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疫情防控多主体关系的动态诠释

2020-10-23 01:18徐家良
关键词:圈层防疫主体

徐家良 张 圣

(1.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3.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上海 200030)

在2020年初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是对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为战胜疫情,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立足自身治理角色积极投身防疫,建构了集聚多方力量的国家综合疫情防控体系,反映了突发事件来临之际的多主体协同关系。那么,如何全面认知这种主体间关系,系统辨析其历史演进、协同过程、关系特征以及协同关系背后存在的诸多问题,成为现阶段的重要战略反思。回答上述问题,有利于实现我国多中心治理主体统一联动的协同格局,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 关系演进: 从政府依赖到多主体协同

中国治理体系中的主体间关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进过程。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政府属于全能型政府,通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制定围绕总目标的具体实施计划,对经济和社会实行全面化管理,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1)邹谠.中国廿世纪政治与西方政治学[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6(4): 19-23.该时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多依赖于政府运转,虽在部分经济或社会事务中有参与权利,但总体上受制于政府,对政府存在着明显的依赖关系。(2)姚海琳,王昶,周登.政府控制和市场化进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来自中国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2(8): 58-69;田凯.发展与控制之间: 中国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组织的策略变革[J].河北学刊,2016(2): 168-174.

当中国走向转型发展之路时,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态势,人们的价值取向也不断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纷至沓来。此时,仅凭政府一己之力难以有效地应对转型时期的诸多考验,加之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相对自由开放的环境下发展迅速,其组织主体性也相继提升,使得政府与企业和社会组织交集增多、主体间联系日益紧密。在这一时期,政府转变计划经济期间的全能型作风,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多层面合作平台等制度化方式吸纳社会,协调多方力量参与国家发展和社会运转的各方面建设,形成公私间互助合作,也使得多主体间呈现出一种基于目标、条件、功能之上的协同关系。(3)[英] 达霖·格里姆赛,[澳] 莫文·K.刘易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基础设施供给和项目融资的全球革命[M].济邦咨询公司,译.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37;徐家良,新组织形态与关系模式的创建——体制吸纳问题探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 103-108.

2019年12月30日开始的中国新冠疫情防控战是在党的领导和全国各级政府部署下开展的一场无硝烟的综合战役,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立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并结合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了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了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同时,多方主体的协同过程促成了多元危机处理方案,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状况,大幅降低了湖北省乃至全国各地的疫情危机,造就了现今疫情基本稳定的局势。(4)夏志强.公共危机治理多元主体的功能耦合机制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9(5): 122-125.

为更好地阐释新冠疫情中主体间协同关系的形成、变化和发展,本文基于资源依赖理论构建了“圈层运动”分析框架,以期从学理视角揭示不同主体之间的行动关联性,以印证实践中多主体协同的动态过程。

二、 “圈层运动”: 多主体关系构成的分析框架

“主体为了获得维持生存的必要资源,就必须与环境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交易,这种相互联系随着主体专业化发展和日益精细的劳动分工而增加”,这是资源依赖理论的基本判断,揭示了多主体间存在协同关系的可能,也反映了实践过程中主体协作增加的必然成因。(5)[美] 杰弗里·菲佛,[美] 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M].闫蕊,译.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6: 47.由此奠定了“圈层运动”分析框架构建的基本要求,即以动态阐释多主体协同关系的构成过程为主要目标,以促进不同主体协同合作为价值追求,实现理论对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 “圈层运动”的理论缘起与内涵拓展

“圈层运动”缘于学者们对现实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间关系抽象式、模型化的探索。多数学者主要是遵循建构主义逻辑,在国家与社会二维框架中打造出一个抽象模型,用以探索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联性,并将其提炼、升华为理论,以求形象地揭示其中的多主体关系及其形成的差异化模式或规律。

早期,这种从建构主义角度对多主体关系开展的理论研究往往习惯于把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视为三个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的“点”。“点”与“点”之间成互联状态,构成一种两两相连的三边关系,类似于一种三角形。虽然主体间存在着“边”的联系,但图形内无法体现不同主体所涉领域的差异性,主体间联系过程较为空洞。在此框架下,多主体仍是相互割裂的存在,缺乏公共事务治理方面的协同性。

