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与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2020-08-03 01:58方璐
大经贸 2020年3期
关键词:法律关系跨境电商主体

【摘 要】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国人不再满足于国内货物,而是将眼光投向全世界去网罗世界好货,但出国购物成本高昂、效率较低,为解决人们对世界各地高品质货物的个性化需求,进口跨境电商应运而生。进口跨境电商乃综合性活动,既涉民商事法律关系(进口跨境电商平台与经营者、消费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综合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物流服务等关系),亦涉海关、检验检疫等行政监管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等法律关系,甚或涉及走私、洗钱等刑事法律关系,牵涉主体众多,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结合实际案例,拟从民商事角度分析不同经营模式下进口跨境电商所涉相关民商事主体之间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研讨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相关难点问题,尝试探寻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之相关规律,为促进国内进口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从法学研究层面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跨境电商 法律关系 主体

一、进口跨境电商之涵义、类型与发展概况

(一)进口跨境电商之涵义

1.进口跨境电商概念界定

(1)跨境电商之定义

就跨境电商(cross-boarder electronic commerce)之定义,学界存不同观点。如简单认为跨境电商属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而电子商务系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互联网、移动网络、其他信息网络)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跨境电商即跨国境进行的电子商務活动,买房、卖方、货品可能来自不同国家。

(2)进口跨境电商之定义

针对进口跨境电商之定义,学界亦有不同观点。如,有研究者认为跨境电商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和进口跨境电商两种,在我国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两种模式。说认为,消费者位于本国境内,进口跨境电商身处位置为本国,依消费者需求,从海外进口商品至本国。本文对进口跨境电商的界定遵循通说。

2.进口跨境电商特征分析

(1)与传统进口企业相比

①程序相对简化。②成本低、效率高、耗时短、信息传达快、交易价格波动较小。③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2)与非跨境电商相比

①重视度高。相关文件业已出台,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这个新兴产业。②核心竞争力较强。由于最近几年各种各样的电商平台的涌现,电商已经从一个炙手可热的新兴产业发展成为了一个市场饱和度较高的产业。③企业融资相对容易。

(3)与出口跨境电商相比

①较不易受价格影响。②出口跨境电商企业出口的渠道会逐渐变窄。③市场较新,发展前景广阔。

(二)进口跨境电商之类型

1.保税+直邮模式(平台类、自营类、平台+自营类)

(1)平台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

(2)自营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

(3)平台+自营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

2.直邮\拼邮模式(平台类、自营类、平台+自营类)

(1)平台类直邮\拼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

(2)自营类直邮\拼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

(3)平台+自营类直邮\拼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

3.保税仓发货模式进口跨境电商(自营类)

(1)模式介绍:指预先将货品订购至保税区暂存,当有消费者购买时,从保税区提货,付相应的税费,完成全部的销售过程。

(2)代表企业。银泰、有货、达令等。

(三)进口跨境电商发展概况

根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16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报告》,Mark对其作出了相应的点评。在Mark的《2016进口跨境电商商业报告及点评》一文中指出,经历了产品时代后,将会比拼谁能掌握C端消费者的总量,后期将会发展到逐渐实现合并和吞并,类似美团和点评。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消费需求旺盛,消费观念升级,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升级大潮不可抵挡。

二、进口跨境电商各方主体法律关系分析

(一)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的一般分析

进口跨境电商的种类多种多样,例如平台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平台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平台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等许多类型。但是这些不同类型的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方面存在共性内容。

进口跨境电商所涉各方主体之权利、义务(职责)上有一定的共性:1. 消费者之权利。第一,消费者具有知情权。消费者拥有知晓商品详细信息的权利,包括商品的成分、功效、生产日期、原产国、出产国、真伪等。第二,退换货权。第三,追溯权。

2.平台之权利。第一,平台有权利获得与货物价格对应的钱款。在收到货物并且验收无误后,平台有权利收到相应的钱款。第二,平台有解释权。第三,依法维权的权利。

3.物流企业之权利。第一,服务完成后收到相应钱款的权利。第二,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运输策略。第三,依法维权。

4.第三方支付平台之权利。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权对消费者账户进行扣款,并且暂保管此款项,直到货物送达,确认收货;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权知晓用户的实名信息,以保护自身权益;第三,当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利益受损时,有权依法进行维权;第三方支付平台之义务(职责)。第一,保护钱款。第二,不参与交易本身。第三,保护双方账户隐私。

