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培训的现状与反思

2020-09-22 09:58张园园
高教学刊 2020年21期
关键词:志愿服务培训大学生

张园园

摘  要:志愿服务是高校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培训作为提高大学生志愿者能力素养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却未得到应有重视。当前,各高校的志愿服务培训存在形式单一、内容不成体系、师资随意性较大、效果鲜有问津等问题。各级培训有顶层规划、课程设置有内容要求、培训师资有选择“标准”、培训形式有鲜明特色、培训质量有跟踪问效是提升培训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服务;培训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21-0001-06

Abstract: Voluntary service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prac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s an important means to improve college volunteers' ability and quality of service, training has not been given due attention. At present, the voluntary service train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s many problems, such as single form, unsystematic content, great randomness of teachers, and little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to the effect. 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raining to have top-level planning at all levels, content requirements in curriculum setting, selection standards for training teachers, distinctive training forms and tracking training quality.

Keywords: college student; voluntary service; training

一、研究背景

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1]。志愿服务作为高校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已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共青团中央2014年下发《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2015年颁布实施《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先后于2016、2017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系列法规不仅体现了中国志愿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更标识着中国志愿服务迈入了法制化发展时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各项志愿服务法规中,不约而同对志愿者培训提出要求。《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明确提出“高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志愿者骨干专业化培训体系,提高学生志愿者骨干参加专业化志愿服务的素质和能力。”《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提出“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第二十二条明确提出“志愿者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有利于大学生理解志愿精神,认同志愿理念,明确志愿服务的基本要求,掌握服务所需知识技能,提升安全意识。

不难发现,在欧美等志愿服务发展相对较为成熟的国家,对志愿者开展系统培训是增强其服务实效性、持续性的重要方式。美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的培训主要分为通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理念培训。在培训方法上则通过课程、网络和会议等相结合的方式[2]。德国体育组织为俱乐部志愿者提供初级、高级和未来培训的系列课程。志愿者培训不仅保障了参与者的工作能力,同时,也成为吸引志愿者加入的主要手段之一[3]。

反观国内,近年来,各高校在志愿服务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媒体各界给予了海量的光鲜报道。然而,随着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出现了“摆张桌子、拉个横幅、摆个pose、写篇稿子”的现象以及山区孩子们那句“哥哥姐姐,你们不要再来了!”这样呼声的发出,大学生志愿服务不得不开始承受质疑的目光。事实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确存在与社会期待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产生的负面效果不仅影响了大学生志愿者的形象,降低了广大学子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也消减了实践育人的实效。对于大多数参加志愿服务的大学生来说,志愿热情有余,服务技能和志愿精神缺乏,在服务过程中克服困难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够。因为对服务流程不熟悉、准备不足、协作不畅而导致服务过程中出现失误的案例时有发生[4]。志愿服务开展前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然而,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未得到部分高校的充分重视。

二、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

本研究在吸纳部分国内志愿服务相关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就大学生志愿服务培训现状相关问题自行设计了系列评估体系,并做了部分样卷,也经过专家指导。本次调查的问卷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关注受访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其政治面貌、是否是注册志愿者等。第二部分主要关注了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整体现状,重點分层次调查了培训的形式、内容、师资和效果。

本次问卷选择了安徽省16地市35所高校开展调查,所选的学校中既有985、211等重点大学,也有一般本科、专科院校;既有综合性大学,也有农业、医药、教育、商贸等专业型学校,具有很好的代表性。依据学校类型和学生数,每校发放学生问卷60至100份不等(涵盖不同年级和专业),志愿服务指导教师问卷8至15份不等。共发放学生问卷3400份,收回3290份,通过筛选得到有效问卷3117份,有效率为91.68%。共发放教师问卷460份,回收448份,通过筛选得到有效问卷414份,有效率为90%。