随着社会发展和主体间关系研究的深入,佩斯托夫提出应将点拓展为面,建构了赋予主体行动区域的三角模型来阐释不同主体之间的边界感和关联性。(6)Pestoff, V. A. Third sector and co-operative services — An alternative to privatization[J]. Journal of Consumer Policy, 1992, 15(1): 21-45.鉴于三角模型不易刻画现实中主体彼此互动交融的状态,比利斯开始尝试利用圈层绘制“社会各主要部门界限模糊视图”,以期在圈层模糊的边界处分析主体联系的可能性。(7)Billis, D. Organising Public and Voluntary Agencies[M]. London: Routledge, 1993.鲍尔则在比利斯的基础上拓展了多部门合作的基本观点,将社会组织抽离出来,成为一个介于市场、国家和非正规网络之间的中间范畴——一个有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组织构成的范畴,基于此,鲍尔进一步构建了以社会组织为中心的交织互动模型,并借助该模型解答了为何社会组织在运作中经常会效仿其他主体的实践模式,并主动向它们寻求合作。(8)[美] 杰恩·范泰尔.民间社团发展——从非营利部门到第三空间[M].沈国华,译.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 19-20.之后,许多研究者从组织类型、价值判断等角度陆续推出各类圈层结构,成为分析不同主体参与公共治理时的重要模型工具,借此可以了解复杂性社会问题下多方主体间的联系,尤其是各组织间的相互合作过程、优势互补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构成的多元化治理格局。(9)世界银行《1997年发展报告》编写组.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M].蔡秋生,等译.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116;[美] 马克·H.穆尔.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M].伍满桂,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6: 100-101;汪锦军.走向合作治理: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条件、模式和路径[M].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 8.但已有研究建构的、丰富多彩的主体间关系模型,多是用于解答主体类型及其互动关系的基本构成,是一种静态化的分析思路,不足以表现多主体实践过程中的关联性及其动态变化。因此,本文在传统理论模型基础上,将动态化因素融入静态化的模型,反映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类主体基于实践难易程度的行动变化过程,以描绘不同主体在各自动机下产生的多样化行动方式,展现动态化的差异行动选择。

具体而言,“圈层运动”分析框架来源于资源依赖理论,在描述多主体关系中纳入了社会资本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管家理论等其他相关理论内涵,并基于理论形成了分析框架内的两类基本要素和三种运动形态。(10)[美] 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王列,赖海榕,译.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199;[美]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2000: 63-68;James H. Davis, F. David Schoorman, Lex Donaldson. Toward a Stewardship Theory of Management[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7, 22(1): 20-47.两类基本要素对应于分析框架中的“核”与“圈”;三种运动形态指的是单圈自转、双圈联转和三圈互转。同时,根据主体实践难易度,圈层间运动会有一个动态变化的趋势,参见图1。

(二) 三圈形态的基本要素与运动过程

在系统辨析三圈动态演进过程前,需要解读何为“圈层运动”分析框架的“核”与“圈”,这是构成该结构的基本要素。

对于“核”而言,是指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在各自运动时所要追求的核心目标。

政府圈的“核”是行使公共权力,强制性地分配国家和社会资源,维护公共秩序,实现对国家和社会不同领域内公共事务的有效建设和发展,包括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多项内容。(11)陈振明.中国政府改革与治理的目标指向和实践进展[J].东南学术,2020(2): 36-43.在新冠疫情期间,这种“核”又具体体现为统一决策、社会动员与社区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的行政行动。

企业圈的“核”是通过为社会公众提供消费品的形式获取利润,具有较为强烈的营利色彩。其中部分爱心企业会选择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依托共生共荣的协同治理网络,为国家和社会各项公共事业发展提供资助,形成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投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12)董明.环境治理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现实逻辑与推进路径[J].浙江社会科学,2019(3): 60-73.进而提升企业形象,以此获取更多收益。新冠疫情期间企业在“核”的驱使下,开展了投身防疫工作和恢复市场秩序的自主行动,成为新冠疫情中国家复原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主体。

社会组织圈的“核”则体现为运用由政府、企业、社会其他组织提供的资源,为社会提供一系列非营利服务,宣传慈善文化和互助精神。同时,社会组织发挥治理和服务功能需要依赖特定的制度条件,在国家规制的框架中予以运作。(13)黄晓春.中国社会组织成长条件的再思考——一个总体性理论视角[J].社会学研究,2017(1): 101-124.基于此,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社会组织也多遵循国家统一的战略部署,运用多种社会能力盘活资源、改善民生,实现社会组织的主体之“核”。

相对而言,“圈层运动”分析框架中的“圈”则是指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核”的影响下所开展的具体事务,与“核”相依相存。

基于对“圈层运动”分析框架中的“核”与“圈”的理解,可以进一步分析三圈动态演进的过程:

