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慰安妇”历史观之比较

2020-07-29 12:33刘广建
档案与建设 2020年6期
关键词:历史观国家形象慰安妇

刘广建

摘要:“慰安妇”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主导的一项侵犯女性权益的制度,有组织的国家犯罪行为。中国和朝鲜半岛的女性是其主要受害者,受害人数多、时间长。中国和韩国在“慰安妇”历史观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对中韩“慰安妇”历史观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慰安妇”问题和国家形象的关系。

关键词:中国;韩国;“慰安妇”;历史观;国家形象

1991年,韩国的金学顺老人主动站出来,第一个公开承认自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强征的一名“慰安妇”。同年12月,金学顺等“慰安妇”幸存者代表正式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对“慰安妇”问题负责,正式道歉赔偿。韩国、朝鲜、中国大陆、中国台湾、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纷纷有“慰安妇”幸存者站出来,诉说自己当年被日军蹂躏的不幸遭遇。“慰安妇”问题专家和社会活动家以此为契机,形成全球串联,于2000年12月在日本东京组织“审判日军性奴役女性国际战犯法庭”,[1]第一次对日本“慰安妇”制度进行“审判”。

中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即有民間志愿者关注并着手调查“慰安妇”问题,到90年代中后期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大量受害者的资料。中国“慰安妇”幸存者于1995年第一次赴日起诉日本政府,前后共进行了5次起诉。虽然全部败诉,但使日本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日本战时实施的“慰安妇”制度在中国所造成的伤害。与此同时,中国社会逐渐从避而不谈转为关注“慰安妇”问题。虽然与韩国的“慰安妇”问题相关社会运动此起彼伏相比,中国显得平静一些,但中国社会对此问题并非漠不关心。中韩关于“慰安妇”问题在很多方面具有一致性。

一、中韩“慰安妇”历史观的异同

(一)中国“慰安妇”问题

中国的“慰安妇”问题在国内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20世纪90年代之前几乎避而不谈。“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也大都不愿意诉说那段惨痛的经历。绝大多数人将“慰安妇”制度的受害者与普通性暴力的受害者混为一谈。因此,在受害者的内心深处和周围人世俗的眼中,谈论这些“不干净的女人”的经历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大家都不愿意去触碰这个话题。

1982年10月,时任山西盂县高庄村学校教师的张双兵遇到了侯冬娥这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张双兵经过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弄清楚侯冬娥的受害经历,开始揭开日军“慰安妇”制度在山西实施的一层层面纱。此后30多年,张双兵克服各种困难,坚持调查走访山西境内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据统计,经他调查确认的山西“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多达127位。截至2018年底,这些确认受害的老人只剩下两位。从1995年开始,张双兵与其他人士一起组织山西的“慰安妇”幸存者赴日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承认在山西实施“慰安妇”制度的事实,并对“慰安妇”幸存者进行道歉、赔偿。山西“慰安妇”幸存者诉讼案前后进行了三次,历时十年。日本法院虽然承认加害的事实,但拒不道歉赔偿。诉讼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经过这几次诉讼,中国的“慰安妇”问题在中国和日本乃至世界上都引起了较大的影响。中国社会从对“慰安妇”问题避而不谈到逐渐公开讨论,从不理解到逐渐支持这些受害者走上法庭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1999年,上海师范大学成立了“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以苏智良教授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从学术研究的专业角度将中国“慰安妇”问题的关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一批相关的学术著作相继问世,如苏智良的《慰安妇研究》,陈丽菲的《日军“慰安妇”制度批判》等。一些外国学者的“慰安妇”问题著作也被翻译成中文,如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韩国挺身队研究会编的《被掠往侵略战场的慰安妇》,日本学者矢野玲子的《慰安妇研究》等等。这些著作的出版使得“慰安妇”问题在中国得到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慰安妇”制度的真相也越来越清晰,人们对此问题的态度也逐渐改变。

除了学术研究,近几年来有关“慰安妇”题材的艺术创作也逐渐进入普通大众的视线。2014年11月“慰安妇”题材记录短片《三十二》公映,获得广泛的关注。2017年8月14日,“慰安妇”题材纪录电影《二十二》在中国国内影院上线,创造了纪录电影的票房神话。

