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之地,以明博暗
——浅谈艾玛《白耳夜鹭》的创作精神

2020-07-14 14:21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名作欣赏 2020年23期
关键词:艾玛现实主义小说

⊙杨 翌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一、一以贯之的现实主义精神

从2007 年创作的第一部小说《米线店》开始,艾玛就确立了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张丽军从历史的视角对“70后”作家群进行梳理时谈到,以卫慧、棉棉、魏微、鲁敏、徐则臣、张学东、艾玛等为代表的“70 后可谓是既‘断’又‘续’、既‘新’又‘旧’、既开放又保守地处于历史、文化和社会夹缝中的一代尴尬群体”。在这种尴尬的境遇中,艾玛则填补了文学传统的“断裂”。她的阅读喜好十分广泛,但存共通之处——关注人生、关注社会、关注现实。现实主义文学思想再加她自身所拥有的历史背景,使她的作品内容能与前一时期、后一时期的小说对话,成为衔接新旧时期小说的桥梁。在她的短篇小说中,既能看到“50 后”“60 后”作家群语境中常见的时代体验(如《初雪》),又能看到“80 后”作品中表现的消费主义时代逐利求欲的心态(如《白耳夜鹭》);既有上承沈从文的古典主义写作风格(如《白鸭》),又有消解小说情节、依靠纯话语叙述的先锋写法(如《路过是何人》)。初读艾玛,甚至怀疑文章并非出于一人之手,不得不为她的语调多变和叙述灵活所折服。深入细读又发现,创作十余年,无论是涔水镇的屋檐,还是岛城的海潮,无论是村民,还是知识分子,背后都指向同一个中心——现实主义。

“一个好作家,即便只是在完全虚构的世界里讲述‘非人’的故事,骨子里也要或多或少地流着些现实主义的血”,艾玛在谈到受《聊斋志异》的启发时这样写道。在她2014 年创作的《歧途》中,作家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以及作法的道士,还有渴望为爱情变成人类的小灰兔,从情节到字里行间都带有“聊斋”的风采。当作家笔下梦幻的童话照进了生活的现实,我们看到了一个因忙碌而忽视孩子成长的父亲的内疚,也从小灰兔的视角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残酷不公与真爱短暂。小说叙述的模糊与留白使作品解读充满了多义性,但每个读者都会读出点故事。

在《白耳夜鹭》小说集中,少有人物扭转自身命运、走向成功,大多来时庸庸碌碌,去时碌碌庸庸。“初雪”来时,来家拜访的年轻人使“我”想起了多年前自己违心陷害了一位法律界泰斗的过往,过往已过,现实再也无法改变;旁人所不理解的马德走了,临终也没有留下一个好名声,儿子小勇的爱情事业双失利……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在《四季录》的读书会上,艾玛阐释了现实主义小说的追求:“现实的真相,永远比小说中更残酷。无论身处哪个时代,生活要继续向前,就势必要付出一些代价,而历史要继续向前,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原来的沟壑废墟上,铺上泥土,种上鲜花。”既不掩盖,也不丑化,能对现实给予正视与改善就是小说创作的意义。

艾玛有历史和法律的双重学科知识背景、双重的地域文化,再加上丰富的人生阅历,使其看待事物更加深刻,也为她的写作提供了丰厚而辽阔的资源与视角。艾玛对现实主义的贯彻,突出表现在她对社会事件、社会制度的关注:“现在的我,可能更关注制度建设中的人们的生活。我们正在建设法治中国,我认为这个过程中人们的生活、人们的精神世界是值得去写的。”人的心灵是感性的,社会制度是理性的,正是温热而柔软的人性与文学,才能反衬出现实的残酷,也更突显了人文关怀的必要性,这是艾玛创作的初衷,也是现实精神的核心。

二、法理之上的人性体恤

对艾玛的访谈中,很多人问她自身如何平衡法律和文学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学习与教学使她能敏锐地捕捉到社会事件的关注点,她甚至跟朋友调侃道:“我这几个短篇,其实也可以换个题目写成学术论文。”《白耳夜鹭》中扑朔迷离的案情得益于法学所带来的逻辑的理性和严谨,这为艾玛的创作打上了独一无二的印记——欲说还休的悬疑,事实背后的隐情,使小说题材在泛泛的爱情故事、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脱颖而出。又因为热爱文学给她带来的敏锐的感受力,使得艾玛能够抛弃“平庸的学术理性”,以小说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宣泄内心的感受。艾玛认同“法律是人类共同生活的选择”的说法,在小说中体现了对法和情的独特思考,也暗含着令人动容的人情。