一是单圈自转。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在“核”的引导下,若依凭自身条件基本能够满足对应的实践要求,可不与其他圈层发生联系,仅需围绕“核”不停自转即可。同时,三个主体圈内还有各自不同的组织类型,抑或理解为附着在主体圈内的“小圈”。主体圈在自转中不同“小圈”间也会产生单圈自转、双圈联转或三圈互转,以社会组织圈为例,内部存在着社会团体圈、民办非企业单位圈、基金会圈等小范围内容,也包括事业单位圈、居民委员会圈、村民委员会圈、业主委员会圈、境外非政府组织圈等中范围内容,大范围的宗教场所圈、一般自组织圈等也在其中。(14)徐家良,赵文聘.新时代慈善大格局: 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M].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2019: 5.这些“小圈”之间会在公共治理之中产生联系,亦可以形成不同“圈层运动”形态。鉴于本文主要聚焦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类治理主体所构成的大圈层,分析它们在新冠疫情期间各自或彼此间的“圈层运动”,对其内部“小圈”的运动方式不另做细分,仅视为揭示主体圈层的具体运作表现。

二是双圈联转。当单个圈的自转无法达成“核”所需的实践要求,更多的资源需要通过依赖其他圈的融入或提供才能满足时,圈与圈之间就有了结合的动机。若此时双圈之间的“核”又能相互吸引、达成共识,那么由单圈自转向双圈联转的转化就会自然发生,发生过程中会采取合作、协调等方式实现相互支持、满足双圈需要,推动联合关系的有效运行。

三是三圈互转。三圈互转是建立在单圈自转、双圈联转基础上的,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的“核”在特殊事件下达成了一致而产生的新互助合作。(15)徐家良.第三部门资源困境与三圈互转: 以秦巴山区七个组织为例[J].中国第三部门研究,2012(1): 34-58.多数情况下,政府圈是触发这种三圈互转的发起人。三圈亟待共同应对的特殊事件,一般属于影响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较为关键且处理起来相对棘手的公共性事件,唯有融合多元力量才能够有效解决。

基于动态化的“圈层运动”分析框架,结合中国防疫中的诸多实践,可以系统总结多元主体的“圈层运动”形态,动态诠释不同主体关系构成的多样性及其背后的行动机理,以期充分展现国家防疫战略中的多中心布局。

三、 行动选择: 综合防疫中的“圈层运动”形态

疫情来临后,无论是疫情重灾区的湖北,还是全国其他省市无一例外都采取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同期社会多元力量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形成了多主体参与下的综合防疫景象。

基于综合防疫过程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防疫行动,结合“圈层运动”分析框架,可以揭示多主体单圈自转、双圈联转和三圈互转的具体表现(图2),从而展现社会风险下由不同实践难易度所决定的多样化“圈层运动”形态。

(一) 单圈自转: 自主能力的掌控和发挥

疫情期间,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的单圈自转式防控行动产生于不同圈层之“核”衍生出的自主能力,如政府圈的行政领导力、企业圈的组织运营力和社会组织圈的公众凝聚力,这些自主能力均是自身能够充分掌控的,在实践中也无须借助其他主体力量予以帮助。

政府圈单圈自转的“核”主要体现在新冠疫情期间通过协调稳定公共秩序、合理分配公共物资、统筹管理公共事务等行政方式,统一规划防疫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危害。(16)谭波.我国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行为的合法性风险反思——以地方“授权决定”为切入点[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0(3): 18-27.为将这种行政领导力充分发挥出来,湖北、北京、上海、河南、山东、黑龙江等省市政府采取行动,成立地区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足地方新冠疫情状况,集中协调防疫计划、商议防疫策略、部署防疫工作,推动实时有效防疫的实现,成为区域性防疫战的战略核心。

