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020-10-21 05:02李静
河南科技 2020年6期
关键词: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李静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洛阳市老城区作为洛阳市的底片,具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在对老城区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继承人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了详尽分析,指出了該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存在的问题,并在法规制定、传承活动、保护力度及宣传、知识产权意识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6-0093-0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和世代相传的精神纽带,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国家“文化象征”,并且被赋予“民族文化基因”的意义。然而,伴随全球化进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步伐加快,源于农耕文明、主要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土壤及生态环境也正受到严重冲击,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洛阳市作为河南省中南部文化历史悠久的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截至目前,洛阳市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8项、省级58项、市级135项、县级10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名、省级传承人48名、市级传承人205名、县级传承人400多名。截止2018年7月,老城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9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5项,市级13项,区级19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8名、市级传承人15名,区级传承人20名。老城区作为洛阳市的底片,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解读老洛阳文化遗传的“密码”,更是老城区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力补充,是繁荣老城区经济社会的助推器。

1 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洛阳老城区现有的3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是祖先留给洛阳的共同财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发掘、传承和保护,不但体现着我们对于自己祖先的尊重,也更体现着对于自己历史的善待。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民族意识的理性回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1.1 洛阳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洛阳老城区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项,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灯彩(洛阳宫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项,济世堂李占标膏药、杨氏沙园膏药、纯德堂口疮散、南无拳、毛家笙制作技艺;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福安堂傅氏膏药、赵氏中医正骨、殷天章专门喉科、李占标膏药、史法璋中医外科、毛家膏药、千年纸雕(洛阳宫廷微雕剪纸)、刘心牡丹纸雕、老城排鼓、李龙锡小米黄酒制作传统技艺、洛阳丸子汤制作技艺、洛阳三彩烧制技艺、唐代白瓷制作技艺;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项,范氏喉痛散、针灸(贾氏反射弧针法)、高氏篆刻世家传统美术技艺、董氏梨膏糖制作技艺、面塑技艺(梁氏)制作技艺、王家浆坊制作技艺、洛阳牡丹银丝酥制作技艺、卤制技艺(张波卤制)、桂花糖(孙氏)制作技艺、南关街口小碗牛肉汤制作技艺、青年宫王胖子涮牛肚制作技艺、老城汤文化(高记清香园不翻汤)制作技艺、泮牲园酱肉制作技艺、洛阳交趾陶烧制技艺、传拓技艺、萧制作技艺、围棋制作技艺、面塑(李氏)制作技艺、杨班候小架太极拳。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分10类,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在老城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中,较为突出的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明显所占比重较大,传统技艺共21项,占总数的53.8%,传统医药11项,占总数的28.2%。

1.2 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老城区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人,为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传承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8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5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人,调研得知老城区四级非遗传承人,年龄50~59岁的居多,有12人,30~40岁,40~50岁均为8人,70岁以上4人,有3位传承人已去世。

2 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2.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上,国家层面上,2006年文化部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文化部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财政部2012颁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地方上,河南省2006年颁布《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2007年由文化厅颁布《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暂行办法》、2013年颁布《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7年省财政厅和文化厅联合发布《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洛阳市政府2006年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随后又陆续颁布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申报评选推荐等程序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017年3月颁布实施《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洛阳市非遗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老城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按照相应等级的法规来进行传承和保护,区内没有制定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规。

2.2 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

目前我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保护体系。只有入选县级名录的项目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只有入选市级名录的项目才能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必须从省级名录中产生。各级别名录选拔周期为2~3年,截至目前为止,国家、河南省均已经认定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洛阳市已于2018年4月启动第五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老城区于2016年已经开展了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

传承人名录上,国家已于2018年5月公布第五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017年9月河南省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洛阳市于2016年公布了第三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老城区于今年公布了第四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3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金、机构、人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更多的体现在社会文化上,不能简单的用经济价值来衡量,为了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国家级和省级非遗都有专项资金支持,洛阳市也积极申请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专项保护资金,为河洛大鼓、洛阳宫灯先后争取国家级专项资金118万元,用于项目的抢救性挖掘及社会传承有关工作。2011年至2017年,国家、河南省共为洛阳市国家级、省级项目及传承人下发补助资金共计841.3万元。如河南省2018年对前期公布的四批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展示馆、传习所,以及传承人都有补助费,老城区的南无拳项目获得了10万元非遗的补助专项资金,其他的省级非遗传承人也获得每人0.3万元的补助费。洛阳市目前每年非遗工作经费13万元[1],老城区没有专项非遗工作经费。