三、全省各高校志愿服务培训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现状梳理

从整体调查情况看,全省各高校在参加和组织志愿服务培训方面投入的力度都相对有限,规范化的培训系统尚未建立。

1. 参加培训的整体现状

在参加调查的3117名学生中,参加过志愿服务培训的同学人数为1064,占学生总数的34.1%,没有参加培训的同学人数为2053,占学生总数的65.9%。在参加调查的414名指导教师中,参加过志愿服务培训的指导教师人数为159,占总数的38.4%,没有参加培训的教师人数为255,占总数的61.6%。其中,参加培训的基本情况统计如表3。

学生层面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各类培训的比例,均不超过9%,参加校内各级培训的比例不超过23%。指导教师层面,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各类培训的比例不超过20%,参加校内各级培训比例不超过36%。大部分老师和同学对培训很期待,无奈于参与培训的机会有限。

2. 组织培训的整体情况

在参加调研的35所高校中,当问及“您所在高校是否建立志愿服务相关制度时”时, 47.3%的指导教师认为本校建立了培训相关制度,而在问及“您所在高校是否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培训”时,比例上升至63.8%。数据说明虽然有部分高校没有建立志愿服务培训相关制度,但是更多高校有了志愿服务培训的意识,并已经针对不同对象在相应层面开展了培训。具体情况如表4。

由表4可以看出,在面向学生的培训中,临时性培训多面向普通志愿者或者全体学生开展;而专题培训中面向志愿者骨干的比例要明显高于面向普通志愿者和全体学生的培训,培训比例分别为21.11%、17.1%、19.28%;系列培训中,面向志愿者骨干和普通志愿者的比例又明显高于全体学生,比例分别为5.71%、5.55%和3.91%。其中,211及985高校针对几类对象的专题培训比例均最高,一般本科针对几类对象的系列培训比例均最高。然而几类培训比例最高也只有30.42%,相较于75.17%(2343人)高校参加过志愿服务的大学生而言,这个比例的培训力度,显然不能满足所有志愿服务同学培训上岗的需求。

同时,无论是面向指导教师还是面向学生的培训,系列培训的比例都明显少于临时性培训和专题培训。面向教师的专题培训比例为31.4%,与表3中校团委和学院团委组织培训比例相当。可见,对于大多数学校而言,距离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培训体系的建立还有相当一段差距。

(二)存在问题

结合问卷的调研,课题组还同步开展了与不同高校学生代表的访谈,了解到无论是组织培训比例相对最高的211及985高校、一般本科还是高职高专学校,志愿者培训中都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

1. 培训形式相对单一

具体表现为:(1)培训具有象征性。不少同学反映所谓的志愿服务培训是与出征仪式相结合的临时性培训(临时性培训在已组织培训中的比例分别为:面向志愿者骨干的培训中占41.49%,面向普通志愿者的培训中占50.98%,面向全体学生的培训中占49.41%,面向指导教师的培训中占39.39%),临时性的动员和象征性的提醒说明构成了培训的主要内容,与学员们心目中的专业化培训相距较远。(2)培训多集中进行,半天安排两场报告的形式居多,几个小时的集中宣讲需要培训对象高度关注,否则,培训效果将大大折扣。(3)培训多为理论宣讲,“填鸭式”课堂教学为主,极少安排交流互动和实践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培训质量。

2. 培训内容不成体系

具体表现为:(1)安全教育赫然成为“主菜”。顶着安全包保的高压线,安全教育成为所有志愿服务培训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然而安全固然重要,但是成为最重要的内容,甚至成为全部内容,显然与志愿服务培训的初衷不相符合。(2)志愿精神讲解不够“透彻”。志愿服务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是对青年大学生进行有效思想引领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具体的志愿服务培训中往往对岗位任务的解释居多,对“志”“愿”由来的解释,对志愿精神传承意义的阐述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志愿者对“‘志在奉献、‘志在服务”这一精神层面成就感需求的渴望,将志愿者们的主观“志向”降低为了被动的“愿意”,给同学们一种按照组织要求完成任务和工作的感觉。(3)对志愿者权益的维护“有限”。“不能是讲奉献、讲牺牲的时候想到了志愿者,当志愿者受到损失、遇到危险的时候却孤立无援[5]。”目前,多数培训重点强调志愿者在服务中应注意自身的言行、礼仪,对服务对象风俗文化的尊重,忽视了对志愿者权益的保护。因此,团队重点对四个有代表性意义的志愿者权益维护文件师生的了解程度进行了调查,结果如表5。

