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服务模式的区域差别及其启示

2020-09-02 06:53陈美招唐璇罗月娇
社会与公益 2020年3期
关键词:服务模式

陈美招 唐璇 罗月娇

摘要:近年来,各地政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大了对社会工作以及社工服务机构的投入,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情况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广州和佛山政府分别通过成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现在称为“社工服务站”)和采用合作互助社的方式为居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在查阅和分析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与一线社工、互助社里的干事进行访谈和互动掌握相关资料与信息分析后,发现这两个地区的社工机构服务模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基于此,本文从六大方面将广州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佛山合作互助社进行对比,进一步得出这两种社工服务模式的推广适用范围,以便为其他地区的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合作互助社;服务模式

广东省秉承勇于改革的优良传统,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理念,先行探索了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机构孵化道路,尝试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

广东的社會工作发展是从珠三角地区起步的,早期有深圳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模式、东莞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模式、广州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模式等。这些不同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社会工作发展必然存在其各自的特点和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同时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因此,对这些模式进行探讨尤其是对比研究,对改进和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选取了广州和佛山这两个邻近城市的社会工作机构服务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希望通过对比研究得出这两个地区社工服务模式各自的价值及特点,从而为其他城市的社工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必须首先说明的是,广州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是指街道设置的一个服务平台,接受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根据区域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以青少年、长者等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科学设置服务项目,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的社会服务。佛山的合作互助社,又称互助社模式,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工机构与社区合作为了更深入服务社会基层而在社区内设立的社工服务平台,主要服务老年人、青少年、残障人士、单亲家庭等,同时,还组建义工队伍协助社区工作。

一、社工服务模式的区域差别

(一)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等影响因素对比

1010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在1009年出台实施的《关于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的指导下,在全市各区(县级市)共确定20个街道作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试点单位,正式启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广州市政府在2011年10月13日出台了《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市财政将按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每年200万元的项目购买经费预算来预留市的分担比例预算,并提出,到2011年年底,广州市所有条件成熟的街道要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到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另外,广州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穗字[2012]12号)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支持广州社会工作的发展。

而佛山除了在2012年出台《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佛发[2012]3号)以及2014年草拟了《关于推进村(居)社会工作者社工化的意见》外,其他大部分意见或文件都是在参考和落实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1]22号)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提出的。

由此可见,广佛两地政府虽然都有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当地社会工作的发展,但是广州的政策出台得相对较早较多,而且由于广州的经济发展比佛山要好,所以政策上的财政支持力度也相对较大,对当地的社工机构以及社工服务产生的影响也较大。此外,广州出台的政策除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等大的方面外,还有专门针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政策。而佛山的政策很多都是大方向,没有专门针对互助社而出台的政策。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比

对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而言,广州政府一般是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来购买,然后与中标的社会工作机构签订合同、承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其性质是综合服务购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是属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

对于合作社或互助社而言,佛山政府是通过项目竞标的形式对中标的项目以及承接方的互助社进行资助,从而在社区和村居中开展服务,其性质是项目购买。而互助社里的社工是居委会或村委会向社工中心购买的。

虽然这两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都涉及竞标、评估等流程,但是就购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来说,广州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更丰富,涉及家庭、青少年、老年人、妇女和就业群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服务;服务范围也更广,覆盖的是整条街道。而佛山互助社的服务内容便相对单一,主要是围绕项目内容展开,如佛山西樵联新朝阳互助社主要是提供儿童青少年的成长服务,东碧社区红太阳互助社主要提供是妇女权益方面的服务;服务范围相对较小,只是社区或者村居。

(三)资金来源和地位对比

广州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根据广州市政府在2011年10月13日出台的《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市财政将按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每年200万元的项目购买经费预算来预留市的分担比例预算;其中还提出,到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覆盖全市100多条街道。可见,广州市政府对于广州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投入和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为广州社会工作发展的典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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