《白鸭》是为一例。其上篇讲述了北宋时期通判大人到上城查案,下篇则写了“我”在外漂泊多年携妻回到家乡上镇“偶遇”故人小豪,都紧扣“白鸭”刘流儿的故事。“白鸭”就是替罪羊,犯法之人可以用大笔的金钱“买”人顶罪:富者舍财留人,贫者舍人留财,暗中交易,各取所需。从公义的角度,作恶者没有受到惩罚,是违背法律、公理的。从宏观的角度,心照不宣的白鸭使上城“物盛民安、词清讼简”,也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从当事人的角度,下篇中的“我”家境贫寒,父母早亡,一事无成,用六年的牢狱生活换了价值五十万的黄金,出狱之后携妻遍览山水,生活惬意。小豪虽免除了牢狱之灾,但由于后来恩伯中风,生活窘迫无比,好似以另一种方式偿还了年轻时犯下的“血债”。因此,“白鸭”虽不合法,但却“合情”。上城也好、上镇也罢,几百年都在延续着相似的故事,展现着艾玛对于人情的思考。

三、生命感受凌驾于事实真相

艾玛的小说具有先锋意识,不同于传统小说的封闭式结构,她的故事真相总是隐藏在叙述者背后,似昏黄而模糊的微光却使窗外人始终看不清也摸不透结局。

李屹在读完《白耳夜鹭》后感慨:“不敢相信自己找到的是完整的小说”,“怎么有作者敢这样‘放弃’故事的明线?”这正反映了艾玛的创作追求——相比故事情节的叙述,她更重生命感受的流露。在《白耳夜鹭》的创作谈《一点题外话》中,艾玛这样写道:“希罗多德在《历史》中提到了关于导致希波战争的两种说法,他说:‘这两种说法,哪一种合乎事实,我不想去论述。’他关心的是另外的东西,我也是。”艾玛真正想呈现给读者的不是“解谜”般的阅读体验,也并非孰正孰恶道德说教,而是亡命天涯之人的精神常态——失语、恍惚。表面上的“我”莳花弄草、酒馆偷闲,但摄影师的调查乃至一举一动都拨弄着“我”敏感的神经。在与秦后来谈到此事时,“我”故作镇定地“装出一副特别兴奋的样子”,为了逃避过去的罪孽,“我”伪装的面具已经习惯性地生长在面颊上。而犯罪场景、故人往事却深植于记忆中,像一面挂在床头的镜子,在每个寂静的深夜将明月的冷光反照到“我”脸上:惊醒,心慌,难眠,又是一夜。艾玛曾说“我偏爱人物,胜过故事。”于是,深藏秘密却始终未提姓名的“我”,一位又一位地出现在小说中。“我”是《白耳夜鹭》里杀掉木歌而流亡外省的凶手,“我”也是《初雪》中为保全自身而陷害前辈的退休教授,“我”还可以是《往事一页》中与好友丈夫暗生情愫的丧偶妇人。“我”姓甚名谁并不重要,这并不妨碍“我”使读者记住、给读者以震撼、留读者以余味,这要归功于艾玛对每个主人公苦心孤诣的体谅与摹写。作者真正将自身的生命体验、心理感受投射到人物当中去,人物才“活”起来。

我们在书中读到了一个个委顿平庸的生命:他瞒过爱人,带着亲手做的手切糕,穿过大半个城市来探望“朋友”;他没有勇气为出轨负责,却总宣称是妻子“要死要活”不肯离婚;他以无知之箭射伤了前辈,还为了自保误将前辈送上了批斗场……作为知识分子,他们共同的“懦弱”本质暴露无遗,这种“懦弱”在艾玛冷静的心理剖析下拥有了获得谅解的机会,他们的困境与窘迫全都跃然纸上,与无数读者产生共鸣。

“白耳夜鹭”是孤独的鸟,没有亚种分化、没有表亲,就如彷徨在车水马龙中的知识分子。熙熙攘攘的热闹不属于他们,深埋在心中的秘辛使他们在喧哗的闹市中仍深感孤独。艾玛以生活经历与现实案件为素材,用现代、多样的笔法不断地衡量着法理与人情的重量,完成了以人性之明博罪罚之暗,勾勒出知识分子们孤独的内心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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