面对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的三十年里颁布的四个文件,教师层面基本了解程度以上分别为65.9%、56.3%、61.5%和55.8%,没有超过70%;学生层面基本了解程度以上分别为40.2%、42.1%、49.3%和38.7%,不超过50%。而这些比例中基本了解又占据一半份额,大部分指导教师和同学对志愿者的注册、管理、表彰流程不太了解,对志愿者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辨识不清,可以想见,志愿者同学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突发状况时,不知道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协调处理,会一直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

3. 培训师资随意性大

具体表现为:(1)“领导”担任主讲教师。一般来说领导在志愿服务领域无论是视野还是经历都应该走在指导教师和普通志愿者前面。领导亲自授课一方面显示学校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能起到思想引领的作用。但在部分培訓中,为了显示学校的重视,聘请的领导并不都是志愿服务专家,他们往往会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来授课。这种“领导特长式”的课程,通常会使培训学员产生一定的逆反心理,不仅不能加强或许还会减弱其他培训课程的效果。(2)缺乏“专业”教师的介入。这里的“专业”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志愿服务方面的专家,在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实践经验方面有较深造诣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就是指高校的专业教师,因为随着志愿服务专业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项目需要专业教师的指导和参与,使同学们能学以致用。遗憾的是,受时间、经费、工作量统计等限制,现实培训中这两方面的人员参与到培训中的比例都相对较低。

4. 培训效果鲜有问津

具体表现为:(1)对学员学习效果有考核无问效。在已参加过的培训中,45.98%(657人次)的学生和59.85%(158人次)的指导教师反馈有结业考核(参加过培训学生人次为1429,参加过培训指导教师人次为264)。考核以学习心得和志愿服务实践小结形式为主,然而,小结中所描述内容和学员在培训班学习有多少联系,没有考证。同时,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和学生在后续志愿服务活动中的作用发挥,没有跟踪问效,完全处于学员自觉自发状态。(2)对培训的组织实施无反馈评价。80%以上的教师和学生表示,所参加的培训班对培训效果、时间安排、课程设置、师资选择、组织形式等没有反馈评价,学员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状态。这显然是各类志愿服务培训持续有效开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

(三)原因分析

各高校在志愿服务培训中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同,培训过程受志愿者的行为自觉控制,培训结束无跟踪问效。由此可见,培训效果出现参差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现状的产生应该有三个方面原因。

1. 思想认识不到位

好的培训可以帮助志愿者了解志愿精神以及服务对象的需求,从而更好的参与服务[4]。十八大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新要求,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明了新方向。然而,各高校对志愿服务的重视程度不同,更不用说志愿者培训这个志愿服务前置环节了。

2. 人员安排不到位

各高校负责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和志愿服务项目承接的,大多为学校或学院团委老师兼任,几乎没有专职人员。开展志愿者培训,要将来自不同年级、专业的志愿者进行信息统计、时间整合,同时还要负责课堂考核、实践环节等的协调安排。面对学团系统繁杂的日常事务,要把志愿者培训这项甚少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做到细致入微,仅凭指导教师个人的工作热情和投入是很难高效持续运行的。

3. 政策保障不到位

甚少有学校或部门将志愿者培训列入学院或志愿服务组织年终考核的指标体系,实际上高质量的志愿者培训是发挥志愿服务实践育人实效的有效抓手。另,形式丰富的志愿者培训也需要适量的经费支持,当然,这需要高校、社会、政府三方共同努力。

四、提升培训实效性的途径

在发达国家,伴随志愿事业繁荣发展的是其合理的志愿者培训体系和先进的管理经验[6]。各高校只有围绕志愿者培训的层级规划、课程设置、师资遴选、授课形式、反馈机制进行不断完善,才能提升志愿者培训的实效性。

