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泛民前议员因“泼臭水”被捕

2020-11-19 04:16叶蓝
环球时报 2020-11-19
关键词:法例监禁国歌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香港前立法会泛民议员陈志全、朱凯廸及许智峰,涉嫌国歌法三读“泼臭水事件”,18日被香港警方拘捕。

香港东方日报网18日称,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探员当天清晨6时许到朱凯廸寓所将其拘捕,陈志全和许智峰亦被捕。朱凯廸的脸书早上7时许发文称,他被拘捕与立法会国歌法三读期间“泼臭水事件”有关。下午约3时,3人先后获准保释,案件将于19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3人认为警方拘捕的罪名过重,声称如果有人“放屁”臭到旁边人士,都可以告侵害人身罪名。警方其后回复说,警方分别于今年5月28日、6月4日接到立法会秘书处报案,称有人于上述时段举行的立法会会议期间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泼出恶臭液体,导致会议中断。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18日采取行动,拘捕3名本地男子,他们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的“藐视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或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根据法例,触犯前者最高可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1万港元,而后者刑期为最高监禁3年。

在此之前,朱凯廸与许智峰、尹兆坚等8名泛民人士分别于11月1日及2日被捕。他们被控今年5月8日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上妨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欧盟驻港澳办事处18日称,密切跟进并关注该事件。中国外交部和特区政府此前多次强调,香港问题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允许其他国家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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