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福利经济学度量

2020-11-06 02:51罗幼强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27期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福利

罗幼强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新的历史性和地域性特点。文章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分析了农村劳动力流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正在从“卡尔多-希克斯改进”走向“帕累托改进”,为此应通过加强制度创新等措施顺势施策,以此增进经济社会福利水平。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福利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是经济社会由传统农耕社会向后工业现代化社会转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英、德、美、日等发达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也曾经历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至今已经历了两个明显阶段:一是伴随乡镇工业的兴起,很多农民自发到附近乡镇企业打工,构成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第一个阶段。二是从90年代初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全球资本大规模进入,东部地区通过发展出口加工经济率先实现工业化,而同时乡镇企业以及改制后的其他市场主体由于缺乏竞争优势,无法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劳动力转移方式开始从乡镇走向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大量流入东部沿海城市,进入“离土离乡”的第二个转移阶段。而近年来,无论是沿海地区出现的“用工荒”、还是理论界关于“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的争论,都又释放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变革的新信号;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渐趋稳定,2018年农民工总量28836万人,增长0.6%,增速已进入零时代。

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界给予了持续关注,产生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够增加社会经济总效用上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农村和转出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上,却存在一定分歧。如姚枝仲、周素芳(2003),王小鲁、樊纲(2004)等研究发现,农村劳动力流动有利于缩小地区差距并改善收入不平等。而侯云风(2004) 的实证分析表明,农村劳动力外流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加剧了城乡发展差别。张克勇(2003)、李强(2004)、庞立东(2007)等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农村人力资本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

人口和三农问题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在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时代下,如何重新审视农村劳动力流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迫切需要在理论和实践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本文试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流出地城乡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其新常态下的经济学动因,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启示与思考。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帕累托改进还是卡尔多改进?

帕累托标准是福利经济学最重要的福利标准之一。如果对于某种既定的社会资源配置状态,还存在某种改变可以使至少一个人的状态变好而不使任何人的状态变坏,则这种状态就是“帕累托改进”。如果一项变革使受益者从中得到的利益,比受损者从中遭受的损失,用货币价值来衡量要大的话,则该变革也增加了社會总福利,称之为“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流入地经济社会福利的增加是显而易见的,但需要分析对流出地及农民工自身福利状态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农村劳动力转移更为符合希克斯改进标准,这是因为: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务工收入提高了农民收入与消费水平,增加了社会经济总福利。二是转移劳动力的异质性和土地资源的低流动性,导致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假设不成立,这意味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将影响农村经济总产出,这种影响在劳动力外流数量和质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将突出显现。三是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使得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博弈结果是低工资均衡,即工资率被锁定在生存工资水平附近;加之城市生活成本的上涨速度超过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导致农民工在城市的福利状态难以得到改善;并且“离土离乡”式的转移对农村其他社会成员福利带来负面影响,如出现“空心村”,引发留守老人的赡养、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问题。下面将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务工收入提高了农民收入与消费水平

农民收入在统计上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个部分。198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仅18%,而到2000年已提高到31.2%,2010年进一步达到41.1%,劳务收入成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1992~2000年,“劳务经济”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50%。根据消费函数理论,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收入和消费倾向两个层面促进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升。一方面,劳务收入的增加显著提高了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时,农民常年外出打工,其消费观念逐渐改变,进而对家庭和周围群体的消费模式产生先导和带动作用,这从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的结构性变化中可得到证实:从1980至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从61.8%下降到30.1%,平均每年下降0.83%;而在食品消费占比减少的同时,其他类别的消费比例不断上升,如居住类消费支出从1980年的13.85%提高到21.94%,累计上升8.1%。

(二)由于农业生产要素的现实特征,劳动力外流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农业生产要素有两个特征:一是从劳动力看,现实中大量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青壮年构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体,加剧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才短缺,影响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这种“异质性”和选择性转移,导致农业部门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假设并不成立;二是从土地要素看,虽然启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改革试点,但在农村社保体系尚未健全的背景下,土地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保障托底作用,大部分农村土地流转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这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人均耕地面积的增加更多只具有字面上的意义,未能成为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的现实前提。

