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党建“灯下黑”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2020-10-20 03:23王春林
商情 2020年41期
关键词:机关党建突出问题党的建设

【摘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党和国家机关居“庙堂”之高,处在“最先一公里”、“第一棒”的位置。习总书记特别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出问题危害很大,属心腹之患而非皮癣之忧,小毛病不治久而久之也可能引起中风、心梗,必须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长期以来,客观上存在的党建“灯下黑”问题,成为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成为这样那样机关问题存在的重要根源。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必要。

【关键词】党的建设  机关党建  突出问题  分析研究

一、“灯下黑”是机关党建长期存在的一个老问题

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党和国家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机关党建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治理“灯下黑”问题成效明显。但也要清醒看到,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长期以来比较突出的“灯下黑”問题仍然存在。

所谓“灯下黑”,原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具下面产生的阴暗区域,引申为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没有看见和察觉。机关党建“灯下黑”,指机关部门在强调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时候,自身党建工作却出现软化、弱化、边缘化,甚至于淡化的情况,主要表现有:

一是从机关党组织层面看,有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组织形式,党建工作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实际工作中,通常以本级党组织组成人员偏少为由,降低自身建设的要求,与下属党组织“一锅煮”,从而形成“灯下黑”。

二是从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层面看,由于兼具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需要在不同的场合及时进行转换角色身份。实际工作中,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要实现角色身份的转换比较困难,“灯下黑”也由此产生。

三是从机关党员层面看,面对下属单位、管理对象,在行使管理职能时,有时放松自我约束,降低自我要求,有意无意的演变成“灯下黑”。

四是从机关工作层面看,机关部门出台的党建文件、部署的党建工作,不仅是对下级单位的党建要求,也是对自身的党建要求。实际工作中,检查、监督下级单位的多,而检查、监督自身的少,从而形成“灯下黑”。

二、主观原因是产生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主要原因

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灯下黑”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但主观方面的原因是主要的,大致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的多余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科学理论是正确行动的指南。有的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甚至主要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到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建,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极端重要性,没有认识到机关党建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具有导航定向、固本强基的重大意义与领导作用,而是认为是党建工作是多余的负担,把讲政治、强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乃至于形式化、口号化,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的对立起来,客观上形成重业务轻党建的“灯下黑”现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就是这种党建多余论的真实写照。

二是党性修养方面缺乏持久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共产党人在积极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必须积极改造主观世界。党员干部必须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持之以恒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共产党人的自觉性,是共产党员必须终身修炼的“心学”。随着入党时间日久,有的机关党员逐渐淡化了党员意识,甚至于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的群众,争名逐利,揽功推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逐渐忘记了自己的普通党员身份,不愿意佩戴党徽,沾染上官僚主义习气,既不想当“标兵”更不愿做“模范”。曾经一度流传的“领导不如干部,干部不如党员,党员不如群众”等民谣,在有的机关部门至今并未绝迹。

三是考核监督方面存在死角。信任不能替代监督。考核监督是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渠道和工作方法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党组织对自我考核监督发现的问题,客观面对、主动改进的不够,常常采取避重就轻、刻意掩盖、轻描淡写,甚至于熟视无睹等办法,化大为小、化小为无,使有些问题始终得不到克服而长期存在。同时,上级党组织在考核监督下级党组织时,有的也存在程序不到位、环节有省略、时间缺保障、平常缺跟踪等情况,使考核监督工作不同程度的打了折扣,存在“灯下黑”的问题死角。

四是党组织自身方面主业不主。我们必须清楚:机关党建是机关的主业,而不是副业,更不是负担。机关党组织是承担党建主业的唯一组织机构,高质量抓好党建工作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有的机关党建负责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把党内的职务当做荣誉称号,挂名不做事,不清楚、不熟悉党建业务;有的党务干部常常是见子打子,被动完成党建任务,加之不时受到其他工作的冲击,又缺乏主动争取,造成党建主业成为副业的“灯下黑”情况。使用过油灯的人都知道,灯盏少油、灯心细小,灯光必然暗淡,出现“灯下黑”那是一定的。

五是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我们党一直重视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十九大以来就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2019)等党内法规文件,对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机关党建的实际工作,仍然存在事多、会多的情况,普遍超越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应有的合理承载力,形式主义的做事、开会在所难免,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两全”要求势必会打折,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大多成为美好的愿望。

