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社区增权并行的可能性

2020-11-06 06:02韩金庭
青年时代 2020年22期

韩金庭

摘要: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社区增权是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两个角度,属于“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的范畴。本文对《中国传统村落李市保护发展规划》是如何同步推进保护与发展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试着提出可令二者并行不悖的建议。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乡村社区增权;李市村

一、相关概念解析

(一)社区增权

社区是源于西方社会的概念。美国学者乔治希拉里指出有至少94种社区相关的定义[1],现在则普遍认为有至少140种关于社区的定义。一般来说,现代社区至少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以具有共同或相似特征的社会群体为主体;有稳定的实体空间作为生产、生活场所;一个社区与周围其他社区相比具有较明显的自然条件或文化环境上的差异和区别。

20世纪80年代西方社会在旅游开发进程中提出了社区参与的相关概念,居民特别是本地社区居民的积极、多类型的参与被认为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同过积极参与实现权利增长在这一时期被认为是切实可行的思路。西方学者舍文斯(Scheyvens)首次将社区增权及相关理论应用在旅游研究的领域,提出社区参与旅游过程中需要构建以政治、经济、心理及社会四个角度为主要方向的社区旅游增权框架[2]。我国学者胡北明则指出,社区增权在内涵上应是包括“权利、权力、权能以及权益”四位一体增权理念,并形成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个人增权、组织增权、社区增权三个层级[3]。

(二)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是中国最大的兼具人文、自然双重属性,中国农耕文明所遗留下的珍贵历史遗产。《2018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998年国内有村庄355.8万个,至2008年有村庄266.6万个,2018年有村庄245.2万个,呈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后减少数量逐渐趋缓)[4]。在这一村庄数量不断减少的过程中,大量遭到破坏的村落属于具有独特历史风貌的古村落。

(三)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传统村落是村落中较为特殊的一种。一方面,作为村民集聚的空间场所,绝大多数村落都有内生的发展需要,乡村社区增权是实现乡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另一方面,维护传统村落格局不受破壞,留住乡愁也是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社区增权和传统村落(保护)作为寄于乡村上的两个维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呈现出矛盾的一面。

二、研究思路

本文基于苏州科技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所修编的《中国传统村落李市保护发展规划》(下文简称《规划》)进行分析,就规划者的具体规划内容进行梳理,分析规划者如何在《规划》的不同部分协调古村落保护和村庄发展。并试图对规划者在李市村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归纳,就传统村落如何同时实现乡村社区增权与传统村落保护提出具备可行性、普适性的建议。

三、案例研究——中国传统村落常熟市李市村

(一)村庄概况

李市行政村位于苏州常熟市古里镇东南、白茆社区南约5公里处。东与支塘镇陈西村相连,南临昆山市石牌镇冯乔村,西至唐市中心村,北接联泾村。全村有21个自然村,26个村民小组,7.3平方公里。2016年,李市村被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目前的李市空巢现象比较严重,房屋破败,村庄整体显得萧条。

(二)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内容概括

1.保护规划

《规划》划定了村落保护区划和村域保护区划,明确不同级别保护规划的具体范围和缓冲区界限。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历史街巷和河道水系及各类历史文化要素,不损害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新建建筑形式要采用传统的形式,遵循传统格局和尺度,与传统民居相协调,保持传统民居体量小、色调与自然环境和谐的特色,鼓励采用历史建筑材料,建筑内部可根据需要自由装修。建筑的细部不作强行控制,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符合李市传统特色。

2.发展规划

李市村的发展明确为展示保留完整的江南水乡人居环境和多元文化特色的中国传统村落,在保护传统格局的基础上重塑村落活力,发展特色经济,完善其生活与旅游配套功能。发展围绕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和水乡田园风光,坚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在发展传统优势文化产业的同时,注重产业多样化发展。壮大第一产业,种、养结合,重点扶持高附加值农业,特别是观光农业;提升第二产业,以本村农产加工为主;拓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服务业,注重培育现代生态观光旅游,力争第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实现产业的升级换代。