2010年9月,云南龙陵董家沟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开馆,成为中国国内首个“慰安妇”主题的纪念馆。2015年12月,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建成开放,成为国内首个经在世“慰安妇”幸存者指认的遗址型纪念馆。2016年10月,中国“慰安妇”历史博物馆在上海师范大学开幕,世界首个中韩“慰安妇”少女像同时揭幕。这些“慰安妇”主题的纪念馆(博物馆)的建成开放,进一步宣传了“慰安妇”的相关史实,为“慰安妇”历史的普及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韩国“慰安妇”问题

韩国“慰安妇”幸存者金学顺是世界上第一个主动公开自己“慰安妇”经历的受害者。她于1991年首次发声,详细讲述了自己如何被日军骗往慰安所,在慰安所内如何受到日军残酷对待的经历。此后,韩国开始大规模登记“慰安妇”幸存者,一大批曾经的“慰安妇”公开身份,控诉日军当年的罪行。据统计,韩国政府管理的“慰安妇”受害者有246名左右,正式在政府登记并且接受援助的有239名。[2]截至2018年底,尚健在的韩国“慰安妇”幸存者不足30人。

1992年1月8日星期三,为了抗议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的否认态度,韩国市民组织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前举行抗议示威活动,要求日本政府正视“慰安妇”问题,承认所犯下的罪行,并进行道歉和赔偿。此后,该活动成为一种常态,每逢周三都会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前举行抗议活动,韩国民众包括“慰安妇”幸存者积极参与,风雨无阻,被称为“周三集会”。2011年,周三集会第1000次时,一尊“慰安妇”少女像被竖立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对面的人行道上。日本政府多次要求韩方拆除大使馆门前的“慰安妇”少女像,均遭到拒绝。在韩国人看来,“慰安妇”少女像象征着朝鲜民族女性中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强征的“慰安妇”,她们是在花季般的年岁遭到日本方面的野蛮蹂躏。如今,日本方面仍不愿正视这段历史,这使得韩国民众非常愤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球范围内共有80座“慰安妇”少女像,这些少女像虽不是完全一样,但都象征着“慰安妇”的悲惨经历。这在韩国人看来是铭记历史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因此韩国方面极力推崇在世界各地建立“慰安妇”少女像。

1991年12月,在金学顺主动公开自己的“慰安妇”经历后不久,以金學顺为代表的“慰安妇”受害者正式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承认加害事实,并赔偿道歉。2018年在韩国上映的一部影片《她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慰安妇”幸存者为了追求正义,不厌其烦地往返日本和韩国之间进行诉讼。金学顺等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有5次之多,韩国“慰安妇”幸存者甚至向美国地方法院起诉日本。韩国的这些诉讼案与中国的“慰安妇”幸存者诉讼案结果一致,都是日本承认加害事实,但是拒绝作出道歉和赔偿。

2015年12月28日,韩国和日本政府就“慰安妇”问题达成一致,签订和解协议,被称为“12·28协议”。根据该协议,日本和韩国政府将彻底解决日韩“慰安妇”问题,日本将出资10亿日元用于韩国“慰安妇”受害者的赔偿,今后韩国将不再就“慰安妇”问题对日本施压。该协议签订后遭到韩国国内“慰安妇”支援团体的一致反对,他们表示政府并没有征求“慰安妇”幸存者的意愿,这不是幸存者要求的结果。日韩签订该协议也遭到其他国家的批评,因为“慰安妇”问题并不只是韩国和日本两国间的事情。因此,韩国朴槿惠政府受到国内外的多方批评。文在寅取代朴槿惠入主青瓦台之后,称“12·28协议”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讨论,实际上已经终止了该协议的实施。