三、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举措建议

2019年3月,中央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四个着力”的工作重点,其中明确要求“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问题”。结合机关党建的实际工作现状,就破解“灯下黑”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摆在认识,坚决克服思想上的“灯下黑”。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大张旗鼓搞党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党和国家机关的理所当然和法定职责,绝不是什么多余。每一个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牢记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心无旁骛的全力支持党建工作,坚决克服思想上的“灯下黑”,推动本机关的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是摆正位置,坚决克服行为上的“灯下黑”。讲政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特色,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大布局”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而不是把党的领导置于“五大布局”之中;党的“六大建设”里,政治建设居于统领地位,具有导向与决定作用。为此,必须牢记党建首位,政治建设统领一切,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灯下黑”,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第一时间完成,党组织安排的活动第一时间参加,党组织提出的纪律要求第一时间遵守,以实际行动展现自己作为党的人,听党话,跟党走,办党事,对党忠诚,同心同向,义无反顾。

三是摆正工作,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灯下黑”。习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不论做什么工作、级别多高,都是党的干部、组织的人,要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重要提法都要同党中央对表。”党建工作是每一个机关部门的主业之一,也是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之一,与各自的部门其他工作之间不是“两张皮”关系,而是融合共生,并发挥统领作用。在工作任务上,尽管整个单位的党建事务性工作有专职党务干部担任,但涉及到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党务事项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完成,绝不能拖延、马虎,乃至推脱、拒绝;在人员配置上,党务干部属于业务骨干,由精兵强将担任,要按照既懂党务又懂业务的要求进行双料培养、定期交流,党建工作业绩要成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在工作要求上,机关党组织不仅要提出党建工作要求,更应该在重、急、险、难等工作之际,党组织负责人要作动员讲话,提出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要求,从而把党建工作融入到特殊工作之中,产生支撑与推动作用;在组织架构上,机关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应当设立专门的党建办公室,把政治处或者政工科的工作纳入其中,同时要重视建强党小组,发挥党小组作用,健全党小组的设立,不仅处室设立党小组,科室也可以设立党小组,由处室、科室党员负责人任党小组长,既可以使党建工作更加落地生根,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三会”,也可以使党务工作成为培养锻炼机关处室、科室党员干部的重要平台,促进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相融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在工作总结时,部门工作总结、科室工作总结、单项工作总结、党员领导个人工作总结、普通党员个人工作总结,首先必须总结党建工作,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领导、引领、统筹、支柱、推动作用,明确党员个人在工作中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把讲政治、强党建、促工作有机融合,使“灯下黑”变为“灯下亮”。

四是摆正培训,坚决克服培训上的“灯下黑”。习总书记指出:“好學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重视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能”的一个重要经验。打铁要靠自身硬。党务干部要过硬,党建工作才能过硬,党支部才能强起来。机关党建中出现“灯下黑”问题,与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硬”,存在“灯下黑”有一定关系。新时代下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克服教育培训方面的“灯下黑”问题,应当在加强机关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其他委员的学习培训,举办分门别类的委员学习培训班,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成效,进行严格的培训考试;针对机构改革后机关部门“一把手”党政“一肩挑”,但有些“一把手”弄不清楚该如何“一肩挑”的状况,应当举办“一把手”参加的党建工作专门学习培训班。机关党工委要加强新任机关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对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同志不予任职确认。借鉴纪监委干部党纪定期考试的办法,对基层党组织专职党务干部进行上岗考试,并作为评比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条件。

五是摆正督查,坚决克服督查上的“灯下黑”。中央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要求,“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此,有必要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清单化管理,做到“一年早知道”,杜绝时不时的“添油加醋”行为,切实解决困扰基层党建的形式主义问题。有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基层党组织就能够有序开展党建工作,上级党组织也能够有序督查。当然,党建督查也应当转变工作方式,把以明查为主转变为明查暗访相结合,把集中查为主转变为定时检查与平时查相结合,把听取党员领导汇报为主转变为党员领导介绍与随机抽取普通党员介绍相结合。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N/OL].新华社,2019-03-28 21:17.

[2]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求是,2019,(21).

[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N/OL].新华社,2020-01-05 19:05:12.

[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N].人民日报, 2018-11-26.

[5]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N].人民日报, 2019-05-22(01).

作者简介:王春林(1965-),男,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党校副教授,长期从事党的建设教学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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