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体系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援助探析①

2020-11-25 18:31伍长娟康贝贝
市场周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困难

伍长娟,康贝贝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大学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殊群体,贫困生的资助帮扶工作,是教育部“十大育人”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教育扶贫的重要环节。 随着国家资助体系的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在国家、社会和高校的帮扶下圆了大学梦。 但目前大多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还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权利享受,轻义务承担”“重外界资助,轻内涵教育”“重经济需要,轻精神关怀”的现象,一些贫困大学生在心理健康、人际交往、感恩回馈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精神贫困”问题和隐患。“百年树人,德育为先”, 在继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物质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感恩教育等精神援助,助力他们“精神脱贫”,培养他们的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馈之情、为国奉献之志,帮助他们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健康成长成才,是高校当前应该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

一、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贫困”的主要表现

(一)心理健康问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条件和成长环境较差,步入大学后面临学业、经济、人际交往、父辈期望、择业就业、家庭负担等方面的多重压力,长期处于这种压力下,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廖海东研究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精神病性、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8 个因子上的均值都明显高于普通大学生(P<0. 001),心理健康问题相较于普通大学生更显著。 沈成平等统计了2007~2016 年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有关文献,使用SCL-90 量表进行了综合系统的评价,分析研究发现,贫困大学生整体心理健康水平比非贫困大学生差,往往具有强迫偏执、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

(二)诚信意识缺乏

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诚信意识,如在助学贷款中骗贷,甚至是恶意逃款,有关数据表明,在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学生恶意拖欠贷款造成的不良贷款率已经高达20%以上;在困难生资格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贫困生资格,由此来获得助学金;为了使自己在班级贫困认定小组评议时获得高票,在评选之前就拉票贿选;拿着获得资助的钱旅游,购买高端消费用品等。

(三)感恩意识淡薄

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较大程度满足了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使越来越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资助,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 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之后能够常怀感恩回馈之心,但是也存在一部分学生“不知恩、不感恩、不报恩”,这些行为屡见媒体和报端,给高等教育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曾有学者开展过相关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9%的学生认为当前大学生感恩意识正逐渐淡化,需要在当前的资助育人工作中融入感恩教育。

(四)自立自强精神淡化

当前,在国家、社会各界以及高校的共同努力下,资助育人体系不断完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基本问题,但也衍生了一些新问题,部分贫困学生过度依赖国家资助政策的庇护,养成了“等、靠、要”的思想,他们很多时候只愿申请无偿助学金,不愿办理助学贷款,不愿申请勤工俭学,缺少与困难做斗争的勇气,缺乏自立自强的精神,有些甚至只顾眼前利益,意志消沉、丧失理想。

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贫困”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因素

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长期的家境困难给一些贫困生埋下了自卑、脆弱、敏感等负面心理的种子,读书成才成为他们摆脱困境、提高社会地位的主要途径。 可是当寒窗苦读十余载步入大学殿堂后,他们失望地发现自己的成绩优势不再,与一些城市的学生相比,他们的社会资源、经济基础、家庭背景和综合能力都存在巨大差异,让他们产生了深深的挫败感,也由此产生了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社会因素

当前社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拜金主义、权利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很多人重视和追求的都是经济利益,也有很多人把经济实力作为价值体现、地位衡量的标尺,高校学生也不免受到这种不正之风的影响,致使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产生虚荣攀比心理,觉得自己样样不如别人,不同程度地出现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等问题。

(三)学校因素

长期以来,高校资助育人的工作重心更多是落在经济帮扶上,对“精神援助”不够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帮扶还不够,针对他们的人文素质培养也缺少有效措施。 据了解,助学筑梦资助征文、感恩回馈励志演讲等此类宣传教育活动,贫困生参加的并不多,没有形成广泛辐射、示范引领的作用,资助育人的效果并不理想。 此外,现行的资助体系存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制度也不完善,检验贫困学生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有效措施还要进一步健全。

(四)个体因素

心理学家费斯廷格指出:个体对自身价值的认知,是通过与他人的能力和条件的比较而实现的。 贫困生的成长环境使他们经常失落于自身的窘困,长期的压抑使他们更容易产生自卑、自闭、气馁、嫉妒等心理问题,他们往往易于愤世嫉俗、缺乏信任,甚至丧失进取心,自我认知缺失,习惯以一种歪曲的观念看待身边的人和事物。 长此以往,就会陷入一种心理上的混乱,造成价值观、人生观和自我定位与认知的迷失,最终导致人格的不健全。

三、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援助”的建议

(一)优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是对他们开展精神援助的基础和前提,通过量化指标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辅导员、学生、家长和地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等多方联动,学校和地方政府的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学生座谈会、消费监督等方式,了解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过度消费的受助生应严肃处理,并且列入学生的诚信档案,回收全部助学金;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国家相关部门应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且建立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在网上曝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护真正的贫困生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困难学生的心理援助

经济困难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容易产生自卑、敏感等心理问题,精神援助工作要因人施教,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心理问题,注重健康人格的引导。 首先,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鼓励学生辅导员自学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并通过培训、进修,提高学生辅导员心理辅导能力,获取心理咨询师资格,以弥补专职心理辅导教师不足,同时组建专门的心理健康咨询机构,专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工作,鼓励、引导有心理问题的贫困生甚至其他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放开包袱、主动走进心理咨询室。 其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且动态更新他们的档案资料,以便及时研判心理援助的效果,确保心理教育、辅导的有效性、针对性。

(三)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思政队伍”向“队伍思政”转变,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政教育,将人文素养、感恩诚信、自我认知以及自立自强等教育内容作为“选修课”或“自修课”,与“必修课”有机结合,通过典型引领、朋辈激励、自强讲坛、第二课堂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加以实现,不断引导他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勇于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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