(一)各级培训有顶层规划,增强规范性

根据现实需要,当下各高校志愿者培训可以分为系列培训、专题培训和临时性培训。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培训,培训前有顶层设计与规划,对于培训预期效果的实现和培训的可复制性、规范性都会大有益处。

系列培训即为了传承志愿精神,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培训。不同主体在志愿服务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指导教师以思想引领和项目策划为主,志愿者骨干配合指导教师进行项目策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而普通志愿者通常是项目的执行者,也是主要实施者。针对不同主体,系列志愿服务培训应有相应的层级规划和内容设置。一般可分为初、中、高三级培训,初级培训的培训对象为普通志愿者,中级培训的培训对象为志愿服务骨干,高级培训的培训对象为志愿服务指导教师。

专题培训即围绕某个主题或某个项目开展的志愿者培训。培训是为特定项目的组织运行做准备,为了增强培训的目的性,培训前的调研显得尤为重要。(1)对服务内容的调研是核心。课题组依据大学生志愿服务现状,将大学生志愿服务分为如下十种类型,分别是:爱心支教、环保教育、理论宣讲、礼仪接待、扶弱助残、心理辅导、无偿献血、文明劝导、语言翻译、法律援助。不同的服务类型需要有各自的理论知识储备和岗位技术要求,无论是知识储备还是技术能力都直接决定了服务任务能否完成,因此,专项培训开展前对服务内容的调研是核心。(2)对服务对象的调研是前提。不同的服务类型对服务内容有不同的需求,即使同样的服务内容,不同对象对服务时长、内容、形式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培训前对服务对象的整体情况有掌握,让志愿者对即将服务群体的特殊性有充足的认识和准备,必然会提高服务的效能。(3)对服务条件的调研是基础。大部分志愿服务项目都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服务地的条件会在较大程度上限制服務的形式和效果,服务前加强对服务条件的了解,有利于在培训中有针对性的引导志愿者准备服务工具或调整服务形式。(4)对服务主体的调研是关键。大学生志愿者是志愿服务的主体,所有的服务内容都要通过志愿者的言行传递给服务对象。依据志愿者的年级、专业、特长、志愿程度开展有侧重点地开展思想引导、知识技能培训,有利于志愿服务项目的有序高效开展。

临时性培训是为了某项突发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而组织的培训。培训应对工作的内容要求、任务分工、环境条件、注意事项做完全告知。

(二)课程设置有内容要求,增强针对性

各类培训均要围绕培训目标进行课程设置。同时,每一期培训都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等变化对培训内容进行课程内容修订和调整。以系列培训中,初、中、高三级培训为例,进行说明。培训层级间应有递进关系,不同层级之间在培训内容上应具有延续性,既有共同点,也应各有侧重。

共同的培训内容:(1)志愿精神的起源。了解东西方志愿精神的历史溯源、各国志愿服务的发展现状和近代中国志愿服务的发展历程有利于志愿者形成思想原动力,因此,应成为培训的首选内容。(2)志愿服务相关条例法规。近年,国家相继颁发《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文件,这些法规意见的颁布实施无疑加速了志愿服务法制化进程,志愿者多学习了解,有利于服务过程中服务者和受益者双方权益的保护和责任界定,也有利于志愿者清楚志愿服务评优体系和激励措施。

各自侧重的内容:(1)普通志愿者培训应侧重文明礼仪教育。志愿者不仅提供服务,更是通过自身的点滴言行来践行志愿精神,传播文明。特别是面对一些社会弱势群体时更应具有同理心,用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来提供服务。对于普通同学来说,志愿服务前的礼仪培训显得尤为重要。(2)志愿者骨干培训应侧重条例办法的讲解和突发事件的处理。骨干熟悉了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很好地指导队员进行自我保护,同时,可以帮助志愿者适时参加评定,增强荣誉感和归属感。凡事预则立,在志愿服务现场,服务骨干往往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学习,可以使更多的意外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3)指导教师培训应侧重志愿精神的解读和自媒体环境下志愿服务的宣传、策划与实施。在活动中途遇到困难、不被理解时,指导教师的首要职责是开展思想引领,而志愿精神是支撑志愿者坚守阵地的精神支柱。自媒体环境下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策划如何贴近学生实际,以更适应时代的方式让青年学生入脑入耳入心,让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生活的新风尚是志愿服务指导教师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培训师资有选择“标准”,增强引领性