(二)不同模式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的个性内容

以客户量最大的三个进口跨境电商APP作为具体例子来分析不同模式进口跨境电商法律关系的个性内容——洋码头(保税+直邮+平台类),网易考拉(保税+直邮+自营类),聚美优品(平台+自营类)。

作为平台类跨境电商APP,洋码头仅提供一个平台,由个人卖家(洋码头称其为买手)在海外国家负责购买货品,本国卖家通过平台选择买家,沟通过后选择是否下单。在整个购物过程中,洋码头起到的仅仅是一个平台的作用。网易考拉采取保税+直邮+自营的运营模式,所有平台上售卖的货品均有平台方负责购买,根据货物品种、数量、涉及金额等因素决定采取保税物流模式或直邮物流模式。该类平台的模式是跨境电商的主流模式,即B2C模式。聚美优品采取平台+自营类运营模式。结合前两个平台的分析不难得出,在聚美优品这类平台进行购物,既有可能买到个人卖家通过平台售卖的商品,也有可能买到平台自营类商品,此类平台扮演的角色更为复杂,身兼了信息往来平台、卖家、批发商等角色,涉及到的法律主体关系也更为复杂,即涉及了海外商家和平台之间的居间合同关系、消费者与海外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平台和境内消费者的居间合同以及委托关系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

三、进口跨境电商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一)进口跨境电商消费者信息易遭冒用

1.问题表现

根据2017年11月22日发表在中国江苏网上的文章《海涛消费者请警惕这几种陷阱!》一文中提到,可以看到:今年,只购买过两次海外商品的刘先生偶然发现,自己名下多出6笔交易。通過查询详情后发现,6笔交易中的商品包括奶粉、背包、内存卡等都不是自己买的。广东的一位消费者通过查询发现,她被冒用的交易次数甚至高达20次,全年交易额度已达19339.93元,自己已无法正常购买海外商品。后来发现,原来是个人信息泄露,被一些电商公司盗用了个人消费额度。包括一帆海淘网在内的自营类直邮\拼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也牵涉其中。

2.问题成因

有些海淘网站由于本身规模较小,也比较不规范,又掌握了许多消费者的实名信息,就对此动了歪脑筋,想要通过出卖消费者的身份信息来牟利,从而使得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3.预防或解决策略

加强对海淘网站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对成立海淘网站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资质审查进一步严格。

(一)进口跨境电商经销商存在私自砍单现象

1.问题表现

根据2017年11月7日发布在TECHWEB的文章《网易考拉海购问题频出:私自砍单,用户维权难》一文中提到的问题,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在聚投诉网站上,金先生诉称,在网易考拉的一次活动上,自己在使用了优惠券和试用了会员之后购买了一个花洒。不过,两天之后,网易考拉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他们搞错了,金先生购买的商品并不参加活动,可以弥补50元优惠券,或者发货另一个品牌,然后补偿差价。

2.问题成因

自营类的模式,依托大品牌大平台的背景,与国外品牌直接合作,签订供货协议,这样的经营模式可以很好地杜绝假货问题,但是新的问题就会随之而来。上文中提到,例如网易考拉做虚假活动、删差评之类的行为,可以归结为“大品牌脾气”。自营平台,消费者众多,可是背后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却远不如。所以就会出现一些例如怠慢顾客,订单无故取消,因为应付不过来而做了“虚假活动”的事情。也因为是大品牌,差评对品牌的影响不好,所以删差评的行为虽然看着很小家子气,但是的确是因为“大品牌脾气”。

3.预防或解决策略

实践中,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兼具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因此,平台经营除了拿到资质或备案之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应该建立健全并公开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别是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以符合民商法中的公示主义原则。从合同视角分析,“私自砍单”实际上进口跨境电商平台中的经销商单方面试图解除合同,但其既无法定解除权,亦无约定解除权,且未与消费者达成解除协议,应属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进口跨境电商商品质量问题频现

1.问题表现

根据2017年12月11日发表在中金在线网站上的文章《消费者要警惕海淘物品质量问题》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洋山检验检疫局退运了一批从意大利进口的调味糖浆,共计873.6千克,退运原因是其中的亮蓝色素超标。据介绍,调味糖浆除了调节产品的外观色彩外,并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大量食用反而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这样的问题存在的平台广泛,以海淘大师为例的平台+自营类直邮\拼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也包括在内。

