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普惠金融推进方式探索

2020-09-10 10:37陈昱含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2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

陈昱含

摘要:在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局势中,金融系统也表现出全新的态势。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内金融会突破大中型公司、高阶层群体对金融服务的垄断,不再只关注金融规模的扩展;而是非常关注发展个人金融、小微金融,为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服务,关注自身服务质量的提高。这就是普惠金融的重要部分,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内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传统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系统两部分创建普惠金融体系,探究优先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理论。普惠金融体系发展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准备强大且稳定的扶持,也可以加快经济结构改善,减少贫富差距,因此具备明显的现实影响。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惠普金融;推进方式

1.乡村振兴战略下普惠金融体系概述

1.1普惠金融的内涵与特点

普惠金融的概念就是:可以高效、全面的为国内全部阶层以及人群,特别是可以为贫困、收入低的人群准备服务的金融体系。

在中国,普惠制度还在持续的修改完善中,同时也将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是普惠发展的主要依据,在这其中,信息化对普惠的成长就有很大的帮助,而在农村等一些信息化水平较弱,甚至许多地方没有网络,甚至连电话沟通都是难题,而发展金融更是难上加难。

1.2乡村振兴战略下普惠金融体系推进的意义

提高农民资本性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我们把经济的基本要素分为资本、劳动力、科技。而我国农村居民是劳动力的主要供给主体。在我现行的经济状态和分配制度下,资本的回报率要远远的高于劳动力和科技,造成我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普惠金融体系推进,让农民通过在金融市场进行融资、投资,在经济中享受更多资本的话语权,从而分享到资本带来的回报。普惠金融不但让农民更便捷的享受到金融服务,而且提高了农民的资本性收益,缩小贫富差距。

2.普惠金融体系推进的问题

2.1普惠金融体系的推进主体单一

在之前的经济金融环境中,国内金融市场制度不完善,参加金融组织创建的准入要求繁多,导致社会资本无法进入到金融体系创建中,导致国内普惠金融系统由政府单个主体所引导的现状。

政府主导创建的国内农村金融体系主要问题为:第一,金融组织可持续性不强。因为政府干涉,并未遵照市场发展规律,将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相融合,导致金融组织的可持续性差,建立一段时间之后就关闭甚至远离农村。第二,金融组织效率不高。政府主导中的金融组织,使用行政化的监管运作制度,贷款等金融服务审批流程繁多,时间长,效率低。第三,权利寻租明显,出现腐败问题。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系统,拥有权利的人缺少合理的管理,权利寻租问题显著,导致农村金融组织变成本地区当权者的提款机,金融服务并未具备普惠贫困、低收入人群的功能,反之却催生了金融腐败问题,导致国内矛盾持续增加。

2.2普惠金融缺乏相应的管理考核体系

普惠金融体系所需要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国内农村的金融组织实地网点普及率很低,金融普惠的关键工作是促进农村金融基础设备的发展,提高农村金融组织服务网点的数目。此外,因为国内普惠金融体系的创建并未修订对应的管理审查指标,在一定层面上强化了以银行为典型的传统金融组织对创建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排斥性。修订相对健全的普惠金融推进管理审查系统,减少农村金融普及的费用,提升农村金融的使用人数,就变成乡村振兴战略下普惠金融系统创建所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

2.3普惠金融服务类型单一

在国内农村可得到的金融服务中,存贷款业务是非常关键的部分,此处主要是贷款业务,存贷比值明显不对应,特别是对于并不具备抵押物的大部分农村家庭以及个人来说,贷款就变成了奢求。如此就导致,国内农村民众的储蓄资金被持续的传送到农村,转移到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持续增加了城乡差距。

农村金融服务非常简单的关键因素就是下面三个部分:第一,银行类金融组织的服务自身出现显著的问题,去除存款服务之外,其余金融产品以及业务大部分都设置相对高的准入门槛以及严苛的准入要求,因此对贫困、低收入的农村人群来说就表现出一定的排斥性。第二,农村民众并没有抵押产品。国内信用系统并不健全,农村征信系统甚至是一片空白,此外在之前的政策制度下,农民缺少可抵押的实际物品。因此就导致农村家庭以及个人无法得到贷款。第三,农村非银金融组织数目少。在国内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中,保险、券商、金融租赁、信托等相关企业以及其余全新农村金融组织在国内农村非常少见。

2.4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影响

2.4.1金融风险影响普惠金融发展

据我国猎网平台统计,中国在2017年的第二季度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诈骗举报6919起,第三季度网络诈骗案件数量扩充到8247起,比第二季度多了1328起,增长了19.2%,騙取金额总值高达4057.4万元,增长率为32.1%,人均损失4919.8元,增长率为10.8%。其中, 5156起来自电脑用户报案,涉案总金额为2746万元,人均损失5326元;手机用户报案共3091例,涉案总金额达到1311.4万元,人均损失约为4244元,虽然与PC用户相比数量有所下降,但还是损失惨重。征信系统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的不严格使得人们在进行金融交易的时候,遭到不法分子钻孔,不仅泄露信息,还损失钱财,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2.4.2大众金融法律知识薄弱

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让人为之感叹,而金融产品及软件种类的不断增加更是为普惠金融开创了崭新的道路,人们对金融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明显。但我国公民十分欠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对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风险的认识程度也极其低下,百分之六七十的民众都没有学习金融方面的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弱。虽然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在城市及乡村通过不同方法宣传了很多此类知识,但只是形式,并没有让大众真正了解到具体的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也没有普及到身边。在操作金融软件时,常常不能分辨网络的真实性和虚假性,常常受到网络诈骗或是泄露本人私密信息,严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的群众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严重的后果。

