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金融创新中的信托受益权流转问题

2020-09-10 05:09牛加强
财富生活·下半月 2020年2期
关键词:流转金融创新科技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世界经济体系已经逐步发生转变,金融的设计和功能也在不断向现代化靠近。在这个大背景下,金融理论作为基础支撑着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化大生产,而金融工程也不再如过去般传统单一,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面向市场。现如今,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这对于金融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主要针对科技赋能金融创新中的信托收益权流转问题做相应的讲解。

关键词:科技;金融创新;信托收益权;流转

为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全面性的贯彻,同时为科创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加大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度。2019年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化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以此来共同创设可以深化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合作的机制,在人民银行和科技管理部门政策引导的基础上,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大,金融服务的有效性也越來越高,这对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对于金融创新的意义

就目前而言,金融行业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创新性的科学技术,在此基础上,许多崭新的金融形态逐步诞生,同时使得一些传统的金融业金融重构。这充分证明了金融对于科技日渐上升的依赖性,而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已经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其具体表现在交易标的多元化、风险控制手段创新化、交易方式的简捷化等方面。

针对交易标的多元化的体现。比如类似于比特币之类的区块链技术,这种非实体形态的虚拟化货币在过去的流通市场范围较大,甚至到如今也没有过多的减少。针对风险控制手段创新化的体现。当前许多电商在依靠大数据风控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人脸识别、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之类的风险控制手段,从而让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成功打通,并且飞速前进。针对交易方式简捷化的体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流程都能够直接在网上办成,比如合同电子化、签名电子化、手机刷单、网络支付等,特别是我国的手机支付,真正实现了一只手机可以走遍天下的状态,人们买卖也逐渐从现金或者信用卡的形式转变为手机支付形式,甚至许多当代年轻人,出门完全没有现金,也可以完成各种消费。

对于金融创新来说,科技不仅提升了其生产效率,同时创新了其生产方式,因此如今的金融创新与科技密切联系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金融从业者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怎样能够将两者更加良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二、信托收益权流转与金融创新

经过相关数据研究,我国到2018年底的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经高达22万亿,相当于我国管理资产金融子行业中排名第二的产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人们越来越重视受益人重要权利的信托收益权流转。

(一)信托收益权的概念

在2001年10月1日实施的《信托法》中提出了“信托收益权”的相关概念,但其没有明确规定信托收益权的具体相关内容。通常情况下,信托收益权包含了财产性权利和人身性权利,与股权和债权之间联系的权利类似。其中财产性权利体现在有信托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获取信托利益分配权利等方面;人身性权利体现在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时,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处分或管理运用的权利、形式受益人大会表决的权利、当处分信托财产出现重大错误的情况,可以在受益人大会上向人民法院申请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二)当前阶段的信托收益权流转情况

机构投资者以及高净值人群投资信托产品最为主要的权利之一就是信托收益权。其流转指的是在信托收益权内容及性质不发生变化,同时相关的信托合同和监管政策允许的基础上,受益人可以利用任何形式转让收益权或者让受益权流动于市场中,通常情况下包含了信托收益权的继承、转让、质押、首次销售以及存续信托产品相关的转让及流通等。相较于股票及债券而言,债券有银行间市场作为载体,股票有深交所或者上交所等作为载体,而信托收益权到目前也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转让市场,现如今关于收益权的转让,最为常用的方式是在持有信托受益权相关的产品发行公司登记转让信息,但从某种角度来讲,此方式的公式效力还比较不足。此外,由于信托产品在信息披露或者是定价方面还没有一个固定且标准的参考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托收益权的流转速度和范围。

(三)在信托受益权流转中运用科技金融

以“中信登”为例,我国在2016年12月26日成立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我国的信托产品发行与交易平台、信托产品及其信托收益权登记和信息统计平台、信托业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是信托登记的重要主体。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方式主要为在遵循稳定经营、合法合规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同时对于监管部门给予的信托登记及其相应职能都进行切实的施行。具体表现为,同相应的信托公司实现技术上的融合创新,使得相关系统能够完成内外对接,并且整合每个信托公司包含的较为零碎的信息,从而推动信托受益权流转统一规范的市场能够尽早落实。此外,相关的交易所都为信托受益权流转市场的标准化贡献出自身的一分力量,这也证明了,信托受益权流转在科技金融的促进下,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三、科技赋能金融创新中的信托受益权流转问题

(一)公募流转市场及私募流转市场

公募流转市场依托于证券交易所有机制,而目前的公募模式把信托受益权当成具有标准化性质的信托产品或基础资产,然后运用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在相关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但由于信托公司的限制,想要设计标准化的信托产品还有相当大的难度。如果在未来能够同时把信托公司作为提供交易所基础资产的单位及交易所发行人,那么信托产品在交易所的流转就更加容易进行。此外,非资金信托的信托财产可以作为财产权利或者直接的财产,而信托公司也能通过交易所市场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发行,以此来实现市场融资,同时交易所市场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资金类信托进行引导,进而让融通功能可以较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私募流转市场主要依托于信托业协会机制,因此其比传统的柜台交易更能遵循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标准。通常情况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受益权流转平台可以实现私募模式,还能够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运作方式进行借鉴融合,而各大信托公司可以在行业内互相配合,协调,再借助信托业协会或者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此来为信托公司客户转让信托产品提供较为稳定也统一的平台,在该平台上,客户就可以与交易对手直接交流或者交易。

(二)交易安全及效率

科技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创新,但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比如投资者在不同的信托公司登记了自身的信息、由于信息流转使得投资者信息被泄露、大笔金额转账的程序简化等,现如今金融科技不仅借助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手段,还要求监管机构对监管标准进行同步更新,如此才能让其跟得上交易实际的发展情况,从而避免投资者身份以及金融产品销售前泄露的风险,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提升交易的安全性。

四、结束语

总结而言,科技在不断地进步,社会经济也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在金融行业充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行金融创新,可以让信托受益权流转能够有一个统一且规范的市场。而金融从业者也应当针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以此来提升信托行业的发展速度,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费林云.科技赋能金融创新中的信托受益权流转问题[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卷总第1卷):上海市法学会,2019:16-19.

[2]黎江,李国平.科技赋能金融:创新、开拓中小企业服务[J].当代金融家,2018(6):36-38.

[3]王宏恩.我国商事信托受益权流转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

[4]于焕超,赵欣瑶.信托受益权登记制度的法律功能——基于《信托登記试行办法》的探讨[J].海南金融,2017(2):48-54.

[5]本刊编辑部.科技赋能金融?创新驱动发展——2017全国“两会”特别报道[J].金融科技时代,2017(4):10-15.

[6]梁悦.浅析信托受益权流转的重要意义[J].商(28期):199.

作者简介:

牛加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流转金融创新科技
科技助我来看云
科技在线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发展
论艺术品拍卖在艺术品流转中的作用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思路
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研究
非上市公司库存股流转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与金融创新
科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