认定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做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的客观依据。由于火灾的特殊性,往往造成众多的火灾证据无法收集,为火灾原因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造成了较大的难度。由于火灾证据的收集不完整,往往会造成火灾原因认定不准确,火灾责任判断不明。然而收集火灾证据,就是广大火调人员进行火灾调查的第一步,它对查明火灾原因、分清火灾性质、计算火灾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确定和查处火灾事故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利用人为火灾来掩盖犯罪行为,毁灭犯罪证据,同时火灾也常常引起民事纠纷,这些都对火灾调查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收集火灾证据也成了刑事、民事案件侦查的一个辅助手段。收集火灾证据是个复杂、长期的过程,对收集火灾证据的人也就是火调人员的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它需要火调人员不仅要有多学科的知识,而且要求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犯罪嗅觉。为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以及理论学习,就如何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1 火灾证据的类型及特征

根据证明力度的不同,可以将火灾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类型。直接证据是直接、单独、不需要推理、不需要借助其他条件就足以证明火灾案件的证据,多以言词为主;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用来证实火灾案件,只能对其中某些细节进行确定,还需要通过其他证据进行印证,从诸多侧面证实火灾案件的真实性。

在火灾证据的收集过程中,要重点收集能够确保反映火灾真实情况的火灾证据。这类证据往往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其中,客观性是指在火灾发生,或在客观外界遗留各种痕迹的证据,比如火灾第一报警人、起火的位置、火情的进展情况等,这就包含了很多鉴定或提取的痕迹。火灾调查人员可以从中发现火灾事故的真相,并落实事故责任;关联性是指与火灾有着内在联系的客观证据。在具体收集证据时,要对一些客观事实进行辨别,与火灾事故无关的内容应及时剔除,以防混淆视听;合法性是指火灾证据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必须与法律要求相一致,火灾证据应经过消防救援机构人员的收集与认定,以此确保可靠性、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2 火灾事故现场的火灾证据保护措施

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火灾现场是必要场所,因为能否做好火灾现场的有效保护,对火灾证据收集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火灾原因能否及时查明。因此,火灾调查人员应该加强对火灾事故现场保护的重视程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首先,根据火灾现场的实际状况,划分保护范围,利用警戒线将保护区域隔离,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或单位、企业、社区居委会等治安保卫人员共同合作,开展现场保护工作,严格规范火灾现场保护体系,避免无关人员对现场的破坏,给火灾事故调查增加难度。

其次,当火灾调查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并将火灾事故发生和发展状况等详细记录,将时间与空间相结合,获得更真实、更客观的视觉形象,给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提供依据和真实资料,并给现场恢复和复查工作提供参考。

再次,在现场绘制保护图,将火灾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摆放物品以及相关人员的活动等绘制成图,以对起火点和起火原因进行综合分析。

最后,做好火灾现场的调查笔录,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积累更多的材料。

3 加强火灾事故现场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

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收集或整理的火灾证据是确保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客观准确地分析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处罚责任人的客观依据;充分、全面、有力的证据,对公正地处理火灾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客观全面地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3.1 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为了保证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依法收集证据是依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可能进入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收集火灾事故中的证据除应遵照《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以外,还应遵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例如火灾事故调查现场勘察,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必要时当事人还必须在场。火灾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火场勘查人员、绘图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签名或盖章。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要告知他应当如实提供证人证言,有意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等。只有严格地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物证,才能取得反映火灾事故真实情况的证据,为正确提出处理火灾事故责任者提供可靠的根据。

3.2 必须客观、全面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收集证据必须尊重客观事实,按照证据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加以收集。收集证据能否客观地进行,往往直接关系到证据的真实性。如果脱离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从主观想象出发,臆造出一个框框,然后带着这个框框去收集证据,这样收集的证据不仅是片面的,也往往是不真实的。如果根据这种证据来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者,必然造成错误的原因和对事故责任者错误的处理结果。收集证据还必须全面。只有全面收集能够反映火灾事故发生的一切证据,才能查明火灾发生的全部情况,对火灾事故事实获得正确的认识,为正确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奠定有力的基础。只有全面地收集证据,才能做到证据之间互相印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保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3.3 必须主动、及时地收集火灾证据 这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抓紧时间进行,力求做到积极主动,行动迅速。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报案后,应当尽快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抓住火灾事故发生不久,痕迹比较明显,证据未遭破坏,报警人及初期火灾见证人记忆犹新的有利时机,及时地收集证据。这样才能发现和获得充分、确凿的证据。实践证明,这项工作进行得越快,越容易发现和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越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如果行动迟缓,现场保护困难,现场的痕迹被当事人和围观的群众碾压、抚摸,现场物体变动,无法取得充分的证据,火灾事故现场难以补救,以致造成证据不足以至原因难以认定。

3.4 必须深入细致地做好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收集有放火嫌疑事故证据的过程中,无论进行现场勘查还是走访群众进行调查,都要非常细致,深入查询,决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和微小的痕迹。火灾事故调查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一些看来微不足道的细小痕迹或物品,一个看来好像无关紧要的普通情况,如一滴血痕、微量泥土、知情人的只言片语等,在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后,都能成为查找放火、证明火灾事故认定的有力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必须做到深入细致,决不能粗枝大叶,马虎从事。

3.5 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在收集火灾证据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很复杂的情况和专业性问题,如果单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经验,采用一般收集证据的方法,是很难发现和取得证据的。因此,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这样才能有利于发现和固定所需要的痕迹,取得证据。

4 结语

总之,火灾证据收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在现实中,引发火灾的原因非常复杂,如当事人不确定、火灾事故现场的损毁破坏等,都会对火灾证据的收集工作以及事故原因的认定带来干扰。因此,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需要不断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逐步提高火灾证据收集能力和水平,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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