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浙江实践
——以浙江农艺师学院为例

2020-11-14 01:46黄河啸李宝值朱奇彪杨良山吴敬华
浙江农业学报 2020年10期
关键词:农艺师高素质导师

黄河啸,李宝值,朱奇彪,*,杨良山,吴敬华

(1.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 2.浙江农艺师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职业农民培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自此职业农民培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工程。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并重点针对“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出新思路、新举措。2019年,农业农村部启动了为期3年的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要求各地打造农民教育培训精品工程。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概念,指出要“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并“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由此可见,紧扣时代特征、瞄准农民需求,创新农民培训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体系是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

1 理论框架概述

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Schultz[1]首先提出人力资本理论,指出教育培训是促进人力资本提升的重要方式,直接推动物质资本的不断更新与发展。之后,Kirkpatrick[2]提出了柯氏4级培训评估模式,将培训的评估分为反应、学习、行为、成果4个层面,奠定了培训评估理论的基础。其中,反应评估(reaction)针对的是学员对培训的主观评价,学习评估(learning)针对的是学员通过培训的获得程度,行为评估(behavior)针对的是学员通过培训而发生的行为变化,成果评估(result)针对的是培训对学员个人和组织效益的影响。关于培训绩效的影响因素,相关研究主要将其划分为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培训供给和外部环境4部分[3-6]。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围绕培训对社会资本的作用展开研究,发现培训能有效地提高学员的社会资本[7]:学员通过培训接触同行业的专家和同学,拓展了个人的社会网络;政府主导型的培训对学员实施的推荐和筛选强化了学员间的信任;因同一培训主题而聚集的学员因同学之情和彼此信任而产生强烈的互惠合作倾向[8]。法国现代教育家Lengrand[9]提出终身学习理论,主张建立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还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一是应持续开展培训以适应知识和技术的进步,二是培训计划和方式要根据受训者的特点创新,三是培训应适应新时代的新人,四是应当采取多元化的培训方式,五是培训方式应与培训目标紧密结合。这5项基本原则现已成为培训的重要导向。

人力资本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奠定了培训有助于乡村人才振兴的理论基础;培训绩效评估理论和终身学习理论的运用有助于培训机构以目标为导向指导实施,以提升培训绩效为目标,通过对影响因素的分析,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图1)。高素质农民是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农民培育是推动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的强化剂。研究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地域特征和农民需求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是推动人才下乡的重要抓手。

图1 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构建的理论框架Fig.1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cultivation system of high-quality farmers

2 职业农民培育的国际经验

2.1 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模式

美国的农业发展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其对职业农民的培育极其重视,主要体现在立法保障、资金支持、体系建设3方面。在立法保障上,自1962年以来,美国相继颁布《莫雷尔法》《史密斯·利费农业推广法案》《史密斯·修士法案》《职业教育法》《哈奇法》,以促进农业教育,并在《人力开发和培训法》《经济机会法》中明确提出要开设农业培训班[10-12]。在资金支持上,以法律为保障,明确农业培训专项财政支持,规定2009—2012年每年划拨7 500万美元,2013—2017年每年划拨5 000万美元用于职业农民培训[13]。在体系建设上,持续不断地调整、完善农业科教体系,通过学历教育体系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农业实验站建设[14]等,构建教育、科研和推广并举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2.2 以德国为代表的西欧模式

德国的农业生产效率很高,是一个农业强国。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对农民职业教育的重视。德国2005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对现代职业教育培育体系、实施程序、培训机构管理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双元制和资格证书制度极具特色,成为各国学习的典范。双元制教育指学校理论学习和企业实践相结合[15],接受培训的学员每周需在学校参加理论学习1~2 d,在企业参加实践学习3~4 d,而且农业企业在培训中发挥主导作用。该模式有效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帮助农民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资格证书制度将农民从事农业工作的资格分为5个等级,代表不同层次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农民需经过相应时间的农业职业教育并通过结业考试方可取得证书。该模式采用分类分层次的方式培育职业农民,实现了农业职业教育的规范化管理[16]。