(三)中韩“慰安妇”历史观的共性

中国和朝鲜半岛是日军“慰安妇”制度的两个主要受害地,战时分别有大量的女性遭到日军的性奴役。因此,中韩两国在“慰安妇”问题的认识上有很多共同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都认为“慰安妇”制度是日军战时实施的一项针对女性的国家犯罪行为。日军“慰安妇”制度最早萌芽于日俄战争期间,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爆发,第一批“慰安妇”来到上海“劳军”,“慰安妇”制度此时初步成型。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军在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日军鉴于部队中发生大规模性病和国际舆论的压力,将“慰安妇”制度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确立下来,并在侵华部队中迅速推广。在“慰安妇”制度逐步确立和推广的过程中,大量中国和朝鲜半岛的女性被强征为“慰安妇”,被迫为日军提供性服务。朝鲜半岛当时作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军国主义分子采取公开招募、欺骗、掳掠、诱拐等方式,将大量年轻的朝鲜女性送往各个战场。因为日军在中国其战场规模最大,侵略时间最长,从本土和朝鲜半岛来的“慰安妇”远远不能满足日军官兵的需求,因此,大量中国当地的女性被日军抓走充当“慰安妇”。日军将这些中国女性关进炮楼和据点,甚至前沿阵地,进行性奴役。不管是中国还是朝鲜半岛的女性,都是在日军的胁迫下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目前国际社会对“慰安妇”的认同基本是一致的,都认为战时的“慰安妇”就是军事性奴隶。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苏智良认为,“慰安妇”制度是“日本国家及其军队为顺利实施并完成侵略亚洲的战争而推行的一种制度,是一种军队集体的犯罪,是战时日本的国家犯罪……她们完全被剥夺了精神上、肉体上的自由,整日遭受性暴力和虐待,充当了军队的性奴隶。”[3]对“慰安妇”制度的这种定性在中国和韩国是基本认可的。在中韩“慰安妇”专家参加的多次学术会议上,对“慰安妇”制度的罪恶性早已达成一致。

二是都对日本政府就“慰安妇”问题提起多起诉讼。自从金学顺主动承认自己的“慰安妇”经历,韩国即开始以“慰安妇”问题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据不完全统计,从1991年开始,韩国提起的诉讼有5次。这些诉讼都是以“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为原告,日本政府为被告,要求日本当局就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施“慰安妇”制度对原告造成伤害的事实进行承认,并因此向受害者道歉,作出赔偿。这些诉讼案件往往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过程,一次次开庭,又一次次休庭,从日本地方法院到最高法院,最终的结果都一样,日方承认加害事实,但是以国家没有赔偿个人的义务为由拒绝道歉赔偿。中国的诉讼案件情况与韩国的情况基本一致。中国从1995年开始,就“慰安妇”问题向日本提起5次诉讼,其中山西诉讼3次、海南诉讼1次、台湾诉讼1次。中国的诉讼结果也是日本承认加害事实,但拒绝道歉赔偿。虽然中韩两国关于“慰安妇”问题的诉讼全部失败,但是这些诉讼并不是完全没有作用。一个最明显的作用是通过这些诉讼案件,“慰安妇”问题在日本社会成为一个热议的话题,许多以前根本不知道“慰安妇”问题的日本国民开始关注“慰安妇”问题,有些人甚至为此积极奔走呼号,如松井耶依、西野瑠美子、吉见义明等。松井耶依在生命的最后两个月,倾其全力创办了“女性战争和平资料馆(WAM)”,这是日本第一座收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军性暴力证据的史料馆。她在一本书中说:“现在这个时代,特别是日本,人们把斗争视为异端。但是斗争最需要勇气。给了我勇气的,正是‘慰安妇群体,亚洲受虐待的人们……”[4]之前韩国一直在国际社会为此斗争,中国几乎没有声音,导致人们认为中国没有“慰安妇”问题。但是通过诉讼,包括日本国民在内的国际社会都知道中国“慰安妇”问题也十分严重,同样亟待解决。中韩两国通过诉讼,既为“慰安妇”幸存者争取应有的权益,同时也扩大了“慰安妇”问题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都要求日本政府正视“慰安妇”历史,对于日方否认的言论进行积极的斗争。日军战时实施的“慰安妇”制度事实清楚,给“慰安妇”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中韩两国政府在不同场合多次敦促日本政府正视“慰安妇”问题,并对“慰安妇”幸存者做出必要的经济补偿。但是日本经常会有一些人跳出来否认“慰安妇”制度,甚至对其进行美化。中韩两国对此均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例如2013年5月13日,日本大阪市长桥下彻提出“在战争期间,‘慰安妇制度是保持军纪所必需”的“‘慰安妇必要论”,引发国际舆论猛烈批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慰安妇”问题在5月14日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事关受害者人格尊严的重大人权问题。我们对日本政治人物发表公然挑战人类良知和历史正义的言论表示震惊和强烈愤慨。如何对待过去将决定日本怎样走向未来,日本究竟作何选择,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拭目以待。”[5]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赵泰永14日在回答韩联社记者“政府如何看待桥下彻的发言”的提问回答:“桥下彻的言论是对女性尊严的亵渎,是有悖常理、歪曲历史的言论。”[6]他指出,日本政治人士不应歪曲历史,而应承认以往的错误,并持谦虚的态度。南京是日军制造大屠杀惨案的城市,也是日军“慰安妇”制度确立的地方。1978年,南京与名古屋结成友好城市。2012年2月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有鉴于此,南京市政府决定终止与名古屋友好城市的关系,以抗议河村隆之的不当言论。

