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山东

2020-10-09 10:45本刊编辑部
齐鲁周刊 2020年19期
关键词:山东省信用体系

本刊编辑部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要求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

2015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的《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下称《规划》),作为山东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明确了山东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某种意义上说,2015年是山东信用体系建设的启动之年。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推动下,5年来,山东信用体系建设进展迅速,成绩斐然。一些县市区在信用平台建设、综合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在这一过程中,好的信用可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便利,坏的信用则会让其在社会经济领域的一些层面受到限制。威海、荣成、宁津等市县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营商环境打造和创新社会治理上探索出了诸多模式、经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看不见的“诚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内容,这既是对齐鲁文化中传统美德的“显扬”,也将有助于营商环境的再造与社会治理的创新。

2020年7月21日,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局“威海信用五进——进机关”现场观摩会。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凸显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5年6月成立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分管金融的副省长任副总召集人。2019年10月,将联席会议调整为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近年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良好的信用环境需要公众良好的信用意识与信用行为,行为需要制度规则与法律的约束,制度与法律通过立法与执法机构来体现。本着这一原则,山东逐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体系,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重点领域的信用制度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2018年3月,省政府以第314号令出台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社会信用立法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2020年7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务诚信等文件。以联席会议办公室或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了40多个配套的制度文件。今年5月,我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正式出台,清单涉及省直58个部门和单位的7948条信息事项,成为全国第三个以“清单式”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的省份。今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在信用平台和网站集群建设方面,省内率先建成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16市信用平台和官网均已上线运行。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的大力支持下,截至今年8月底,省信用平台归集信用数据突破16.7亿条。“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公示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100多万条,公示全国信用“红黑名单”信息263万条,一站式綜合信息查询超过2815万次,总浏览量突破5500万次。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不断深入。省级主要业务部门已建立起“红黑名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50个。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省、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入驻大厅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时能够查询使用信用信息。以省发展改革委为例,通过在办公系统安装使用联合奖惩子系统,截至今年8月底,省发展改革委在行政许可业务中,共查询使用6682家企业法人的信用记录2.05万余次,限制申报事项44次。今年以来,省法院共累计发布失信名单6.98万例,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9.1万人次,85.9万人次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受到限制,5万人次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开。山东省青岛、威海、潍坊、荣成四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烟台、青州、荣成三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首批30家率先开展守信激励创新工作的城市。2018年12月,山东省确定济南市、济宁市、青岛市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东营市垦利区、寿光市、诸城市、五莲县等8个市(县、区)为山东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国家开展的城市信用指数监测中,全国有261个地级市纳入监测,青岛、烟台、威海、潍坊居前10名;在全国375个县级市监测中,我省有27个县级市纳入监测,有6个县级市进入前10名,其中荣成市连续两年居第一位。

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推进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保障。为此,山东积极开展“信易贷”,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全省已有16个市、252家金融机构、1873家企业入驻平台,涉及19个行业。其中,金融机构发布金融产品342个;企业发布融资需求1067笔,需求金额75.24亿元;金融机构成功为企业授信203笔,授信金额10.73亿元;正在对接的575笔,意向金额35.96亿元。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财务造假、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仍不断发生的今天,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对接国际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它能有效地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推动商业文明的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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