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字歌可以填词演唱吗

2020-09-27 23:07程振理
作文通讯·高中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宋丹丹填词华晨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在综艺节目《明日之子》的某场比赛中,有四首歌供参赛选手随机抽取并当场演唱。其中一首是无字歌,抽到的参赛选手只能用“啦啦啦”的旋律来表演。有位参赛选手为了增强表现力,便自行对“无字歌”做了填词演唱。

表演结束后,评委宋丹丹与华晨宇发生了争执:前者认为参赛选手不符合比赛要求,是一次失败的表演,而后者认为参赛选手填词演唱是有才华的表现。

对于这一问题,你怎么看?请以一名场外观众的身份给参赛选手、宋丹丹或华晨宇写封信,阐述你的观点和思考。

要求:①结合材料内容,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②明确一位收信人,并将收信对象写在标题里;③统一以“小赵”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题目解析

这是一道任务驱动型作文题,适宜写成议论类文体。材料概述的主要是宋丹丹与华晨宇对参赛选手将“无字歌”填词演唱的不同态度,要求考生以场外观众的身份通过写信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思考,写信对象为参赛选手、宋丹丹或华晨宇三者中之一。写作时应注意:

一要围绕中心事件展开议论。作为任务驱动型作文题,考生应围绕材料提供的主体事件发表观点与思考,不应只将材料作为写作的由头,或议论说理的论据之一。即使旁征博引地表达观点与思考,也应自始至终围绕这个事件展开,把这个事件作为议论的重心。

二要立足核心导向阐述观点。考生选择角度表达观点时,要尊重材料自身的价值导向,无论是参赛选手将“无字歌”填词演唱,还是宋丹丹与华晨宇的争执,都离不开事件的矛盾内核,即对比赛中无字歌“只能用‘啦啦啦的旋律来表演”这个规则的态度(不宜全然否定)。

三要明确表达对象,切合文体。考生说理的身份是场外观众,写信对象必须是参赛选手、宋丹丹或华晨宇三者中的一个,而不能同时给两人或三人写信;同时,既然是信件,应符合书信体的基本格式、语言口吻和情理表达等特点。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若完全忽略事件矛盾的核心规则,只大谈特谈参赛选手的勇气、才华、创新、敢试敢闯、自信等,则视为偏离题意;同时,作为一封书信,写作的对象要始终如一,如果中途转换对象,或对象错误,或称谓不得体,则会被扣分。

适用素材与运用示例

适用素材

曾经在《舞林争霸》节目的一场晋级赛中,舞蹈功底扎实的年轻参赛选手刘福洋,表演了一段舞蹈后,被评委金星指出:“你报上来的是爵士舞,但我只看到一点点的爵士风格。虽然你前几次很优秀,但我这次绝对不给通过票。”评委杨丽萍觉得这个舞蹈跳得非常棒:“一个优秀的舞蹈者不一定要全能,一次失误不能判定一个舞蹈者的好坏。”为此,两人唇枪舌剑展开讨论,现场“火药味”十足。节目播出后,有网友支持杨丽萍,觉得金星在节目中“太毒舌”了;也有网友觉得金星很专业,这个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

运用示例

在《明日之子》的一场考核比赛中,华晨宇对一名将“无字歌”填词演唱的参赛选手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此宋丹丹老师提出了不同看法。的确,那位参赛选手的作词本领极高,但是对“无字歌”填词演唱是否与该场考核的规则相背离呢?

比赛规则制定的意义,便是去遵循。无独有偶,我想起几年前一档舞蹈节目中金星老师与杨丽萍老师关于一名参赛舞者的争议。金星老师质疑参赛舞者的表演缺少爵士风格,杨丽萍老师则极力称赞参赛舞者的表演,为此两人产生了分歧,场面一度失控。

这两个相似的场景,再度引发我们对于“才华与规则”问题的关注。

《明日之子》作为一档选秀节目,制定的规则无疑是对选拔相对公平的保障。既然规定了“无字歌”以“啦啦啦”的旋律演唱,那么参赛选手随意填词便是对规则的不尊重。若偏袒了这位参赛选手,则对其他参赛选手有失公正。

