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问题及对策

2020-07-14 18:08汤文华
安徽农学通报 2020年12期
关键词:问题及对策乡村振兴

汤文华

摘 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对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该文基于河北、安徽、江西、宁夏、海南、江苏、福建等地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现状成效、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产业化联合体;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12-0001-03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ilding a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Based on the field surveys in Hebei, Anhui, Jiangxi, Ningxia, Hainan, Jiangsu, Fujian and other plac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the main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are analyzed,andthe paper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ly.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Industrialization complex; Problems and Solutions

如何破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滞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1],其中重要抓手之一就是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2017年10月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3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并选定河北、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宁夏和新疆作为第1批试点省区。2019年6—8月本课题组深入河北、安徽、江西、宁夏、海南、江苏、福建等地实地调查,并组织专家学者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座谈。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當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现状及成效

1.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发展 2017年以来,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全国各地积极培育发展壮大产业化联合体。作为率先实践探索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安徽,采取许多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联合体发展,截至2019年8月,联合体总数达1998家,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564家,并且涌现出“宿州样板”。河北也是较早探索发展联合体的省区,截至2019年6月,联合体总数达652家,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152家。江西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积极培育产业化联合体,截至2019年6月,全省共培育发展联合体189家。全国其它省区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形势较好。

1.2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产业为依托,打通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品牌创意、物流配送、科技研发等环节,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上下游产业间配套衔接,“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例如,安徽宿州市皖豆香大豆产业化联合体,联合180多家上下游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构建“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场主+技术研发中心+深加工企业+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农家乐旅游”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建立3333hm2的标准示范种养基地,实现年销售收入15亿元,带动就业3000多人,逐渐形成了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营销、品牌、物流配送、休闲旅游等相互衔接配套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3 实现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功能优势互补 联合体内各主体通过抱团发展,实现了成员内部分工协作、功能互补[2]。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知识、人才等优势,农民合作社发挥农业生产服务性资料和市场信息等优势,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发挥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优势,共同促进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协同发展。比如安徽康美达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比较好地实现了企业做市场,家庭农场搞生产,合作社搞服务,成员间分工协作,功能互补,联合体内企业专门负责面粉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农民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性服务,家庭农场按照企业要求进行标准化小麦生产,形成了功能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的经营模式。

1.4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联合体促进了农业产业链上下游长期稳定合作,实现了稳定经营预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例如,江西广昌白莲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整合白莲产业上下游要素资源,打造完整的白莲产业链,有效提升了全县白莲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19年7月,联合体产值9.5亿元,预计全年产值突破18亿元,成为广昌扶贫攻坚的主力军。江西南丰龟鳖产业化联合体,规模化养殖1600hm2,同时着力打造龟鳖产业链,引进龟鳖产业初、精深加工企业落户南丰,截至2019年7月,实现产值8.96亿元,同比增长28.9%,预计全年实现产值15亿元,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5 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大力培育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紧密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例如,宁夏广银米业优质水稻产业联合体通过延长产业链,打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等一二三产业发展路径,2018年带动农户1183户,订单种植面积达790hm2,实现增收3000元/hm2,全年实现产值2.02亿元。江西赣县区铭辰蔬菜产业联合体,通过“三零”蔬菜种植模式,带动当地8000多农户种植蔬菜,其中贫困户1265户,农户增收总额439万元,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

1.6 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联合体依托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加强技术研发,统一技术标准,严格生产与加工过程,建立产品质量认证追溯体系,实现绿色生态发展。例如河北得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依托龙头企业河北得力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建立标准化实验室,购买一流的设备,组织100多技术人员投入技术研发;同时,联合体实行种子、化肥、农药、管理、采收等五统一的基地管理制度,聘请农业专家长年对农民进行指导和培训,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2 联合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1 土地规模流转难 产业化联合体要扩大规模并进行机械化耕作,都希望土地能够规范、稳定和集中成片流转。而当前农民存在“两怕”(怕失地、怕失业)、承包地存在“两化”(分散化、细碎化),加上管理制度不严,流转不规范,农民不愿意流转,联合体无法获得足够土地扩大经营规模。

