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的应对与思考

2020-08-14 09:51姚海博
环境与发展 2020年7期
关键词:改革

姚海博

摘要:生態环境部推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对当前乃至今后长效实施机制指明了方向。本文对新形势下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建设单位的应对建议。

关键词:环评;审批;改革;应对建议

Abstract:The paper suggests that the reformation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 statements approval system which is promoted by the ministry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implifies statement approval process, improves the approval efficiency,and points out the direction of long-term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for the current and future situation.Through the research on the reformation of EIA statements approval system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recommended measures for construction company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Approval;Reform;Proposal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管理中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源头举措,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审批中存在流程繁琐、效率低下、“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1],不仅未能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还加重了企业负担,使环保“三同时”措施的落实缺乏监管,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的转变,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北京市、重庆市等16个地市相继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试点改革[2]。各地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已陆续对“环境影响可控、风险低、管理措施相对明确且符合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先期试点实施了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通过“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新形式,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决定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相关项目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对包括工程建设、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相关项目拓展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改革实施时效根据新冠疫情形势适当延长,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可固化形成长效机制[3],这为当前乃至今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实施机制指明了方向。

2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释义

“告知”是指具有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的标准、条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建设单位)告示的行为。“承诺”是指申请人向审批机关作出的对该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已经知晓和理解,并保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申请材料提交行政审批机关,对材料的质量和相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环保主体责任等作出承诺。行政审批机关对符合承诺制审批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项目直接出具环评批准文件。

3 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方式的转变

为确保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质量不降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及时将已批复的建设项目纳入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并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环评文件加大抽查力度;加大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运营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有申请人承担,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将该情况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如建设项目已开工,按“未批先建”进行处罚,且对该申请人不再适用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严肃查处实施告知承诺制环评文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 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应对与思考

对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实施“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了相关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切实保障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过前期的试点和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新形势下,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必将逐步推进以形成环保行政审批机关的长效机制手段。相关程序中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材料中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要求以及对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并未放松。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使得建设项目环评不只是流于形式,而是要落实于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4],相关处罚规定早已以法律形式予以强化。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强调了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而由于审批流程中减少了专家评审会议等技术把关流程,制度的实施不利于建设单位在审批环节对需要实施的环保措施进行查缺补漏,环评文件质量对建设单位来说少了一层保障,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建设单位的责任风险。因此,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工作主体责任人的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在进行环评委托时应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单位诚信情况、配备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工作业绩、科研工作量以及配备的专业软件和仪器设备数量等情况,均可作为建设单位比选技术单位的重要量化参考指标[5]。另外,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投入和资金来源,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严格落实。

5 结语

新形势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建设单位必须调整和适应生态环境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严控自身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严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环保主体责任。

参考文献

[1]尹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改革问题探讨[J].大科技,2019(23):34.

[2]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5/18/content_5291843.htm,2018-05-18.

[3]生态环境部(环综合〔2020〕13号).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5/content_5487478.htm,2020-03-05.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Z].

[5]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其配套文件,生态环境部公告(第38号).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1909/t20190925_735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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