2.4.3偏远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及服务人员不足

虽然金融产品的日益多样化,但随着时代的变迁,金融产品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不断丰富和更新。贫困地区银行网点服务人员不足,而需办理业务人员数量众多,有时存款、取款金额过大或过小都无法办理,造成客户的不便。购物时,在网络上购买的东西无法到达本地,需要花费时间去县城寄去,极为不便。互联网金融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虽起了重大作用,但在许多地区都难以实现普惠,应该得到重视。

3.乡村振兴战略下普惠金融体系推进的建议

3.1金融机构推进主体多元化

在政府以及市场主导的农村金融体系都失灵的时候,有关专家对普惠金融体系发展指出了全新的想法,也就是:将市场当做导向,让政府参加进来。详细的说:减少金融组织创建的标准,持续吸收民营资本、产业资本参加到普惠金融系统的发展中;激励农村民众以集体或个人持股方式参加到金融组织中。其中政府不只要参加进来,也需要激发自身职能,引领、制约市场,创建且维护合理、稳定的市场秩序,促使普惠金融体系更加多样化。

3.2建立普惠金融体系的经营管理考核标准

国内农村金融组织的覆盖率不高,资金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不大。因此,在目前的环境中需要促进农村金融相关设施发展,提升金融组织营业网点的覆盖率,为农村民众准备更加方便的金融业务。详细方式就是:提高 ATM 机数目,宣传银行卡的使用效果、增加农村金融组织营业网点。

普惠金融系统发展很慢、资金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不大的关键因素是管理者并未创建普惠金融的运作管理审查体制,地区金融组织管理者因为个人利益,积极性不高。因此需要修订相对健全的普惠金融体系考核规则,可从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金融组织对农村资金扶持政策、服务质量三部分设定考核参考要求。比如,每个村落都增设 ATM 机数考核为大于等于1,一般 1到3 个村拥有一个金融组织营业网点。运作管理要求的修订可以从金融系统内部促进普惠金融系统的发展,从本质上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品质。

3.3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

第一,持续增加以村镇、农村商业银行为重点的银行类金融组织,将村镇银行的设置当做平常的事情。在国内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制度中,村镇银行的规模化设置,可以在一定层面上满足农村民众和公司的存取款、贷款、理财等现实金融服务需要。

第二,扶持、刺激保险组织在农村设置运作网点,且开创性的设计出现实需要的保险产品,特别是农村地区需要的农业巨灾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增加符合全新运作主体需要的多层次、高质量的保险产品。创造全新的农业保险以及信贷结合的制度。

第三,持续促进农村金融租赁组织的创建。现在,在国内农村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的时候,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充足的劳动力。农村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不高,农户无法直接购买科技水平高的农机设施,农村金融租赁企业可利用融资租赁、经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通过租物方式协助农户开展融资。其会全面满足农户的实际生产需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普惠性金融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3.4普惠金融发展的保障措施

3.4.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在现有的信息技术体系中,我国必须要努力将其健全,要以客户的信用数据库为基础,促进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信用系统的结合,要创立布满所有金融类信用数据的相同信息集合平台,扩张并健全国家的公共征信组织的作用的能力,以为所有人民完成共同普惠。另外,要与政府一起加快信息公布和信用系统的创立,要快速完成非金融信用数据的公开,还要给客户和公司制作网络信用数据资料。

3.4.2完善我国金融知识普及和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拥有的法律大多只针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对于普惠金融有关的法律相对欠缺,国家应该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法》《电子商务法》《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使信用信息收集、查询和互联网交易等公众处理时有法可依,用法律强行约束人们遵纪守法,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以免不法分子在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做出侵犯商業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信息主体的权益。同时,加大信息主体的检查力度,制作侵权责任追究规定,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等,及时按制惩处各种侵权行为,为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发展作基础。

3.4.3实施国家优惠政策扶持

农村金融发展一直以来被政府及金融机构忽略,从2018年12月之后看,农村淘宝已经基本在全国各地村内开业,市场份额比重也在扩大,并且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和发展延伸空间,虽然没有形成完全的行业竞争,但是在未来的发展中一定会异军突起。2018年,国家作出的新政策以及阿里巴巴的重点扶持,将为农村淘宝的发展加大马力。此外,中央下达的一号文件也对此作了详细的说明。一是推动农村的电商的发展,加强从乡村到城镇的物流体系建设,依靠淘宝、京东等送货上门的条件为人民服务;二是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方针,利用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促进农产品的买卖,增加农民收入。

4.结语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它还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但我国金融体系仍然存在许多弊端,我国必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资源配置得到平等化,让所有人共享金融发展的成果。互联网金融的成长离不开现代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更不能脱离现代化金融装备,它依靠这些来发展自身,将其扩张到其他行业,更为许多人们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以往金融思想的禁锢,在互联网上处理越来越多的与金融相关的工作,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介入这些工作,以此来促进惠普金融的成长。

参考文献:

[1]郑阳.互联网金融视角下普惠金融发展研究综述[J]. 现代商业,2019(04):146-147.

[2]严文静.移动支付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9(04):86-87+91.

[3]张艺凡,李业祥,李璇,佘星晨. 探究“互联网+”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的普惠化发展——以“宜农贷”为例[J]. 现代商业,2019(05):156-157.

[4]经严丽.浅析广西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广西农信社为例[J].时代金融,2019(02):6-7+14.

[5]武苏粉,杨艳杰.互联网金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07):119-120.

猜你喜欢
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演变轨迹及其新时代新征程
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及举措
新农村呼唤更多的知识型“新农人”
乡村振兴战略中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开发
哪些农村民生问题亟待解决
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若干重大关系
新时代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
他山之石,来自日本的“乡村振兴战略”
“党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层治理创新
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