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20-10-21 21:17周冉
青年生活 2020年8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法治化民营企业

周冉

摘要: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国家经济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本文在分析枣庄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枣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与策略。

关键词: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

一、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要求和保障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和生命线。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环境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

(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十八大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深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民营企业迎来新的高速发展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利,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意义深远。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特征和主要功能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要求和保障。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民营经济主体的安全感、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民营经济主体的设立、运行提供公平透明的规则;有利于定纷止争,让所有市场行为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规范、监督和制裁。民营企业要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和促进。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营商环境总体上不断完善进步,但一些制约其发展的障碍因素依然存在。

(一)枣庄市营商环境总体评价

十八大以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成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关注点。从2012年起,枣庄市开始实施“双百”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2013年10月,枣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务服務中心设立了办公室,建立了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执行协调机制和监督考评机制;从2014年起实施“个转企”、“小转规”,积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建设创业创新型城市;实行民营经济“非禁即入”原则,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联办”“三证合一”,化解民营企业融资、用地难题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2018年度山东省营商环境评价通报中,枣庄市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省第5位,位次有很大的提升。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上,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二是打黑除恶,保障平安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社会发展环境是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屏障。社会安全感是民营企业对经济环境的一种感应。2019年,枣庄市打掉涉黑组织3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665件,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27件37人;三是规范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仅2019年一年,枣庄市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0余件,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072项,同时继续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和“减证便民”服务,取消市级证明事项2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和在线申办率达99.2%。201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5万户,增长18.7%;四是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家素质全面提升。2019年3月,枣庄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举办了枣庄市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枣庄市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及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相关负责人,共计72人。培训期间还专门邀请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枣庄市税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交流、现场答疑解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面临的问题

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对民营企业的总体评价和认知度不高,对民营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的认识不到位;二是民营企业内部法律保障不够。从民营企业角度看,家族企业较多,企业内部治理不够规范是普遍现象,部分民营企业缺乏完整法律保障,内部劳动合同不规范,买卖合同等涉及交易的法律文书对企业利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条款;调研发现,地方政府债务中涉及民营企业的相当一部分不能按期偿还,且拖欠周期较长,出于种种顾虑,很多企业没有选择依法维权,有些资金数额达到几千万元;三是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审批监管仍需改进,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率不充分。现在的政府审批总体趋势是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但是在前期调研中,仍然发现存在审批事项繁多、程序复杂、受理时间长的问题。民营企业对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尤其是公共服务平台还未充分利用,对一些财政、税收、人才、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政策不够了解;四是执法不严,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到位,缺乏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大量减少但仍然存在,成为企业发展的隐性成本;五是民营企业的权益司法保护不够,尤其是“执行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执行不力或执行不能,长久的时间金钱消耗,使胜诉企业处于尴尬的境地,严重地将会影响到民营企业的发展甚至是生存。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与策略

聚焦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及时、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可及性。

(二)完善企业财产权保护机制

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衔接机制,畅通侵害企业家犯罪案件的救济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平、高效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法院、政府复议部门、调解机构、仲裁机构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水平和能力,尽可能缩短周期、高效解决各类投资和贸易纠纷,公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针对企业反映的胜诉权益难以实现的执行难问题,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人、财、物保障,人大、政协通过视察工作、听取汇报、现场见证等方式支持执行工作,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涉党政机关等执行难题,通过多方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

(三)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

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逐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针对企业意见比较强烈的部分园区、乡镇干部和对接人员在招商过程中存在的乱许诺不执行、真遇事就推诿,甚至恶对投资者的情况,要明确责任人,建立常态化问责制度。通过有效方式,了解地方政府欠款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欠款清偿力度,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偿还拖欠款项。

(四)依法简化行政审批种类和程序

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被调查企业普遍反映我市行政审批的效率有明显提高,但是在个别事项、个别领域的审批需要承担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并未减少,精简流于形式。因此,需要对各类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进行梳理、清理和协调,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从形式精简到实质精简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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