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仪与东北铁路

2020-09-26 11:50佟银霞龚爽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20年9期

佟银霞 龚爽

内容摘要:唐绍仪为东北铁路发展做出了许多努力,收回吉长铁路自办权,试图筹办新法铁路,与日交涉改筑安奉铁路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东北的路权。

关键词:唐绍仪 东北铁路 交涉

一.收回吉长铁路自办权

在收回吉长铁路自办权的过程中唐绍仪起到了重要作用。1902年吉林将军长顺建议拟由长春至吉林省城修筑一条官商合办的铁路,以保卫民族利权[1]。但中国自办铁路必然会影响俄国在东北的利益。俄国“抗拒与否,殊难臆度。”[2]1904年,俄国明确表示,对于吉长铁路惟俄人必欲由东清铁道公司经办。[3]且试图“订立合同十六条,改归公司修造”[4],但清政府并未同意。此后日俄战争的爆发,修建吉长铁路的计划搁浅。日俄战争后,日俄两国重新瓜分在东北的权益。1905年11月,中日双方会谈商议东三省事宜,清政府派庆亲王奕劻、袁世凯、唐绍仪与日本外相小村商谈。唐绍仪并非议约全权大臣,但在清政府中威望很高,在外交方面有权威性的发言权,因此中日间的谈判由袁世凯与唐绍仪担负主要责任,而在外交方面袁世凯向来推崇唐绍仪,因此唐绍仪在外交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5]日本在会议中提出中国不应阻拦日方在长春至吉林省城修建铁路。针对日本的无理要求,唐绍仪则提出吉长铁路由中国自行筹款建造[6],无需日方干涉。日本独占吉长铁路无望,提出吉长铁路需外资时,向日本商借。[7]吉长铁路自办权收回后,清政府面临资金不足的现状,无法支付修建铁路的银两。东北地方政府试图动员当地富商乡绅筹资筑路,但他们对吉长铁路以近代铁路公司的形式开办并且由官府主导经营多有不满,对该路有利无利难以把握故此对政府号召左右观望。[1]因吉长铁路集资困难,清政府决定向日本借款筑路。

1907年,唐绍仪、那桐等人与日本首相林权助签订《新奉吉长铁路协约》,规定现中国政府自办吉林省城至长春府铁路,允将所需款项之半数亦向南满洲铁路公司筹借。[8]并且提出如清政府借款不能及时还清,吉长铁路以及有关该铁路的一切财产皆由南满洲铁路公司经营。并规定“在借款期间总工程师应用日本人,铁路办事人员亦可参用日本人。”而在此之前,对于吉长铁路地方政府已派遣华工程师沿线勘测。[9]由此,日本通过资本入侵获得了对吉长铁路的部分权利。但唐绍仪在与日周旋中,坚持吉长铁路自筑,最大程度上减少日本对吉长铁路事宜的干涉,竭力维护了东北路权。在吉长铁路运营前期,中国始终掌握其运营主权,为遏制日俄两国利用修筑铁路进行政治经济侵略起到了重要作用。[1]据记载,吉长铁路各路货运亦盛,普通日运一千二三百吨者。[10]分流了一部分南满铁路和中东铁路的资源,削弱了日俄对东北的经济侵略。

二.计划修建新法铁路

为抵制日、俄在东北的势力,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和奉天巡抚唐绍仪提出修建一条贯穿东北的铁路线。初步目标为修建一条与南满铁路相平行的新法铁路与日本相抗衡。[11]1907年4月计划制定后,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唐绍仪主张向美借款,认为在欧洲列强均牺牲中国利益给予日本特殊权益时,只有美国奉行不同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外交政策。1908年,唐绍仪以东三省总督衔与美国商借钜款。[12]此后经过商议,最终决定于当年6月“以唐绍仪充美国专使大臣”[13]商议借款事项。

唐绍仪修建新法铁路的计划给了美国介入东北路权的机会。日俄战争后,美国就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中国东北驱逐俄国、遏制日本,染指东北路权的计划。[14]但日本方面不同意哈里曼计划失败。1907年,唐绍仪的主张迎合了美国的意愿,哈里曼计划重启。唐绍仪、徐世昌与美方代表司戴德就修建新法铁路进行商讨,制定出一个由美国资本家出资筹建东三省银行,用以开发包括铁路在内的东北实业的计划。[15]双方约定于1908年3月商议借款具体事项。但中美双方的合作受到了日本的阻挠。当日本知晓唐绍仪将前往美国借款筑路,立即加强与美国的合作。唐绍仪出使美国借款失败。究其失败原因,一方面因为日本仍是美国在远东地区的首要合作者。另一方面美国于1907年遭遇金融危机,哈里曼计划破产,无法为修建新法铁路提供资金。

