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问卷调查分析

2020-08-24 00:52胡晋昭刘雪艳
江苏科技信息 2020年18期
关键词:科技人才山东省专家

胡晋昭,张 琪,刘雪艳,王 坚

(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1)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战略资源。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在科技,核心在人才。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指出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1]。随后,国家和各省先后出台深化“三评”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并开展了“清四唯”行动。徐芳等[2]通过问卷调查对国家“三评”改革效果进行研究,认为“三评”改革对改进科技评价工作以及优化科研环境也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我国科技评价问题依然十分严峻。

科技人才评价作为科技评价的核心内容,针对如何构建客观、公正、科学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学界进行了广泛探索。刘亚静等[3]以冰山模型为基础,结合高层次科技人才的素质特征,构建了高层次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杨月坤[4]以评价对象多元、评价标准多元、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方法多元为主线,构建了创新型科技人才多元评价系统的总体框架,讨论了创新型科技人才多元评价系统的实施;丁慧娟[5]对国内外知名企业人才评价工作案例进行分析,给出相关启示,为企业的人才评价工作提供帮助;刘颖[6]提出了以创新为导向的、“多元化”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理论模型,并提供了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科技人才评价的相关建议;谭玉等[7]构建二维理论框架,从政策发展阶段、政策发布主体、政策工具维度等方面,对1978—2018年发布的有关科技人才评价与激励政策文本进行研究分析,阐明了现存问题,提出了应加强政府间协同合作、构建权力监督体系、坚持“自激励”与“专业激励”相结合等相关建议;储文静[8]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研究文献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研究,认为目前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尚不完善,对科技人才评价还处于创新探索阶段。

本文基于科技人员在参与科技人才评选和评价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开展了问卷调查,系统地分析了目前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在科技人才计划设置、科技人才评价指标(标准)设置、评审专家选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系列对策。

1 研究方法

1.1 问卷内容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侧重于收集和分析山东省科技人员在参与科技人才评选和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本课题组设计了5个开放性问题,以确保本次问卷调查内容全面和针对性强,分别是:

①您参与过山东省哪些科技人才的评价工作?

②您申报过山东省哪些科技人才评选计划?

③您认为山东省的科技人才评价存在哪些问题?

④您对山东省的科技人才评价有何意见或者建议?

⑤您认为国内外在科技人才的评价方面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

1.2 调查样本分析

此次调查共发放了1 739 份调查问卷,收到330份有效回复。调查对象主要是在鲁或驻鲁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中从事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中绝大多数申报过人才评选计划或者参与过人才评价工作。下面对调查对象的研究领域、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性质、年龄分布和有无参与科技人才评选或评价经历进行详细分析(见表1)。

本次调查对象的研究领域涵盖了山东省“十强产业”中的8 项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现代金融服务,同时还涉及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等领域。

从调查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来看,87.6%的调查对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超过一半的调查对象具有正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从年龄分布来看,30—60 岁的调查对象占97.6%;从单位性质来看,调查对象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医疗机构中均有分布,其中57.6%的调查对象来自高校。

对于调查对象有无申报过科技人才评选以及有无参与过相关科技人才项目评价也进行了统计,41.8%的调查对象具有科技人才申报的经历,科技人才评选项目涵盖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项目。其中17.9%的调查对象参与过科技人才项目的评价工作。

2 问题统计

通过对调查对象提出问题整理分析发现,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在科技人才计划设置、科技人才评价指标(标准)设置、评审专家选取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2.1 科技人才计划设置

2.1.1 人才政策有待完善

一是注重引进忽视培养,对山东省内本土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二是引进人才审核不严,考核标准相对较低,导致引进人才贡献的科技成果低于本土人才。三是人才评价标准一刀切,忽视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地方政府吸引人才。

2.1.2 专业比例设置不合理

未能根据学科、研究方向设置支持比例,造成热门学科或者容易出成果的学科和候选人容易入选,而冷门学科和冷门方向的候选人不易入选。

2.1.3 限制申报名额

山东省科技人才评审过程中对不同单位设置了名额限制,造成部分科技人才因名额有限而无法获得申报机会。由于名额限制问题,造成在单位内部竞争过程中,非学术因素占据重要的影响,甚至部分人得到了重复支持。

2.1.4 忽视理论创新

计划设置偏重于产业转化、技术应用,对理论创新重视不够。同时,忽视理论创新导致科技人才整体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在全国的影响力、引领性、首位度不够,原创性、基础性重大科技成果不足。

2.1.5 重复申请

人才评选条件设置不合理,或者相互交叉,或者互不排斥,导致资源最终都聚集到少数人身上,人才称号重叠现象严重,例如有的专家身贴十几个人才标签,挫伤青年人才的积极性。

2.2 科技人才评价指标(标准)设置

2.2.1 “四唯”现象仍然存在

人才评价仍然将引用率、影响因子、发文章专利数作为硬性指标,依然存在“论资排辈”“以SCI 论文论英雄”等现象,不利于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

2.2.2 忽视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效益

目前,人才评价侧重科研院所、学校,过分注重理论成果、专利、论文,而忽视学术领域和产业领域的差异。由于生产一线和与产业紧密结合的研究领域论文专利产出相对比较少,导致在各行各业真正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基层科研人员在评审中处于劣势,获评占比较少。

