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伴儿

2020-09-08 06:18任永恒
北方文学 2020年25期
关键词:汪先生安乐戒烟

任永恒

闲情同此凉热

我一向把读书看作是消遣,年龄越大就显得越“闲”,很少在翻阅中寄托什么,更谈不上什么学习了。

若是手边有一杯茶就更体现闲情了。

我喝茶或弄茶是近几年的事,每天早上,在厨房和卫生间转了一遍之后,就烧水泡一壶茶放着,至于喝什么茶,不太讲究,有啥喝啥。与其说想喝茶,还不如说,跟人学着喝,学着喝的意思是至今还没把茶喝出个好来,说是提神,说是养颜,说是减肥,说是防癌,其实我看中的是情致。那个秋天,我雇一力工把买的土豆扛家去,那人的包里也装个茶水罐呢,是情致?也算吧,总比喝生水的讲究些。

读书肯定是情致了,于是我就常泡上一杯茶,让它与书为伴,跟我是否口渴没啥大关系。既然是这样,茶的好坏就不那么重要了,我的原则是有色,透明,叶子最好是完整的,绿颜色更好,别太苦了。

学着喝茶,是因有一常州的朋友一到时令总寄些茶来。有朋友聚我便带茶,既不花钱又显得有几分雅致。最近读周作人,他写道:“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 of Tea,1919)里很巧妙地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

有书就该有茶,不是茶行吗?啤酒行吗?可乐行吗?咖啡好像可以,但读几个小时书,不能喝几个小时咖啡的,咖啡喝多了有很多坏处,中国的胃能装多少?茶就行了,中国人喝茶是世界的祖宗,特别是在南方,泡茶是生活,是每天的必须,到茶馆带本书也是有的。记得到苏州开会,一桌子好菜只是没有酒,人手一杯清茶,没酒也能坐上几个小时?我这个东北人不会吃了。

茶除了喝还好看,比如车云山的信阳毛尖,这种茶不但要闻、品,还要看。在水中针一样垂直,绿叶慢张,一大一小如母子状,水不动时还上下游走,左右漂移,如船似花……人说这叫茶舞。有人说最美丽的茶舞是”青山绿水“,苦丁茶的一种,先放水后放茶,水不动时茶叶开始变化,将一种仪式展示给人。

我说,茶是书的伴儿,可人是茶的伴儿。“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这种情况,我也常有,只是聊的也都是书上写的事呀。

翻书,品茶,今天我的“茶食”不是干果,不是杏脯,也不是三兩甜食,是周作人先生的《喝茶》。文章里的喝法是南方式的,伴着潮潮的竹响雨鸣,东北人的牛饮,他看见过吗?

说茶是读书的伴儿,那是我的看法,其实喝茶本身已经是横穿古今的文化了,说书是茶的伴儿也不为过。我读到过这样一则轶事:一贩茶巨商,有一天忽觉挣钱无趣,便到江南的一古镇茶乡建起宅院,其青砖褐瓦,翠柏朱门,云纹的上马石刻着大大的“心安”二字。弃轿,有马拴庭,铜笼口,银鞍鞒,走起来紫铃在响。自觉对茶的感受有云外之境,竖一风旗,邀天下懂茶者品茗盘道,有斗茶者更好。月余无人上门,均知其庄主茶之道深不可测,其茶之奇绝亦世间少见,怯。不日,有一落魄者上门,乞食并讨杯茶喝。送上,只茶不饮,面显被羞之状。庄主闲无事,也觉这人似懂茶,亲自出屋泡珍茶一杯,观其动静。

“水不行,可打其镇前灵水河的第三层浪花。”

照办。

“炭不行,用三年的榨木,少许香樟青枝。”

换。

三泡之后,来者大悦,遂从怀中取一茶壶:“用这再泡一试。”

主客共饮。庄主沉吟许久:“我可用此宅院换你这把壶吗?”

来者大笑:“非这把壶,我不至于落此地步,同我换壶的宅比,你这也算宅吗?”