企业圈在单圈自转时多关注于疫情期间如何重回市场、谋利创收。为此,企业圈积极响应政府圈防疫号召,依靠由“核”衍生出的组织经营能力,在疫情暴发期,积极参与必要物资的生产、运输、供应等重要环节,尤其当口罩生产供不应求时,还涌现出一大批爱心企业,转型投身于口罩生产。以五菱为例,当得知社会正面临着“口罩荒”的风险时,该企业迅速复产转型,在车间生产了大批量防疫口罩,有效满足社会防疫需求,另外广汽、富士康、OPPO、VIVO、格力等几十家国有企业也纷纷自购设备开展口罩生产,在获取一定商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同时,依靠企业自身运营能力助力防疫。(17)五菱: 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国产品牌给力![EB/OL].(2020-02-16)[2020-05-25]. https://www.sohu.com/a/373449393_120534429.同时,在2020年2月10日商务部召开新冠疫情期间首次网上新闻发布会,提出“当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保障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网络正常运转,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18)栗翘楚,孙阳.商务部: 有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复工营业[EB/OL].(2020-02-10)[2020-06-14]. 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0/0210/c1004-31580392.html.各企业积极执行政府提出的复工政策,以不定期室内消毒、给职工发放口罩、实行错峰上下班、分时或轮流到岗等经营方式保障职工安全,稳定企业经营秩序,尽力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

社会组织圈单圈自转的自主能力较为明显,集中体现为借助公众的凝聚力,践行基于民间力量的自发性公益防疫活动。武汉物流协会、孝感义工联合会、广水市广善义工联合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本地志愿者作用,动员和凝聚志愿者们投入医疗防护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的运输、医护人员的通勤运送等工作中,成为保障防疫战后勤供给的基础性民间力量。类似的凝聚公众、集中抗疫的社会组织还有很多,如为疫情重镇运送防疫物资的“传化·安心驿站”卡车司机车队;(19)中国经济新闻报.支持逆行英雄,传化发起“关爱抗疫卡车司机”行动[EB/OL].(2020-02-25)[2020-06-14].http://www.development-cn.com.cn/show/bp8omg.html.为家乡防疫提供物资、知识、技能、心理等多方面支持的“大别山青年联盟”;(20)胡复儒.抗疫“满分县”与背后的乡村再造实验[EB/OL].(2020-05-29)[2020-06-14].https://mp.weixin.qq.com/s/ivrNQukAFSmLE39n0BnR_A.以武汉大学校友会、北京大学校友会、浙江大学校友会、上海交通大学校友会和各地分会为代表的一批积极协调海外资源,向国内运输各类急需物资的校友会组织等。(21)徐家良,张其伟.【战“疫”说理】从“抗疫”实践看社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EB/OL].(2020-02-28)[2020-06-14].https://theory.gmw.cn/2020-02/28/content_33601708.htm.社会组织圈单圈自转凝聚了公众力量、激活了社会资源,并采用多维方式自发开展了多样化民间防疫行动,为国家防疫战略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二) 双圈联转: 资源互促与功能互补

在新冠疫情防控具体环节中,存在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之间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资源互促或各方面能力的互补,单圈自转的状态已难以满足新冠疫情防控的战略需要,因而会朝着双圈联转的形态演变。

从政社关系来看,政府圈与社会组织圈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特征,在疫情来临后二者之“核”很容易因主体特征的一致性合二为一,尤其在社会资源调配上容易产生双圈联转的形态。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为例,该协会积极响应民政部“要求全国社会组织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号召,参与抗疫防线,保障前线物资需求,维护后方战疫秩序。(22)民政部.民政部对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EB/OL].(2020-01-29). http://www.gov.cn/xinwen/2020-01/29/content_5473005.htm.2020年3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官网中发布的不完全统计信息显示,有94家会员单位捐款超过5 000万元,多家会员单位捐赠价值超过6 000万元的防控物品,其中包括约500万只医用手套、上百万只口罩、2万多套医用防护服、手术服等重点防疫品以及用于相关的包装物膜材、中空桶和建筑医疗设施用的管材、型材、板材等其他必要物品。(23)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战“疫”中的责任担当,中国塑协及分支机构踊跃捐款[EB/OL].(2020-03-12)[2020-05-01]. http://www.clii.com.cn/xxhdt/202003/t20200312_3942930.html.此外,在政府圈的号召下,全国各类型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这些专职于募捐的特殊社会组织圈,积极发挥筹措功能,聚集了防疫所需的社会资源,便于在政府圈统筹下根据防疫规划合理调配。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公布,自2019年12月底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至2020年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约419.94亿元,捐赠物资约10.94亿件,累计拨付捐赠资金约345.19亿元,拨付捐赠物资约10.49亿件,接收财物总量远超拨付数量,证实这些社会组织的资源募集能力很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必要的财物储备。(24)李玉梅.民政部: 全国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近420亿元[EB/OL].(2020-04-24)[2020-05-25].http://www.bjnews.com.cn/feature/2020/04/24/720588.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政企之间的合作虽没有政社之间那种纯粹的公益性,但社会稳定对政府圈和企业圈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企业圈的运营而言,存在一个可持续运转的安全市场是极其关键的,疫情来袭无疑打破了原本国内优良的市场状况,影响企业圈的日常运营。在该情况下,推动社会稳定、打造良性的社会环境成为链接政府圈和企业圈的“核”,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全国网信企业的疫情参与上。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下,各省市网信办及时发布防疫工作倡议书,鼓励网民、网站、新媒体和互联网企业积极传播正能量,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网信企业作为与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传播相关的企业,在防疫工作中响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倡议,认真做好网络突发性舆情的应急预案,快速公布疫情信息,减少或防止关于疫情方面的虚假、消极和负面言论。同时,网信企业积极履行政治职责,在防疫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灾区群众募集款物、输送物资,扛起了“为灾区人民服务,对灾区人民负责”的政治使命。此外,其他企业也在政府圈动员下基于自身能力开展不同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助力防疫工作。以企业圈整体捐款为例,据易善公司创建的“全国新型肺炎疫情捐赠流向数据平台”实时反馈,截至2020年2月25日,全国共有62 001家企业在政府号召下自发开展捐赠行动,共有7 156家募捐机构获此善款,捐赠总额高达374亿元,其中311亿元已应用于政府推进新冠疫情防控战略之中,有效缓解新冠疫情防控的成本压力,体现政企合作对于社会复苏的一致性期盼。

