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

2020-11-26 22:36田思思
商品与质量 2020年44期
关键词:职工代表合法权益职工群众

田思思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110002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深化,职工利益侵害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在改革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必要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下面,浅析如何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 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的现状与特征

(1)企业职工享有的权益处于较低水平。第一,由于地区差异、层级差异,各级工资水平不一。第二,企业用工不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制覆盖率低下,沟通协商渠道不畅,职工的民主权益不能得到真正有效保障。部分企业职代会流于形式,企业赋予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到位。第三,职工企业之间的信息透明度不高、不对称,职工维权渠道不畅通,维权成本较高。

(2)劳动争议协调机制有待健全。深化改革的推进,劳动争议逐渐增多,但大多数企业的内部劳动争议机制尚未建立或不完善。劳动争议的原有劳动报酬、调整工作岗位、工伤及职业病、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或生产安全、开除、辞退、企业改制等方方面面原因。

(3)企业改革改制中身份置换带来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行为常常出于政府宏观调控需要,而非出于企业自我经营需要,政府主导企业改革,使企业职工在身份置换中,职工和工会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强;有关职工权益保障的法律和制度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位;很多改革方案不透明、讨论不充分,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工会组织和职代会作用和程序的缺失[1]。

2 充分认识和发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同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上指出:“深入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党的建设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遵循,对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担负起团结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承担起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的职责。

(2)坚持依法依规维护职工权益。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总基调,职工权益保障与维护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又要结合集团发展的实际情况,解决问题时要思考有没有法律规定。

(3)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在改革中强化源头参与,注重民主程序,积极建言献策,反映职工诉求,引导职工群众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2]。

3 探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现实途径

3.1 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发动职工积聚推动改革发展强大合力

(1)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宣传。紧跟企业改革进程和关键时点,发挥工会“纵向到底、横向覆盖、定向实施”的组织教育宣传优势,组织职工讲改革、说改革、议改革,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形势,增强信心,帮助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和行为引领到集团综合改革要求上来。把党的主张真正变为职工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2)切实推进思想观念凝聚。牢牢掌握工会意识形态主动权,充分发挥思想宣传阵地和宣传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发挥舆情机制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以职工班组舆情信息、工会会员代表联络制为主体的民主表达渠道建设,充分反映职工思想状态,准确把握职工思想脉搏。使职工在渴望提高待遇的同时,明白待遇从哪里来,激发职工参与改革的自觉性。

3.2 抓好源头参与,确保综合改革的民主实效性

(1)在改革中强化源头参与。工会要主动跟进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在企业改革中,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政策措施制定时,要强化源头参与,改革方案(草案)内容要让职工代表和广大车间、班组最基层职工知晓,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充分依靠群众的智慧,充分体现全体职工的利益,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建议和呼声,解疑释惑。使企业改革更契合民意、民心、民想、民需,使广大职工衷心拥护、支持、参与和推动改革。

(2)注重民主程序合法性。做好职代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将企业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政策提交职代会审议;各级职代会召开、换届必须严格按《企业民主管理办法》《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严格集团各级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增加一线工人、技术人员在职工代表中的比例;发挥以职代会为基础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作用,保障综合改革工作民主程序合法有效的同时,实现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3)升职工代表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的意识、能力和途径,充分发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权益的作用,在改革中加强和改进职工工资新模式的协商共决机制,建立能够合理体现多劳多得、岗位价值的工资增长和支付体系;突出加强职工代表培训、提案、巡视、专项调研等工作,围绕改革攻坚环节,特色性开展厂情发布会、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建立完善工会、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沟通对话机制,运用“董事长信箱”、党群“大舆情”机制建设、“合理化建议征集”等载体,畅通联系基层和职工制度,提升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3]。

3.3 抓好维权维稳机制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改革内环境

(1)加强企业改革的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判因改革打破原有分配制度所带来的多元化利益需求冲突;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在职工权益维护中的专业性、客观性作用,畅通班组职工舆情信息、职工诉求热线等渠道,综合运用协商、调解、疏导法援、帮扶等办法;做好职工热点、难点、焦点、重点问题的化解;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警、预判、预报和紧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联动的“减压阀”“润滑剂”“减压阀”与“调节器”作用,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冲突,构建和谐稳定的改革内环境。

(2)妥善处理与职工利益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及群体利益问题。解决与职工利益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及与改革相并相生的群体性利益问题是企业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企业工伤人员利益诉求、劳务派遣职工岗位构建、职工身份变动导致的工资结构变化、因病致困致贫职工待遇等问题,都是企业改革中职工权益维护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维权意见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润滑剂”与“调节器”作用,要不断完善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长效机制,借助第三方专业法律机构,面向职工直接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法律实务、案件受理等援助服务,引导职工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利益,依法处理劳动纠纷。

(3)多层面多渠道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监督工作。对职工合法权益制度与规定进行公开公示,通过社会监督与纪检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多角度监督合力,有效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定期面向职工开展对企业改革中发现问题的问卷调查,充分运用好工会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工会微信群、app等网络方式,赋予职工改革监督权,吸引职工对改革的关注目光,引导职工发现改革中问题、监督改革过程,激发职工对综改工作的参与感和责任心,充分彰显职工在改革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职工监督,坚定职工实现自身权益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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