参赛选手填词是才华的表现,这固然不错;但在赛场上,才华的展示应以尊重规则为前提。希望在规则之内,涌现出更多富有才华的参赛选手。———蘇州中学高三王沐韵

适用素材

《带胡须的蒙娜丽莎》是法国艺术家杜尚创作的画作。杜尚在一份《蒙娜丽莎》的印刷品上,用铅笔为蒙娜丽莎涂上了山羊胡子,并标以“L. H.O.O.Q”的字样。他的好友弗朗西斯·毕卡比亚以“杜尚的达达主义作品”这一标题将其发表在杂志上。杜尚将自己的创作与达·芬奇的原作做了意义上的割裂,但在图像上又保持了内在的联系,进而也赋予了作品另一种深意。《带胡须的蒙娜丽莎》成了西方绘画史上的名作,杜尚则被誉为20世纪实验艺术的先锋、“现代艺术的守护神”,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西方艺术有着重要的影响。

运用示例

判断参赛选手的填词行为是否属于创新,首先需要明确创新应该具备的要素。一般的创新可以从形式和思想两个层面考察。其中形式和思想互为表里、互相支撑。“现代艺术之父”杜尚推出的作品《L.H.O.O.Q》被认为是重大艺术创新———尽管他只是在《蒙娜丽莎》的印刷品上用铅笔为蒙娜丽莎画上了胡子。但在形式上,它采用印刷品、铅笔,突破传统绘画方式,别具一格;思想上,他用铅笔、印刷品表达了20世纪的美术将不再像过去那样重视技法的观点。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反观该参赛选手的“创新”,形式上他采用填词,但这种“突破”不是源自这位参赛选手的创造,而是无视比赛规则的“逾矩”行为。因为其他参赛选手选择了尊重规则。所以说这位参赛选手的“创新”是无视规则的行为。在比赛中,真正的形式上的创新应该是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着眼于对“啦”字演唱技法的探索。而思想上,也应努力追求通过“啦啦啦”传达出歌者对音乐的理解。因而在比赛场上,真正的才华应是遵守规则和开拓创新的巧妙平衡。———苏州中学高三张诚洋

给华晨宇老师的一封信

苏州中学高三刘涵

敬爱的华晨宇老师:

您好!

我是《明日之子》的一名场外观众。在观看了参赛选手对无字歌的填词表演,并听了您的点评后,我有一些个人的观点与思考,希望与您分享。

您认为给无字歌填词是参赛选手有才华的一种表现,这的确不可否认,但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放在这场比赛中是有失公允的。

作为一场比赛,首先要注重的应是公平性。而公平性需要规则来保证。给无字歌填词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场比赛的规则,这是对其他参赛选手的不公平。对于其他参赛选手来说,评判的标准是唱功,再加上情感的表达,或是台风的表现;而对于这位参赛选手来说,评判标准却偏向了她的创作才能和填词功底。

同一场比赛出现了不统一的评判标准,规则的制约功能便失去了效果,公平也失去了保障。对于创作,对于艺术,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评析。审美的个体差异性,会使一幅画、一首歌得到不同的评价。因为艺术是不存在明确的规则界限的,也没有竞争关系。欣赏艺术可以从多维、多元的角度去欣赏,但对于比赛,这种标准却不适用。评判标准过于多维、发散和不确定的比赛,势必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比赛现场出现无字歌填词的行为,是参赛选手没有遵守比赛规则,也没有弄懂比赛目的所导致的。无字歌的目的是让参赛选手无须通过歌词来理解音乐、表达音乐。看似极大制约了参赛选手,其实给参赛选手进行形式创新创造了很大的空间。参赛选手可以通过这种制约深入思考、另辟蹊径。为无字歌填词,是没有思考规则背后的深意、思维被题目本身所困住的体现。

