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革命旧址的保护与利用

2020-10-26 09:21付宏伟余海东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15期
关键词:保护与利用建议现状

付宏伟  余海东

摘 要: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建宁战斗、生活实践过,为建宁留下了许多革命旧址和红色遗迹。这些红色文化资源是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时代的新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做好革命旧址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关键词:革命旧址;现状;保护与利用;建议

1 建宁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现状

建宁地处闽西北边陲,与江西省的广昌、南丰、南城、黎川等四县接壤,自古以来是福建与江西的主要通道之一。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宁是中央苏区的东北门户和重要战略要地,是连接闽西北与赣东北苏区的桥头堡,是保卫中央苏区开展反“围剿”斗争的主战场,在整个中央苏区中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曾在建宁战斗、生活实践过,在建宁县建立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权,为建宁留下了许多革命旧址和红色遗迹。全县有92个行政村,有老区革命基点村204个、中央红军村3个、红色历史文化名村2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点(图1)、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省党史教育基地2处。

1.1 建宁县革命旧址的基本情况

1.1.1 按地域分类统计

建宁县共9个乡镇,其中8个乡镇都还保留了革命旧址遗址。各乡镇分布具体如下:全县36个革命文物点,溪口镇11个点,占30%;客坊乡6个点,占17%;黄埠乡4个点,占11%;濉溪镇7个点,占19%;黄坊乡2个点,占26%;伊家乡3个点,占8%;均口镇2个点,占6%;溪源乡1个点,占3%。这些旧址的分布特点是分布地域广、比较散,且文物点单体面积小。

1.1.2 按革命文物保护级别统计

按文物保护级别统计,全县36个革命文物点中,被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个点,占6%;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6个点,占17%;被公布为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3个点,占36%;一般文物点的有15个点,占41%。

1.1.3 按革命文物所有权使用单位类别统计

从旧址、遗址的所有权使用单位来看,在36个革命文物点中,所有权属于国有的有10个点,占28%;所有权属于集体的有10个点,占28%;所有权属于个人的有16个点,占44%。

1.1.4 按革命文物单位的保存状况统计

从旧址、遗址的保存状况来看,现有的36个革命文物点中,现状评估好的有4个点,占11%;较好的有6个点,占17%;一般的有17个点,占47%;较差的有5个点,占14%;差的有4个点,占11%。

1.2 建宁县红色文化保护与利用取得的成效

1.2.1 领导重视,强化革命文物保护

建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统筹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保护力度。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与县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确实做到属地管理。近年来,建宁县组织了工作人员对全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基本上摸清了全县的革命文物点分布情况和保存现状。

1.2.2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有举措

认真贯彻《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制定了《建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红色文化保护的责任主体、措施内容、标准原则,推动红色文化保护规范化;同时将红色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保护红色文化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中央红军村”“红色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命名工作,将保护红色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引导民间形成保护红色文化的共识和自觉。建宁县文旅局对全县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竖立保护标志,确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文物安全。

1.2.3 宣传有力,红色基因传承有载体

一是成立了“建宁县红色文化研究会”,组织人员走访革命前辈、烈士遗属、亲历者、专家学者、民间收藏人士等,挖掘研究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革命领袖在建宁的革命斗争详细史迹路径,整理挖掘红色文化要素,着手编写《建宁红军故事》。二是在建宁县电视台、建宁新闻网等主要媒體开设了“红色建宁”专题专栏,有计划刊发报道反映红军长征和建宁革命历史的有关历史资料、纪念文章、回忆录、社论评论和相关新闻。三是围绕红色文化,建宁县委宣传部组织专家精心编排了《苏区情》《源水情韵》《歌颂红军》等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红色精品节目。四是立足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品牌,与党校、学校、武装部等单位开展共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1.2.4 区域合作,培育红色旅游有特色

开展“红色旅游+”产业发展,积极策划红色旅游精品路线,打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含西门莲塘旧址、周恩来旧居)和客坊水尾红色旧址群为主的两条红色旅游精品路线。与建宁乡村旅游相结合,积极与各大旅行社对接,吸引外地游客,让游客在欣赏建宁好山好水的同时探寻红色足迹,接受红色教育。

2 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足,保护革命文物的自觉性不高

建宁是《毛泽东选集》中注释载明的21个中央苏区县之一,在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中,特别是在五次反“围剿”战役中,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红色革命旧址的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重要性,认为保护革命旧址是个包袱,对社会价值和政治意义认识不足,又考虑安全责任重大,因此,对革命旧址的保护积极性不高。

2.2 总体规划尚未制订,红色品牌塑造有差距

建宁县红色革命遗址点多面广,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建立了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和客坊乡水尾村等红色教育基地、旅游景点,但还没有一个科学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可持续性不强。目前除了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和水尾红色旧址群红色品牌外,全县尚无其他叫得响的红色文化品牌。