读《烟草史》

我的家族里几乎没有吸烟的,我吸。

我最近在戒烟,戒烟开始的第一项工作是抽出时间在想,我是怎么上瘾的?曾经是个好孩子,小时候就知道吸烟是恶习,有鼓捣烟的伙伴儿,我都离得远远的。那我是怎么染上这种恶习的呢?想的时候又点着一支烟。

记得上学的时候,同寝有一个家开食杂店的同学,每周回家都带回一盒烟,他本身也不吸烟,带着玩的,于是就常分给我和现今的小说家何凯旋。因为我们都不会,分的时候仅仅是客气,一般不吸,可要是三人在寝室喝酒的时候那就不一样了。

是从那时开始的吗?在戒烟时段,我躲开那个想戒烟的自己又点着一支。

读《烟草史》完全是想在书中找到一个恶魔,并在脑中把恶魔清晰地固定下来,使我的戒烟更有前途。

殊不知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对烟草这只“过街老鼠”表现得非常厚道,写的不仅是烟草史,是烟草文化史,是给吸烟人一点自豪感的书。这本书是由全球三十余位作者共同写的,这些作者分别来自人类学、历史学、美术史、艺术史、医学史等各个领域,他们以通俗而生动的方式,为读者描述了吸烟的起源、传播及其与历史文化、文学艺术、种族、性别等因素的互动过程,并就吸烟的生理学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对人类吸烟的历史作了深刻的文化解读。

烟草,这个一见领导或女同事走近,我就先把它掐死的东西,居然有过那么显赫的历史,一个讲究的烟斗是贵族的标配,吸烟曾是健身的一种良习,生不逢时的我,就该忍受戒烟中的焦虑和坐立不安。

书中记载,1492年11月6日,两名哥伦布的船员从古巴冒险归来。他们报告说遇到当地居民,这些人吸一种“干叶子”,这和那些一个月前(1492年10月15日)作为礼物送给哥伦布的东西是一样的。路易斯·德·托雷斯和罗杰里奥·德赫列斯学着人家,吸入这些燃烧的叶子,成为欧洲最早的吸烟者。

那么吸这些“干叶子”有什么作用呢?

吸烟令人陶醉,有一种成仙的感觉,于是,在社交中互相赠送成为礼仪的一部分。印地安人说,烟草是栖息在萨满身上的幽灵的食物。烟草的味道,难以言喻而又可以感知,如此真实而又虚幻,一下就掠获了欧洲人的想象力。

吸烟是精神性的,由一种疗法很快就变成一种激情,贵族们很快开始为取乐而吸烟,这似乎也符合南北美洲人的个性。吸烟是因礼节和药用的需要而存在,并变成贵族文化的一部分,直至最后被整个社会所采纳。西班牙和葡萄牙人也通过南海和日本将烟草带到中国。国人很快就喜欢上这种新玩意儿,并发现吸烟是一种醉人的体验。从疟疾预防到治疗风湿和普通感冒,人们进一步赞扬了吸烟的医疗功效。仅在一代人的时间内,中国就形成了一种浓厚的吸烟文化。著名作家全祖望(1705—1755)在其著名的论烟草的短文中称,烟草的本质是提供单纯的快感及崇高的精神。沮丧时,烟能愉悦精神,引导人们打开精神通道;它能让醉意变为清醒,亦能让人沉醉;它能排解苦闷,排解烦恼,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烟是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可能对身体、疾病及心态进行控制,西方和中国都曾如此标榜。

曾经社会上高等级人群喜烟,手托烟斗为时尚,至于斗中是否装烟丝是另外一回事,提文明棍的都是瘸子吗?

