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范成大的善政

2020-09-10 07:22张桂辉
清风 2020年19期
关键词:瓯江范成大浮桥

张桂辉

范成大(1126~1193年),字致能,号石湖居士,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既是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也是一位“善政”的古代先贤。42岁那年任处州(今浙江丽水)知府,这是他首次担任地方行政长官。乾道四年(1168)之夏,范成大走马上任,至乾道五年,从头到尾,满打满算,他在处州任职不到两年时间,却心系百姓,勤政善政,政绩多多,口口相传。略举几例。

修复通济堰

通济堰,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区西南25千米、瓯江与松荫溪汇合口附近莲都区碧湖镇堰头村边,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四年(505),距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是世界上第一座拱形大坝,比西班牙人建于十六世纪的爱尔其拱坝、意大利人建于十七世纪的邦达尔拱坝要早一千多年,在我国乃至世界水利史上都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通济堰大坝上游集雨面积约2150平方千米,引水流量为3立方米/秒,每天拦入堰渠的水量,约为20万立方米,从而基本实现了无须外力支持的“自流灌溉”,使整个碧湖平原上的两三万亩农田得以旱涝保收。自修建通济堰以来,历代皆比较重视修护和管理,有一套自成系统且完整的管理方法。管理办法中,南宋乾道四年(1168)处州太守范大成所制定的堰规,为时最早,且独树一帜,科学而全面,堪为后人仿效,一直延用了600多年。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处州地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江南山区,多为山田,极易干涸,水利显得尤为重要。松荫溪上的通济堰,经过600多年岁月洗礼,及至范成大走马上任时,已然是“往迹芜废,下源尤甚”。于是,乾道五年(1169)正月,范成大除亲自踏勘堰址不说,还与军事判官、兰陵(今山东枣庄)人张澈一道,组织民夫对通济堰进行大规模修复,采用“伐木截流,迭石筑岸”的办法,抬高水位,同时设置了49道闸,以调节水位高低,使水流逐级而下。经过3个月艰苦施工,终于赶在雨季到来之前大功告成,灌溉水田面积达到25000亩。

水无常性,为了保护堤堰,范成大认为,必须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遂亲自制定、撰写了《堰规》二十条,从管理人员、用水分配、工役派遣、堰渠维修,到经费来源及开支等,都做出详细规定,并立碑于堰旁的詹南司马庙中。这块“文意简赅,书逼苏黄”的堰碑,是目前世人所能看到的通济堰最早的堰规。《栝苍金石志》称:“范公条规,百世遵守可也。”事实上,继宋之后,元、明、清各朝,基本上都沿袭范成大制定的堰规模式。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该堰规被全文收录入丽水知县樊良枢所编的《通济堰志》。

兴创义役法

“义役”一词,在现代《国家税收》中解释为:宋代的役法之一,应役户进行互助代役的一种方式。“义役法”的实质是乡民以富济贫,贫富互助,不为不善。“义役法”由时任处州知府的范成大探索而成。范成大认为,“得民之道,仁之而已”。亦即对人民实行“仁政”。并说“省徭役,薄赋敛,蠲(juān,免除)其疾苦而使安之,使民心有余而其心油然知后德之抚我”。基于此,范成大在处州采取了一系列减轻百姓疾苦的惠民措施。《宋史》载:“处民以争役嚣讼,成大为创义役,随家贫富输金买田,助当役者,甲乙轮第至二十年,民便之。其后入奏,言及此,诏颁其法于诸路。”

范成大上任伊始,发现处州百姓劳役轻重不均,松阳等县经常因此引发争执诉至官府。范成大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创立“率钱助役”的“义役法”。所谓“义役”,就是以田租充应役费用,既是民户自行解决应役负担的办法,又使胥吏无法贪索,从而大大减轻了役法的害民程度。范成大的具体做法是——在松阳县开展试点,推选出若干威信较高的乡民掌管其事,先按民户贫富分派钱银,再用这些钱银购买粮田,每年以田租收入补助当役者,民户排序,轮流服役。经过宣传推广,百姓乐于接受。短短几个月,共征集到义田三千三百多亩。按照当时每年差役开支测算,可以應付十几二十年。