从劳动力看,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资料,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未上过学占6.4%、小学占37%,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农业和劳务输出大省这一比重更高,如四川省,未上过学占9%、小学占49.1%。与之对比鲜明的是,同年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60.2%的外出农民工具有初中文化程度、17.2%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1.9%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未上过学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10.7%。从年龄结构看,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输出主体,2018年其占比达到51.5%,其中“80后”占50.4%、“90后”占43.2%,“00”后占6.4%,这与留守农民的“6199部队”(即儿童和老人)形成强烈反差。

从土地看,由于流转不充分,劳动力选择性转移带来的土地撂荒问题愈发严重,已引起决策层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如中国科学院张学珍等(2019)对全国20个省土地撂荒情况的时空特征进行了研究,认为撂荒格局的形成与农业劳动力析出基本同步;李升发等(2016)调查了全国153个山区县的撂荒信息,推断出2014~2015年全国山区县耕地撂荒率为14.32%;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2015)对29个省调查发现,2011年和2013年分别有13.5%和15.0%的农用地处于闲置状态。以10%的耕地撂荒率估算,全国土地撂荒面积约2亿亩,按2018年的粮食平均亩产量374.7千克计算,每年减产粮食7495万吨;而我国居民每年人均消费口粮和饲料用粮约为355千克,撂荒地一年生产的粮食足够支撑2.1亿人全年的食物用粮消费。

(三)二元体制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未能有效缩小城乡差距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驱动力,从根本上讲,来自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即所谓“城乡经济势差”。那么,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这一势差理论上应逐渐收敛并达到稳态。但现实中,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导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阻碍了城镇劳动力供给曲线向右下方移动,而农村劳动力市场受农村总产出减少等因素影响始终处于低工资均衡,其结果是出现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二律背反”。

在林竹(2007)等人基础上,图1构建了一个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曲线模型:横轴代表劳动力数量,纵轴代表工资率,S1、S2分别代表农村、城镇劳动力供给曲线,D1、D2分别代表农村、城镇劳动力需求曲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前,两个市场的均衡点分别为E1、E2。由于城乡工资差异,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相应的S1向左上方移动,S2向右下方移动,当工资相等时达到新的均衡点。但现实状态中,受城乡二元体制约束,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城镇的融入程度有限,S1无法移动到S1”而是S1,相应的S2也仅移动到S2。同时,由于农村边际劳动生产率大于零,劳动力转移会导致农村总产出的减少和城镇总产出的增加,对应的劳动力需求曲线分别移动到D1和D2,从而在E1和E2形成新的均衡。最终,城乡收入差距较之初始状态并未缩小,甚至有所扩大。

从实证数据看,我国城乡收入比从1980年的1:2.5缩小到1985年的1:1.86之后就变为不断扩大,2009年达到1:3.33,即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城乡收入差距不降反升。从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变化情况看,2017年工资性收入占比为40.9%,近十年来基本上围绕40%上下波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增收效应”渐趋弱化。并且,农民工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隐性福利收入较城镇居民仍差距明显。如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为20.2平方米,比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水平低18.8平方米,仍有过半数的农民工家长反映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升学入园难。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新趋势:从卡尔多改进到帕累托改进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在省外特别是东部就业的数量逐渐减少、就地就近从业数量持续增多,“离土离乡”的转移模式正发生新的改变。2018年,在乡内就业的本地农民工达到11570万人,增长0.9%,高于外出增速0.4%;外出农民工中,56%选择在省内就业,比2008年的46.7%平均每年上升0.93%。从地域看,在东部就业的农民工占总数的54.8%,较2008年的71%平均每年下降1.62%。并且,2018年农民工进城数量比上年减少204万人。在偏好都市繁华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主体的背景之下,这一现象颇令人关注。