2.3 开发利用上有待提升,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明显

近几年来,建宁县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全县整体情况看,红色旅游还仅停留在一两个“点”状的旅游目的地上,全县红色遗址点多面广的资源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没有真正规划并开发为重要的旅游点和成熟的精品,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滞后,红色文化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明显。

2.4 人才、资金保障不足,革命遗址保护实施难度大

红色遗址保护需要资金量大,涉及面广,工作时限长。受现行体制的约束,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编制偏少,县财政对革命旧址的保护专项经费投入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3 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3.1 强化保护意识,让革命文物“保”下来

3.1.1 强化保护担当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新时代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发展观,切实把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摆上突显位置和提升到乡村振兴的高度,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完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在建立完善红色文化县(乡、镇)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项目责任制、部门项目责任制和单位项目责任制。充分发挥红色文化作为文化资源和政治资源的双重作用,敬畏谨慎、珍惜对待,切实做到保得住、传得下。

3.1.2 因地制宜,科学制订保护规划

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通知要求,结合建宁县实际情况,加强对全县红色文化资源利用的规划设计,要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宁红一方面军领导机关旧址,图1),建议尽快研究编制《建宁县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发展专项规划》《建宁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并将红色文化发展列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红色文化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推动形成“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在制订规划时,充分吸纳周边县市和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教训,既要坚持高起点,又要防止贪大求全,既要符合地方实际,又要符合历史事实,还要合理解决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3.1.3 提高革命文物保护级别

目前留存的36处旧址遗址中,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为提升红色文化档次和等级,建议尽快从县级文保单位中申报和升格一批红色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按照《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根据革命文物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史料价值及抢救需要程度进行分等级保护管理。

3.1.4 完善保护机制

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文化文物保护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文化文物管理机构的设置,加强文化文物管理队伍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红色文化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红色文化发展基金;三是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四是要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金,建立新型的红色文化投融资机制,吸引、鼓励多元资本服务于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事业。

3.1.5 做好革命旧址修缮保护

县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做好革命旧址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对破损严重和面临消失的革命遗址,要开展抢救性保护,如枧头新屋红一军团司令部旧址、建宁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溪口花墩橋革命旧址群、都上红军医院旧址等重要红色革命遗址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并进行挂牌立碑保护。

3.2 挖掘红色底蕴、让革命文物“亮”出来

3.2.1 开展调查,摸清家底

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革命文物的保护意识,抽调县党史办、县老区办、县文管办、县红色研究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红色文化专业调查队,对全县的革命旧址、遗址进行再摸底、再调查,进一步摸清建宁县革命文物家底。依托红色文化研究会,整合红色文化研究资源和力量,编撰《建宁红色基因图谱》《建宁红色革命故事》《建宁革命文物》等相关系列丛书,对红色历史进行还原,对红军故事进行再现,形成一套精细、完整、系统的全县红色文化传承家谱。

3.2.2 创作红色文艺精品

制订激励措施,发动文艺人才,重点围绕革命领袖战斗足迹、苏区人民支援红军斗争,将红色文化题材故事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中,积极开展各类红色文艺创作和采风活动,把建宁的红色文化底蕴展示出来。努力扩大建宁红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议重新编排《智取电台》《四个鸡蛋》《一件棉衣》等讲述红军革命故事的舞台剧,并在乡镇巡演和录制电视专题片在各红色教育基地反复播放,讲好红色故事,传播好红色正能量。

3.3 创新宣传方式,让红色文化“活”起来

3.3.1 营造红色文化氛围

采取固定标语、文化墙、播放革命歌曲等形式,在入城交通要道口、市民主要休闲活动场所、公共交通站台、中小学校展示红色文化;通过溪口“红军”街道打造、英烈陵园建设、城市建筑命名、广场公园雕塑等在城市建设中融入红色文化;实施红色小镇主题建设工程,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拓展“红色领地”;确定主调主题,丰富形式内容,定期举办各类红色文化纪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红色文化遗址、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的浓厚氛围,在建宁人民心中印刻永久的红色记忆。

3.3.2 巩固红色文化阵地

改造提升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积极开展“国家二级博物馆”创建工作,增设反映建宁苏区创建、发展以及红军战略大转移后建宁人民继续坚持斗争的历史过程等板块,不断充实反“围剿”陈列馆内容;同时注重运用现代科技,创新展示的形式,建设红色文化实体体验馆和网上展示馆,提升展馆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现代媒体作用,开辟红色文化专栏。创建地方红色文化刊物,努力巩固和加强红色文化宣传阵地。

3.3.3 推进红色文化教育

要结合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建宁红色文化纳入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课程;要编印红色文化乡土教材,在中小学校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真正做到红色教育从娃娃抓起,使红色文化熔铸到骨髓里,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永不消失;要与县各旅行社联盟,把红色革命文物点纳入县旅游景点线路,作为旅游必看景点;要与县武装部、妇联、教育、党校等部门开展共联共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红色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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