社企之间的合作多数时候表现为社会组织圈内的行业协会与企业圈发展之间的“动员-响应”联系,这是在利益共担过程中达成的双圈联转,目的在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新冠疫情期间,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引导上海市生物医药企业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全力支持各会员单位返工复产,落实医用物资生产任务,充分补给上海市的医用物资储备;另一方面,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主动对接,第一时间支援资金周转遇到问题的生物医药中小微企业,全力支持生物医药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该协会还通过向各会员单位发布防控信息、倡导减少会议等聚集性室内活动、提倡关注员工身体状态等方式,引导各会员单位注重自我防疫,实现安全生产。(25)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专项贷款为会员企业战疫输送新动能[EB/OL].(2020-02-13)[2020-06-30]. http://www.sbia.org.cn/newsdetail.aspx?newsid=6765&cateid=12&newscateid=12.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采用“要求”和“支持”并举的有效方式,让上海市生物医药企业能够在安全运转基础上为防疫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此外,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一些“中字头”行业协会以及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宁夏企业家协会等地方性行业组织协助企业复工,以期恢复行业发展。相对地,企业圈则积极响应行业协会的倡议,合法合规地有序复工。在具体复工过程中,企业圈普遍用安全的经营行动去响应行业协会提出的要求,在保证职工安全、经营稳定的前提下推动市场的运转,进而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上获取收益。

(三) 三圈互转: 多主体优势的统筹共行

在重要的疫情防控环节,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受社会责任意识的驱使,它们的“核”会逐渐趋近一致,进而在政府圈的发动下,最终由双圈联转走向融合多主体优势的统筹共行之途,营造一种三圈互转的共治局面,这一点特别体现在新冠疫情期间的社区民生保障方面。

在全国普遍实施居家隔离期间,社区成为整个防疫战的关键地带,但仅凭数量有限的社区行政人员无法实现对社区居民的逐一排查监督,更难以满足他们在隔离时期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必然要发动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的力量参与其中。以武汉为例,在新冠疫情暴发后企业踊跃参与进来,如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网”)在新冠疫情期间不间断营业,保障社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同时,“美团网”旗下的“美团买菜”全力维持了22家武汉站点正常运营,承诺不促销、不涨价,平台提供涵盖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米面粮油及日用品在内的千余种商品,坚持满足社区居民物质需求的“美团网”成为保障社区民生的爱心企业代表。(26)李晗雪.民企闯关记: 美团: 疫情中保障“万物可外卖”[EB/OL].(2020-04-27)[2020-04-29]. http://www.chinanews.com/cj/2020/04-27/9169138.shtml.在武汉市政府的安排下,该市各区的社区志愿者协会招募志愿者,吸纳了一大批爱心人士,组建能够协助社区行政人员开展防控政策解读、疫情排查、物资供应、心理疏导等多类防疫工作的志愿者团队,为社区居民无偿提供服务,满足社区居民隔离期间的诸多需求。(27)周楚卿.武汉: 全城发出志愿者招募令报名人数过万[EB/OL].(2020-02-23)[2020-07-01].http://www.xinhuanet.com/2020-02/23/c_1125615897.htm.在其他省市,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基层防疫过程中除了能看到政府圈的身影外,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其中,共筑基层防疫堡垒,抵御疫情、造福人民。

