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思想中道德与法治在实践中的积极影响

2020-10-21 14:38黄京浩
大众科学·下旬 2020年5期
关键词:哲学思想自然法治

黄京浩

摘 要: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道德是贯穿文化的重要部分,并最终从道德中获得道德价值应用于实践中,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而法治与道德相辅相成,成为治理的有力手段。 此外,在实践中,我们充分应用了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产生的积极意义,并获得的重要的启示: 尊重自然,回归自然。

关键词:哲学思想;道德;法治;自然

道德与法治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体现的积极影响不容小觑。

一、道德是实践的支撑

关于“道”与“德”的释义有很多,在早期张岱年先生于《中国哲学的道德价值论》中提及,春秋及战国初期,对于“道”与“德”的概念阐释还是分开的, 将“道”与“德”连起来是在战国后期,明确指人们应该遵守原则并为之付诸实践。 此后,多数哲学家如朱熹等肯定了道德的内在价值。 因此,在当今时代,获得道德价值依然对规范行为准则是十分必要的。

1、传统文化仍然是夯实的奠基

中国历史发展中遇到的每一次挫折的战胜与成长都离不开传统文化的强大支撑,并且一直都是我们民族的奠基。

第一, 教化思想深入人心。教化思想贯穿思想文化的始终,如先秦的儒家思想中,教化思想成为至关重要的部分。首先从孔子提出的教育思想“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等,到“为仁由己”的道德哲学都是认为人是需要教化的,同时具备自觉遵守道德的意识。其次,在孟子提出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更明确的说明,需要“化性起伪”建立道德教化观,使之“涂之人可以为禹”。修得习性,便可“所积而致”,走上成圣之道。最后,不仅仅是先秦时期提出教化思想,后有更多哲学家都提出教化思想使之趋于成熟。如董仲舒的“性三品”说,以此相对的“王道教化”的成得主张以及李翱的“复性说”等。都突出了人是可以教化的,并教化比先天的差别更具有说服力。

第二,仁学发展极其关键。孔子在仁学发展的奠基道路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子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里仁》),以“忠恕”之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并提出“恭、宽、信、敏、惠”都是实现仁学的道德条目,系统阐述且自觉遵守道德思想规范。同时以“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强调了要时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此外,墨子也提出“兼爱”说,虽与孔子不同,但是都在从不同的方面与角度阐述“爱”。古代尚且如此,为现代做出了良好的奠基。

总之,正因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成为支持国家、社会、人民思想的强大力量,使我们如今仍然能应用其中,战胜困难。所以,优秀的传统文化依然是我们可依靠的夯實基础。

2、道德成为贯穿文化的精髓

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道德也是哲人们一直谈论的话题,成为贯穿文化的精髓。首先自先秦以来,周人就产生了“祭天”与“敬德”意识,在统治权中,周人已经将“德”考虑为一个正当性的问题,并且符合道义标准,认为自身的权利来自于祖先的恩赐,因此“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可见,“德”的重要性已经被发现了。其次到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道德成为思想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如孔子的道德哲学中,对于治理国家“为政以德”的治国之道以及“道之以德”的治国方针;对于百姓的自身修养也是以德为基础,以人为善。孟子提出“存心养性”的道德修养学说,通过“仁义礼智”阐释道德诉求及其道德规范,同时“反求诸己”,提升自身的自律意识,最后能够达到“养浩然之气”的崇高道德品质追求。此外,在《大学》、《中庸》中,也强调君子应培养自身的德行,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等。再次西汉董仲舒提出“王道教化的成德主张”,以此来“承天意,成民性”。再到朱熹“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等观点,已经奠定了道德的重要地位。最后,谈及当代的社会,国家提倡以德治国,德育也是教育中至关重要的因素。

总之,自古至今道德都是贯穿文化的精髓,传统文化有道德更加夯实,于今仍有宝贵的实践指导意义。修于其身,躬自实践。

3、获得道德价值是实践的有利条件

道德价值不言而喻,因此,不仅要具备有追求并达到崇高道德的品质,更应该将此应用于实践中,指导现实问题。

第一, 关于对道德价值的追求,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做出了必要的阐释。四种境界由低到高,从自然境界中的“觉解”中体现的“顺才顺能”;到功利境界中的自觉追求私利,具有合理性的存在依据; 再到道德境界中的追求公利,不仅能认识到人与社会的紧密相连,而且能够做到为社会贡献力量,将自身定位于社会责任之中; 最后天地境界即为“大全”,自身能够心怀天地,置身于宇宙之中,是普通人难以做到的。总之,在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中,以明显的非功利观点将现实与理论互相渗透, 指导人们对更高境界的追求,自身应具备一定的品质,以此达到实现有崇高道德价值的目标。

第二、张岱年先生对道德价值有系统的阐释(《中国哲学的道德价值论》张岱年)。首先认为孔子的思想是具有内在价值的,而墨子的思想具有功用价值。其中并不是为了得到的道德利益,而是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价值。然后认为董仲舒的“道之大原出于天”,是由“天意”引出道德的,天之意,即为无穷的仁。最后,中国的道德价值论是不承认神灵的,肯定了道德价值的崇高,人应该具有道德价值的自觉。总之,张岱年先生对于道德价值持肯定态度,如今我们应将道德价值作为追求,应用于实践并指导实践。

