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计划”背景下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的思路与实践

2020-07-14 15:36黄培池
文教资料 2020年12期
关键词:职业教育

黄培池

摘    要: 2019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的意见》(“领航计划”),为江苏职业学校发展提供了战略发展机遇。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是推動产教融合的有效手段,是校企协同育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本文在分析“领航计划”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内涵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探讨“领航计划”建设背景下实训基地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 领航计划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职业教育

2019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的意见》(“领航计划”)指出:“经过3—5年努力,建成50所左右扎根江苏、引领全国、世界水平的一流中等职业学校。”[1]为新时代江苏职业学校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是推动产教融合的有效手段,是校企协同育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领航计划”在建设任务及其要求上摒弃了提出具体量化指标的做法,取而代之的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质性的建设理念与思路。如何准确把握政策意旨并结合学校特色做好实训基地建设是“领航计划”建设学校做好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领航计划”关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建设内涵要求

“领航计划”指出:校企协同打造产教融合平台,要以国家投融资组合支持等政策为保障,瞄准区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合作方式,以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产教园、产业学院为重要载体,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密切合作的发展联盟,通过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的开展,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成功校企合作模式和有效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1]。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具体内涵要求:

(一)形成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是终极目标。

“领航计划”要求领航学校要校企协同打造产教融合平台,充分利用国家投融资组合支持政策,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引企进校、组建校企发展联盟、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探索形成有效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校企协同育人是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有效手段。是职业院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有效人才供给的必然要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是校企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合理配置资源和要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深入融合、合作育人的重要载体[2](1-6)。实训基地要有效运行校企协同机制,就要求实训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学校层面要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协同育人”为原则,兼顾学校和合作企业的利益,构建校企协同育人共同体,通过有效的运作机制保障校企双方对共同体的管理权力和责任担当。教学院系要在校企协同育人共同体的指导下,协同企业技术人员一起通过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和课程标准研制、项目化课程开发、经验型知识传授,指导学生实习实践等具体教学过程,实现协同育人由机制走向实践。

(二)瞄准区域产业发展是关键环节。

“领航计划”要求“领航学校要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在各自专业(产业)领域和区域(城市、农村)探索适合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这就要求实训基地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学校专业特色瞄准区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主动作为,广泛调研,主动适应区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中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专业设置紧跟区域产业发展,基地建设(设备选型)瞄准行业动态,技能培养紧扣岗位需求,是职业学校实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关键。只有主动担当作为,才能赢得地位。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作为,才能赢得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度认同。

(三)做精做实现代学徒制是重要一招。

“领航计划”要求“以领航学校和部分市、县为示范,做精做实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试点项目,探索可复制的成功校企合作模式,形成运转有效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载体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通过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学生入学即获得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在教学过程中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教师和企业师傅混编教学团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实施教学。学生通过“上学如上班、上课如上岗”的教学模式获得了知识技能,企业通过“招生即招工”的合作模式储备了人力资源。学校服务地方区域产业发展的使命得以实现。在育人过程中,充分调动了学校和企业的参与要素,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学校和企业的双主体作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得以有效运转,促进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二、我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实训基地建设现状。

我校以“引企进校”的合作方式,与徐州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了徐州广济医药连锁健生药店,该药店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SP认证,在为周边居民提供用药服务的同时,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了真实的职场环境,实训教学全方位对接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要求、管理规范,实现了消耗性实训向生产(经营)性实训转变,实现了产教深度融合。

1.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

(1)教学、培训功能。基地能按照药学服务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满足学生的专业课程实训、岗位核心职业技能训练及毕业顶岗实习等;基地能够对参加技能比赛的老师和学生及企业员工提供系统化的专门培训;除此之外,基地还能满足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学生或社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培训的需求。

(2)经营、服务功能。基地实现经营教学的统一,由合作企业按照企业的运作模式运营,此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企业所有,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可作为企业员工,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企业的岗位任务,同时获得相应的报酬。

2.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

基地作为学校药学类专业的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在教学、培训功能的运作上由学校实训中心负责,同时实训中心负责基地内教学设施设备资产的管理、维护;经营、服务的功能由合作企业负责;校企双方在各种教学、培训实务上的沟通协调由教学系部具体负责,包括实践类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方案的开发制订,专兼混编教学团队的组建管理,具体教学方案的实施等。

(二)我校实训基地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产”“教”矛盾较为突出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具有“产”和“教”的双重功能属性,生产性实训基地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产”“教”协调的矛盾。学校“引企进校”主要目的是让教学实践贴近行业,技能培养紧扣岗位,但在开展实践教学的过程中(特别是经营性实训基地)又会因为连续占用实训工位及资源,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训教学与生产经营的矛盾需要协调。

2.“专”“兼”结合需要协调

由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专兼结合”组成的混编教学团队本身就是一種新型的教学组织和协作模式,在具体管理和运行过程中需要通过相应的组织管理流程再造保障。学校专业教师因没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和企业一线工作岗位的历练,不能有效地指导和设计复杂的实践教学项目。企业师傅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业务繁忙,没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开展相应的关键岗位技能实训,企业师傅和专业教师的配合需要统筹。学校对教学团队的常规管理模式自然不能适应这一新型组织。

三、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的思考与举措

(一)兼顾校企各方利益,建立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引企进校”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要考虑校企双方合作成本的动态平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优先考虑的是合作中的有利可图,只有满足企业能获利的原始动机,才能发挥企业作为人才培养重要主体的作用。在实训基地运营过程中,既要保障育人功能又要兼顾业务运营功能。学校要充分利用《江苏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带来的政策红利,和企业协同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法规中对产教融合性企业在税收、土地、信贷等相关优惠政策分担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成本。

(二)落实企业实践制度,提高混编教学团队双师素质。

学校教师利用暑假深入企业进行企业实践锻炼,了解企业一线对于人才规格的需求。同时,实践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师傅一起带领实习学生积极参与企业常规管理和GSP认证等工作。老师在企业和学生、企业师傅同吃、同住、同工作,一方面分担了企业对于学生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与企业师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校企双方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校企共谋机制,共建项目化课程体系。

校企在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同时要组织企业技术骨干和学校专业带头人通过文化共谋,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模块化课程,学生技能的获得是基于课程的实施。在课程开发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瞄准产业发展需求,二要融入企业核心文化,三要实现模块化可拆分。融入企业文化和企业核心理念可以培养学生的企业认同感,实现课程模块化可拆分的特性,可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多个岗位安排教学,有效避免教学过程中师徒“一对多”又过度占用企业工位数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通过轮岗方式灵活安排教学还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复合型知识水平[4](108-111)。有效避免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单一性技能训练与就业岗位群技能多元化不匹配。

(四)做精现代学徒制,形成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依托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合作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践,将课堂搬进企业,学校为企业的运营提供便利,企业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分忧解难,实现互惠共赢。通过校企共同确定培养方案,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接受企业文化、精神等的熏陶,学生毕业后可优先在企业就业,学生核心技能高度适配于企业岗位需求,企业在正常经营的同时储备了事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真正形成了校企协同育人的机制。

参考文献:

[1]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的意见[Z].苏教职〔2019〕3号.

[2]李玮炜,贺定修.“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深化产教融合建设研究[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9(05).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Z].国办发〔2017〕95号.

[4]尹杨坚.基于产教融合的项目化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以商业展示设计课程为例[J].美术教育研究,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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