我毫不怀疑最初人们接受烟草时,有其药物作用。1571年,塞维利亚一位有名的医师尼古拉斯·蒙纳德斯向旧世界宣告这种“圣草”的“功效”及“伟大之处”:它能医治疾病,驱除邪灵;事实上,这种药草是人们的普遍需求,不仅因为它可以医治疾病,还因为它能让人保持健康。他还解释说,吸烟能缓解疲劳,让人放松。吸烟似乎还可以治疗梅毒(这是从新大陆引进的另一个东西),至少是减轻梅毒症状的一种药物。

可现在特效药多了起来,显不着烟草这不着四六的偏方了。在整个社会不那么文明时,吸烟草成为一种时尚的文明形式被人们接受,当社会文明发达起来之后,吸烟就显得不那么文明或很不文明了,于是人们不再记得烟草曾经的好处,只知道它上瘾,烟灰和烟雾惹人烦,还有一说是致癌,可把世界人民吓着了。

我一直在戒烟,每次偷偷地点着一支时,心中有极大的负罪感,于是我卓绝地戒,偷偷地吸。我知道全世界还有好多人在吸烟,我戒不戒看不出多,也不见得少。仅2000年统计,全球有十一亿烟民。男性吸烟人数是女性的三倍。如今烟民人数最多的国家是中国,有三亿四千万烟民,每人每年平均吸掉一千七百九十一根烟。1902年,他们吸了三亿支烟,1924年是四十亿支,到了1928年剧增到兩百八十亿支。1996年中国预防医学学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国烟民(百分之六十一)相信吸烟没有多大害处。

既然有那么多国人陪我吸烟,我为啥要戒呢?理由是唯一的,儿子说我有口臭。

与汪曾祺先生品酒

我认识汪曾祺?这可不敢瞎说,人家在世时我都没见过。只是有人说,汪先生的文章看着似水,读起来醉人。就为这儿我常读,下“酒”的小菜是找个地方一步又一步地来回走着。

汪先生的文章与其说在写,不如说在酿。

还有就是汪先生的文章不仅仅是味道,他也是经常写到酒的,他笔下的老酒是黄酒还是白酒呢?

有个朋友说我,提到个酒字,你眼睛就发亮,就准备在衣袋里摸下酒菜,就打算说没杯子也行,对嘴喝吧。这肯定是夸张,但我喜欢喝酒是真的,曾有人问我,日常生活中你最快乐的事是什么?一杯水酒,几句真话,与朋友聚。

汪先生也应该是喜欢酒的,那年,应该是夏天的一个下午,在昆明中南联大教书的沈从文先生步行回城,过个街口见一青年醉倒在路旁,近前才认出是汪曾祺,便招呼路过的学生,把他架到不远的茶馆里,沈先生这才想起,今天上课没见到他。

打那以后,汪先生还醉过吗?

开始同汪先生一起品酒的是他的《安乐居》:安乐居不卖米饭炒菜。主食是包子、花卷。每天卖得不少,一半是附近的居民买回去的。这家饭馆其实叫个小酒铺更合适些。到这儿来的喝酒比吃饭的多。这家的酒只有一毛三分一两的。北京人喝酒,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层次:喝一毛三的是一个层次,喝二锅头的是一个层次,喝红粮大曲、华灯大曲乃至衡水老白干的是一个层次,喝八大名酒是高层次,喝茅台的是最高层次。安乐居的“酒座”大都是属于一毛三层次,即最低层次的。他们有时也喝二锅头,但对二锅头颇有意见,觉得还不如一毛三的。一毛三他们喝“服”了,觉得喝起来“顺”。他们有人甚至觉得大曲的味道不能容忍。安乐居天热的时候也卖散啤酒。

读到这儿,我找着地儿了,有着极强的归属感,我和酒建立的关系,与书中人相同,我喜欢那样的喝酒地儿和那样的酒友。小店,小到都不敢承认自己是商家,于是就在这里才有老酒,老客,连油腻的桌上洒的都是昨日的阳光。这里没有场面,无须应酬,只是坐下来,喝一点儿酒,这种酒是打心眼儿里愿意喝,好喝,喝的是真正的自己的酒。

《安乐居》是理想国,现在不是找不到那样喝酒的地儿,是遇不到那群能活成自己的人。

“老吕进来。他总是坐在靠窗户一张桌子的东头的座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这成了他的专座。他不是像一般人似的‘垂足而坐,而是一条腿盘着,一条腿曲着,像老太太坐炕似的踞坐在一张方凳上,——脱了鞋。他不喝安乐居的一毛三,总是自己带了酒来,用一个扁长的瓶子,一瓶子装三两。酒杯也是自备的。他是喝慢酒的,三两酒从十点半一直喝到十二点差一刻……”

急酒慢酒不重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来?他就不想换换口味?来这儿喝同在家喝不一样吗?