实际情况中,多少英雄的奉献与牺牲,将自身利益与生命乃至家庭置之度外,只为国家百姓,这便是自身具备了崇高的道德,并将道德价值作为追求应用于实践中。

二、法治是实践的有力手段

关于“法”,《尔雅》中:“法,常也”。因此,八法也,又制度也。自古“法”就有了制度与规范的影子。关于“法治”,自古代起,哲人们已经做出了详细的阐释,对今的法治成长奠定了思想基础,于今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古代法治思想具有“突出民本,达到亲和”的特点

中国古代对大一统思想比较重视,在大一统的思想下,形成了法治思想与德治思想的相辅相成。因此,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具有“突出民本,达到亲和”等特点。如孟子关于治国的理念,认为应做到“民贵君轻”,郭齐勇教授在书中这一章的阐释了以“仁心”施“仁政”,具体为“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 ” 面对这种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民本思想,实际上是形成了君、臣、民三者之间关系的良好平衡。 实行仁政,以此了解并发挥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 逐渐形成了一种自下至上的拥戴关系,君主需要臣民的拥戴,就要具有更高的德行, 施行仁政,实则以爱民达到君臣民的亲和,并淡化了至高无上的权力。突出了民本思想的内涵,获得民心,巩固统一,实现社会稳定。 虽然这种观点在后来有一些争议,但是其中的民本亲和等积极思想对当今社会仍具有现实意义。

2、当今法治在实践中积极应用

在国家法治的发展过程中,古代的法治民本思想为当今的法治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且在不断的完善中用于实践,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首先,关于党中央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中,其中的内涵一直包括以人为本,可见以人为本的至关重要,所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其次,执法为民为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最后,我国法治思想建设是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一切为了人民。这也是古代法治中的民本思想更加完善的展现。法治的实施始终是在维护人民的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并强调的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并坚守在权力的边界。

总之,当今法治思想建设拥有古代法治思想的坚实基础,并系统的实施,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三、启示

不仅是现在,更是关于未来的发展,我们都需要敬畏生命,回归自然。首先要学会看待生命的自然本性,在此基础上得到更好的发展,最终实现和谐。

(一)学会看待生命的自然本性。

如老子讲“自然无为”,“自然”指依对象的本性发展,能够做到自然而然; “无为”即为“不妄为”。 即要顺从其本性的发挥,道家的这种观念成为一种美好的理想,所以,在阐释自然无为时,追其來源的“道”应用于生活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功成遂事,百姓皆谓我自然” 总之,对于天地万物来说,顺其并尊重自由本性便是对生命的敬畏。

(二)适度促使生命在环境中的更好生存。

人类生存于宇宙之中,是无法脱离自然、社会而独立存在。 人类也在环境中寻求更好的生存方式,那么中庸的思想至今适用。 首先,《中庸》中称之为“中庸之为徳矣。 ” 那么,孔子将中庸思想提高到“至”到层面,可见其至之德的重要。 其次,《中庸》中强调的“中和”、“中节”中的优秀思想的可取部分都可成为应用于现实问题的方法论。 如在当今的生态平衡中,减少过度的欲望,遵循自然的规律而敬畏自然。最后,《中庸》阐释人性为“天命之谓性”,从而 “自诚明,谓之性; 自明诚,谓之教” 。 无论是“诚”还是“明”,都主张培养自身的道德修养,分辨是非善恶,到达觉醒。 总之,成长与发展依然要采取正确的方法,在敬畏自然的基础上适度中和。

(三)生命与自然达到和谐。

生命处于自然中,最终的目的则是达到和谐。荀子在其“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观中阐释,要遵循规律,荀子认为人是处于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更要突出遵循规律的重要性。 此外,通过 “人生而有知,心生而有知” 来获得道德本心。 无论是人对于自然的认识,还是对自身的道德修养的提升,都是为生命与自然能够达到和谐付出努力。

四、结论

道德与法治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优秀的传统文化起到奠基作用,道德在贯彻传统文化的同时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最终获取道德价值应用于实践之中。使道德成为实践的支撑。此外,民本亲和的法治成为实践的强大力量。总之,我们应在问题中获得启示,并敬畏生命,回归自然。

参考文献:

[1]臧镛堂撰. 尔雅汉注. 中华书局, 1985.

[2]吴颖芳. 说文解字理董. 清抄本.

[3]四书章句集注[M]. 中华书局 , (宋) 朱熹, 2013

[4]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 中华书局 , (魏)王弼注, 2008

[5]论语[M]. 中华书局 , 张燕婴译注, 2006

[6]张岱年. 中国哲学的道德价值论 [J]. 社会科学学报. 1989(2)

[7]冯友兰. 三松堂全集 第四卷[M]. 郑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1.

[8]胡海波 . 哲学就是哲学——“价值哲学”的哲学观批判 [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3(5).

[9]黎良华. 朱熹天理观的道德价值论 [J]. 铜仁学院学报. 2007(11)

[10]柴文华. 论劳思光对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的评价 [J]. 哲学研究.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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