(四)中韩“慰安妇”历史观的差异性

中韓两国在“慰安妇”问题上有很多相似的观点和行动,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慰安妇”的数量方面。中国是日本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国,全面侵华战争以来,日军占领的土地遍及中国22个省区,战争持续了8年之久。日军实施的“慰安妇”制度遍及日军所有的占领地,甚至包括前沿阵地都有临时慰安所。根据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教授的研究,“朝鲜‘慰安妇人数在14万—16万,日本‘慰安妇人数在2万左右,台湾、东南亚一些地区的‘慰安妇各有数千人,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荷兰、西班牙、俄罗斯等国的‘慰安妇各有数百人,中国的‘慰安妇人数最多”,保守估计在20万以上。[7]韩国的研究者们则认为朝鲜半岛是日军“慰安妇”制度的最大受害地,朝鲜半岛女性才是日军“慰安妇”的最大来源。战时朝鲜半岛是日本的殖民地,日军从1931年发动侵略战争以来,从朝鲜半岛以各种方式强征了数以万计的朝鲜女性送往各个战区。朝鲜半岛的“慰安妇”分布在中国战场、东南亚战场和太平洋战场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社会就“慰安妇”问题不断进行抗议活动和起诉活动,使得国际社会普遍知道韩国遭受到了日军“慰安妇”制度的迫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中国对“慰安妇”问题原先一直隐而不发,后来在韩国等国家形成声势后逐渐加入到声讨阵营中。韩国的“慰安妇”问题研究专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战时日军强征的“慰安妇”80%是朝鲜半岛女性,数量大约有20万。[8]朝鲜半岛女性是“慰安妇”的主体也得到了其他国家研究者的认同,例如日本学者吉见义明认为朝鲜半岛“慰安妇”占“慰安妇”总数的50%到80%之间。[9]