四、 关系诠释: 三重特征与“非等量合作”

面对新冠疫情这场巨大考验,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方主体共同参与防疫,产生“圈层运动”分析框架中所提及的单圈自转、双圈联转和三圈互转三类形态,属于多态化的防疫实践。同时在活动过程中,多主体关系衍生出组织上的目标一致性、结构上的非对称性以及行动上的行政主导性三个关系特征,并在多主体“圈层运动”中呈现出政府圈占有强势地位的“非等量合作”,该合作方式亦构成了防疫期间的特殊圈层形态。

(一) 目标一致性: 多主体“圈层运动”的基本特征

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之所以选择参与新冠疫情防控,能在单圈自转的同时,积极寻求双圈联转乃至三圈互转的多主体合作模式,是因为在国家遭受疫情时,三方主体的“圈层目标”走向了一致: 保障人们生命安全,维护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这种目标的契合并不是协商之上的主体认同,而是由其组织性质本身决定的。

政府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遵循国家行政体制和政权体系,遵照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规定,基于党和人民根本利益一致性的目标成立的,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制定多种制度规则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行政圈层。(28)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3): 11-17.在面对新冠疫情这一突发状况时会率先选择指导、服务、提取、分配、协调、象征、管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应对,以期降低新冠疫情对人们生命的威胁和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29)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M].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 143-149.

企业圈一般意义上会遵循市场逻辑,通过积累有限资源去开展增加利润的活动,实现收益最大化,创造较优质商业效益的营利性圈层,逐利色彩明显、私益性较强。(30)Milton Friedma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J].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2019-09-13.但随着企业圈的社会融入度提升,始终把持逐利性和私益性的传统观念不放,难以适应新时期市场竞争的需要。这就要求企业圈在必要环节或者必须领域内开展社会责任驱使下的公益行动,以此营造出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国家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度,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而良好的社会效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获取更广泛的社会资本,进而创造更多的商业效益。(31)D.E.R. Parsons.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Challenge its Assumptions[C]//4th International Critical Management Studies Conference. UK: Cambridge, 2005: 4-6;曹亚勇,刘计含,王建琼.企业社会责任与融资效率[J].软科学,2013(9): 51-54.尤其在疫情期间,企业圈在商业与社会双重效益的获取权衡中逐渐趋于一致,即要极力恢复疫前正常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因而积极响应政府圈号召,与政府圈和社会组织圈主动合作、共抗疫情。

社会组织圈不同于建立在公权力基础上的政府圈和利益链条维系的企业圈,它是以公共利益观念为纽带组建的,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的一类特殊组织圈层,(32)Lester M.Salamon, Helmut K. Anheier. Social Origins of Civil Society: Explaining the Nonprofit Sector crossnationality[C]//Working Papers of the Johns Hopkins Comparative Nonprofit Sector Project, No.22.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ies, 1996: 1-38.这些组织的运作初衷既不受制于行政职权的约束,也不以营利为导向,主要是基于社会共同价值观念之上、指向性更为明确的社会目标,这些目标往往会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领域。进而,在目标驱使下,社会组织圈也就成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社会主体。(33)熊跃根.转型经济国家中的“第三部门”发展: 对中国现实的解释[J].社会学研究,2001(1): 89-100.因此,在面对新冠疫情期间社会中接连遇到的种种问题,社会组织圈可以依凭自身在资源募集、公共服务、宣传倡导等多方面的能力,积极对接各类社会需求,成为国家防疫战略中关键的支持性角色。

三方主体在实践中的目标一致性,使得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能够达成相互联系,构成多态化的“圈层运动”。

(二) 非对称性: 多主体“圈层运动”的结构特征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圈多态化的运动过程,最直观的反映是不同主体间基于各自行动之“核”采取的单圈自转、双圈联转和三圈互转三类形态,及其背后存在的由单一圈层向复合圈层变化的结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结构具有非对称的特征。

我国综合防疫实践过程中的“政—企—社”权力构成,反映了政府圈多数时候是直接管控新冠疫情期间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的运转,属于具有绝对权威的一方。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参与权力有限,主要受制于政府圈的行政命令,采取符合政府圈期待的行动,如政府圈会借助征用方式,对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圈设定地域、产品、数量等各方面要求;参与重点地区新冠疫情防控款物募集社会组织圈,其运作方式一度也由政府圈指定。这说明多主体“圈层运动”过程中,整个圈层结构在权力配置、行动空间和行为选择上是非对称的,政府属于掌控大量权力的防疫战略指挥者,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实质上仍有着依赖政府的诸多惯习。