就非遗的保护机构而言,2006年洛阳市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性质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挂牌在洛阳市文化馆。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设在老城区委文化局,由老城区文化馆具体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有1名文化馆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

2.4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广

老城区文化局全面普查、保护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逐步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通过近几年的全面普查工作,老城区现有有效非遗线索164条,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也初见成效。

2.4.1 传承与产业开发结合。对于传统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城区在非遗保护上主要采取了传承与产业相结合的方式,如国家非遗保护项目洛阳水席一方面作为“洛阳三绝”之一而闻名中外,另一方面也是老城餐饮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传播洛阳传统饮食文化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洛阳三彩烧制技艺,老城区成立洛阳三彩艺术博物馆,在经营上,将文化创意与陶瓷艺术相结合,创作的众多作品均获国内外大奖,其中三彩作品《弟子》连续四年获中国工艺美术“百花杯”金奖;作品《菩萨》获中国工艺美术“金凤凰”原创设计大赛银奖;三彩釉画作品《慧》荣耀入展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视觉中国·瓷上敦煌”中国陶瓷艺术展;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唐白瓷烧制技艺,充分与市场相结合,先后成为“市礼”“省礼”,现在经过层层挑选、严格把关,被外交部指定为外交礼品。

2.4.2 传习研究所。河南通过建设传习所、展示馆、研究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等机构来推进非遗保护,省文化厅已累计公布了四批省非遗传习所和非遗展示馆名录。洛阳老城区通过积极申报,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1家,为老城区南无拳文化研究会,目前有会员近千人。通过举办南无拳培训班、南无拳进校园、文化汇演或参加比赛等活动,推进传承人传承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洛阳老城区举办南无拳培训班6期。南无拳文化研究会代表老城区参加国家、省市等重要活动20多项,曾在盛世欢歌第二届中国中老年文艺汇演中获金星奖,在全国第二届社区网络春晚中获最佳节目奖。

2.4.3 非遗产业园及精品展示厅。洛阳老城区于2016年1月开始建设文峰塔非遗文化产业园示范工程,其中一期洛邑古城2017年4月开始运营。产业园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由政府牵头投资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北京非遗城公司、北京中渡互联网科技公司专业化运营。洛邑古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传承为主题,以“突出河洛文化特色,传承、保护结合文化再创新"为核心,引入国家、省、市级200余项顶级非遗传承项目在此集中展示、交易,打造非遗文化交流中心、非遗博物馆、非遗主题高端精品酒店、非遗特产超市、洛阳老底片文化长廊、洛阳非遗文化街、文创概念体验馆等共计20个业态品类。此外,在新近竣工的区文化馆新馆内,区政府投入资金十余万元设计装修面积100平方米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示厅,全区代表性非遗项目通过文字、实物、视频等方式展示其中,该厅已成为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重要展示场所和平台。

2.4.4 非遗项目展演或专场演出。每年,老城区都将举办非遺项目展演,向辖区群众展示非遗项目。主要利用“文化遗产日”、牡丹文化节等,区文化馆组织在青年宫、金业路社区等文化广场开展非遗项目展演、文化活动专场演出等。“老城杯”河洛大鼓争霸赛已成功举办两届,通过开展非遗项目展示、非遗项目表演活动,既丰富了辖区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也弘扬了民俗文化的精髓,宣传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

2.5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状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区域性保护和传承性保护。其中生产性保护是针对对于存续状态较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保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前提下,可以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但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适合生产性保护,老城区有32项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均可采用生产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急需知识产权来保驾护航。在多类知识产权中,非遗保护最为契合的是商业秘密和商标保护。大多数的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配方在流传的千百年间,都靠父子、师徒口口相传,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这类技艺通常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容易忽略的是品牌意识,2016年文化部启动制订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时指出,“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走进生活、增加就业”[2]。在老城区的3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品牌意识最强的,当属已进行生产性保护的洛阳水席真不同饭店。1995年,真不同饭店注册了真不同商标;2012年,该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河南省首个餐饮类驰名商标。随着知名度增加,真不同商标屡屡被侵权,洛阳市工商局商标维权小组已查处侵犯真不同商标权案件37件。同时,市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积极关注商标注册动态,指导真不同饭店成功阻止10多家企业的恶意注册行为。[3]除了积极维权之外,真不同饭店还筑起了商标防御的城墙,1994至2012年十余年间,分别在商品和服务的13个类别中申请了真不同、武皇宫廷水席、武皇水席3个商标标志共14件商标。