若与自己有个约定,并在这约定中体验到乐趣,那就是好日子。

同样的约定在我的身上有吗?我是个有精神障碍的人,独饮时怕人看,一个人外出想喝酒时,必须把酒菜买回到宾馆的房间,并锁上门,这样才会喝得心平气和。

老吕的生活已经过到了与别人无关的时段了,小店里的兔头,就像一个每天要见的朋友,如果每天不来,他自己都不知道还能干什么,酒好喝吗?这不重要,其实酒是个陪伴。

“比老吕稍晚进店的是老聂。老聂总是坐在老吕的对面。老聂有个小毛病,说话爱眨巴眼。凡是说话爱眨眼的人,脾气都比较急。他喝酒也快,不像老吕一口一口地抿。老聂每次喝一两半酒,多一口也不喝。有人强往他酒碗里倒一点儿,他拿起酒碗就倒在地下。”

安乐居的酒友们是平等的,安乐居在无意中保存了一种东西,你在外面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一弯腰进得安乐居,那只能是与酒有关的人,除了是酒友,没有别的,于是老聂在“一两半”之外,敢把别人给倒的酒洒在地上。

小店,世界上不可或缺。

有关酒友,我也算有吧,虽然相互不一定承认,可一端酒杯就希望他在,有他在这酒就喝得有意思。其实真把酒喝出意思来,不在酒,不在菜,更不特别在谁坐在我的对面和身边,关键在于话题,一个好的讨论是最下酒的。

在朋友中有个常说的死理,那就是小店喝大酒,能相约去小店的,就把“面子”撂家里,就是我们心中有意思的地方。

安乐居喝酒的都很有节制,很少有人喝过量的。也喝得很斯文,没有喝了酒胡咧咧的。哈尔滨没有“安乐居”,哈尔滨的人,要不就别喝,喝就喝透。咋叫“透”?喝啤酒讲究通,要是喝通了,平时能喝四瓶的,这回能喝一箱,那不醉吗?你肚子多大呀?我是这么想,所谓的通,应该是所有走酒的肠子,由羊肠小道都变成大马路了,上面有个倒酒口,下面有个水龙头,酒也就是那么一过。但这样的酒客喝快了不行,多被称为酒腻子,晚八点喝到早八点的事常有。

“这人是个瘸子,左腿短一截,走路时左脚跟着不了地,一晃一晃的。他自己说他原来是‘勤行——他现在在汽水厂当杂工,每天蹬平板三轮出去送汽水。这辆平板归他用,他就半公半私地拉一点儿生意。口袋里一有钱,就喝。外边喝了,回家还喝;家里喝了,外面还喝。有一回喝醉了,摔在黄土坑胡同口,脑袋碰在一块石头上,流了好些血。过两天,又来喝了。我问他:‘听说你摔了?他把后脑勺伸过来,挺大一个口子。‘唔!唔!他不覺得这有什么丢脸,好像还挺光彩。他老婆早上在马路上扫街,挺好看的。有一回瘸子刚要了一两酒,他媳妇赶到安乐居来了,夺过他的酒碗,顺手就泼在了地上:‘走!拽住瘸子就往外走,回头向喝酒的熟人解释:‘他在家里喝了三两了,出来又喝!”

安乐居正因为有此等人物才生动起来。

这几年我喜欢在家喝酒了,最好是老婆不在家,喝什么酒随季节,菜可口就行,关键在我的两条腿能放在茶桌上,选一部电影片,然后音乐响起……

责任编辑  韦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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