3.规划分析

在《规划》中,保护与发展互相作为彼此的实现手段和追求目标。制定保护规划时,规划者除维护村庄内现存古建筑外,也将村庄整体风貌的建设纳入了考虑范畴,并有意识地在规划层面引导、鼓励村民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中来,培养居民主人翁意识,即通过让当地村民成为保护主体以确保保护体系能够长久有效地执行,“李市人守李市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乡村社区的“政治增权”;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规划者从多个产业角度为村庄制定发展战略,而非对一二产进行淘汰以全力发展旅游业。

四、案例启示

基于《规划》主要内容,笔者通过概括总结,列举如下几项针对传统村落如何同时实现村落保护和社区增权的措施,供后来者参考。

(一)精准施策

政府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参与者和指引乡村社区增权的领导者,在施策时应综合考虑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综合需要,精准施策,对症下药。既要有宏观的普适性的村一级的保护相关政策,也要对存在独特优势、显要不足的村庄“量体裁衣”。特别是有关政策应覆盖乡村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包括不同产业、不同人群[5],让实现社区增权的可能性切实落到每一个个体,即每一位村民身上。

(二)综合发展

目前由住建部颁发的《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实行至今已有八年,从评价内容来看,绝大多数指标的考核都在于对村庄内古建筑质量与数量的评价,而对村庄整体环境和村庄居民业态的考量相对较少。未来对传统村落考量应进一步增加对整体环境的考核内容,如参照相关标准梳理出更为明细的多种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进行赋分以衡量其保护价值。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和扶持应加大力度,非遗项目应当被纳入村庄保护规划体系中。对有深刻文化内涵的非遗项目应鼓励、引导,借助非遗实现村民的“文化增权”。地域特色突出的村庄,应加强挖掘特色文化,特别是延续完整的历史文脉,以村民为主体,将历史文化资源、地域文化资源转化成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发挥传统乡村古村古韵的乡村风貌优势,注重营造文化氛围,摆脱简单的无序观光游览。

(三)分区保护

对不同规模大小的传统村落进行区分,包括核心村庄和村域范围的区分,重点村落和非重点村落的区分。对规格高、规模大、有特色的乡村要尤其重点保护,包括对损毁地域的修复与重建,对村庄整体环境的维护。对部分保存情况不佳,规模较小的村庄应改变保护思路,不必“严防死守”,而是通过重点建筑的异地搬迁集中,村民进城或就地城镇化等方式以达到“经济增权”“政治增权”。

(四)场地营造

“场地感”是自然地域和文化环境的交集,是一个传统村落有别于其他地方的重要内容。场地感不是简单的建筑的堆砌,而是包括了风水格局、基地选址、建筑形态等一系列复杂的集合[6]。村民的生活也是形成场地感的重要诱因。传统中国农村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其生活生产方式很大程度上区别于现代化新农村。虽然“复古”的原教旨主义不可取,但对传统农村习俗、生活方式中积极有益的一部分,特别是能够体现当地特色的,应鼓励村民将其保留并作为日常生活的部分加以演繹,如苏州市三山岛的野火粥,东山镇的送猛将。通过塑造场地加深村民和村落的联系,维护乡村业态,活化空心乡村。

五、结语

通过引导村民在各个方面积极参与到当地传统村落保护中,用原真性农村生活替代高加工旅游业,以实现乡村社区增权具备较高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拓展传统村落保护内涵和促进乡村发展仍然是当下和未来值得深入思考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徐琦.社区的概念与理论起源[J].运城学院学报,2005(1):32-36.

[2]ScheyvensR .Ecotourism and the empowerment of local communities[J].Tourism Management,1999(20):245-249.

[3]胡北明,张美晨.我国社区旅游增权理论框架及模式构建研究——基于西方旅游增权理论研究评述[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4(1):87-100.

[4]冯骥才.传统村落的困境与出路——兼谈传统村落是另一类文化遗产[J].民间文化论坛,2013(1):7-12.

[5]夏宏嘉,王宝刚,张淑萍.欧洲乡村社区建设实态考察报告(二)——以丹麦、瑞典为例[J].小城镇建设,2015(5):95-99,104.

[6]吴必虎,王梦婷.遗产活化、原址价值与呈现方式[J].旅游学刊,2018,3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