课题组以非遗项目名称或是传承人姓名为检索项,对老城区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商标查询,其中2项国家级非遗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申请了14件商标,洛阳宫灯无商标;省级非遗名录中,仅有4项申请商标,包括南无拳、济世堂李占标膏药、杨氏沙园膏药、纯德堂口疮散,其中洛阳南无拳文化研究会于2015年分别在商品和服务的24个类别中申请了南无拳商标,家具、医疗器械、首饰、服装、杂志期刊、锻炼器械、食品、蔬菜、饮料、酒类、金融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教育、私人保镖、住所代理、保健治疗服务,对南无拳商标进行了全方位的防御保护;市级非遗名录中,仅有7项申请商标,分别是福安堂傅氏膏药、李占标膏药、刘心牡丹纸雕、李龙锡小米黄酒制作传统技艺、洛阳丸子汤制作技艺、洛阳三彩烧制技艺、唐代白瓷制作技艺,其中李占标膏药,河南李占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在商品和服务的7个大类中申请了17件商标,其中4件商标在第10类别的申请是在2018年8月21日刚提交;唐代白瓷制作技艺,洛阳牡丹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19件商标,此外李学武牡丹瓷目前拥有各项专利及版权达500余项[4]。

3 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存在问题

洛阳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从总体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不尽人意,由于诸多原因,此项工作受到较大制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3.1 对非遗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有待提高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观点,政府对非遗的主导工作,首要的体现就是对非遗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老城区整体对非遗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专门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来指导非遗工作。对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上不够积极主动,在针对现有的非遗线索,应该积极开展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如相邻的西工区2017年10月就已经完成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工作。老城区应该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再逐级向市、省、国家进行申报。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实施措施,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非遗保护仅限于文化部门单打独斗。

3.2 非遗管理机构、人员、资金缺乏

我国大多数省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群众艺术馆是单列的,省内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濮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鹿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也都有独立的人员编制、财政预算。老城区目前非遗工作由文化馆监管,没有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在人员配置上,仅有一名文化馆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没有非遗管理专业人才,陈列展览、文物鉴定、技术保护、规划制作、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开发利用等较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特别是摄录、照相、文字撰写、音像资料制作人员更为匮乏,使许多资料征集后不能有效开发、保护和利用,导致老城区的传承、保护和申报、利用工作进展缓慢。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应该提供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等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但市财政没有向老城区拨付任何非遗保护方面的资金,洛阳老城区财政吃紧,经费困难,也没有任何非遗保护的专项经费,这成为制约洛阳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的最大问题,也导致区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得不到相应的经费支持,一些精湛的传统技艺后继无人,正面临失传的危险。

3.3 非物质文化面临消亡,非遗项目传承人稀缺

非遗的传承是一种活态传承,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得以延续,但是现代科技的发展,机械化取代了传统的手工艺,工厂流水线生产抹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广泛流传洛阳民间剪纸和撕纸等手工技艺已很难寻觅。同时,受现代文化的熏陶,电影、电视等取代了源远流长的民间艺术,民俗民风只存在老人的记忆中,且年轻人崇尚现代文明,将民间礼俗当做陈旧思想加以抵制,以至于民间风俗在百姓生活中荡然无存。

在非遗传承人方面,大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都被老艺人掌握,是老城区国家和省级传承人,大多超过了60岁,尤其是国家非遗项目洛阳宫灯,王福信和朱学愈老人都是在80岁以上的高龄去世,随着社会的发展,宫灯最初的功能—戶外照明,被路灯、霓虹彩灯所取代,渐渐被人淡忘,加之宫灯造型单一,销路越来越窄,制作工序繁杂,成本昂贵,且产品季节性较强,市场销售不看好,经济效益差,资金投入不足,朱家宫灯业已没有传人,王家的几个儿女都有自己的工作,无人愿意学习宫灯制作技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生前依然秉持传统的传承原则,拒绝外传制作方法,拒绝向家族以外的人传授技艺,而自己家中几个子女权衡再三,仍不愿意继承父业。洛阳宫灯陷入了后继乏人的尴尬局面。[5]洛阳宫灯仅有国家级传承人,无省市区级传承人,传承问题上已经断代,作为传承人的两位老人已经去世,若再无政府大力扶持,洛阳宫灯技艺的传承令人堪忧。