福利经济学认为,受外部因素影响,个人偏好与个人福利有时并不一致:某人偏好X胜于Y,但是他在X時不如在Y时快乐。当前农村劳动力朝“离土不离乡”“离土不离省”的回归,正是源自这种非一致性的驱动。一是发达地区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日益削减了外出务工人员的福利空间。以住房为例,根据恒大研究院2019年发布的中国住房市值报告,东部地区的房价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住房市值占全国63.2%,而对应的住房存量占比仅37.9%。二是户籍制度等体制性因素使农民工无法融入所在城市生活,反而在回归后可能获得更好的福利状态。2018年,进城农民工中已有38%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但在5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中,这一比例不到上述平均值的1/2,仅16.8%的农民工对大城市有归属感,比2017年还下降1.9%。

农民工从东部向中西部、从省外向省内、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的渐进式回归,正在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鲜明特征,从福利经济学看,这一过程或从卡尔多改进走向帕累托改进,除了农民工自身福利状态得到改善以外,还体现在:首先,根据产业转移理论,随着土地、劳动力等生产成本越来越高,东部地区已率先转变主要依靠增加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形态正在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在此历史背景下,农村劳动力的逐步回流对当地经济仅有暂时性的冲击,不会对中长期的福利状态构成实质性损失。其次,这一回归也高度契合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2018年,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数量减少185万同时,中西部地区增加了378万,特别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中的节点城市人口大幅流入,为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充沛的人力资源保障。最后,在外积累的人力资本回流,能够在原流出地产生广泛的溢出效应,极大的增进欠发达地区的福利水平。据全国大人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各类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达780万人。许多农民工经过外出务工特别是发达地区的经验积累,返乡后带回新的理念、新的技术和资金等,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三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的条件下,通过发展规模农业将人均耕地的增加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者发展农旅融合等新兴业态,提高农村产业的边际生产率,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仍以图1来分析,新时期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曲线将发生如下变化: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中,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村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了农村产出水平,对应的劳动力需求曲线D1逐渐向右上方移动;同时,二元体制改革将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对应的农村和城镇劳动力供给曲线S1和S2进一步向左上方和右下方移动,因此,两个市场的均衡工资水平差异将趋于减小。观察城乡收入比的变化可以发现,2010年以来,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趋势出现并不断强化的同时,城乡收入比却进入收敛通道,2018年为1:2.69,比2009年的1:3.33显著收窄,甚至接近改革之初的水平。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创新,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学历、职称、住房等方面的落户限制,使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能够在城市落户,破除人口自由迁徙中的体制性障碍。二是建立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均等化享受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问题,解决劳动力转移的后顾之忧及对“土地之根”的依赖。三是通过改革试点推广,巩固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四是全面梳理涉及农民工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时修订不合适的条款,增强政策法律的协调性和合力,用法治巩固二元体制改革成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竞争能力

当前,互联网经济催生的外卖、快递、网约车等行业,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但同时由于就业门槛较低,在相关行业整合重组的趋势下,该群体如没有一技之长,将面临较大的潜在失业风险。为此,应根据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市场需求,通过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模式,构建新的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帮助其拓宽就业领域,降低失业风险,同时缓解“机器换人”背景下熟练技工、高级技工的短缺矛盾,推进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力资本红利转化,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其中,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和扶持作用,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优化产业布局,增进经济社会福利水平

一方面,东部地区应利用好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积累的先行优势,加快产业升级步伐,通过加强财税、产业、土地、环保、金融等政策的协同配合,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同时进一步压缩低端产业利润空间,引导企业更加注重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率先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这样,既可减少对劳动力的数量型依赖,又可促使企业注重人力资本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层次。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在劳动力成本方面仍具有比较优势,应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同时,降低人口迁徙成本,夯实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常态下的产业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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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熙保,黄灿.刘易斯模型、劳动力异质性与我国农村劳动力选择性转移[J].河南社会科学,2010,18(02):64-68+218.

[3]林竹,赵永乐,俞宪忠,张新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济效应分析[J].农业经济,2007(04):47-49.

[4]王小鲁,樊纲.中国地区差距的变动趋势和影响因素[J].经济研究,2004(01):33-44.

[5]许召元,李善同.区域间劳动力迁移对地区差距的影响[J].经济学(季刊),2009,8(01):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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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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