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交流互鉴开创中国-东盟合作新格局

2020-11-13 10:29黄朝阳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年17期
关键词:经贸合作东盟中国

黄朝阳

【摘要】东盟是我国对外经贸合作的重点区域与优先方向,推动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对于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夯实双边经贸合作基础以及实现民心相通意义重大。近年来,中国-东盟的人文交流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但也面临文化意识形态阻隔、人文交流“近而不亲”、交流合作机制不健全、交流合作空间失衡等诸多困境,亟需从“拓展”和“深耕”人文交流范式、推进区域公共文化外交新理念和新举措、多方位营造人文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等入手,破解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困局,开创中国-东盟合作新格局。

【关键词】中国-东盟  文明交流互鉴  经贸合作  民心相通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7.012

2019年5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以“亚洲文明交流互鉴与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指出,我们应该增强文明自信,坚持同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努力续写亚洲文明新辉煌。自古以来,我国就一直注重与别国的文化交流,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与世界各国,尤其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合作更加频繁。东盟作为“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重点区域和优先方向,在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与国际关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亦是我国人文交流合作的重点区域。近年来,我国与东盟国家的人文交流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面临诸多问题,亟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双边文明交流互鉴,为开创中国-东盟合作新格局提供有利条件。

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何以重要?

推动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环节。共同构建和平安宁的环境,共同创造互惠共赢的发展利益,共同传承和谐发展的文化,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内容。由于历史、地缘及人缘关系,中国与东盟国家拥有着相似的“和谐”文化基因,中国自古讲求“和而不同”、敦亲睦邻,因此一直以来,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始终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不断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区域合作。而东盟国家则秉承求同存异、殊途同归的理念,始终以共同协商、和谐相处、对话合作的“东盟方式”推动地区合作。因此,尽管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屡屡遭受域外国家的挑拨干涉以及域内国家之间的种种矛盾,但始终能够团结一致、相向而行,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和密切的经贸合作。而这离不开中国与东盟长期以来的人文交流合作。因此,中国-东盟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共建,需要持续推进双方的文明交流互鉴,夯实睦邻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把“和合”的传统观念付诸彼此相处之道,把睦邻合作的理念和基因深入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根基。

推动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是夯实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基础。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际上个别国家推行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企图与我国经济脱钩的影响,我国的外贸出口出现严重下滑,外贸环境不容乐观。在全球外贸形势一片哀鸿的情况下,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外贸合作情势大好。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中国对东盟进出口贸易总值达2.09万亿元,同比增长5.6%,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4.7%,东盟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1]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逆向而增,与多年来双方在人文交流合作的深耕密切相关。中国与东盟国家同属儒家文化圈,团结、合作、自律的儒家价值观深入双边国家的文化中,而这一理念优势在这次抗击疫情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使中国和东盟国家及时有力地控制了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及时复工复产,为中国-东盟地区实现外贸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

推动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是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中国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互为毗邻的地缘环境使中国自古就与东盟国家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并在长期交往中形成了相通的语言、相似的文化习俗。然而,自然地理的分割、社会制度的分隔以及人文历史的分离,使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地缘文化存在多样性与融合性并行的状态。而双方不同性质文化的存在注定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相应的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双边国际经济合作的“软障碍”。受文化差异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的投资项目频频受阻,而在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东盟内部在接受和欢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程度上也表现出一定的分化,部分东盟国家的社会舆论中甚至出现厌华、反华情绪。[2]这或多或少与他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疑虑与误解有关,但根源还是在于文化意识形态的差异。因此,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相互了解,凝聚國家共识,构筑无文化沟通障碍大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构筑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民心基础的有效途径。[3]

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面临的困境

思想文化差异增加了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的难度。东盟国家地处陆海边缘区破碎地带,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本地文化多样性。同时,由于这一地区地处亚洲与大洋洲、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十字路口”,是沟通太平洋西岸国家与南亚、西亚、非洲东岸、欧洲等沿海国家的必经之地和咽喉地段,因此,地处边、山、海地缘区的东南亚国家在数次强势全球化浪潮与人口迁移中,成为了全球文化的“大熔炉”,具有显著的本地文化多样性与舶来文化多样性特征。[4]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是东盟国家的宝贵文化资源,但由此带来的思想文化差异给中国-东盟的人文交流带来了相应的困难,也给双边的经贸合作造成了诸多障碍。

“近而不亲”成为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的“痛点”。中国与东盟国家具有地缘、亲缘和语缘三重“缘”优势,但与美、日、韩等国家相比,这种“缘”优势并没有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人文交流合作带来太大的优势,甚至存在“近而不亲”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几点。其一,中国对外交流过程中往往以政府为主体,经济目的性较强,容易引起东盟国家民众的警惕。其二,中国的崛起及经济的扩张引起了东盟国家对自身在亚太地区“东盟中心性”地位的担忧。其三,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长期存在的领土主权争端,使双边在处理地区安全问题上出现一些利益分歧,影响到人文交流合作的开展。其四,域外大国的干涉和拉拢动摇了部分东盟国家与中国的交流合作。特别是美国提出重返亚太战略以来,频频干涉中国-东盟事务,并拉拢和胁迫东盟国家选边站,由此加剧了中国与东盟合作格局的稳定性,严重影响了人文交流合作的正常开展。其五,中国故事未讲好,民众相互了解不足。提升中国与东盟的人文交流水平,需要讲好中国故事,采用东盟国家民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以此拉近双方的距离,促进民心相通,增加彼此的理解和包容。[5]但中国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