3.4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宣传力度不够

洛阳老城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主要集中在非遗园区,以及每年的4月的牡丹文化节和6月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进行宣传,没有融入老百姓的平民生活,也没有和老城区主要的旅游景点紧密结合,老城十字街是老城区的核心旅游区域,属于洛阳老城区也是老洛阳的底片保留,可该旅游点除去建筑还保留原貌之外,商业气息过于浓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区域没有特别亮点。

互联网的时代,政府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宣传,老城区文化管理部门与中国网-中国视窗合作,开展非遗项目视频展播,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对老城区非遗项目的知晓率,增强了非遗保护意识。此外在辖区文化馆、办事处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制作宣传版面、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对非遗保护相关知识和老城区非遗项目相关情况集中宣传。但老城区文化馆官网上,虽设有“非遗保护”子网页,网页上有非遗项目介绍和传承人两项。由于人员和资金所限,在项目介绍中,仅有7个项目,包括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杨氏沙园膏药、“纯德堂”口疮散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高氏篆刻、刘心纸雕、洛阳三彩烧制技艺、济世堂李占标膏药、洛阳毛家笙5项;传承人一栏,仅有国家级非遗洛阳宫灯传承人王福信的介绍。对区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没有任何宣传介绍。

3.5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随后,每年印发当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发布《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在知识产权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可从洛阳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在国家省市三级非遗项目中,有8项项目没有任何商标申请,知识产权意识淡漠,其中包括国家级项目洛阳宫灯,也包括赵氏中医正骨、殷天章专门喉科、毛家膏药等传统医药及其产品。

4 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业态模式下的传承、保护与创新

4.1 提高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制订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性文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上位法的基础之上,老城区应该制订《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规范性文件,适用于老城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明确规范在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配套制定《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办法》《洛阳市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办法》《洛阳市老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指导老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传承人的认定,以及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4.2 拨付专项资金,建设非遗保护专门队伍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劳动人民的优秀文化传统,其历史文化意义远远大于经济意义,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现代文化技术的冲击,其经济开发价值十分有限,老城区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规划,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要随着当地的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按照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还应该根据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费投入。在非遗保护经费问题上,可以广开思路,在政府拨款之外,也可鼓励社会以捐赠、认领保护、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等形式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区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编制。并大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加强对非遗工作人员思想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的培训;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线索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形成一支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只有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业的人员,才能推动老城区非遗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4.3 选拔非遗传承人,切实有效开展传承活动

按照老城区非遗申报评定办法,在目前全面普查的有效非遗线索基础之上,积极开展老城区区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并在区级非遗名录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市级,乃至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

选拔出来的非遗传承人,首先应颁发荣誉证书,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给与传承人精神鼓励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其次应拨付专项资金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督促传承人传承。按照《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的义务。但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除去已经设立公司并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之外,部分项目还是家族内部传承,洛阳宫灯便是一个典型例子,第三代传承人已逝,家族第四代传承人无法也不愿依靠制作宫灯进行生存,仅习得部分宫灯技艺,曾经的一些宫灯制作技艺已经无法复制,区政府应该针对洛阳宫灯制订专门抢救性措施,积极选拔区级传承人,恢复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传承。按照《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傳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增补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老城区的非遗项目一定要以洛阳宫灯为鉴,针对高级别非遗项目,在传承人培养上一定要有低级别传承人跟进,防止出现人绝艺亡的尴尬局面。

4.4 加大非遗保护力度及宣传

4.4.1 将区内非遗分级进行保护。首先,在近年来非遗项目传承状况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之上,对老城区非遗项目的存续状态进行分类,对于存续状态受到威胁、活态传承较为困难、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抢救性保护。例如洛阳宫灯,区政府应该拨付专项资金,由文化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保护方案,在目前已经记录整理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之上,改善或者提供相应的传承条件,安排或者招募人员学艺。

其次,对老城区存续状态较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例如洛阳水席制作技艺、洛阳三彩烧制技艺、唐代白瓷制作技艺等,以及老城区丰富的传统医药资源,应在保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基础上,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饮食服务、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使该项目的核心技艺在生产实践中得以传承。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只需履行监督管理之责。

第三,对老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的街区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如老城区十字街,该保护区应当保持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突出显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第四,对于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老城区可采取传承性保护措施,如南无拳、千年纸雕等非遗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扶持传承基地等方式,实行传承性保护。

