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020-07-16 03:49戴晓红
法制博览 2020年6期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企业

戴晓红

[内容摘要]在现今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管理趋向于规范化,经营过程中的合同履行也逐渐收到重视。本文从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的法律风险出发,通过阐述防范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相关意义,围绕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比较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以为企业的规范管理、市场的规范秩序提供有积极意义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企业;合同履行;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17-0155-02

作者简介:戴晓红(1968-),女,汉族,江苏无锡人,法学学士,研究生,二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其日常业务的开展。在以往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企业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日常的经营活动范围也比较小,经营的对象较为狭窄。合同这一规范的约束性制度尚未在此阶段起到充分的约束作用。后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面向的服务对象逐渐跳出了熟人圈,开始走向广阔的陌生的市场,在这一过程中,合同开始走进企业的视野,也逐渐在发挥它的约束价值。

一、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概述

(一)正确认识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的约束作用也开始真正落到实处。所谓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便是围绕合同的履行,在初期、中期、后期可能存在的履约风险,包含人为风险、政策风险以及相关的自然风险。这些风险要素在企业签订合同之前便需要充分考虑和评估,以最大限度减少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损失。

(二)加强企业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存早已摆脱旧日的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特点之一便是彼此具有相当的信任基础,这种信任基础远比法律条文的约束作用更为强大。但是随着人口、资本的流动,企业发展至今早已摆脱了依赖熟人建立起来的商业网络,加之现在出现的互联网企业,借助互联网的强大沟通作用,大大缩小了空间上的局限,可以说,企业的经营面向的人群已经是十分陌生的客户群体。陌生的群体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基础,为了保障双方的诚信履约,便需要法律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只有充分利用好合同的约束与规范作用,才能让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减少失信的可能。

二、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缺乏正式书面合同签订意识

这一问题主要出现在中小企业,尤其是部分农村企业。近几年来我国加大了扶贫的力度,各乡镇也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的地理、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乡镇企业,在实践成果来看,这些乡镇企业确实有力带动了当地的生产,为当地的人群创造了经济效益。但是这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有的经营人员仍然是以熟人社会的相处模式,未能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建立科学、现代的管理意识,以至于常常出现缺少正式的、书面的合同。而乡镇企业中的一部分比较依赖自然条件,当发生一定程度的自然灾害时,便难以利用合同条款以最大可能保障自身切身利益。

(二)合同制定缺乏规范性

这一角度是从专业性的出发点来看的。企业合同的制定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后期履行过程中的各个时期、各个方面的风险点。虽然有的企业在经营上树立了书面合同的意识,但是在具体的合同制定层面,却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规范性不仅仅指内容上的全面,更加重要的是它需要切实符合本企业的经营实际。每一个企业所开展的业务都有区别,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为此它在经营过程中所经常出现的风险点也各有特点。规范的合同需要企业自身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结合自身特点的前提之下,尽可能内容全面。而不是现在部分企业所做的复制合同模板以保障格式上的规范,这种做法的隐患很大,一旦出现履行上的问题,便难以通过法律渠道从合同条款上找到保护措施。

(三)合同履行缺乏监管

合同的生命力在于履行,企业的经营也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履行层面之上。在实际的经营环节中,常出现的局面是,企业在前期也引起了相关的重视,聘请法律顾问制定了明确的合同细则,但是在后期的履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疏忽,缺少应由的监督管理措施,造成了各项损失,而且这些损失中一部分是隐形损失,在初期难以发现,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漏洞才得以凸显,这一问题最为典型的体现就是在工程建筑合同的履行上。甲方对于有关的隐蔽工程未能及时检验检测,只依赖乙方提供的相关数据报告便确认合格。但是在经过后续若干年的使用之后,当初薄弱的地方弊病凸显,在时间上却已经过了保质期。这种类型的损失是管理方面的缺位造成的。

(四)难以维权

维权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时间,二是内容。从时间上来讲,就是相关的法律上的时效限制。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两种问题,一方面企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没有注意阶段的记录与留痕,导致很多时间上的证据难以收集,最终时间点难以证明;另一方面便是维权意识的不够,错过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时效,进而导致维权上失去了胜诉的可能。在内容上,大多数則由于企业在初期没有做到充分的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的角度应该是多方位的,包含对方的履约能力、市场变化、政策风险以及自然灾害等都需要充分考虑。但是在宏观层面比如政策风险以及自然灾害等方面未能引起重视。这方面在造成损失的数量上比前者更甚,更加需要企业加强这方面的评估预见工作。

三、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研究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制度管理

现代企业管理的优化离不开制度的完善。在合同履行的风险管理也是同理,只有建立起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合同履行风险管理制度,着重围绕履行中的风险,按照时间的先后循序,从合同履行的前期调研与合同制定、中期的监督管理、后期的维权跟进等各项关节,在制度层面都予以详尽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加以约束,如此让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操作要领指导,并且也有一定的自我检查要求,这样从自身角度出发的风险会大为降低。与此同时,制度的建设不仅要围绕操作层面,也需要加强相关监督的细则,制度与规范的履行都离不开切实有效地监督机制,配以奖惩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的科学约束作用。

(二)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人员培训

有的企业过于注重业务上的技能进步,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员工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更加有利于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更加合法有序,减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法律常识错误;另一方面,也是更加重要的是,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会以更加专业的角度看到合同履行中的各项问题,并且能够站在比较专业的角度,从法律层面讲企业的各项风险降至最低。可以说,未来的企业管理会更加注重法律的约束作用,而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也是亟待解决的一项培训要点。

(三)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合同的履约管理对于合同履约周期较长、产品使用年限较久的尤为重要。尤其是建筑工程管理合同为典型,甲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能过分依赖监理一方,因为监理也许在质量层面会严格把关,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一方面监理方在产品的使用要求上远不及甲方明确,也许一个环节的质量与工艺上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从使用者甲方的角度来看,就不符合使用的要求。这是尤其需要关注的一个切入点。另一方面,一个流程的正确、科学实施,仅两方人员的参与尚不足以起到充分的监督作用,第三方的监督检测会让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四)发现风险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有效的维权一是需要企业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规范相关的制度,以便后期的维权过程中便于收集证据,尤其是需要注意在比较关键的时间节点上,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时的相关证据。二是需要企业在相关的风险问题发生之后,能够及时有效地把握相关法律时效限制,在做好充分的材料收集之后,在时效期限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束语

作为一项规范市场行为的工具,企业的业务开展逐渐依赖合同的履行,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也开始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不断涌现。若是从单一的每个具体风险出发,则会发现其出现的类型与时间是多种多样的。这便需要企业从自身的业务特点与操作流程出发,分条缕析地总结出自己的业务特点,以及以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风险点在何处。如此找准薄弱地带,才能有针对性地改进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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