究其本质,为无字歌填词是一种以打破规则为前提的创新。而引起争论的正是建立在打破规则上进行的创新,这是否真的可取?近年来,随着西方教育观的盛行,大家都在倡导自由,不墨守成规,也有甚者提出要打破规则。仿佛只有打破既有的规则,创造了新的秩序才是创新,才有自由。可反观历史,古希腊智者学派就是倡导法律、规则要为人性让路,致使后来的古希腊陷入了混乱。而启蒙运动中,孟德斯鸠在追求自由平等的大环境里,依旧坚持法律要注重理性,追求制约与平衡,后来他的理论被运用到实际社会中,使得权利分配得到优化,社会秩序井然。戴着镣铐跳舞,是对规则的尊重,对秩序的尊重,是制约与自由达成了平衡。

给无字歌填词的表演并非一无是处。抛开比赛,这确实是一次很好的创新,一次成功的表演。但放在比赛中,它破坏了规则,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

如果我的观点中有不合理的地方,希望得到您的指正,并进行深入交流。

此致

敬礼

小赵

2020年1月

名师点评

这封书信针对华晨宇的点评,先肯定了参赛选手给无字歌填词是“有才华的一种表现”,继而指出这种行为“在这场比赛中是有失公允的”,接着从比赛的公平性“需要规则来保证”和“不统一的评判标准”“造成不公平”正反兩个方面说理,进而深入剖析参赛选手“违规”的原因及其后果,由此质疑“以打破规则为前提的创新”的本质意义,且以史例正反对比论证指出“戴着镣铐跳舞,是对规则的尊重”。书信首尾圆合,观点辩证,论据典型,分析深入,语言谦和,读后令人易于接受。(程振理)

给《明日之子》参赛选手的一封信

苏州中学高三周霏飏

亲爱的《明日之子》参赛选手:

您好!

我是《明日之子》的场外观众小赵。在观看了您的比赛之后,我对您填词“无字歌”演唱的行为有了一些思考。贸然给您写信,望能得到您的理解。

赛后,作为一名创作歌手,华晨宇老师给了您不低的评价。然而我认为,您的词作固然出彩,但也恰恰反映了您的局限。“无字歌”作为一种实验性的歌曲形式,本身具有新颖感,参赛选手可以通过吟唱的快慢轻重、真假音的转换来完成演绎,这样的演绎效果也会令人耳目一新。然而您进行填词后,便将新颖的形式拉回了惯常的轨道上,令人惋惜。

而且我认为您的失误,在于对规则的蔑视。正如宋丹丹老师所言,这不符合比赛要求,是一次失败的表演。

飞速前进的信息社会似乎将人们带入了词语阐释的误区。提及“规则”“规矩”,更多人想到的是一种束缚,以及“规则就是用来被打破的”这句名言。然而,所有规则都该被打破吗?

我认为未必。

自进入人类社会以来,“准则”便如影随形。这种准则是建立在普世价值观上的公序良俗,是存在于乡土社会中的“礼”;而后有“规则”,即社会在运行中人们所遵循的法则,是共同认可的一种规章制度。准则可以予以改变和突破,然而经由多方讨论认定的规则,并不能被轻易破坏。换言之,在破除所谓“成规”之前我们须先明确其性质:它究竟是陈旧的、腐朽的,还是规律的、必然的———它是否可以称作“陈规”?显然,比赛规则应当被参赛选手和评委遵循,这样才能保证比赛公平有序地进行。

但墨守成规必然是错误的。

古往今来有太多只懂得师古而不能奋其智改旧制之例,这样的结果无不导致国之衰微、朝代之没落。这些事例想必您也有所听闻。推及日常生活,创新可以是老字号运用现代科技,立足消费需求不断改革;或是博物馆运用大数据和3D技术,让人们在家中便可虚拟参观。枯木逢春、推陈出新,正是成功打破了“成规”。

由是观之,创新也需要守住规则。与其说“随心所欲不逾矩”是乡土社会的写照,不如说它是现代人应当遵守的准则。子曰:“狂者进取。”狂,是一种少年意气,是进取、高远、放达。而“妄”,如许渊冲所说,是虚假、浮夸和僭越。作为青年人,我想我们都需要一分做宇宙舵手的“狂气”,少一点儿不知所谓的“妄”。正如我在信的开头所说,您可以试着用一点儿“狂气”,即使在无字歌中,也能展示您的水平。

最后祝您能在今后的比赛中取得佳绩!

