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工委与法院配合 教育与维权并举

2020-11-17 11:34
中国火炬 2020年8期
关键词:石狮罪犯矫正

“看到穿着囚服的他那一刻,我就从内心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他犯错了,我要告诉他错在哪里。” 石狮市关工委副主任孙进荣谈起自己作为“合适成年人”陪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参加(司法)讯问的一次经历时很感慨,“他是孩子,我要鼓励他,给他勇气”。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扶帮教,是各级关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福建省石狮市关工委主动作为,与法院密切配合,普法教育与少年维权并举。

普法先行,织就预防犯罪“护联网”

在石狮市关工委领导的协调下,石狮法院共有7 名法官在石狮市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搭建起了普法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三进”网络,青少年普法教育逐渐形成常态机制。关工委、法院联合组织模拟法庭,成立“青少年法治宣讲团”,选派优秀少年法庭审判人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学校关工委委员,定期开展“少年法庭开放日”等活动,构建起校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在石狮,家庭也是普法教育的重要阵地。

石狮关工委与法院把青少年学法用法引向家庭,倡导学生、监护人共同学法。每月15日组织法律进社区活动。2014年4月,实现全市127 个社区(村)法官工作室全覆盖,依托该平台,社区法官深入社区(村)开展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法官在走访社区过程中向各社区(村)赠送法治书籍,指导开办维护青少年权益法治宣传栏,以社区为桥梁,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和家庭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联合感化,汇成慰藉心灵“交响曲”

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石狮法院出台《关于设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的通知》,聘请6 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学校教师作为辅导室心理老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被告人及被害人)消除不良心理影响,对有心理困扰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石狮法院还出台《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市关工委、妇联、团委、志愿者联合会等组织中聘任20 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活动,让涉案的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外的温情。“合适成年人”陪同涉案未成年人参与讯问、询问、案件审理等刑事诉讼活动,实现全程参与,“一站式”服务,帮助未成年人消除紧张情绪,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供述、陈述及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协助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安抚和思想帮教工作。

感动还体现在本来“冷冰冰”的刑事判决书中。

涉嫌抢劫罪的小王收到了石狮法院吴斌斌法官做出的刑事判决书,在判决书末尾,他看到了一段“法官判后寄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经历此事后,希望你能吸取教训,迷途知返,健康成长。以后要学会谨慎交友,远离损友,乐交善友。更要学会明辨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相信你能改过自新,成为一个善良正直的男子汉。”

短短的96 个字让法律有了温度,让小王感受到了法官的关怀。

“我不应该打架,更不应该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身为一名学生,应该认真读书,以后,我要尊重他人,想要的东西靠自己努力来获得,认真读书学习。”小王表示。

帮教关怀,筑起重返社会“避风港”

辍学的小张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宣判后,小张没有被送去监狱服刑,而是获得到了一份“工作”:到石狮市青少年帮教基地——富兴包装材料公司上班。在这里,小张从事包装工作,每月工资1000 多元。

石狮法院联合市关工委在富兴包装材料公司成立青少年帮教基地。这也是石狮法院首次在企业设立青少年帮教基地,不仅可以实现未成年人罪犯就业,更能引导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法院在收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经过初步审查,认为可适用非监禁刑的,根据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将其送往企业基地接受帮教。”石狮法院少年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帮教时间届满后,对表现好、技术过硬的帮教对象,由本人及监护人申请,经过法院推荐并经企业同意后可在留任企业工作;而对于不服从管理,确实不能继续留在基地企业进行帮教的对象,符合撤销缓刑条件的,将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收押。

此外,石狮法院还建立未成年人缓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回访制度,每年与市政法委、司法局、关工委、妇联等各相关单位联合前往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面对面”帮教活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法制座谈等方式,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改造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并联合司法局开通“社区矫正短信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发送法制教育、就业指导、节日祝福等短信。石狮市法院每个节假日还会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寄送明信片,每张明信片均根据具体未成年人罪犯的特点,写上有针对性的寄语,向未成年人罪犯送去关心和慰问,使未成年人罪犯切实感受社会的温暖。2012年以来,累计寄出明信片200 余张,共回访缓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47 名,电话回访50 余次,发送社区矫正短信70 余条,实现了判后有矫正、矫正有实效。

来自社区群众及青少年的反馈

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奈厝前村村民李奶奶:

石狮法院的法官经常和社区的司法联络员来到我们这里宣传法律知识。我家儿子、媳妇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就是我带着孙子。毕竟我年纪大了,也不懂小孩子的想法,也担心小孩子叛逆呀、不学好呀,会影响学习。法官们经常来我们这里,把法院印制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材料送到家里来,这样孩子在家里也学法,他爸妈不在家我也不担心了。

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小秦:

石狮市关工委副主任孙进荣爷爷作为“合适成年人”陪同我参与了法庭讯问。我觉得孙爷爷比我爸爸还关心我,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我感谢他,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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