(三) 行政主导性: 多主体“圈层运动”的行动特征

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所进行的多态化“圈层运动”中,应选择哪种方式进行?会呈现怎样的过程?最后达成何种目标?这些内容不是由主体自选的,而是服从于政府圈的统一领导,因而在新冠疫情期间体现出的是行政主导之下的多主体综合防疫。具体而言,政府圈作为国家各方面公共事务的领导核心,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会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之上行使着包括行动指挥、战略部署、区域调度、资源调配等重要职责,在该过程中,主要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统一指挥防疫工作。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在行动中主要是受制于政府圈统一的行政命令,难以表达自身的行动意愿,二者主体性依旧较弱。因此,整体来看,中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多主体协同的逻辑中仍具有较强的行政主导性色彩。

(四) 特征总结: 多主体“圈层运动”的“非等量合作”

基于目标的一致性,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在“圈层运动”中表现出一种协同合作的态势,尤其是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之间的合作,体现了社会自我组织、自行管理、自主运作的过程,是对社会主体性的客观诠释,但通过对非对称性结构和行政主导性的分析,可知凡是涉及政府圈的双圈联转或三圈互转,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均较弱,与政府圈交织呈现的是表面化协同关系,本质上是对过去政府依赖关系的延续。(34)彭少峰.依附式合作: 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转型的新特征[J].社会主义研究,2017(5): 112-118.那种理想中的政府圈与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之间的“等量合作”并不存在,实则依旧表现为政府圈过大,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过小,且有融于政府圈趋势的“非等量合作”,这一切都集中指向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社会主体性不足这一关键问题。(35)“等量合作”是指双圈联动或三圈互动期间,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三圈之间交叉面积在各自圈内占比等量,不同圈层的各自主体性均能得以发挥的协同式合作状态;“非等量合作”是指双圈联动或三圈互动期间,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三圈之间交叉面积在各自圈内占比非等量,仅有政府圈的主体性得以发挥的政府主导式合作状态。基于此,结合新冠疫情期间的诸多行动,究竟有哪些环节反映出社会主体性不足的问题,应依循何种途径重塑社会主体性?这些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五、 关系反思: “圈层运动”中社会主体性的不足与重塑

在政府圈与企业圈、社会组织圈双圈联转或三圈互转中,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依旧是弱势一方,并在决策环节、防疫过程和社会主体自主联动上呈现出社会主体性不足的问题,有待于通过多维渠道重塑企业圈、社会组织圈的社会主体性,从而能够更为有效地参与政府圈合作。

(一) 社会主体性不足的多重表现

结合多主体综合防疫中的圈层形态及其反映出的关系特征,疫情防控中的社会主体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决策环节未充分吸纳社会参与、防疫过程向社会赋权有限、社会自身联合意识不强三个方面。

其一,决策环节由政府圈主导,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参与程度不足。政府圈在建立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中,并没有将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吸纳到决策体系之中,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仅依靠向政府圈提交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等形式去汇报社会真实情况,完善其决策,如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牵头组织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累计提交16篇系列研究报告,内容涉及金融市场、农村经济、零售行业等领域,部分报告得到高层领导的重要批示,相关政策建议也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但这种方式时间跨度较长,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的过程会受到一些渠道的限制,很难保证报告和建议转化为具体政策的即时性和有效性,对于争分夺秒的防疫工作而言,及时高效地进行决策是应有之义。因此,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对决策难以发挥出实质性的作用。

其二,防疫过程中,政府圈向企业圈、社会组织圈赋权程度较为有限。基于多主体“圈层运动”过程中的结构非对称性和行动行政主导性这两个能够凸显政府圈集中治理的特性认知,可以发现在整个新冠疫情防控中政府圈是最具权威的一方,掌控防疫战的绝对决策权,并少有向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主动赋权的现象。这种借助于非对称性结构下的、行政主导的多主体防疫活动,确实在推动“上下一盘棋”的统一化、有序化、规范化防疫上有其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暴发初期,当其他多数主体还处于较为迷茫状态时,政府圈集中权力去主导防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适当集权可以快速、高效地抑制危机演化。但当面对新冠疫情次生的诸多社会问题时,政府圈依旧倾向于让企业圈、社会组织圈去落实和执行政府圈的防疫决策,而非赋予企业圈、社会组织圈权力使其能够结合行政要求和社会需求自主开展防疫行动,就会导致企业圈、社会组织圈在防疫过程中被动式参与,无法充分投入到问题解决和社会治理进程中,使它们的组织优势与运作功能在防疫过程中难以有效发挥。

