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要素市场化配置视角的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对策研究

2020-11-13 09:41路林翰李丽红郭洋
辽宁经济 2020年10期
关键词:科技金融

路林翰 李丽红 郭洋

〔内容提要〕近年来,沈阳市高度重视成果转化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视角,分析了阻碍科技成果在沈、来沈转化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要素市场化配置 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金融

注:本文系2020度沈阳市科协智库项目研究成果;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课题《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战略规划与研究》成果

一、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现状

近年来,沈阳市进一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执行《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动态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修订《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顶层设计。同时,积极推动驻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通过建设沈阳国家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基地、沈阳健康产业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机构和队伍,组织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对接服务等工作举措,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深刻指出,东北地区的教育科研实力较强,但科技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墙里开花墙外香”问题较为普遍。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阻碍科技成果在沈、来沈转化的因素分析

1.在沈國有企业主导下的企业体制机制不活、成果转化风险能力承载力不强。在沈的国有企业和军工企业众多,民营企业相对较少,由于体制机制问题,致使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主动性不足。过多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得企业在与科研机构合作或购买科技成果时最先考虑的往往不是合作或成果本身的实用性和市场价值,而是将风险防范放到第一位。同时,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也严重制约了科技成果在企业的转化与应用。

2.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业刚刚起步,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尚不完善。虽然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方联合建设科技大市场,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专利事务所等平台和机构,但科技大市场等平台交易功能还不完备。科技服务机构主要以工商注册、财税管理、项目申报咨询等基础服务为主,技术评估定价、投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高端服务业态较少,服务水平不高、链条不全,缺乏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沈阳市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用于成果转化的科技金融不发达。目前,沈阳市科技金融与创新发展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沈高校、院所科研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资助,企业科研经费大多以信贷为主,金融服务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品少,企业科技融资方式比较单一,融资规模相对较小,缺少对各个环节的有力支撑,科创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融资的体量小、占比低。因此,应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投入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挖掘和扩展科技金融的内涵和深度。

三、构建科技成果在沈、来沈转化的机制体系

1.加强政府引导提高企业的承接能力,促进优势转化。一是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在沈国有企业降低质押比例,提高授信额度,降低成果转化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断促进在沈企业优势转化,提高市场转化价值。二是积极发挥沈阳市政府作用。区分类别组织精准对接,构建“政府搭台、专家献计、中介助力、企业唱戏”的成果转化模式,开展大院大所广泛对接,“双创”活动集中对接,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对接,瞄准院士、专家专题对接等精准对接服务,积极组织、引导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和科技金融支持,面向重点产业推进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落地转化。三是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对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落实好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奖励性后补助,实现对科技成果提供方、承接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奖励性全覆盖,调动科技成果各类主体积极性。为企业和高校院所搭建桥梁,解决“院校成果不好用、企业用不好”的问题,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沈、来沈落地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2.构建多方位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搭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一是围绕沈阳市的人工智能、材料与制造、能源与环境等重点产业发展,建设面向产业发展的专业化研发平台,即面向产业发展重大共性技术需求,推进以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国家级研发平台为代表的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积极解决科技成果供给侧问题。二是构建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性平台,积极推进建设沈阳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法库先进陶瓷中试基地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及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一批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性平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促进科技成果的孵化、加速和产业化。三是完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东北科技大市场,大力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区域性平台,全力推进沈大自创区、沈阳全创改试验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高新区转型升级,着力把自创区和高新区建成全省落实政策最好、创新政策最优、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区域,解决科技成果到哪里去的问题,不断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强化市场化、专业化科技服务。

3.加快财政经费投入和科技金融的多栖发展。一是建立市级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倾斜力度,为不同类型和不同领域的项目打造多元化天使基金、科技创业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以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基金为代表的专业化领域基金。二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开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降低质押比例,提高授信额度,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承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工作。三是加大政府财政对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保证沈阳市的R&D投入每年持续增长,为科技创新提供经费支持,创新沈阳市财政科技支持方式,对技术交易受让企业、成果对接会签约项目择优补助,对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进行后补助,增加政府投入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通过路演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最新应用科技成果,探索科技与金融的有效融合方式,寻求科研机构与社会行业企业、投融资机构的深度合作,共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用活资本市场,发挥股权交易对科创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引导更多科技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市场融资。

四、结语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驱动力,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重任在肩。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政策体制、转移体系、科技金融、要素配置等方面持续发力,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体系,增强沈阳市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力。

(作者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责任编辑: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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