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研究

2020-08-31 01:32李家燕
广西教育·C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课堂教学评价音乐课程

【摘 要】本文论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从实现教学目标、激发积极性、发现教学问题、规范教学、发展教师专业等方面分析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功能;提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课堂评价的构建应遵循指导性、主体性、全面性、可行性、有效性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部门评价、教师自身评价等多种方式同时进行,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实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最优化。

【关键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  音乐课程  课堂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5C-0180-03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针对小学阶段的教育特点,满足培养小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培养师德高尚、知识广博、能力全面,能够胜任小学语数英等课程教学工作,也可以兼顾音乐、体育、书法、美术等任意两门课程的小学教师。简而言之,就是要培养全科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小学教师。如何保证每门课程有效地开展教学评价,提高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质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在教学质量备受关注的大环境下,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课堂评价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它对实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的功能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诊断,为师生提供有价值的教学反馈,将对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学生的高效学习起到促进与激励作用,最终实现教学目标。

(一)促进教学目标实现,具有导向功能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音乐课堂教学,最有力的保障就是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课堂教学评价的指标和标准都非常清晰地反映了音乐教学的目标,具有十分明确的导向性。根据这些指标与标准,师生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的时候,都具有非常明确的方向,能够做到有章可循、照章行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借助评价标准来要求自己,随时检测教学活动与预设目标间的距离,及时把控教学活动不偏离轨道,使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二)帮助激发积极性,具有激励功能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可以清楚地反映师生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优点与缺点,客观、有效地对师生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活动轨迹进行分析与评价,形成客观公正的教学成果。一方面,教师的辛勤付出得到尊重,积极性得到激发,教师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更是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学生的努力得到肯定,学习潜力被有效挖掘,真正发挥学生在音乐教学中的主体作用。这种良性循环,使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更高效。

(三)帮助发现教学问题,具有诊断功能

人才培养很大程度上依靠课堂教学来实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不能单一地体现教师的教或学生的学,而应该体现师生双方的作用。师生共同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的质量审核,则有赖于课堂教学评价的鉴定。通过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有效鉴定音乐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诊断师生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调整音乐教学过程,使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更科学。

(四)帮助规范教学,具有规范功能

实践证明,杂乱无章的课堂教学无论是对教学任务的完成,还是最初预设教学效果的达成,都是难以企及的。换言之,保持课堂教学的条理性、有序性,是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教学规范化的前提。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中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定性定量评价对规范师生的教学行为都起到促进作用。应对音乐教学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量化考核,鉴定师生音乐教学行为是否规范,以促使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科学规范。

(五)帮助教师专业成长,具有促进功能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专业发展的平台,教师借助这个平台最终实现专业发展目标。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课堂教学评价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它通过对教师的专业素质、基本技能、工作态度、职业素养等进行科学的评价,为教师打开了认识自身教学水平的大门。透过这扇大门,教师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在教学中的优点、存在的不足,最后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另外,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还包括以教评教,教师参与各种组内、组外的听评课,相互学习,扬长避短,激发内心的专业追求求与潜在的动力,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提高。

二、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的构建原则

有效开展课堂教学评价,既能保证教学行为一直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前进,更能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的稳步提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具有明显的学科性特点,因此,在课堂评价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指导性原则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源自音乐课堂教学实践,反过来,它也具有指导音乐课堂教学实践并改进音乐课堂教学实践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的思维、行为都朝着科学的评价标准,从不同的方向一步步靠近标准,最终实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在这种有效指导下,既能加快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又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主体性原则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始终离不开参与音乐教学活动的主体—— 教师与学生。从教师的视角看,被评价的教师自始至终都参与了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的整个活动过程:包括评价指标的建立、还是评价方法的应用,以及评价过程的实施等;从学生的视角看,教学评价更加重视师生的互动和教学主体学生的发展,始终关注教學主体学生是否积极参与音乐教学中的互动,把是否促进教学主体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评判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的最终依据。

(三)全面性原则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在评价主体、评价角度、评价方法等方面都必须考虑全面性的原则。首先,评价主体要具有全面性,参与评价的主体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具体应包含有专家、教师、学生、同行以及教育管理者等。其次,评价角度也具有全面性,包括音乐课堂教学基本环节和过程、音乐课堂教学要素、教师的教学基本技能、学生参与的兴趣、音乐课堂教学效果等多个角度。第三,评价方法更需具有全面性,如量表评价、软件测评、推门听课评价等。

(四)可行性原则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构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要求结合音乐课程的特点、学情实际进行,力求简单易行。因此,在设计各项指标时,在把握正确的评价方向,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除了详细、具体和真实之外,还要充分考虑评价指标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尽量减少评价指标的数量,尽量提升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按照实际需要,尽量简化,使之更具有可行性。

