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永红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山东 青岛 266071)
老年人照料设施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养老院、托老所等)。老年人行为能力弱,疏散非常困难,且高层建筑起火后,消防队员组织扑救需要借助专门的消防救援场地和举高消防车辆,所需作业场地大,空中施救难度高。参照CIBW14(国际建筑科研与文献委员会第十四分委员会)《工作报告》数据[1],老年人照料设施(使用性质与民居相似)火灾荷载密度值为780 MJ/m2,建筑内可燃物较多,大约能够持续燃烧1 h 左右,致灾危害很大。由于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竖向管井较多,火灾时都极易产生“烟囱效应”,3 m/s ~4 m/s 垂直蔓延的烟气在18 s 左右就会沿竖向管井扩散到54 m 高度。如果没有做好防火分隔措施,往往会加速火灾不良态势的发展[2]。
2018 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修订,使老年人照料设施基本防火技术要求得以明确。对于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尤其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消防管控技术。
对于一般的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由于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提高至一级,承重墙、柱、梁、楼板耐火极限分别要达到3.00 h、3.00 h、2.00 h、1.50 h,其技术做法和截面尺寸见表1(以普通的钢筋混凝土材质为例)。例如,混凝土实体墙的截面厚度要达到240 mm。
表1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部分技术做法及参数要求
基于我国有效消防救援高度,独立建造(含与其他建筑贴邻建造)的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要严格控制在“不宜大于32 m,不应大于54 m”的范围内。确需建造建筑高度超过54 m 的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其防火设计应按国家规定经专项论证确定。
与其他高层公共建筑组合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所在楼层高度不宜大于32 m,不应大于54 m。尽量将其设置在建筑下部,并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 h 的防火隔墙、1.0 h 的楼板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例如,可采用非预应力简支钢筋混凝土圆孔空心楼板保护层厚度20 mm;防火隔墙如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质(非承重),应双面单层彩钢板中间填充容重100 kg/m2岩棉,截面厚度不小于200 mm,如图2 所示。
人员较多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时要进行规模技术控制,当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只能是地下1 层)部分或地上4 层及以上时,单个房间建筑面积不能大于200 m2且使用人数不能大于30 人,见表3。
表3 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规模控制要求
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定性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为在火灾时提供更多的疏散路径,其疏散设施可采取如下2点技术管控措施。1)提高对室内疏散楼梯防排烟性能的技术保障。采用防烟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或设有联动可开启外窗的封闭外廊直接连通。2) 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当建筑高度大于32 m 时,在室内疏散走道满足安全疏散的情况下,宜在32 m 以上部分的外墙部位,再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以提供更好的消防疏散、救援条件。
图2 双面单层钢板岩棉夹芯板材构造
图3 避难间设置的3 种可行性技术应用
3 层及3 层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 000 m2的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要加强避难防护设施的技术防控。1)设避难间,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 m2。实践中有3 种可行性技术方案(图3):在二层及以上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 间避难间;利用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不行)兼做避难间;当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2)应用防毒面具等防护产品。为失能老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 层的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图4 消防救援场地设置示意图
可燃、易燃保温材料由于其可燃烧性,使得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火灾屡屡发生,造成严重后果。A 级保温材料属于不燃烧材料,火灾危险性低,能有效防止火焰沿建筑外立面和屋面蔓延。因此,除采用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外,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m2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均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保温材料。
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可靠的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技术防控应包括3 点。1)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2 个长边设置。2)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不宜小于15 m×15 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 m×18 m。3)设置满足使用要求的消防救援场地(如图4 所示),应至少沿建筑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建筑高度大于50 m)或间隔不大于30 m 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场地的长宽不应小于15 m ×10 m(建筑高度大于50 m 的,场地长宽度不应小于20 m×10 m)。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范围内的裙房、雨棚、挑檐等突出物进深不应大于4 m。
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老年人活动用房(老年人生活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医疗和康复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与室内供水系统相连的消防软管卷盘;应当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消防电梯,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助人员疏散时应符合消防电梯设置要求;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其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避难间、避难走道、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不应低于10.0 lx。
综上所述,解决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需要基于火灾诱因技术分析,加强对建筑消防安全管控技术的合理应用,全面优化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