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塔河: 司法救助为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2020-10-21 04:53何其伟齐杰
方圆 2020年18期
关键词:白某苏某住院治疗

何其伟 齐杰

近日,黑龙江省塔河县居民白某,向塔河县检察院赠送了一面绣有“司法救助送上门,温情办案暖人心”字样的锦旗,以此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一家人的救助。

2018 年10 月,正在街上行走的白某,不慎被驾驶摩托车的苏某撞伤,造成腿骨、肋骨等多处骨折,伤情严重,手术及各种治疗费用多达十余万元。由于骨折恢复时间长,白某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加之后续的高昂康复费用,使得本来就困难的家庭,经济变得更加拮据。

在白某住院治疗期间,曾多次要求肇事方苏某赔偿住院治疗费用。但苏某既无正当职业,也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境非常困难,在垫付少量医疗费用后,表示已无力赔偿其余费用。今年6 月5 日,白某在索赔无望之下,遂向检察机关申请了司法救助。

在了解到白某的情况后,塔河县检察院负责控申部门的主管王艳春考虑到白某车祸后因伤情行动受限,便带领干警带案下访,来到申请人的家中核实情况。面对申请人困难的家境,王艳春向检察长汇报情况后,该院受理了白某的救助申请,并启动快速办理、快速申请通道,白某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了救助款。

8 月19 日,塔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兰成、第三检察部主任周天達带领干警来到白某家中进行回访,了解白某的近期康复情况及家庭生活状况,并将2 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白某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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