2.3 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模式

日本坚持立法与教育并重[17],先后颁布了《农业教育通则》《农学校通则》《农业改良助长法》《职业教育法》《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18]等法律法规,专门针对农业培育的内容、机构、方式、经费投入等做出相关规定,形成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从培养对象来看,分为农业指导士教育、就农准备校教育、农业高等学校教育、农业大学校教育、大学本科教育5个层次[19];从培训部门来看,文部省、农林水产省和地方农业技术普及中心等共同参与;从培养方式来看,根据区域特点因材施教,注重体验教育、“产教”融合,将农业教育与提高经济效益紧密挂钩[20];从师资建设来看,日本政府对此极为重视,一方面通过综合性大学培育专门师资,另一方面从科研、生产、农业行政部门和推广部门培育兼职教师,并定期对农业教师进行专业发展培训[20]。

3 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浙江实践——以浙江农艺师学院为例

3.1 浙江农艺师学院的创建背景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为顺应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与现代农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创新浙江高素质农民教育培养模式,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高地,培育一批高端复合型农业领军人才和一线高层次应用型农业专业人才,浙江省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为基础,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思路,筹建浙江农艺师学院,并于2018年正式挂牌。

3.2 浙江农艺师学院的创新实践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政府主导的农民培训属于中短期培训。基于终身学习理论,为职业农民构建长期系统的培育模式十分必要。基于农民培育理论和国际经验的梳理与借鉴,浙江农艺师学院创新办学机制,探索开拓一条独具特色、符合需求、实用有效的职业农民长期培育道路。学院引入MBA高级研修班办学理念,以农业领军人才、现代职业农民、农创客为培育目标,以高层次、复合型和精准化培育为办学理念,通过“专业研修+技能鉴定+职称评定”的贯通培养模式,为农业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能力提升的公共平台。

3.2.1 科学遴选对象,实施精准培育

浙江农艺师学院的培育对象主要为浙江省各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与技术骨干,农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基地负责人,浙江农民大学优秀学员,高校毕业生“农创客”,以及涉农企业高管、农业生产技术骨干等。研究表明,学员的个体特征,如年龄、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求学动机等,明显影响培训的绩效[5],学员主动求学的态度将提高培训的效果。浙江农艺师学院在传统的政府部门推荐方式基础上,提供线上自主申报通道,并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素质评价体系(表1)测算考生的创业业绩分。考生通过报考系统注册录入个人报考信息,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遴选优秀考生申请参加浙江农艺师学院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报考。根据资格复审和创业业绩评价分排名,浙江农艺师学院按照1∶1.5的录考比(即遴选计划录取人数的1.5倍考生)组织开展在职研修生招生入学考试。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招生规定,根据学员招考综合分(创业业绩分占50%,笔试、面试分各占25%)确定录取名单。培育对象变被动培训为主动求学,经过政府部门和学院的层层选拔、严格筛选,优中选精(图2)。

图2 浙江农艺师学院招生机制Fig.2 Enrollment mechanism of Zhejiang Agronomist College

表1 考生创业业绩评价体系Table 1 Evaluation system of candidates’ entrepreneurial performance

3.2.2 创新教学模式,整合优质师资

浙江农艺师学院现开设现代农业技术、农业经济管理2类专业,分别制定体现培养特色的必修课和专业方向特色课程,实行集中辅导与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培养过程中,提倡运用启发式、研讨式和案例式教学方法,激发在职研修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技能和结业论文由“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导师团队”双导师联合培养完成,共同实施“专业学习教育、生产实践实训、技术研发创新”的一体化培养模式。截至2019年12月,学院选聘入库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高级专家为主体,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及政府与管理部门负责人合力构成的第一批专业导师283人(表2),和以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农民企业家和资深的一线技能型人才为主的第一批创业导师110人,涵盖粮油、瓜菜、水果、花卉苗木、林特产品、食用菌、中药材、茶叶、蚕桑、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领域。学院的“双导师”创新培育模式深入搭建了院企、院地深度合作交流的桥梁与平台。

表2 浙江农艺师学院首批专业导师结构Table 2 Structure of the first professional tutors in Zhejiang Agronomist College