此致

敬礼

小赵

2020年1月

名师点评

在这封写给参赛选手的信中,作者独具慧眼地指出填词演唱是“将新颖的形式拉回了惯常的轨道上”,且“不符合比赛要求”;接着针对“规则就是用来被打破的”这句名言,质疑剖析即使破除所谓的“成规”也必须先明确其性质;进而联系古今史实、推及生活实例,正反说理得出结论:墨守成规必然是错误的,而创新也需守住规则。本文说理语言辩证,论证层次清晰,问题剖析深入,颇富思辨色彩。(程振理)

给宋丹丹老师的一封信

一考生

尊敬的宋丹丹老师:

见字安。

观看了本期《明日之子》节目后,我深深地被您对规则和舞台的尊重以及敢于“发声”的魄力所震撼。

您对此次参赛选手将无字歌填词演唱的态度,反映了您的“规则”和“公平”意识。诚如钱理群先生所言,在当下“人生大戏台”的社会中,规则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不仅意味着“行为的局限”,更应该被视作日常行为的“尺度”与“标杆”。在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的“规则”将社会限制在合理、有序的框架内;在比赛中,赛制的“规则”使比赛的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平。以此来论,您有力的发声理应得到大家的尊重与认可。

回溯人类历史长河,争议与论辩似乎从未停止过。我们至今仿佛还能看见春秋时代孔子与其弟子的“论”,三国时代诸葛孔明舌战群儒的“辩”,魏晋时代风雅名士闲庭信步的“谈”。当年孔子用一句“亦各言其志也已矣”打消了曾皙言志的顾虑,消除了子路、冉有、公西华的无形“规则”对其言志的制约。事实证明,曾皙所言,亦言志也,且为大志也。于孔子而言,规则并非目的,言志方为初衷。

《明日之子》节目的选拔初衷,想必丹丹老师您也深知,恰是华晨宇老师所看重的“才华”。为了发现“才华”而制定“规则”,“规则”因“才华”而产生意义。倘若有参赛选手出于尊重节目组选拔“才华”的“初衷”,填补了“无字”的“空白”,尽情展“露”了才华,又有何不可呢?何况对于“规则”的理解、执行与完善,原本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犹记《哪吒之魔童降世》中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呐喊响彻天宇,与《明日之子》这位参赛选手一样,这是一种对“规则”的崭新诠释,是对“才华”标准的重新定义。正所谓推陈出新、青出于蓝,社会与文明正是在不断的更迭与演变中走向先进,人亦是在此精神中得以发展与完善。规则与制度是人制定的,但绝不应该成为束缚人意志的枷锁,世上没有永远不变的规则,更没有亘古不变的制度。

敬爱的宋丹丹老师,我敬佩您敢于直言的精神,也尊重您的“规则”意识,但也想请您理解华晨宇老师的“才华之说”,至少这并非一次“失败的表演”。“戴着镣铐”能跳出一支优美的舞蹈,固然是参赛选手能力强的表现,而为了表演出更加优美的舞蹈,参赛选手巧妙地改进了“镣铐”,又岂非参赛选手“才华”的展现?

以上拙见,尚祈批评。

敬颂

冬祺

小赵

2020年1月

名师点评

这封书信是写给宋丹丹老師的。作者先肯定了宋丹丹老师的“发声”精神与“规则”意识,继而笔锋妙转,引用孔子鼓励曾皙言志等论据,剖析“规则”并非“目的”,且见仁见智、有待完善,选拔有“才华”的参赛选手才是节目的“初衷”,戴着镣铐舞蹈固然是能力,改进“镣铐”填补“无字”的“空白”进而呈现精彩表演同样是“才华”。书信语言温婉,论据材料多元,说理灵活辩证,读后给人启迪。(程振理)

猜你喜欢
宋丹丹填词华晨
华晨尚未跌够 短线只宜博反弹
参加综艺引争议 宋丹丹的困局
宋丹丹:耀眼的不仅于荧幕
华晨(中国)向雷诺出售华晨金杯49%股权
Section B
只是赢了自己
Step 4
Let it goChris
黄宏缘何感动宋丹丹
华晨命运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