4.4.2 开展非遗+旅游保护开发模式。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已经指出:“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洛阳市是我国传承历史跨度最大、历史信息最丰富而区域最集中的一个地方,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之一,每年的牡丹文化节吸引八方来客。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成为当今众多旅游者喜欢的一种文化型旅游方式,已经被大众认可和传扬,非遗项目也成为宣传旅游业的最佳标签。老城区非遗的宣传工作应该牢牢抓住旅游名城的特点,建议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绘制老城区的非遗旅游地图,吸引游客关注老城区非遗项目,增加游客旅游黏性。老城十字街与洛邑古城相邻,同质化倾向较重,建议将老城十字街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之后,去商业化,恢复非遗生活化保护,让游客在游玩同时品味老洛阳的民俗风情。而洛邑古城则通过市场化运作,聚集非遗项目进行展示传承和交易。此外,老城区应积极开发非遗旅游纪念品,将非遗元素引入旅游纪念品设计,创意制作能够代表老洛阳地域文化的地方名片。

4.4.3 非遗进校园。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要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开展优秀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非遗进校园”让孩子们亲身感受古老文化遗产拥有的无穷魅力,增强了青少年的文化自信,拉近了孩子们与非遗的距离,进一步实现非遗在青少年一代身上的传承与发展。如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洛阳市水叮当艺术培训中心于2014年共同开展了“河洛大鼓进校园”活动,现己在洛阳市区的西下池小学、王城小学、凯旋路小学、三山小学等4所小学建立了“河洛大鼓传承基地”,开设了河洛大鼓培训班,目前已有400名儿童学习河洛大鼓艺术。洛阳市剪纸艺术研究会于2013年开展了“剪纸艺术进校园”活动,现已在洛阳市老城区坛角小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涧西区中州西路小学,洛龙区皂角树、龙腾、龙祥小学,中信小学等7所小学建立了“剪纸艺术课堂”,并和洛阳市少儿图书馆在寒暑假举办公益“剪纸艺术大讲堂”活动,目前已有5 000多名儿童学习剪纸艺术。[6]建议老城区文化主管部门,选择优秀的非遗项目,与老城区的中小学进行合作,在学校开设非遗课堂,进而建立传承基地。

4.4.4 加大互联网宣传力度,以数字化技术助传承

在中国作为缔约国参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中明确强调“在适当情况下充分利用信息和传播技术”,并在“传播和媒体”一节中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包括“运用各种传媒形式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信息技术机构推动信息的互动交流,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正规传承途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鼓励针对年轻人这一目标群体设计和制作互动式参与项目等。[7]一方面,老城区文化馆应该完善文化馆主页非遗内容,添加完善老城区39项非遗项目的介绍图片和视频资料,以及44位非遗传承人的介绍;另一方面,老城区已经开始将非遗进行数字化保护,也和中国网合作,利用新媒体对老城区非遗予以展播。在其他方面亦可考虑与手游公司合作,将老城区的非遗元素融入手游之中,引发年轻一代的关注;邀请直播团队,推出移动直播专场,利用目前流行的抖音等短视频的社交软件,向网友展示老城区非遗文化;引导传承人介绍众筹、线上交易、直播拍卖等电商新玩法,新媒体对于提升垂直领域用户黏性具有重要作用,这样既保护了濒临失传的传统老手艺,也发掘了个性化、生活化、有历史感的年轻匠人作品,为作品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空间。[8]

4.5 提高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意识

2017年8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要求相关部门要开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资源调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工作指南,加强对优秀传统知识资源的保护和运用。可见知识产权制度在非遗保护中大有可为。针对老城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全面的现状,老城区应该针对非遗传承人开展法制宣传与讲解,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非遗传承人在非遗产品上申请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以及对传统技艺创新技术申请专利的保护,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政策、保护制度、保护措施和运行机制,努力营造上下共同保护和弘扬非遗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6] 卞俊强.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及问题[D].郑州:郑州大学,2017.

[2] 文化部启动制订传统工艺振兴计划[N].中国文化报,2016-1-18.

[3] 孙怀真,赵梅香,刘东伟.洛阳水席“真不同”[EB/OL].(2017-02-21).http://www.cicn.com.cn/zggsb/2017-02/21/cms95158article.shtml.

[4] 徐孟國.保护传统文化产业 李学武牡丹瓷推出百万知识产权保护基金[EB/OL].(2018-8-22).http://ly.hnr.cn/jpyc/20180426/374026/index.html.

[5] 许智银,付彤彤.洛阳宫灯传承人及其心理状况分析[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16(1).

[6] 腾云.从传承到传播:非遗保护的互联网+[OL].(2017-9-19).https://www.sohu.com/a/192943112_257489.

[7] 李政葳.守艺人如何成为创艺人——“互联网+”工匠时代新观察[N].光明日报,20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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