二是有关“慰安妇”问题民间运动方面。1992年1月8日星期三,韩国市民团体“挺身队对策协议会”(简称“挺队协”)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门前组织了被称为“周三集会”的抗议活动。在第1000次活动时,“慰安妇”少女像首次揭幕。据不完全统计,韩国先后成立了近30个市民团体从事“慰安妇”主题的声援活动。围绕着“慰安妇”问题的抗议活动在韩国国内此起彼伏。“慰安妇”少女像也在韩国国内、其他国家和地区相继树立。挺队协等组织经常带领“慰安妇”幸存者赴日本、美国等开展证言集会,控诉日军暴行,宣传“慰安妇”历史。与韩国轰轰烈烈的“慰安妇”问题运动相比,中国有关“慰安妇”的民间活动则显得相对平静。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从1990年代末开始在上海举办过几次听证会,邀请万爱花、黄有良、陈连村等中国“慰安妇”幸存者讲述自己的“慰安妇”经历。2016年10月,世界上第一座中韩“慰安妇”少女像在上海师范大学校园内落成,这也是中国首座“慰安妇”少女像。这既是韩国“慰安妇”少女像的延伸,也是中国“慰安妇”少女像的开始。“慰安妇”历史在中国国内的宣传普及程度还远远不够,还有很多民众未能真正了解“慰安妇”的真实历史,在民间运动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对待“慰安妇”问题的认识方面。“慰安妇”幸存者都是在战时受到了日军的性奴役,在中国和韩国的传统文化中都曾被视为“不干净”的人,有损于国家民族形象。但随着“慰安妇”问题上升为人权问题,性暴力伤害越来越受到重视。韩国对待“慰安妇”幸存者的态度最先转变,“慰安妇”的经历不再是难以启齿的心痛往事。韩国先后组织起了一批“慰安妇”问题后援团体,一方面不断与日本交涉,要求日本正视“慰安妇”制度的历史问题,另一方面将韩国国内尚健在的“慰安妇”幸存者集中起来,给予她们较好的生活照顾和医疗保健护理。韩国大力普及“慰安妇”历史教育,甚至将参与“慰安妇”问题声援活动视为升学的加分项。韩国议员频繁出席各种“慰安妇”主题活动,甚至韩国总统也为“慰安妇”幸存者站台。“慰安妇”幸存者在韩国被视为民族坚强的代表。在中国国内,“慰安妇”问题虽得到一定的宣传,但仍有很多人不理解甚至不了解“慰安妇”制度相关历史。在一些人的传统思想中,“慰安妇”幸存者就是民族“耻辱”的代表,她们应该用死来捍卫自己的尊严。“慰安妇”一词甚至成为少数人攻击女性的词汇。因为传统文化的原因,“慰安妇”问题与性相联系,因此中国未成年人很少涉及此问题,即使知道也多有偏差。2016年12月,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了一个新闻调查节目《一座慰安所的去与留》,在采访上海海乃家日军慰安所旧址附近的中学生何为“慰安妇”时,“妓女”一词成为他们的答案。附近的居民对于“慰安妇”更是有些难以启齿。甚至连上海市虹口区文物遗址史料馆的负责人在节目中也称“慰安妇”为“妓女”。在“慰安妇”历史教育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中韩“慰安妇”历史观差异原因探析

(一)殖民地的创伤记忆与被侵略国的国家情感

中国和韩国在“慰安妇”问题上表现出差异性的重要原因在于历史方面。朝鲜半岛在1910年正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在朝鲜半岛进行残酷的殖民统治。日本在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于南京正式确立了“慰安妇”制度。日本政府和军队利用各种手段在朝鲜半岛强征了数以万计的年轻女性充当日军“慰安妇”。这些年轻的朝鲜女性被送往中国、东南亚和太平洋诸岛等战场,遭到日军的野蛮蹂躏,能在战后返回朝鲜半岛的寥寥无几,大部分惨死在异国他乡。这种强烈的民族屈辱史在朝鲜民族的历史记忆中深嵌。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和日本间的许多历史问题集中暴发出来,“慰安妇”问题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例。幸存回国的“慰安妇”将这段集体记忆传递给现在的韩国国民,使得“慰安妇”历史记忆成为朝鲜民族不可磨灭的集体记忆。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前进行的“周三集会”,是将这种集体记忆一次次强化的行为。只要日本没有正式道歉、没有以国家形式进行赔偿,那么韩国抗议就会一直进行下去。

中国在近代以来也屡遭日本的侵略,中国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才取得抗日战争胜利的果实。在日本侵华战争中,也有大量的中国女性沦为日军“慰安妇”。但是与韩国不同的是,日军在中国强征的“慰安妇”基本是占领地的女性,这些女性大部分是在当地受到日军的迫害。在中国“慰安妇”问题澄清以前,日军的这种行为被视为强奸或轮奸,是诸多暴行中的一种。