3.2.3 夯实教学内容,实施分类考核

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实施“专业学习教育、生产实践实训、技术研发创新”的一体化培养模式,在专业分类培养的基础上,制定体现培养特色的专业标准,重点加强应用型与实践性课程设置(表3),并对学员进行科学客观的教学考核,要求所有单项须考核合格且总分在60分以上。在必修课和专业方向特色课程上,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知名专家、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开设专题讲座,实行集中辅导与线上微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在实训实践环节,根据学员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安排专业实习,或深入调查研究典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功经验,或系统分析并组织编写典型的管理案例,或结合本职工作拟定相关管理方案与计划措施。在专业技能测评和结业论文上,由“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导师团队”双导师联合培养完成。在职研修生应在专业导师和创业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工作,并根据从事领域和实际情况完成结业论文,专业导师和创业导师针对学员的专业技能给予技能测评或考核。此外,浙江农艺师学院还致力于组织学员参加特色交流活动,如浙江农业博览会乡村人才振兴对接大会、浙江省农林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长三角乡村人才振兴论坛等。

表3 现代农业技术专业课程设置与考核要求Table 3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of modern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major

3.2.4 认定实训基地,拓展实践空间

根据地域特点、专业(产业)特色和浙江农艺师学院的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一批浙江农艺师学院示范实训基地。实训基地主体建设单位包括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作为开展实际操作训练、实施现场教学、提供跟踪服务和政策咨询的科研合作基地,实训基地是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和创业孵化的服务平台。截至本文成稿,浙江农艺师学院从创业导师和在职研修生学员中遴选、认定了63家基地作为浙江农艺师学院示范实训基地和示范实训培育基地。

3.2.5 争取扶持政策,健全激励机制

为加强浙江农艺师学院对高层次农业领军人才和产业带头人才的培育力度,强化学员自我提升、服务“三农”的扶持激励,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学院招生文件和浙江农艺师学院建设实施方案初步明确了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的相关待遇政策:“符合条件的结业学员可推荐进入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职称评审,在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人才鉴定、论文发表、科技项目示范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学员座谈调研、政策梳理、专家指导的基础上,浙江农艺师学院提出了加快学员培育发展的意见,为在职研修生在争取产业政策扶持、技术职称评审、乡土专家聘任、科技成果申报、荣誉奖励参评、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明确和细化的扶持政策。

3.2.6 强化宣传推广,着力品牌建设

央广网、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媒体对浙江农艺师学院的成立与进展作了多次报道。浙江省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农艺师学院成功入选2018年度浙江农业农村十大新闻。江苏、海南、广东、上海、安徽、吉林等省市,以及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茶叶学院、台州乡村振兴学院等省内外多家单位来浙江农艺师学院调研创建工作。同时,浙江农艺师学院对创业导师和在职研修生深入展开调查访谈,优选20位创业导师、40位2018级在职研修生的典型事迹编纂成册,取名《浙江农民创业好故事》,已由中国农业出版社于2019年10月正式出版。

3.3 浙江农艺师学院的办学成效

3.3.1 学员结构

经政府部门协助宣传组织和遴选推荐,2018年浙江农艺师学院招生工作中共初审选送考生260人,招录104名。2019年,浙江农艺师学院新开通网上报名通道,注册申请考生677人,招录120名。

针对浙江农业艺师学院2018级、2019级学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所获最高级荣誉的级别和从事农业时间进行了初步的统计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从年龄来看:学员主要集中在30~45岁,占比近70%,且2019级学员呈年轻化趋势。从学历来看:80%以上的学员接受过大专及以上的高等教育,2019年有3位硕士研究生通过考试选择进一步研修。从职称来看:20%~40%的学员已获得中高级职称,初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比重还较大。从所获最高级荣誉的级别来看:56%以上的学员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其中包含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劳动模范等突出荣誉,但也有极少数未获得过荣誉。从从事农业时间来看:绝大多数学员从事农业开发创业的时间为5~20 a。由此可见,浙江农艺师学院招录的学员多为经过农业产业开发历练、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壮年人,对他们的培养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后继无人”的困境。在技能提升和职称评定方面,该群体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是学院重点培育的方向。

