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循证实践

2020-09-26 13:18李嘉欣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3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精准扶贫

关键词 循证实践 社会工作 精准扶贫

作者简介:李嘉欣,南京理工大学循证社会科学与健康研究中心,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MSW教育中心。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142

一、研究背景

(一)中国扶贫工作现状

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政策倡导下,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大范围的扶贫效果显著,“中国式”扶贫道路从1978年到2014年累计有7亿人摘掉了贫困帽子。然而,随着当前经济现状的改变,特别是由于收入分配不均衡的影响,依靠区域发展进行扶贫的农村扶贫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脱离目标的问题,扶贫效果大幅度下降。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不仅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还要继续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前进。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最后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所以,我们不能再继续过去粗放式的传统扶贫模式,必须确保彻底脱贫、远离返贫,因此,需要精确的扶贫思路和方法创新来解决现存问题,促使贫困地区能够整体脱贫、全面脱贫。

(二)社会工作中的循证实践

社会工作循证实践产生于循证医学,并在当代科学实践领域中进行的“循证实践运动”(evidence-based practice movement)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循证医学的定义就是“将最佳的证据和医生的治疗技术以及病人的个人意愿三者相结合”“医生以其自身的专业素养去利用相关证据来为病患进行治疗”。在1999年,循证医学的理念第一次引入到了社会工作之中。将其按照社会工作的实践是否以证据为本和证据可靠性的程度,分为“基于权威的实践”(authority-based practice)与“循证实践”。基于权威的实践是让实践者以所能够接受的旧知识、新观念、个人经验或专家建议为基础,循证实践则是让实践者严格按照证据进行实践,注重证据为本。可是在探讨循证研究时,甘布丽尔并没有对循证实践进行明确的定义,而是大体上都都按照循证医学的理念。把循证实践当做是一种新的范式,让其通过利用严谨科学的最佳证据并运用在临床决策中,从而达到提高科学干预的目的,这就证明其与循证医学的概念大同小异。

二、循证实践在中国扶贫工作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选择循证实践解决中国扶贫工作的原因

1.原则的一致性。因为残疾、疾病、缺乏劳动力等原因,许多人变得贫困。 精准扶贫要求针对各种致贫原因,制定与之相符合的、恰当的措施。从扶贫工作中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到实施手段和方法都能够精准使用,也都能够体现出实事求是、遵循科学证据和现实情况进行实践的理念,这种精准的扶贫理念与循证实践遵循以证据为本帮助实践对象解决问题的思想恰好相同。

2.科学要求的一致性。循证实践方法是社会问题研究和实践方法科学化结合的一項重要产物,循证实践对于证据的严谨和高标准正是精准扶贫的特色之处。精准扶贫的工作原则就是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针对真正贫困的人群脱贫,这正是循证实践所遵循的以证据为本的科学研究。

3.方法的相似性。精准扶贫政策对于贫困户所进行的具有针对性的脱贫措施和方法,正是社会工作专业所运用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与循证实践相符合的重要之处。利用循证实践方法,通过一系列方法,如证据查找、反馈经验等,能够为政府扶贫工作的思路确定完善的扶贫政策与措施,也能够提供更加可靠的证据支持。

(二)循证实践下的精准扶贫工作角色分工

1.研究者。循证实践下的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研究者,就是那些对于我国当前的贫困状况和相关的扶贫手段都具有清晰的思路和认真研究的各类学者和研究机构和相关社会机构。(1)需要提供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研究,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证据。(2)可以通过已经颁布的关于扶贫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交相关的项目申请进行研究,给扶贫工作提供所需要的证据。(3)正在进行的实施方法跟踪调查和评估,得到有效的反馈,开展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修改。

2.实践者:社会工作者、管理者、其他相关人员。

第一,社会工作者是循证实践中扶贫工作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工作者直面贫困问题,与受帮助的群众直接接触,在国家政策和法规的颁布要求下,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扶贫工作。只有少数人可以单纯依靠政策和法规脱离贫困,更多的人需要依靠更精细、具体的工作人员帮助其脱贫,所以社会工作者将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补充。