中国和韩国都有被日本侵略的历史记忆,但被侵略方式不尽相同。这种历史记忆中所包含的历史因子不尽相同。

(二)民族自尊与传统文化

韩国传统文化深受中国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对女性的要求十分严格。中国和韩国传统上同是父权社会,在父权社会里,女性被视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对女性的侵犯即对男性个人财产的侵犯。朝鲜半岛逐渐沦为日本殖民地的历史被朝鲜民族视为奇耻大辱,而战时大量本民族女性被强征到本国国土以外的地区遭受性暴力更是耻辱中的耻辱。正如陈顺馨所说:“女性的身体在民族战争中其实是战场的一部分,侵犯民族主权或自主性与强暴女体之间、占领土地与‘占领妇女子宫之间,似乎可以划上一个等号。”[10]正是有着这样的体验,韩国社会把“慰安妇”问题当成一个民族事务来对待,几乎是全民参与其中。“慰安妇”问题与独岛问题一起成为韩国社会必须争取的议题。正如韩国学者朴裕河所说:“慰安妇问题已经超越单纯的历史认识问题,成为韩国民族自尊的象征,问题的解决等于赌上了韩国的尊严,非得要照韩国说的话去做才行。”[11]

朝鲜民族具有很强的民族自尊心,“慰安妇”问题是其中一个典型的表现。“慰安妇”历史对于韩国民众来说确实是一种创伤记忆,是无法抹去的历史伤痛。但是“创伤记忆的真正意义,不是重述人类个体或整体经历过的痛苦和伤害,即不是创伤经历本身,而是这一事件对于整个社会的‘松动与震撼,以及由此提供给人类的‘震撼和恐惧是如何被人类克服并有可能最终拯救人类。”[12]正是因为“慰安妇”历史的创伤记忆给韩国民众带来了严重的耻辱感,而这种耻辱感与韩国民众的自尊心现结合,现在已经转化成同日本作斗争的力量源泉。从“慰安妇”历史中汲取力量并为之不懈斗争,韩国民众正是以这样的方式不厌其烦地在国际上奔走呼号。以李容洙为代表的韩国“慰安妇”幸存者不仅多次赴日本公开作证,讲述自己的“慰安妇”经历,更远赴美国在美国众议院当众演讲,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控诉日军暴行。李容洙已经从“慰安妇”幸存者转变成了“慰安妇”问题社会活动家。中国人的自尊心没有突出体现在“慰安妇”问题上,中国女性仍然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慰安妇”受害者不愿意站出来控诉日军的暴行。

(三)政治因素

韩国政府对“慰安妇”问题的态度一直都十分强硬。在2011年之后,这种强硬的态度发展尤甚。2011年夏天,韩国宪法裁判所作出判决,确认韩国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的不作为是违反韩国宪法的行为。宪法裁判所的判决如下:“有关日军慰安妇的赔偿请求权,是否因《日韩请求权及经理合作协定》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而消灭?日韩两国对此有解释上的纷争。然而政府并未根据上述协定第三条所定手续,与日本协商解决,故申请者以此主张政府的不作为属违宪。本判决对此主张予以确认。”[13]韩国政府不得不接受这一判决,在此后凡是涉及“慰安妇”问题,都一直以强硬的态度示人。这也导致韩国和日本的關系一度陷入低谷。因为“慰安妇”少女像设置的问题,日本几次召回驻韩大使和领事。韩国政府支持“慰安妇”声援团体的活动,无论日本方面有怎样的动作,只要日本不正式作出道歉和赔偿的承诺,韩国方面的活动就一日不会停止。

中国的“慰安妇”问题其实也受政治影响。有研究者专门分析了《人民日报》中有关“慰安妇”问题的报道。从1962年《人民日报》第一次出现“慰安妇”字眼到2018年8月,正文中包含“慰安妇”一词的相关报道共有593篇,其中2014年就有108篇。从报道类型看,有图片报道和文字报道,文字报道又分为消息、通讯、评论和以回忆自述为主的纪实类文章,以新闻消息类报道占多数。另外报道的版面较为集中,出现最多的三个版面是:要闻、国际和政治版,“说明此话题相关文章在党政机关报《人民日报》的议程中具有较大重要性和政治相关性。”[14]