唐绍仪联美借款计划失败后又转向了英国,与愿意承担新法铁路工程的英国保龄公司接洽。双方签订了新法铁路借款合同,商定“修建新法铁路,资金方面由中英公司代筹,工程由保龄公司承建。”[15]但此事又一次遭到了日本的介入。日本指出,新法铁路若修建成功将威胁到南满铁路的利益,这违背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中的内容,日本要求清政府取消筹建新法铁路的计划,唐绍仪与徐世昌坚持修建新法铁路,认为新法铁路系我国内政,无外人干涉之理。[6]但由于日本态度强硬,英国权衡利弊最终倒向日本,不再提供资金支持修建新法铁路,新法铁路修建事宜陷入僵局。同时日本提出,新法铁路必须以南满铁道为干线,为不与之争利,则日本亦愿应允。[16]唐绍仪又看到了修建新法铁路的希望,于1908年6月,与日使林权助商议新民屯法库门铁路问题。唐绍仪提出,修建新法铁路不會危及南满铁路的利益,只是为了改善东北交通情况,但林权助并未认可这一说法,提出,新法铁路中国接修必与南满铁路在某处相接。[17]但唐绍仪未同意这一要求,新法铁路计划胎死腹中。虽然新法铁路计划没有实现,但日本企图独吞东北的野心暴露于世人,这引起了世界对东北的关注,使得日本之后不得不注意舆论影响,收敛其明目张胆的侵略行为。

三.与日交涉改筑安奉铁路

安奉铁路原是日俄战争期间日本擅自修建的临时军用轻便铁路。日俄战争后,按照日本与清廷约定,安奉铁路应立即拆除,但日本为加紧侵略东北路权,要求保留并改筑安奉铁路。1905年,在中日北京会议上,针对改筑安奉铁路,日本提出,将军用铁路改为商用铁路,其路线均为日本政府修筑,并于条约内载明15年期满。[18]在日本的压力下,清政府被迫同意日本改良安奉铁路。此后,日本开始谋划改筑安奉铁路的路线,企图“于安东对江韩界新义州修筑铁桥过江,使京义铁路与安奉铁路相接,”[6]以达到侵略扩张的目的。这一意图被唐绍仪、徐世昌洞悉,二人就改筑安奉铁路问题与日展开了激烈交锋。

关于安奉铁路修筑工程等事宜,在1905年中日双方签订的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中,明确规定应由两国人合办,并分别派委员主持其事。但日本方面在未知会中国的情况下,私自在安奉铁路沿线两侧开采煤矿。针对这一情况,唐绍仪上书光绪帝,指责日方的非法行径,要求与日交涉。但日本并未理睬。此后,在与日商议安奉铁路沿线事宜时,唐绍仪要求日方明确表态是否改变该铁路的路线。日本表示该铁路改建为商用铁路,从实际情况考虑,不得不进行显著的改造。[19]日本继公开表示将改变安奉铁路路线后,又仿照南满铁路旧例,在安奉铁路沿线驻兵,建造兵房。针于这种完全无视中国主权的行为,唐绍仪与日本代表据理力争,表示“该路为中日新约另办之路,和南满铁路性质不同。”[20]但日本抓住了1905年北京协约中未具体规定改筑安奉铁路沿线事宜的漏洞提出,安奉线之改筑乃我日本所应执行条约上权利,无需得清国同意。[21]日本企图将清政府的势力挤出安奉线,永久霸占该铁路。对此,唐绍仪提出安奉铁路不能援引南满铁路旧例,再次强调改筑安奉铁路不能改变其路线,但日方并未同意唐绍仪的要求。此后,为完全占据安奉铁路,日本加快变更安奉铁路路线,在铁路沿线强行设立机关、建造兵房[20],而清政府迫于日本压力,对此束手无策,只能与日本达成协议,并同意中国政府应饬沿途地方官尽力照料辅助这一无理要求。

参考文献

[1]佟银霞.吉林市城市近代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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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世昌.东三省政略[M].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45

[5]苏宛.中国近代新型外交家唐绍仪 [J].贵州社会科学,2005(1)

[6]王彦威纂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M].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195-196

[7]王云五.蔡元培主编.东北路况森林问题[M].商务印书馆,1934:15

[8]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M].三联书店,1980:26

[9]各省铁路汇志[J].东方杂志,19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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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杨凡逸.折冲内外:唐绍仪与中国近代的政治外交[M].东方出版社,2016:80

[12]议加唐绍仪总督衔[J].大同报(上海),1908,10(5)

[13]大事记[J].东方杂志,1908,5(7)

[14]程毅芳.哈里曼与美国收买南满铁路计划[N].中国档案报,2017-11-10

[15]冯祥赫.日俄战后清政府挽救东北危局的联美外交[D].辽宁师范大学,2017

[16]新法铁路近闻[J].半星期报,1908,15

[17]新法铁路今已解决[J].通闻报:耶稣家庭新闻,1908,299

[18]安奉鐵路交涉始末[J].外交报,1909,9(22)

[19]张晓辉.苏宛著.唐绍仪传[M].珠海出版社,2004:81

[20]吉林社会科学院满铁史资料编写组编.满铁史资料[M].中华书局,1979:379

基金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7BS50);长春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长师大社科合字[2018]第010号)。

(作者介绍:佟银霞,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东北地方史研究;龚爽,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从事东北地方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