第二,管理者是循证实践中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国家管理者对于扶贫政策制定和基层管理者的具体实施办法。(1)高级别的管理者通过全国范围的调查考证和专家的证据研究制定出可以解决大多数人贫困问题的最有效的政策。(2)传达到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领会了实际要求和任务之后,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方特点实施相关扶贫政策。(3)管理者在扶贫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就是对现有的工作和贫困户进行精准扶贫的有效评估,为国家政策的实践性做出意见反馈。(4)管理者不需要对工作者的工作过多干预,通过国家政策来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扶贫研究中。

第三,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各类机构、组织和热衷公益的相关人员也是重要人员。贫困人口在清晰明确的表达自身的想法和困境时存在一些困难,因此,只有一部分人能够通过扶贫政策的帮助,以及自身的对于摆脱贫困的信念顺利脱贫。剩下的一大部分贫困人口仍需要依赖于专业的反贫困实践者和大量的、不可或缺的社会人力资源对其进行帮助,从而彻底做到脱贫。

3.实践对象:贫困人群。贫困人口是循证实践中扶贫工作的核心。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国家不再一味的单方面、主导性的进行扶贫,而是越来越尊重案主的意愿,考虑案主的自身价值,建立想要摆脱贫困的信念,发掘案主的潜在资源和可利用能力,调动案主与实践者进行配合积极性,促使其给予实践者积极的反馈,充分利用实践对象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所产生的正面作用,并将其变为自身问题的实践者,提高扶贫工作中的减贫效果。

三、循证实践框架下的精准扶贫

(一)微观层面:扶贫对象识别

社会工作者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步骤和方法,精准识别出真正的贫困村、贫困户,真正找到和确定需要帮扶的人员和类型。并且需要遵循具体有效的贫困等级以此来进行分类识别,排除不合格人群,降低人为操控评估的可能性,了解贫困状况,分析导致贫困的原因,掌握全面的具体情况,摸清帮扶需。

(二)中观层面

1.发掘潜在资源和优势。贫困人口的主观意愿越来越被重视,充分挖掘贫困人口的可链接资源和潜在优势。在扶贫人员帮助其脱贫的工作中,贫困人口自身的潜在资源和优势、脱贫意愿、价值观和意义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可链接资源识别。需要挖掘和寻找各种可利用资源协助扶贫工作的顺利完成。所以,需要工作人员能够精准识别可利用资源,在国家提供的资源之外,能够发现其他扶贫主体和相关组织、机构的可链接资源,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在正确识别资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发挥资源的利用率,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宏观层面

1.建立评价标准。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会有很多以供研究的证据,但是这些证据的质量和可靠性都需要我们具体去探究。因此,循证实践需要制定一整套具体标准,用以批判性地评价证据的可靠性。基于循证实践遵循以证据为本进行实践的原则,通过精准到户的实践方式,开展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获取高质量高水平的实践证据。

2.精准扶贫效果评估。我们主要针对两部分精准评估:(1)对于贫困对象。一是贫困对象生存状态改变评估;二是对照当地人员实践情况对贫困对象进行评估;三是对贫困人员的返贫风险进行评估;四是对贫困人员的隐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评估。(2)对于扶贫效率。一是对于扶贫工作中的工作人员的利用率进行评估;二是对于扶贫工作中的可利用资源和现有资源的利用率进行评估。

3.促进证据库完善与补充。一方面,实践者从贫困对象的反馈中得到评估,从而反馈给研究者,进行更加深入研究,无论循证扶贫工作的效果如何,都可以实现对现有数据库中的相关证据进行补充与修订;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各级部门本身作为精准扶贫政策的制定者,理应对于扶贫方法和扶贫手段的更加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同时也可以对贫困人口提供更加切实的帮助,这也契合政府以循证实践为基础进行扶贫的思路。

四、结论

在西方大力开展循证实践的同时,中国虽然有其自身的特点,但也不能完全缺席这一研究热点。中国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是国际循证实践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在循证实践中的不断探索,本身就是对国际循证实践运动的贡献。当然,循证实践的优势和劣势也很突出,社会工作不能也不会忽略循证实践存在的问题,但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工作不是“循证”的过分,而是“循证”的欠缺。在以后很长的时期里,中国社会工作将会持续研究循证实践的独特性,高举循证实践的旗帜,致力于提升社会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在当代改革创新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做出巨大的改变,所以循证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实践,既是历史性的一步,也是大势所趋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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