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NGO对民间手工艺保护的可行性研究

2020-11-06 06:05翟一欣
科学与财富 2020年22期
关键词:社会组织

摘要:旬邑县的花馍文化是陕西民间文化的一大特色,花馍不仅是当地居民逢年过节的必备食物,而且是居民的共同记忆。国内外NGO在文化保护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尤其是NGO在政府文化保护方面起到了行为补充与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旬邑县的花馍制作共同体内部联系松散,且组织化程度较低,因此存在着消亡的风险。通过当地NGO的参与,充分发挥花馍协会的能动性能够有效化解这类风险,实现花馍文化的长期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社会组织;民间手工艺;关中花馍

一、问题提出

陕西地处我国中原地区,长久以小麦为主要粮食作物,因此面食文化较为发达。旬邑县位于咸阳市北部,是咸阳市下辖的县区之一。旬邑县人的饮食长期以面食为主,早餐多為稀饭和馒头,辅之以小菜,中午多为面条。面花文化是旬邑县的特色文化之一,又称花馍、礼馍,在过去是家家户户妇女必备的手艺[1]。面花的做法多种多样,主要使用发酵后的面团,通过剪刀、梳子、筷子、牙签等工具进行塑形的杰作。同时,花馍往往为了迎合节日的到来,会制作成不同的动物形象,代表不同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村庄劳动力的不断外流,农村逐渐表现出“空心化”的状态,过去依托家庭进行传播的花馍技艺也在这一过程中面临着危机,当青壮年劳动力逐渐流失后,只有少部分妇女会切身参与到花馍制作的过程中,不仅传承范围大大缩小,而且最为精巧的技艺没有得到充分传承,在历史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它们的消失将会是必然。

在传统文化或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保护方面,政府能够发挥较大的影响力,但是在具体施策方面,政府的决策有时不能得到合规地贯彻和执行,甚至会出现过度执行和执行不足的问题。随着国内NGO的快速发展,在居民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因此人们对NGO的信任度较高,此外,NGO组织相较于政府,更加贴近居民生活,其基层性和多样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利益诉求。

二、研究回顾

1.    NGO参与手工艺保护是政府行为的补充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化历史的见证,同样也是这个地区居民生活的“记忆”。民间手工艺不仅是当地文化发展的特色所在,而且是地区间文化交流的标志。伴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与市场经济的冲击,民间手工艺的发展呈现出衰败的态势。近年来,民间手工艺者积极对手工艺品进行转型改造,使其审美旨趣与使用方式同现代化发展相适应,此外,由于政府在具体施策方面却略显不足,而社会组织的介入弥补了这类不足,与政府行为实现了互补的效果[2]。

政府措施对于拯救民间手工艺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又存在投入资金不足、参与保护主体混杂、效果偏差等问题,社会组织参与民间手工艺的保护却能起到独特的效果[3]。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手工艺开发的过程中,政府行为往往出现“越位”、“缺位”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除了深化政府的管理职能,还可以通过建立手工艺的行业协会来改变其分散的发展,从而保持手工艺自身健康、持续、有效发展[4]。

2.    NGO作为个体参与民间手工艺治理

社会组织在参与民族文化保护中可以作为社区治理主体,通过探讨社会组织与政府和社区的互动,引导社区的文化自觉,使其自主承担社区文化建设的责任[5],同理到民间手工艺中,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介入社区,形成与政府和社区居民的三方互动,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构建居民对于民间手工艺的文化认同,从而强化其在当地的发展根基。社区参与是一个社会学的重要概念,是指个人面对履行公民权利的机遇和职责时的一种自愿行为,它通过调动自有资源、确定自身需求、做出自我决策的形式,鼓励了预期的受益人参与到有关自身利益的发展中[6],能够有效地保证居民为谋求社区发展而贡献自身的才能。社区参与不仅可以提高手工艺保护效率,而且有利于唤醒人们对于保护手工艺的意识。

三、手工艺共同体组织化程度较低

1.以“趣缘”为纽带的手工艺共同体

进行田野调查的村子位于一条街道两侧,因此村与村之间的联系较为便利。现今花馍共同体的存在局限于街道两侧馍店中,每逢节日,不同村子的妇女便在馍店店主的号召下集合起来,共同开始花馍的制作,制作周期以花馍的订货数量为主。这些目前还掌握着花馍制作技艺的妇女多为60岁以上的大娘,她们的子女大多在外面务工,家中有着少量农田或不务农。经过访谈得知,每次制作花馍大概需要5 个人手,这5 位大娘刚好围坐在一张桌子四周,有制作形状的,有雕刻眼睛的,还有放置红枣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这期间大娘们还时不时唠唠家常,几天共同相处,也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因为兴趣而相聚,正是花馍制作共同体的特色所在。但是以趣缘为纽带形成共同体的内聚力小于以业缘为纽带形成的共同体的内聚力,因此这些大娘在参与花馍制作时承担的对共同体的责任较小,从而脱离共同体的可能性较大。花馍共同体还表现出组织性低的特征,没有固定的组织者对花馍制作的手工艺者进行管理,每一位大娘分散在村庄中,制作前以馍店为单位联系花馍制作者,而馍店店主往往通过自身的关系网进行联络,并不能辐射到每一位拥有花馍制作技艺的妇女。这种随时抽调的集中方式不利于花馍制作共同体的维持,而且不利于花馍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发展。