(五)发展性原则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必须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是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音乐课堂教学评价,教师对音乐课堂教学过程和教学行为进行深度反思,找出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薄弱之处,改进音乐教学课堂与音乐教学实践,提高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的教学效果。二是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等方面的发展,通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观察、衡量学生的表现,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三、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的方式与实施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的方式,直接影响了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单一的评价方式对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会产生偏差。我们认为合理、公平的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应由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教师自我评价、部门评价等四个主体组成,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评价,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一)学生评价与实施

学生作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教学主体,他们的评价必然作为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学生根据学院教务处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任课教师的音乐课堂教学进行多方面的评价。这种形式,是目前各高校课堂教学评价中最为常见的,突显学生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与重要作用。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与教师,共同参与音乐课程的实践活动,在教师的悉心指导下,学生逐渐掌握了音乐基础知识与音乐教学的基本技能。在这个实践过程中,教师对音乐教学活动体现出来的教学基本功是否扎实,专业基本技能是否过硬,投入的精力是否足够,运用的教学方法是否有效,作为教学主体对象的学生,都会有最直接和客观的感受与体会。因此,学生对音乐课堂教学的评价是最直接、最有价值的。在学生评价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应让学生对课堂教学评价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了解课堂教学评价的意义,明白自己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课堂教学评价。在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时,态度要端正、客观,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音乐课,或者不喜欢某位教师而做出主观的评价。只有基于公平、公正的评价,才是真实有效、有价值的,才能发挥课堂教学评价对任课教师的教学以及教学实践活动的作用。在学生评价的形式上,可以更多地借助网络平台,设计课堂评价质量软件,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络系统,就可以对任课教师作出评价,方便、快捷,教师也可以快速地查看评价结果,及时反思修正。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体系中,学生评价权重以40%为宜。

(二)同行教师评价与实施

同行教师评价是指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教师或其他专业的音乐教师相互间对课堂教学活动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参与同行教师评价的可以是同一个教学团队任同一门课程的教师,或者是在同一个系部同一个课程团队的教师,也可以是在这个领域中的校外专家。

同行教师评价最常态的就是以课程团队为单位开展,团队中的每一个教师都有可能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在我们学院,教育系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团队的教师就经常发起这样的评价活动,通过听课、评课等活动了解音乐课程团队每一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正确地做出评价。听评课活动可以有三种模式:教学日常,推门听课;指定内容,同课异构;优质赛课,相互提高。通过多种模式,既提高了音乐教学团队教师听评课的水平,也保证了同行教师评价的专业性与有效性,在某种程度上也弥补了学生评价方式的不足之处。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体系中,同行教师评价权重以30%为宜。

(三)部门评价与实施

部门评价是指教学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收集学生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教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反馈于教师的一种评价方式。

教学管理人员在组织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进行评价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考虑,比如抽取的学生,可以按照音乐课程的成绩等级分层次抽取,也可以按照学生的生源地或者班级抽取;参与的学生不宜过多,过多了大家你让我推,发言不够积极主动,也不宜过少,过少会影响评价结果的全面性,每次20人左右为宜;参与的教学管理人员一般为2~3人,主持、记录做好分工,给每一位音乐教师建立一份评价记录。学生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谈谈教师的优点、缺点,可以聊聊自己在音乐课程方面的收获与困惑,还可以对教师提出要求和音乐课程内容的调整建议。本文中提到的第一种学生评价,大部分是量化打分,但部门评价方式却可以将量化打分方式所不能达到的层面加于弥补,使得评价结果更多面。教师通过教学管理部门整理反馈的信息,可以更加有针对性的作出多方面的调整,有利于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具体化和清晰化。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体系中,部门评价权重以20%为宜。

(四)教师自我评价与实施

以上的三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均来自外界的他评,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需要教师自身对音乐课堂教学的自评。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教学评价的完整性。

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作为组织者和主体参與者,对于音乐教学活动的认识和体验更加深刻。教师对音乐教学活动的自我评价,事实上也是对教学进行反思以及自身专业成长的一个过程,切不可自以为是,高度评价自己,也不要妄自菲薄,缺乏自信,要理性地认识到自己的优势,看到不足,给自己一个公正合理的评价,有助于在往后的音乐教学中扬长避短,快速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体系中,教师自我评价权重以10%为宜。

总之,科学有效的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堂评价,是构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教学体系的关键。教师可以从中获得全方位的评价信息,吐故纳新,改进教学;学生不但对教师的音乐教学活动有资格“评头论足”,诉求建议与要求,还可以充分地了解自己对音乐课程的学习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尽可能掌握更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教育管理者,则可以通过教学评价深度研讨课堂,实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彭国庆,房玉霞.汉语口语课堂教学评价构想[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0).

[2]赵艳杰.试论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J].现代职业教育,2018(2).

[3]杨玲.高校课堂教学评价的多元途径与整合[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3(6).

【基金项目】北海职业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高职小学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教学新模式探索——以北海职业学院为例”(2019YJZ08)

【作者简介】李家燕(1973— ),女,广西北海人,北海职业学院教师,中学高级,研究方向:音乐课程教学。

(责编 何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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