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华
摘要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一种重要的规模经营组织形式,是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农业组织联盟。结合江西“绿能”产业化联合体实例,分析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合联运行机制—要素合联机制、功能合联机制、治理合联机制和利益合联机制。其启示是:尊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强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的能力建设;提升联合体治理水平,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合联机制;江西“绿能”联合体
中图分类号 S-9;F3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17-6611(2020)13-0214-03
Abstract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largescale operation organization, and is an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 alliance that adapts to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hina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Combined with the example of Jiangxi green energy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the joint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is analyzed:the elemental joint mechanism,the functional joint mechanism, the governance joint mechanism, and the interest joint mechanism. The enlightenment is: respecting the market subject status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strengthening the capacity building of various operating entities within the consortium; improving the governance level of the consortium and building a close interest linkage mechanism; increasing policy support and vigorously developing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y chain financ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Syndication mechanism;Jiangxi Green Energy Consortium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世界历史发展中都实属罕见。然而,中国是个大国,发展底子薄,发展又不充分不平衡。而当前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相对少,人地矛盾突出,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这种现状制约了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于是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就成为一种重要选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进入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为了进一步推進我国农业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其中举措之一,就是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是当前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制度创新,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产业兴旺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产物”[1]。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颁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它的突出特点就是不同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联合和合作进行“抱团”发展,即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建立紧密的合联机制形成一体化的经营联盟。因此,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合联机制如何直接关系着联合体发展的成败。所以,深入研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合联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郑定荣[2]首次提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一新概念,并且认为这种新型经营组织形式具有“经营机构设置新、经营权限新和管理机制新”等特点。郭晓鸣等[3]把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区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模式。龙方等[4]分析了农业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动力机制,指出纵向一体化组织模式形成的动力在于消除了市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降低交易成本,横向一体化模式形成的动力在于可以消除市场垄断,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市场风险。汤吉军等[5]从比较制度的视角研究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制度优劣势以及演化路径。李炳坤[6]认为龙头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和延伸产业链条,带领农民闯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钱克明等[7]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服务者。罗必良[8]则强调了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陈念东[9]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视角分析了产业组织的违约成本以及契约的稳定性,提出通过强化监督、提高违约成本、加大专用资产投资力度等方式以降低机会主义行为。陈华彬[10]认为当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存在产业连接不紧密、要素连接不紧密、利益连接不紧密和组织连接不紧密,必须加强这4个方面建设和完善。孙正东[11]、陈定洋[12]分别研究了产业化联合体的要素流动、利益分配、产业链接等联合机制,芦千文[13]从交易成本、互信互利和管理要素角度研究了联合体的联合机制,王志刚等[14]则研究了契约分工、收益链接和要素流动机制。
从现有文献看,学界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研究尚显不足,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合机制的研究就更少。笔者结合江西“绿能”产业化联合体和基于安徽、河北、江西等地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调查数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联合机制进行深入剖析,一定程度上将丰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研究。根据《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具体分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要素合联机制、主体功能合联机制、联盟共治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1 要素合联机制:要素融合共享配置