表1 问卷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2.2.3 缺乏差异化评价指标

科技人才的类型不同,其特点亦不同,比如公益一类人员、科研单位人员、企业人员,用同一种评价体系对科技人才评价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对科技人才的评价不够全面和系统;对省内外申报人以及国内外申报人评价标准缺乏灵活性;文章分区、影响因子等指标也没有按照学科来区分,而是混在一起评审。

2.3 评审专家选取使用

2.3.1 评审专家选取不科学

目前都是大类评审,部分评审专家与申报人员专业领域差距较大,存在非本专业专家评价本专业的人才的问题。

2.3.2 评审专家准入不严谨

专家学术水平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个别评审专家评价人才不够客观,影响人才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3.3 专家监督机制不健全

主管部门直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缺乏对评审专家的有效监督,无法避免裙带关系,评审过程中的“拼关系”“靠人情”现象仍然存在。

3 对策统计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对象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3.1 合理设置科技人才计划

3.1.1 完善人才政策

适当降低外国、外省兼职专家在获评人才中的比例,降低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在获评人才中的比例,提高本土科技人员以及基层科技人员在获评人才中的占比。要积极引导人才评价机制往“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方向发展。

3.1.2 制定地区特色人才政策

不同地区人才评价应该下放更多自主权,有利于地方政府吸引人才,同时根据地区特色制定人才梯度及待遇。重视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让人才政策成为城市发展的有力支撑。

3.1.3 合理设置专业比例

一是名额分配方面应兼顾各学科领域,不能忽视小的学科(如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二是建立科技人才和科技项目同步跟踪评估体系,切实避免哪个方向热就做哪个、哪个方向经费多就转向哪个方向的杂而不专的现象。

3.1.4 放宽名额限制

合理设置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支持比例,根据支持总人数/申报总人数得出支持比例,然后按照这个比例在不同方向之间合理安排支持名额。

3.1.5 重视理论创新

一是对于优秀科技人才,要有“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意识,创新与之相适应的人才评价政策;二是根据不同类型科技人才所属法人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科技活动特点区别制定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分别出台针对科研院所的科研型或生产应用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等。

3.1.6 进行项目整合

严格界定人才项目的选拔条件和范围。严格限制申报同类人才项目的数量,禁止已获得较高层次人才项目支持者申报较低层次的人才项目,人才“帽子”不要重复给同一个人。例如已获得国家层面人才项目支持的,就不能申报省级人才项目,应该把机会留给接近国家级人才称号的人或有实力冲击国家级人才称号的人,这样才能实现我省国家级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3.2 优化科技人才评价指标(标准)

3.2.1 弱化“四唯”

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例如美国在人才评价方面侧重定量考核,评价指标如学生论著、学生报告、科研经费和其他学术活动,其配套待遇与评估直接关联,对科研人才是一种激励,从深层次激发活力。

3.2.2 提高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效益

应更突出以引进人才所带给的阶段期影响力(获得的政府、行业奖项,专利等)或创造的经济效益来评价人才的价值,人才评价更加注重产出,更加注重投入产出比。建议减少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废除一些只注重形式,但无实际作用的考试;针对不同岗位设立不同的评审机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由于科学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应评价在其专长领域,注重专业性和实用性方面的评价,以激励科技人才加快成果转移转化;对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强化国际同行评价。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以同行专家和用户评价为主,突出市场评价。

3.2.3 制定差异化评价指标

重点解决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进行分层次、分类型、分学科领域评价,以人才的工作职能的完成情况和社会贡献为基本标准,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例如英国对学术论文并不考虑影响因子和引用数,通过加权评分来定级。针对不同的人才和专业实施不同的标准和目标管理评价。

3.3 完善评审专家选取使用机制

3.3.1 科学选取评审专家

在每个学科的评价过程中,评审团队由研究方向最接近的科研人员构成,注重发挥同行评议机制在人才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例如,可参考国外建立评价信息系统,小同行评价后的成绩,系统自动生成,不允许任何人对结果进行修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评价系统、评价指标等都要细化和量化。同时建立绩效评估,对不能给出客观评价的小同行进行标记和评价,筛选出能给出实质性、客观性评价的专家。

3.3.2 健全山东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评价机制

建议科技人才评价采用聘请外地专家和本省专家相互结合的方式,增加专家库中专家数量,特别是增加每组专家数量,从现在的5~7 人,达到13~15人。并适度引入在国外与港澳台地区科研机构与高校工作的华人评审专家,避免国内小同行相互“打招呼”的现象。虽然增加了工作量和成本,其结果会更加公平合理。例如日本,评估原则上选择外部专家,甚至是国外专家,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3.3.3 健全专家监督机制

完善数据跟踪反馈,当事人应有知情权、上诉权,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岗位与科研岗位分开评,让有资格的人评,同时给予充分的评选理由,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探索国外专家评审制度,制定评审专家规避规则,避免出现国内小同行互相“打招呼”的现象。

4 结语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深挖改革潜力,强化流程再造。2019 年,山东省科技主管部门出台《省科技计划设置实施改革初步方案》《省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流程》《省科技计划评审管理规范》《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等系列文件,不断推进评审公平公正,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评审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分类评价。但是从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来看,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建议山东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听取科技人员意见建议,查找自身不足,优化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强执行相关文件力度,更好地发挥科技人才评价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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