表4 浙江农艺师学院学员结构Table 4 Structure of students in Zhejiang Agronomist College

3.3.2 教学成果

浙江农艺师学院的成立被评为2018年度浙江农业农村十大新闻之一,并写入了《2019浙江乡村振兴发展报告》。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浙江农艺师学院等高层次产业带头人培养基地”,并将浙江农艺师学院作为加强乡村人才培育开发、健全乡村人才培训体系的重要举措。经过学院的培养培育,学员在农业创新创业中硕果累累。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有10位省领导到学员所在的企业、基地调研视察,有4位学员晋升为高级农艺师和高级工程师,有15人晋升农艺师和高级农民技师,荣获国家和省市县级各类荣誉近百项。因学院创立于2018年,至本文撰写完成时首届在职研修生尚未结业,因此针对结业的在职研修生的扶持政策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难以对其进行系统的绩效评估。今后,笔者所在团队将持续深入围绕浙江农艺师学院教学的绩效评估开展研究。

4 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经验启示

4.1 构建多元融合的培育体系

浙江农艺师学院构建了“政府+院校+企业”多方参与、“教育+科研+推广”三者并举的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在招生阶段,发挥各级政府职能推荐优选全省农业领军人才;在培育阶段,发挥院校专业导师、企业创业导师的“双导师”培育功能。通过技能教育、科学研究、农技推广3方面的有效融合,全方位培育具有战略眼光、思路新、视野宽、精管理、善经营的农业技术人才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高素质农民培育应建立政府部门、培育机构、农业经营主体衔接融合,科学研究、教育培训、技术推广一脉相承的培育体系。发挥各级政府职能,整合人才资源和教育资源,完善制度建设;发挥各类培育机构的专长特点,加强多元化教学教师结构建设;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培育工程,发挥乡土专家的辐射带动作用。确立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整合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培训机构的资源,互通有无,师资共享,发挥特长,科学分配培训项目:高校以学历制教育为主,科研机构以农技推广为教育培训的重点,行业协会、农业经营主体以实训指导和典型案例分析为特色。

4.2 创新需求导向的培育模式

浙江农艺师学院实施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教学管理、质量管控、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终身教育模式。学员通过在校期间“综合+应用”课程的学分制学习完善理论知识结构,通过“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导师团队”双导师联合培养的弹性制学习强化实践创新能力。

高素质农民培育应实施“一主多元、多方办学”的培育模式,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院校系统的基础上,拓宽办学主体,建立政府、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多方参与的办学机制。在普遍的短期培训基础上,尝试推广以实践性为主、辅以理论性教育,以应用型为主、辅以系统性教育,以提升技能为主、辅以综合素质提高的终身教育模式[12]。培训内容应紧密联系学员的实际需求,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领域的学员进行分专业特色培训,增强培训课程的系统化设计。培训方式应注重“课堂培训”“实训指导”和“线上培训”的结合,综合型的培训可以“课堂培训”为主,专题型的培训要突出“实训指导”,并适当辅以“线上培训”,引入学分制、学时制的线上教学,为学员提供弹性化的教学课程。加强对学员的跟踪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培训微信群、钉钉群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与市场信息等服务,提高培训的实用性与创新性,增强学员培训的获得感。

4.3 完善定向扶持的培育政策

浙江农艺师学院力争针对在职研修生制定完善的定向扶持政策,在学费补贴、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人才鉴定、论文发表、科技项目示范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充分调动学员寻求长期培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高素质农民补贴政策应逐步从普惠性转向针对性。一是针对长期性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健全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在资金补助范围上区别于短期培训的标准,提高补贴学费使用的灵活度,确保培育机构在跟踪服务、稳定运行等方面可持续发展。二是针对高素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性政策,在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人才奖励、社会保障等方面向高素质农民倾斜。据《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中,仅有7.5%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5%获得了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认定,11.1%享受到规模经营补贴,在有金融贷款需求的农民中,仅有12.3%贷款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有鉴于此,可针对职业农民培育中的短板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扶持政策。三是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素质农民制定不同程度、独具特色、切合实际的惠农政策,可将职业农民是否参加系统的长期教育与培训列为扶持政策倾斜程度的衡量标准之一,使学有所成的乡村人才真正体会到学习提升、创新创业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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