三、“慰安妇”与国家形象

“慰安妇”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话题,不仅在亚洲,在欧美国家也有很多人在关注这个问题。可以说,“慰安妇”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有关国家之间关系的试金石。对于韩国来说,“慰安妇”问题是韩国与日本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日本能否正视“慰安妇”问题,能否对此进行道歉并作出赔偿是至关重要的。韩国目前的态势是日本一日不解决“慰安妇”问题,有关“慰安妇”问题的活动就一日不停息。对于中国而言,与日本的关系中“慰安妇”问题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中国方面一直要求日本正视历史问题,解决包括“慰安妇”问题在内的日军侵华战争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慰安妇”问题被大规模关注并形成国际声势后,“慰安妇”受害者不仅仅是单纯的受害者了,她们已经从受害者、幸存者的身份转变为历史的见证者。她们所参与的一些活动也不仅仅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一个国家的形象。她们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道歉赔偿的诉求也是争取国家尊严的表现。2007年2月,韩国“慰安妇”幸存者李容洙和金君子来到美国众议院举行的“慰安妇”听证会,向美国众议员讲述了她们的“慰安妇”经历,并展示了她们身上所受的伤,一定程度上引起美国社会的震动。

在东亚社会的传统观念中,女性的纯洁一直被视为非常重要的事情。有过“慰安妇”经历的幸存者们一度为自己的遭遇感到悲愤,试图将这段不幸的遭遇永远掩埋在内心深处。随着“慰安妇”问题越来越公开化,“慰安妇”幸存者们的“羞耻感”也在人们的鼓励下不断被克服,“慰安妇”问题不再仅仅被视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耻辱”,更是日军战争罪行的一个体现。我们要把这种罪行彻底揭露,要求实施暴行的日本方面承担相应的历史责任。许多“慰安妇”幸存者已经成为社会活动家,她们不仅在自己的国家内,同时也远赴日本、美国及欧洲等,控诉日军的战争罪行,痛斥战争的危害性,呼吁维护和平,希望世人以史为鉴,珍爱当今的和平。“慰安妇”问题不再仅仅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受害,也不仅仅是女性在战争中受到伤害,更是整个人类遭受创伤。中国、韩国等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国的女性曾多次参加国际听证会,在会上讲述自己的遭遇。

中国和韩国在“慰安妇”问题上的呼声较其他国家多。“慰安妇”问题目前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慰安妇”幸存者所受到的同情与尊重也越来越多。“慰安妇”问题不再是一个难以启齿的名词,而是争取正当权益的代名词。

*本文系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基金项目“中韩‘慰安妇历史观之比较——兼论‘慰安妇与国家形象”(项目编号:17YJY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该法庭不是司法意义上的国际法庭,因此判决不具备司法效力。

[2][8][韩]韩惠仁:《韩国登载申请日军“慰安妇”受害者证言相关材料》,日军“慰安妇”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南京,2017年7月。

[3][7]苏智良:《日军“慰安妇”研究》,团结出版社,2015年,第239、256页。

[4]庄庆鸿:《不一样的日本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4页。

[5][6]人民网《桥下彻辩解慰安妇言论遭中日韩炮轰》,2013年05月15日,HTTP://world.people.com.cn/n/2013/0515/ c1002-21487177.html.

[9]Kumagai Naoko,The Comfort Women:Historic,political,Legal,and Moral Perspectives,Tokyo,International House of Japan,Inc.,2016,p.19.

[10]陈顺馨、戴锦华选编:《妇女、民族与女性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17页。

[11][韩]朴裕河:《帝国的慰安妇——殖民统治与记忆政治》,刘夏如译,玉山社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201页。

[12]赵静蓉:《文化记忆与身份认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第106页。

[13]韩国宪法裁判所:《判例集》,转引自朴裕河:《帝国的慰安妇——殖民统治与记忆政治》,刘夏如译,第204页。

[14]施佳琦:《<人民日报>如何建构“慰安妇”集体记忆(1962—2016)》,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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