2.2 联合体融资难、发展资金短缺 由于农业的天然弱质性以及缺乏抵(质)押品,加上相当部分经营主体缺少高标准专业生产基地,无法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联合体很难获得相应规模的金融机构贷款。尽管政府大力推动联合体等新型主体发展,但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毕竟有限,且扶持资金总量小,使用分散,发挥作用有限,资金短缺仍然是联合体等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2.3 联合体内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竞争能力弱 联合体内许多龙头企业整体规模不大,生产设备落后,多数龙头企业仍处于初级加工阶段,精深加工能力弱,科技含量不高,且产业链条短,同质化现象严重,市场竞争力不强,辐射面不广,带动联合体发展能力有限。同时,许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自身积累少,经营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管理思想落后,与农户的联结不紧密,带动农民增收不强。

2.4 联合体内民主管理不足,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 大多数联合体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内部平等沟通的协商对话机制,龙头企业负责人往往也是联合体负责人,联合体决策主要由龙头企业做出,没有兼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方合理利益诉求,甚至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联合体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许多联合体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甚至出现一些“空壳”联合体。

2.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十分匮乏 由于城乡条件及待遇差距较大,农村缺乏各类农业经营人才。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践中,特别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农村种田能手,农村经纪人等各类农村创新创业人才。

2.6 涉农政策整合效率不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近年各级政府涉农政策繁多,但政策整合力度不够,政策精准落实效率不高,资金多头管理,多种资金交叉分散使用,配套不足,难以发挥政策效力。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真正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到下连基地、中连农户、上连市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多。

3 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政策建议

3.1 着实解决联合体用地保障问题 针对当前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用地困难问题,应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出台新型经营主体用地支持政策并坚决落实,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支持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用地需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适当增加年度新增扶持用地指标,对于引领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龙头企业所需建设用地,应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3.2 发展产业链金融,解决联合体资金短缺问题 政府主导银行、保险等创新体制机制,扩大支持联合体等新型主体力度,形成合力。一是扩大政府财政贴息、融资担保力度,简化资金落地流程;二是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大力开发符合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主体需求的信贷产品、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三是探索新型经营主体的抵押质押物范围,支持联合体内部建立担保基金、互助基金等;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以及发债融资。

3.3 壮大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继续扶强育大,重点发展一批基礎好、有潜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其内涵式发展;建设高标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龙头”引领作用。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改善其经营管理,切实提高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增强其生产性功能[3]。

3.4 加强联合体民主决策,强化利益联结 签订平等协作契约,建立联合体平等协商与决策机制,充分照顾各方利益,创造共建共享共赢局面。积极探索实践“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联合经营模式,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和农民以土地、劳力、资金、设备等入股,引导联合体内不断完善订单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做到“真联合”而不是“空壳化”。

3.5 强化农村人才队伍支撑 一是切实提高待遇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特别是要吸引大量年轻大学生、科技人才、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回乡创新创业。二是加强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培训、专家讲座、外出学习考察等各种素质提升活动,着力培养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定期组织联合体和龙头企业员工培训。三是做好现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3.6 发挥政策合力,助推联合体稳步发展 梳理整合涉农政策,涉农资金和项目向联合体倾斜,同时增强政策之间的衔接性、灵活性和政策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优先安排试点和示范联合体承担项目,优先支持联合体内各成员发展。编制足额涉农工作经费预算,切实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培育构建灵活多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创办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和淘宝村等,推进“互联网+”战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4]。

参考文献

[1]叶贞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乡村振兴[N].农民日报,2017-11-06(001).

[2]王广平.以产业化联合体为引擎打造乡村振兴样板[N].鄂尔多斯日报,2020-04-13(003).

[3]钱忠好、李友艺.家庭农场的效率极其决定[J].管理世界,2020(04):168-181.

[4]张琦.供销合作社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大有可为[J].中国合作经济,2020(02):59-61.

(责编:王慧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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