2.问题成因

由于文化差异和语言问题,许多在国外流通的货物也许并不符合我国的检疫标准,海淘网站进口的货物众多,无法一一检疫,这就有可能造成不好的货物流通到消费者手上。

3.预防或解决策略

消费者应多关注购买产品的质量安全,切勿盲目消费,特别在购买进口产品时,可多关注产品中文标签中的配料,也可要求商家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对于“海淘”“网络代购”等渠道购买的进口产品,因其未经检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购买需谨慎。检疫部门也应当配合海关部门,加大进口食品的检疫力度。

(三)进口跨境电商假货率居高不下

1.问题表现

根据新浪科技2017年11月1日发布的文章《电商市场的水有多混?洋码头假货高达80%》中的信息,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100EC.CN)显示,2017年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8624亿元(包括进口B2B和进口B2C),同比增长66.3%,预计2017年将达到18543亿元。从这样的数据上我们得知,我们消费数额这么大,但我们得到的有多少是真货。

2.问题成因

平台类保税+直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的优点是平台只需要负责架构平台,不负责参与销售,这样就使得平台上的贩卖更加自由,平台的经营压力也相对小一些,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假货泛滥成灾的问题。

3.预防或解决策略

(1)从消费者层面分析。进口跨境电商消费者可从如下方面防范假货风险或解决假货问题。①消费者要学会拒绝诱惑②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③消费者要避免“知假买假”

(2)从进口跨境电商平台角度分析。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应该加大平台商家资质审核力度,对售假进行严惩,杜绝行业内假货发展势头。

(四)进口跨境电商退换货及后续退款问题被投诉率高

1.问题表现

根据2017年12月8日发表在搜狐网站上的文章《消费 “双11黑五”小米、小红书是“重灾区”|天猫多家门店引消费者不满,十大问题你遇到过没有?》一文中提到的信息,2017年“黑五”海淘热点被投诉跨境网购平台排名中,作为平台+自营类跨境电商,亚马逊、天猫国际和聚美优品分别位列第三四五名。其中,亚马逊的典型投诉原因是“不发货、退换货、商品质量”,天猫国际的问题是“虚假促销、退换货”,聚美优品的问题是“疑似售假、发货慢、退款难”。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三个平台+自营类跨境电商代表有一个统一的问题,就是退换货以及后续的退款问题。

2.问题成因

登录聚美优品的首页,硕大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白纸黑字罗列在网站首页,可是真的要退换货的时候,为何问题重重?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类:(1)消費者数量巨大,处理起来吃力;(2)消费者并没有遵守“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规定,退回来的货品需要人工检查判定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3)多部门协调,信息具有延迟性。

3.预防或解决策略

可考虑从下述方面预防或化解进口跨境电商退换货及后续退款问题被投诉率高之问题。(1)要进一步优化物流过程。如从手写快递单转变为机打快递单;(2)退换货要进一步细致分类。如细分退换货的原因,细分货物现状调查类别;(3)增加退换货预检流程。可以在发起退换货的页面设置更多的预先检查流程,从而减少人工,提高退换货效率;(4)要进一步细化并简化退换货的其他相关流程。完善法规,加强监管。

(五)进口跨境电商物流信息不透明

1.问题表现

根据2017年8月14日发布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网上的文章《物流信息不透明 海淘成为重要关注点》一文中提到的信息,可以看到:5月份一段揭露商家联合快递企业构建虚假海外物流查询系统、提供虚假物流信息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不少快递企业的网点工作人员根据寄送地点明码标价,如美国上线的商品报价35元,经过造假后,物流信息显示从美国发货,寄到深圳后换成国内快递的单子。以冰帆海淘为代表的平台类直邮\拼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也赫然在列。

2.问题成因

(1)对快递公司的监管不严格,导致卖家钻了虚假物流的空子。

(2)卖家想要通过虚假物流伪造出“洋货”的假象,以假乱真。

(3)相关海淘网站对于此类现象的监管力度不够。

3.预防或解决策略

(1)相关行业制定出规范的物流信息上传机制。

(2)相关平台加大监管力度。

(3)相关平台对卖家资质审核力度加大。

结 语

跨境电商的法律监管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缺口很多漏洞需要弥补,监管部门应正视这些问题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控制、减少跨境电商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给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外部结构。

【参考文献】

专著

[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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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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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方璐,1995,女,汉,浙江杭州,无职务,硕士研究生在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省杭州市,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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