试点获得成功后,范成大将这种“义役制”推广到处州所辖各县,并郑重其事奏报朝廷:“处州六邑,义役已成,可以风示四方,美俗兴化”。孝宗闻报,大加赞赏,即令“缮写规约,颁之天下”。

除此之外,范成大的政绩还体现在设立义仓、减免捐税等方面。义仓又称“义廪”,是封建社会地方上储存粮食以备荒年救济公众的粮仓,多为官督绅办。处州各地粮食匮缺,每年春夏青黄不接时,少不了闹粮荒。范成大有的放矢,发起组织设立义仓,命各县秋收时筹集稻谷,充实仓廪,春借秋还,以缓春荒,首开处州义仓之先河。

在减免捐税方面,范成大以兴办义役法之举,趁机向朝廷上奏《论不举子疏》:“(处州)小民以山瘠地贫,生男稍多便不肯举。”请求朝廷支赐钱米以济贫乏,大力推广昔日苏轼“盘量宽剥”“以养弃儿”的做法。同时奏报处州百姓贫困,负担繁重以“乞免处州盐捐”,获得恩准。不久,范成大又向朝廷奏报“处州丁钱太重,遂有不举子之风”,请求减免丁口税(人头税),也获恩准。之后逐年减免,至乾道六年(1170)正月,处州各县全都免除丁口税。范成大遂呈上奏议,希望将松阳的“义役”在各地推广而未果。乾道七年(1171),范成大任中书舍人时,再次上奏提出推行于各地,始得朝庭赞同。从此,“义役法”盛行,各地纷纷仿效。据李心傅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七《处州义役》记载:“不仅两浙路行之既众,而且江南东、西路、福建路等地也陆续仿效行之。”时至宋淳熙十一年(1184),在监察御史谢谔的奏议下,“义役法”在各地继续推行。

新造平政桥

乾道三年(1167)十二月,42岁的范成大任处州知州,这是他第一次担任地方行政长官。乾道四年夏到任。当时南宋统治者偏安临安,为了自身的享乐及每年向金国进贡的“岁币”,不断加重赋税剥削,致使阶级矛盾不断激化。范成大年少时家境艰困,经历了无数民间疾苦。所以,他立志要当一个关注基层百姓、为民排忧解难的好官。

处州城同瓯江南岸各县被宽阔的江水隔阻,人们出行不甚方便,而前人修建的浮桥业已老旧,百姓过往,都靠船筏过渡,既不方便,又不安全。范成大一番考察后,根据江宽水急不宜架桥的特点,倡议建造浮桥。清雍正《处州府志》卷之六《桥渡》载:“济川浮桥,旧在栝苍门外。造舟为梁,联以缏”。南宋乾道四年(1168),平政桥修造成功后,范成大还在南岸建“知津亭”,并亲自撰写了《平政桥记》,制定桥规,勒石立碑,为后人记录、保存了这一事件的真实过程。新造的平政浮桥,用船七十二只,连续架梁三十六节,上铺木板,一桥浮架,使得江面“夷若坦途,四民称便”。

建造浮桥不易,维护浮桥更难。范成大从长计议,通过核查废除寺庙田租,置田50亩,以备维修浮桥之用。同时,设置船夫若干人,负责日常管理事务。随着岁月更迭,平政桥几度移址,虽经历朝屡毁屡葺,但作为处州各邑通津桥梁,一直延续到1983年春。第二座瓯江大桥(小水门大桥)在栝苍门外建成后,完成历史使命的浮桥才被拆除弃用。八百多年来,它的建造形式一直保留下来,是丽水城沟通瓯江南北的唯一桥梁通道,成为瓯江上的一道景观。换句话说,在长达几百年的悠悠岁月里,处州人民来往瓯江南北,都要通过这座平政桥。当年,桥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可想而知。

范成大既是一位著述颇丰的文学家,也是一位勤政善政、爱民为民的实干家。范成大一生数次出任地方官员,从州守至制置使。但凡职责范围内,他都能兴利除弊,且做到不遗余力,可谓政绩多多。那天,我在古堰画乡“古贤长廊”,凝视着右手握笔、翘首望天,一副泰然自若、冥思苦想模样的范成大塑像,我就想,这位“文人”,堪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典范——虽然古代没有这样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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