交流合作机制不健全制约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的深入推进。近年来,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合作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双方人文交流合作仍然缺乏制度化和机制化。例如,在留学生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上,双方虽然在国家层面签署了互认学历学位协议,但在协议的落实上仍存在较大落差,部分中国高校与东盟国家高校之间在学历学位互认上仍未能达成一致,使得双方留学生应有的法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双方高校的深度合作。另外,中国-东盟的人文交流合作层次有待深化,领域有待拓展。近年来,双方人文交流虽然逐渐扩展到科技、体育、医疗卫生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但尚未形成一种机制和常态,合作的推进速度缓慢。如在教育领域,双方的合作主要集中于高等教育领域,而在初等和中等教育领域的合作还不成熟。同时,双方的合作模式大多局限在高校间留学生的流动培养、合作办学以及青年交流、职业培训等形式上,在校企合作、互设分校、专业课程共同开发等更深层次的合作仍然不够。总体上,中国与东盟的人文交流呈现出“多而杂,杂而浅,机制不健全”的特征。

破解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困境,开创中国-东盟合作新格局

多维度拓宽人文交流合作。首先,加快拓宽人文交流合作的渠道。一是发挥城市外交渠道作用。城市是人文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可通过友好城市结对、共同举办展会、文体赛事等一系列人文交流活动,构筑起中国与东盟交流合作的桥梁,使城市真正成为推动双方人文交流合作的渠道。二是打造独具中国-东盟文化元素的人文交流项目。推动建设一批富有中国东盟文化元素特征的中国-东盟文化城;升级数字化网络及媒体交流平台建设,扩展双方民众的交流方式;构建中国-东盟特色文化旅游长廊,并将其机制化。三是注重区域性人文交流合作品牌的打造,推动人文交流合作“质”与“量”的双重提升。

其次,拓宽人文交流合作的主体,形成政府、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多主体共同推进的局面。一是政府应从“服务型”角度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着重推进双方政策、合作协议等的完善,以官方外交手段为双方人文合作提供指导和保障。二是民间团体作为主角,中国民间对外友好协会、高等院校等应扩大民间互访、团体交流、文体活动等多重方式推进人文交流合作,使民间交流成为双边人文合作的主导方式。三是企业作为主力军,应加快培育一批影视剧、出版物、文艺演出等出口重点企业,着力发展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数字文化产业等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其“走出去”拓展东盟文化市场,通过文化产品的推广增进双方文化的相互了解。

推进区域公共文化外交新理念和新举措。以往的人文交流合作更多的是从国家层面去推动,但这种交流范式很容易被误解为带有地缘政治意图而难以被接受。因此,新时期的人文交流合作应树立一种全新的交流合作理念,即从“国之交”到“民之亲”的交流理念。只有亲民之策才能获取民众之亲。中国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应传播这样一个理念,中国政府不是只重视经济,也不是财富的掠夺者。我们对东盟的投资应该侧重民心工程,把资金投向基础教育、大众医疗与疾病防御、基本生活设施等领域,投资少、得民心、利长远。同时,增强双方民间经济的融合度,制定政策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投资设厂,与东盟国家的私人企业合作开发各种资源,并在经营过程中尊重当地劳工,遵守法律。吸引东盟国家民营企业“走进来”,到中国投资设厂,允许投资方所在国劳工跟随就业。

多方位营造人文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首先,安排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助推双边合作腾飞。一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采取市场运作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如,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以及境外资本,从而逐步形成企业资金、财政资金、民间捐助、银行贷款、文化基金等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二是增加政府财税投入。确保每年与东盟文化交流合作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保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東盟文化交流合作的比重较往年有所增加。继续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与东盟开展文化交流合作。

其次,建立健全政策机制,保障人文合作畅通。一是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共同商讨并制定人文合作的发展纲领文件,实现战略和政策的对接,明确人文合作的发展方向;二是适时放宽或取消限制双边人文合作发展的政策,建立起高效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条例;三是推进人文交流合作项目的机制化,建立起人文交流的长效机制。

(本文系广西财经学院海上丝绸之路与广西区域发展研究院资助项目“流关联视角下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合作的经济效应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9YB020)

注释

[1]《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潜力巨大》,中国经济网,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2341987787299576&wfr=spider&for=pc,2020年7月16日更新。

[2]张锡镇:《中泰关系近况与泰国社会厌华情绪》,《东南亚研究》,2016年第3期,第22页。

[3]陈立生:《“一带一路”视域下文化“走出去”的逻辑理路——基于广西文化“走东盟”的实践思考》,《学术论坛》,2019年第6期,第2页。

[4]韦永贵、李红、牛晓彤:《中国-东盟文化多样性与相似性测度及其投资效应研究》,《世界地理研究》,2019年第2期,第47页。

[5]陆建人、蔡琦:《中国-东盟人文交流:成果、问题与建议》,《创新》,2019年第2期,第52页。

责 编/周于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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