有关经济理论表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能够提高经济绩效,这对农业生产领域也不例外。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中,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土地、生产资料、劳动、资金、技术(或知识、信息)、信任、管理、人才等要素,这些生产要素的融合配置有利于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和改善联合体经营效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主要是由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组成的农业组织联盟,具有较强的经营协同能力,在共同目标下可以采取共同的经营决策。一般来说,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拥有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优势,农民合作社可以拥有市场信息、信任、农业生产服务性资料等要素优势,农业龙头企业则可能拥有知识、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优势,作为一个有机联盟组织,这些生产经营要素可以在联合体内部高效融合配置使用,从而提高联合体效益。家庭农场可以利用自身的劳动力、土地等投入耕作以向农业龙头企业供应农产品等原材料,合作社可以利用服务性生产资料向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可以凭自己的资金实力向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或担保,或向他们提供技术服务。总之,联合体生产经营要素融合共享配置,有利于提高联合体要素配置效率,促进联合体健康发展。
根据2019年7—8月课题组对江西绿能产业化联合体的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位于江西省安义县鼎湖镇,是由江西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核心,联合6个农民合作社——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7個家庭农场组成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江西绿能公司董事长、联合体理事长凌继河,全国第十九届党代表、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农业创新创业带头人。联合体主要从事水稻种植,目前已形成集水稻种植、技术服务推广、土地流转托管、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联合体目前拥有员工190多人,拥有各类农具机400多台,1个10万t级的水稻精深加工基地,总资产超过5 000万元,固定资产超过2 000万元。联合体土地规模经营1 266.67 hm2,土地托管超过2 000 hm2,全程耕作机械化率达95%,年产值8 000多万元,实现利润400万元以上,辐射安义、靖安、奉新等广大周边地区,带动农户7 000多户。
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生产要素融合共享流动配置目前主要体现在土地、生产资料、资金等方面。在联合体流转经营的1 266.67 hm2土地中,有3种不同的情况:一是早年以租金的形式从农户流转的土地,租金以最初的200元为基准,以后每年按30%的速度递增,流转年限越长,租金越高。二是从农户那里以土地折价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农户不拿租金,年终按股分红。三是从村集体流转土地。村上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以自己的承包地入股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然后联合体以租金的形式一次性从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转入土地。年终农户从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按入股土地分红。联合体生产资料的融合流动配置,以农机具的配置比较典型。联合体的机械服务合作社主要采取3种方式优化配置农机具的使用:一是对于加入联合体的农户或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根据自愿原则,可以自己的农机具折价入股,年终取得相应分红;二是不愿入股的,机械服务合作社就通过租金的方式租用其农机具;三是机械服务合作社直接购买农机具。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生产资料的融合流动配置。这样,在联合体内部可以通过多样化方式优化配置生产资料。同时,在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各主体进行着经营资金的融合流动配置。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当联合体中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户出现较大资金需求时,绿能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帮助其解决资金缺口;二是,2018年联合体创建了内部互助基金,并规定每年从联合体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对互助基金进行增资,这有助于稳定地满足联合体内部各主体对资金的需求。
2 功能合联机制:生产、服务与“研加市”功能互补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功能合联机制主要是指联合体的生产、服务、研发、加工和市场开拓的功能机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各成员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1]。因为经营主体不同,拥有的要素禀赋也存在差异,因此它们在联合体内部发挥作用的功能也就各异。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等)一般具有劳动力、土地和一般耕作技术等,可以着力于农业种养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具有农业服务性资料、市场信息和农民信任等要素优势,可以专门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而农业龙头企业则具有资金、人才、管理、技术、知识、信息等优势,可以专门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运营、技术研发推广、市场营销等。通过联合体联盟的经营方式,整合具有不同功能的经营主体,就能够做到功能互补与功能放大,拓展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联合体合联共赢、互助共享。
在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各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在联合体中,江西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销售。公司购置了2套日处理能力700 t的烘干机,建设完成了10万t级的粮食精深加工基地。绿能公司创建了“绿能”和“凌代表”2个品牌,旗下拥有丽晶爽口米、再生稻、甄选香米、生态香米、头稻新米和靓晶山泉米6款大米,而且公司还创建完善了品牌理念和品牌文化。在市场推广销售方面,绿能公司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拓展产品市场。一方面,在安义、奉新、南昌等周边地区规布“绿能”专卖店和产品进超市;另一方面,公司与氿牛网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了“绿能”网上销售平台,正着力构建“私人订制”“家庭会员宅配”和B2C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对于土地流转、种子农药化肥购买、播种收割、统防统治、田间平整、灌溉设施建设管护等生产性服务,则主要由联合体中的土地流转合作社、机械服务合作社、统防统治合作社等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联合体中的7个家庭农场则专门从事田间耕作,为联合体发挥生产性功能。