2“.人情与面子”

贺雪峰教授在《新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到,当今的中国农村不再是费孝通先生所总结的“熟人社会”,而是“半熟人社会”[7],社会关联度大大减弱,在花馍制作共同体中,馍店店主位于人际关系网的中心位置,店主以村子为单位辐射人际关系网,每一位手工艺者由于其与店主的关系亲疏而分散在关系网的不同位置,由于结构洞的存在,手工艺者相互之间联系较少,有些甚至互不相识,完全依靠店主的联系,馍店店主处于关系网的主导地位。从一位参与花馍制作的大娘处得知,她的原意是不想参与此次花馍制作,但是由于她与馍店店主存在亲戚关系,是自己娘家熟人,因此迫于娘家人的压力,她便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在前一年馍店店主便有意联系这位大娘进行花馍制作,但是大娘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参加便拒绝了。这位大娘平日里主要进行剪纸的制作,每年有固定的剪纸订单,经济来源稳定且充足,这是不同于村里大多数花馍制作妇女之处。这位大娘碍于亲戚的面子,同时不想让店主心生芥蒂,认为自己是一个不讲清理的人,因此便参与了花馍制作。这种以维持人情与面子而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尤其是在村庄这类地区尤为重要,也最为有效。但是在“半熟人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虽然不及城市这类“陌生人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疏远和淡漠,但是村庄之间的人际联系逐渐减弱,人情与面子发挥作用的空间不断减小,最终将完全失去作用。为了保证花馍制作手工艺共同体的长期存在与可持续发展,进行组织化管理,使其内部发展朝着合理化的方向迈进,便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对其进行保护的目的。

四、NGO参与迫切度较高

我国北方的村庄从结构上看大多属于分裂型村庄,在市场化改革的冲击下,宗族观念对村民的影响大大减弱,差序格局因此逐渐瓦解,村民间联系减弱的同时村庄的社会关联度不断降低,最终发展为外向型的模式,即有能力的村民不会关注村庄的发展,最终将离开村庄。在这样的背景下,花馍制作技艺的衰落也会是必然趋势。

2005年 12月 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日”的不断深入,我国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在不断提升,并且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切身参与。传统民间手工艺在当下的发展是传统文化与当今潮流审美的融合碰撞,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作为一支民间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社会组织越来越多,例如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深圳松禾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甘肃兰州大学文化行者等。这些社会组织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托高校、专家学者进行相关研究的机构;另一类是依托民间手工艺者、匠人、传承人以及相关爱好者组成的团体,这类组织没有明确的专业限制和行业要求,人员构成复杂多样。

为了更好地达到保护花馍制作技艺的目的,可在当地乡贤的组织下,集中各村具有花馍制作技艺的妇女,此外还可以加入学习花馍制作的学员,共同发起旬邑县花馍协会。花馍协会可以根据每年的农忙时间安排协会相关活动,例如花馍制作技艺交流、定期招收学习花馍制作技艺的学员、与当地书画人才进行合作,创新花馍制作方式,使其迎合当今大众的审美。在花馍协会的可持续发展下,能够改善部分手工藝者的生活现状,同时为部分在经济中处于弱势的手工艺者创造更多的机会花馍协会成立于群众中,具有贴近群众,内部成员专业性的特点,其中成员构成的广泛性与立场的一致性使得花馍的形象和内容更加饱满真实,因此在宣传中更有利于吸引公众的关注。其次,艺术之间具有共通性,各类文化性质的社会组织之间具有相似性,为了更加充分地实现文化保护的目的,花馍协会可以与其他当地民间文化组织实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从而实现内部发展机制的创新。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正式施行,在该法案中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国务院、民政部对民间组织开展活动也做了大量的调研和讨论,从登记、管理、组织形式上对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

五、结语

花馍,或称面花,是旬邑县当地的特色文化,也是当地居民的共同文化记忆与文化象征,文化的积淀是一个地区长期发展的见证,也是当地人文底蕴的最好呈现方式。我国作为历史文明古国,历代人民创造的文化数不胜数,但是政府的保护能力却是有限的,虽然大部分文化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形式得以保护,但是还有很多文化正在逐渐消失或已经消亡,政府的保护范围也从保护实物转向保护技艺等“非物质”形式,还包括“保护方言”这类无形遗产,以政府一己之力进行保护始终是不够的,在这一形式下,社会组织的参与显得尤为重要。旬邑县的花馍制作共同体中暴露出的问题,正是花馍技艺逐渐消失的预警。花馍技艺保护任重而道远,作为陕西文化共同体中重要的一部分,未来发展一定是光辉灿烂!

参考文献:

[1]   旬邑县志[M].三秦出版社,旬邑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2000

[2]   吴沁园.NGO模式下传统手工艺的发展研究——以“稀捍行动”为例[D].四川:四川美术学院,2018.

[3]   江雨时.民间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D].山东:山东理工大学,2018.

[4]   郑首艳.政府、NGO和社区主体在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关系研究[D].贵州:贵州财经大学,2016.

[5]   余浩然.双重机制下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化发展反思———基于贵州的调研和启示[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3):46-51.

[6]   张骁鸣:《西方社区旅游概念:误读与反思》,《旅游科学》第21卷第1期。

[7]   新乡土中国[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贺雪峰著,2003

作者简介:

翟一欣,女,1996年7月,陕西咸阳,西北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城市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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