其三,社会主体在相互联合上意识较弱,协同能力不强。如前所述,社会组织圈中的行业协会与企业圈在复工问题上建立了较强联系,是此次新冠疫情期间社会主体联合的典型之一。但纵览整个新冠疫情防控的演变过程,发现企业圈内部协同、社会组织圈联合协作以及圈层间的交叉联动显得不那么突出。总体而言,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作为社会主体圈层,在行动中依旧听命于政府圈的行政命令,负责各自条线下的防疫事务,少有走出自己的职责体系与其他社会主体建立联系的过程,由此造成了服务资源不充足、服务领域不全面、服务内容过于集中等一系列问题,降低了防疫期间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利于有效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防疫功能。

(二) 重塑社会主体性的应寻路径

目标一致性下的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能够产生“圈层运动”,特别是构成双圈联转和三圈互转的合作形式,但多主体关系受制于非对称结构、行政主导方式,加上社会主体整体实力不强,在决策、监管、服务等重要层面上政府圈主导性较明显,企业圈、社会组织圈则多为依附参与,这不利于建构良好的圈层互动关系。因此,政府圈应为企业圈、社会组织圈让渡一定的行动权限,通过政府赋权行为建构多主体间的对称结构,并在此结构下采用高开放性和低约束性的行政引导方式,将社会主体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出来,实现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的三圈共治。具体而言,针对社会主体性不足的表现,基于由非对称结构向对称结构转型以及行政主导方式向行政引导方式转化的要求,本文提出重塑社会主体性的三个关键策略: 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决策、面向社会释放权力空间和通过枢纽中介聚合社会发展。

其一,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决策,是重塑社会主体性的先行要义。政府圈一方面要设立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三圈互转下的领导体制,以此将企业圈、社会组织圈引入决策层,从互转中了解国家战略部署需求和社会防控一线需要,综合提出对应措施,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另一方面配合政策执行的一体化机制,根据决策安排采取合理分工,在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三圈互转中落实政策要求,推动国家整体发展、长治久安。

其二,面向社会释放权力空间,是形成社会主体性的核心内容。在具体公共领域,政府圈应向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主动赋权,同时减少行政约束和限制,以行政引导的方式让它们在各自擅长领域中自主践行公共治理的责任,并在合理合法的基本规范下因地制宜地开展公共活动,实现权力运行的适宜性和多样性。

其三,通过枢纽中介聚合社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体性的重要诉求。社会主体聚合发展是提升公共事务治理能力以及社会主体整体影响力的应然选择,而其实现过程中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充分联接社会主体、发挥桥梁作用的枢纽中介。为此,一方面,要激发同行业内不同企业间的联合意识,组建多企业协同发展的战略联盟,强化不同企业在资源和功能上的相互联系,建构互联互通的企业共赢网络,提升企业圈的内部凝聚力,以期创造更多的商业效益,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带动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发挥社会组织促进会、慈善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所辖区域社会组织的统筹协调功能。可在制定协同机制基础上,为社会组织交流互动创建平台、强化联系,实现不同社会组织在资源、项目、能力等方面的有效整合,提升社会组织圈的整体防疫实力。同时,企业战略联盟应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合作,进一步密切企业圈与社会组织圈之间的联系,提升双圈的主体协同性,实现社会自治过程中的企社联动。

六、 结 语

结合新冠疫情期间的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协同抗疫活动及其所展现出的单圈自转、双圈联转和三圈互转“圈层运动”形态,系统反映了圈层内部由实践难易度决定的多态联系,以及目标一致性、结构非对称性和行政主导性三重特征,并由此体现出政府圈与企业圈、社会组织圈之间的“非等量合作”这一特殊“圈层运动”形态,该形态既突破了原有圈层理论的研究模型,也在实践层面引发了对社会主体性不足的思考。

由此,针对社会主体性不足这一现实问题,基于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的“圈层运动”表现,本文提出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决策、面向社会释放权力空间、枢纽中介聚合社会发展等方式予以引导,以期协调圈层之间在常态化的全面“等量合作”和特殊时期下的局部“非等量合作”之间的机制关系,推动政府圈、企业圈和社会组织圈三圈共治,从而更好地应对突发的重大社会风险,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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