3 治理合联机制:联盟共治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契约是重要的,规范有效的制度契约是防止经济人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关键,因此通过设计有效契约进行规范有利于提高经济组织的绩效。诺斯在谈到西方世界的兴起时就说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增长的关键;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就在于发展了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需要建立制度化的设施,并确立财产所有权,把人的经济能力不断引向一种社会性的活动,使个人的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收益率”[15]。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小农户等在分散经营的状况下,往往会遇到许多市场风险(如违约风险),结果造成损失。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一种组织联盟,其内部各经营主体通过协议或章程等进行规范治理,可以有效协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促进联合体稳定发展。这样,“联合体成员之间通过签订契约和建立共同章程,形成了对话机制,并且成员相对固定,实质上建立了一个长期稳定的联盟。这种制度安排增强了联合体成员的组织意识和合作意识,让各成员获得更高的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助于降低违约风险和交易成本[1]。”可见,联合体通过联盟共治,各成员拥有平等协商对话的机会,这样增强了联合体的组织合作意识和内部凝聚力,从而有利于提高联合体的经营绩效。
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治理机制是:首先,契约规范。联合体中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之间都签有规范的合作协议。绿能公司与7家家庭农场签有水稻购销合同,家庭农场又与合作社签有生产性服务合同,合作社又与社员(农户)之间签订了入社协议。其次,联合体拥有共同的章程,依据章程建立了联合体管理机构——理事会,由江西绿能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凌继河担任理事长。同时,根据联合体章程,联合体还设置了监事一职。最后,章程规定了联合体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成员平等协商解决。联合体通过契约规范和民主管理,形成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了联合体的合作意识和内部凝聚力。
4 利益合联机制:各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马克思曾经指出,社会是一个合作系统,合作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条件,只有在合作的基础上,社会才会向前发展,因为人们面对一个不自由的世界,就必须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能力之不足,通过集体的密切联合与合作来规避风险,实现共同利益[16]。首先,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规范的合同形式形成紧密的要素与产业合联机制,各经营主体依据契约行使相应权利和义务,从而共享联合体经营收益。联合体中,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可以从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购进优惠低价的生产资料和农业服务等,同时可以以较高价格向它们出售农产品而获得较大收益。龙头企业可以向其他经营主体提供品牌、技术服务、农用物质、信息、产品标准等,同时可以稳定地从他们那里收购农产品,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交易费用,获取大量差额收益。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可以通过向其他经营主体长期提供大量生产经营服务而收取大量的服务费。其次,联合体通过签订规范的契约构建起稳定的风险共担机制。第一,在契约合作条件下,联合体中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更高,更有利于各方良好合作,很大程度上可以规避联合体内部的信用风险。第二,各经营主体通过紧密联合形成组织联盟,可以凭借联盟的集体力量构建联盟风险基金,这样可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第三,联合体通过联合的力量,可以较好地参与商业保险。因此,通过构建紧密的利益合联机制,有利于联合体健康成长。
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各主体建立了比较紧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首先,在规范的契约框架下,绿能公司和相关合作社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提供优质高产品种、机械服务、统防统治等进行规模化经营,单产平均提高10%以上。通过机械化作业,可以为种植户节省450元/hm2以上,通过测土配方可以节省成本450元/hm2,通过统防统治可以节省成本300多元/hm2,等等,总计可以增收3 000元/hm2以上。同时,公司统一以合理价格进行农产品收购,这样保证了公司稳定的原料供应,而且,农民合作社也具有规模化的服务对象和稳定的服务业务。另一方面,绿能公司凭借比较强的品牌运营能力,着力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绿能”和“凌代表”2个品牌,并借助互联网手段进行全国市场打造和布局,大大提高了品牌知名度,有力地促进了联合体的农产品销售。特别是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提到“江西绿能”,并对“绿能”赞不绝口。其次,在联合体内部,绿能公司凭借自身实力,以无息方式给其他主体放贷,或者为联合体内其他经营主体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同时,绿能公司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联合体内种植户提供保险。最后,2018年3月联合体内部创建了风险互助基金。总之,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比较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保证了联合体健康成长。
5 结语
结合江西绿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详细剖析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合联机制:生产要素合联、功能合联、治理合联和利益合联机制。据此可以发现:生产要素融合共享配置机制可以促使联合体高效率地利用要素资源;功能合联互补机制使得联合体内部各主体即分工又合作,提高联合体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治理合联机制可以促进联合体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提高联合体管理水平;利益合联机制通过把联合体内部各主体的利益风险捆绑,从而筑牢各方合作关系,有利于联合体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从而促进联合体稳定健康发展。
结论的启示如下:一是尊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联合体要素资源的高效率配置有利于提高聯合体绩效,这就需要尊重联合体的市场主体地位。但现实中许多地方并不是这样。调研中发现,由于许多地方政府把组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并定期考核,结果一些地方政府深度介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经营,致使联合体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地方政府可以健全完善市场环境,把联合体自主经营权交还给联合体,这样才有利于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二是加强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的能力建设,即强化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夯实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的生产能力。三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提升联合体整体治理水平,同时构建联合体紧密的利益风险共享共担机制。四是提高政府支农政策扶植力度,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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