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的自由观

2020-08-14 10:13杨巍
新丝路(下旬) 2020年9期
关键词:自由

杨巍

摘 要:《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托克维尔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著作,为作者对自由的赞美和热爱而感动。本文对《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的自由观进行讨论。

关键词: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首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中学学习的时候并不懂得,自由的可贵。在读了《旧制度与大革命》后,自由是法国大革命发生的原因,深受感染,感到自由的无比价值,以及获得自由的不易。

一、自由的内涵

在托克维尔的心中,自由居于首屈一指的核心地位:“自由是神圣之物……自由在政治领域的地位如同空气在物理世界的地位。”“我热爱自由、法律、尊重权利,但不爱民主——这是我最深处的感情……自由是我的最爱——这就是真相。”他爱自由既非出于政治权宜也非出于物质回报,而是出于自由本身的珍贵和崇高的志趣:“对于自由来说,一直能赢得少数人心的就是它自身的吸引力、它的独特的魅力……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统治下,能够无拘无束地讲话、行动、呼吸的乐趣。任谁想在自由中追寻别的东西的人,都是天生的奴隶。”

他同时认为,自由是古老的,不同时代和地点的自由之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独立和尊严的昭示,都不能忍受外部控制并愿意为自己和群体的命运承担责任。这种独立地、负责任地行动的能力需要勇气、智谋、警惕和相当的远见卓识。自由既可被理解为对一种普遍权利的行使也可理解为对一种特权的满足。在民主时代,所谓自由就是“每个人既然生来就具备了处事为人的必备知识,那生来便有的平等而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只涉及他本人的一切事务上,独立于他人之外,并有权任意支配自己的命运。”托克维尔的自由并不等于随心所欲,而是一种“均衡的,有序的,为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及法律所节制的自由”。

二、自由的价值

“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情感,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民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专制制度则使人们彼此分隔和孤立。此外,专制制度下,各阶层的矛盾不断激化。人民丧失了自由的意识,各个阶层及阶层内部产生隔膜,甚至对立。托克维尔指出:“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通过这些论述,托克维尔表明了作为一个健全的社会其内部的有机联系即杜会團结而非机械关联的重要性,这种有机联系在专制政治中是绝不可能实现的,它只能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虽然任何事情也没有比学习运用自由更苦,但任何才干也没有比保持自由的技巧可以收获更丰,因为“政治自由能赋予整个社会一种甚至那些对它抱有最大期望的人也大吃一惊的活力和能量。”

自由是高贵灵魂的必备素质。“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可能变得富裕、文雅、华丽,甚至辉煌......但是我敢说,在此类社会中是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的,而且我敢肯定,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地下降。”

三、自由的保证

1.以“普遍”的自由替代“特权”的自由方面

托克维尔指出,“在旧制度下,像今天一样,法国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巧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普遍的自由至少是人们拥有独立的意志,而在当时的法国中央集权的现实却无法达成这样的自由,倘若我们从城市走到村庄,我们便会遇到不同的权力,不同的形式,但同样是依附中央”。大革命之后的法国政权强悍有力,而法国人民己经四分五裂、对政府百依百顺,失去了原有的斗性。政府独断一切公共事务,在这个公共事务中根本没有人民自己的意志。

托克维尔看来,之所以自由未能真正实现,除了政府独断一切公共事务并排斥人民意志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归咎于特权阶级的那些固步自封式的自由传统。随着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剧,中央政府取代了地方政府所有的行政权力之时,那些原先的规章制度、古老的风俗习愤立刻走向了集权制的对立面并与之抗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各个阶级所维护的仅仅是本阶级的利益与自由。在托克维尔看来,很显然,这种自由并非普遍的自由而仅仅是一种特权自由。

2.加强公共教育与增进国民素质方面

托克维尔指出,经济学派对付政府权力滥用的唯一办法就是公共教育。不过,在托克维尔看来,经济学派的这种思路如果运用到对于自由的争取中倒是完全可试,因为他们认为经过制度改革的国家不仅要向民众进行宣传教育,而且要以特定的某种方式去培养民众。这种国家的义务就是用必要的思想去充实人们的头脑,灌输感情。同理,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来教化民众,让自由的观念潜移默化,使他们一养也向往自由。因此,那种旨在提高国民素质特别是在其中贯穿自由观念的公民教育也是促进自由实现的重要条件。

3.司法是保护自由的又一武器

托克维尔表示,司法工作的最大目的,是用权利观念代替暴力观念,在国家管理与物质力量释义之间设立中间屏障。在统治者经常注意和干预个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动,而个人又软弱得无力自我保护和孤立得不能指望得到与自己同样孤立的人的支援的时代,尤其需要司法来保证自由。民主时代的人们也特别需要规章的保护。规章的主要功能在于在强者与弱者之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设立一道屏障,阻止强者或统治者做出决定,使弱者或被统治者有时间仔细思考对策。统治者越积极而强大,个人越消沉而软弱,规章也就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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