师资选择有标准。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7]。”志愿服务是一门实践课程,学生更渴望老师言传身教。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特有的“向师性”,决定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位置。(1)培训教师对志愿服务现象要有态度。近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是社会焦点之一,社会各界对此的评价褒贬不一,培训教师应对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正确的认知,从而引导志愿者正确看待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自己的服务过程中有效避免。(2)培训教师对志愿服务活动要有情怀。培训教师如果自身是注册志愿者,或者组织参加过志愿服务项目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理论研究,课堂上结合实例和数据的分析讲解会对志愿者有更强的说服力和影响力。(3)培训教师对志愿服务理解要有高度。志愿服务培训的课堂上不能单纯的只谈奉献或者讲解志愿服务如何组织实施宣传,而应该站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缓解社会矛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解读大学生志愿服务。

(四)培训形式有鲜明特色,增强时代性

志愿服务作为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载体,其培训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志愿服务培训应帮助培训对象完成从概念认知到情感认同,从克服意志考验到敢于行为实践的全部思想过程。在培训的形式上,可以做到:(1)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无论是西方的慈善精神还是东方的仁爱精神,志愿精神的起源无不和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环境历史事件相关,正是这些特殊的时期和事件促成了志愿服务在全球的兴起和发展,理论教学中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与分析,可以使概念讲解得更清晰,理念阐述得更深入。(2)经验分享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目前的志愿服务培训,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部门举办,或多或少都会安排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或个人的经验分享,问题在于多数分享停留在经验介绍这一认知层面,缺少了提问与交流环节。而事实上,通过深度交流才会发现现实问题的共通性,学员们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良好的情感共鸣。看到优秀的组织和个人在同样境遇下呈现出克服困难的勇气,分析问题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会坚定学员克服困难的决心,产生更好地引领与示范效应。(3)实地考察与角色体验相结合。志愿服务培训应该努力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如在一些优秀项目考察中安排实践环节,同时最好兼顾学员在组织者、普通志愿者、服务对象以及部门协调者几种角色之间的互换。一方面可以增加角色体验,更重要的是体会到不同角色在遇到困难时看问题的视角与出发点不同,可以增进对自我的认知,促进团队内部的理解与包容,从而使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得更加坚定与顺畅。

(五)培训质量有跟踪问效,增强客观性

培训结束开展跟踪问效,可以增强培训评价的客观性,更有利于后序培训质量提升。任何一次培训,从策划到组织实施,无论是组织方还是学员,都会投入不同程度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培训效果会有不同程度的期待。然而,培训结果是否有利于志愿者服务意识能力水平的提升,需要系列考核评价来评估。

从考核对象上看,可以分为对培训学员的考核和对培训课程的考核。对培训学员的考核可以通过考勤与考试的形式,对志愿服务意识、相关知识、相关技能进行考核,也可以通过撰写培训总结等形式完成。对培训课程的考核可以通过座谈或深度訪谈的方式进行了解,也可以通过问卷的形式对培训整体效果、培训课程内容、课程形式、时间安排、师资力量等进行评价。从而给后续培训的课程设置、师资选择、形式安排提供借鉴和参考。

从考核时间上看,可以分为培训结束时的考核和后续跟踪记录。培训结束时的考核可以包括上述两个部分,即对学员的考核和对培训课程的考核。后续跟踪记录主要是针对学员开展,对学员在培训课堂上的所学进行跟踪问效,可以通过学员策划的志愿服务项目书,在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的作用,以及其他志愿者对其评价上来进行考核。无论何种形式,有考核的培训比没有考核的培训效果会有明显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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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日报评论员.让制度护航志愿服务[N].人民日报,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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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伯峻.论语译注(子路篇)[M].中华书局,201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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